资本运作☆ ◇001239 永达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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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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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建重工 │ 275.12│ ---│ ---│ 0.00│ 11.22│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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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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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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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 6.53亿│ 0.00│ 0.00│ 0.0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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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基地自动化改造│ 1.13亿│ 1.01亿│ 1.10亿│ 100.00│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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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00亿│ 1.14亿│ 1.76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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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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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01 │交易金额(元)│6.12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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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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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金源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51%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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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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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葛艳明、袁志伟、徐涛、王远林、上海儒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高达梧桐│
│ │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等9名交易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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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向葛艳明等9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江 │
│ │苏金源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 │
│ │ 本次收购金源装备51%股权收购作价为61200.00万元。 │
│ │ 交易对方:葛艳明、袁志伟、徐涛、王远林、上海儒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南京高达梧桐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上海祥禾涌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溧阳市先进储能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溧阳市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金源装备51%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对方已将标的资产 │
│ │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标的公司已就本次标的资产过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营│
│ │业执照》,标的股份已交割完成。至此,本次交易涉及购买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本│
│ │次变更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金源装备5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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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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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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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沈培良、彭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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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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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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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永达股份”)为保证公司业务发展及│
│ │日常经营正常开展,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
│ │加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沈培良、沈望回避│
│ │表决本议案。本议案已经过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取得全体独立董事│
│ │同意。 │
│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
│ │ 一、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述 │
│ │ (一)已审批授信额度情况 │
│ │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2023年年度│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 │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 │”)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和资金需求计划向银行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9.2亿元的综│
│ │合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 │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 │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 │
│ │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
│ │ (二)本次申请增加授信额度情况 │
│ │ 因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江苏金源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装备”)51│
│ │%股权,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资金需求,公司拟在原有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向广发银行 │
│ │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城西支行分别申请增加人民币6亿元 │
│ │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
│ │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 │
│ │ 公司与江苏金源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完成金源装备51%的股权交割手续后, │
│ │拟以公司所持金源装备51%股权质押,向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提供担保,具体担保安排以实 │
│ │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
│ │ 二、接受关联方担保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培良先生及其配偶彭水平女士拟为公司上述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 │
│ │度事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金额根│
│ │据银行的具体要求以及公司的资金使用计划,以签订的最终合同为准。 │
│ │ 2、沈培良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 │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3、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
│ │。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沈培良先生,住所为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彭水平女士│
│ │,住所为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为沈培良之配偶,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 │
│ │ 经查询,沈培良先生和彭水平女士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中,公司无需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相关担保费用,不│
│ │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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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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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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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了2024年第七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审议,选举潘浩
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潘浩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
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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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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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0日,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永
达股份”)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葛艳明、上海儒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高达
梧桐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上海祥禾涌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溧阳市先进
储能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溧阳市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袁志伟、徐涛、王
远林(以下合称“交易对方”)持有的江苏金源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装备
”)合计5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关联
交易和重组上市。
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就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签署<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湘潭永达机
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
案。
上述会议决议公告及重组方案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全部办理完毕,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交付及过户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金源装备51%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对方已将标的资产过
户登记至公司名下,标的公司已就本次标的资产过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
照》,标的股份已交割完成。至此,本次交易涉及购买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变更
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金源装备51%股权。
(二)交易对价的支付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向交易对方支付本次交易的首期
股权转让价款合计3.06亿元,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将在标的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后十个工作日
内,公司向各交易对方指定账户分别支付至其本次交易股权转让价款的100%。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葛艳明股权转让款支付和标的公司拆迁款取得进度相挂钩。由于
标的公司《征收补偿协议》中剩余款项约1.11亿元无法及时在股权交割日前全部取得,因此公
司应支付给葛艳明的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中将该笔金额予以预留暂不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将根
据拆迁款实际取得进度由公司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约定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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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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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永达股份”)为保证公司业务发展
及日常经营正常开展,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
加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沈培良、沈望回避表
决本议案。本议案已经过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审批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根
据业务发展状况和资金需求计划向银行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9.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
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二)本次申请增加授信额度情况
因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江苏金源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装备”)51%
股权,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资金需求,公司拟在原有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向广发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湘潭支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城西支行分别申请增加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
公司与江苏金源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完成金源装备51%的股权交割手续后,拟
以公司所持金源装备51%股权质押,向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提供担保,具体担保安排以实际签
署的合同为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培良先生及其配偶彭水平女士拟为公司上述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事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金额根据银
行的具体要求以及公司的资金使用计划,以签订的最终合同为准。
2、沈培良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3、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沈培良先生,住所为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彭水平女士,
住所为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为沈培良之配偶,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
经查询,沈培良先生和彭水平女士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中,公司无需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相关担保费用,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布局所需向银行增加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拟以收购完成后所持的金源装备51%股权为上述申请提供质押担
保,符合其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有效满足其日常资金需求,保障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公
司关联方为上述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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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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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江苏金源
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5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交易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基于本次交易的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
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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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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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监管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货币基金等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
元),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
因素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和范围内行使相关
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现金
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收益。
公司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自《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
3、投资方式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并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监管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货币基金等产品。
4、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5、具体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相关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关联关系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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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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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收到公司副总经
理陈少华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获悉其母亲朱
七娥女士于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22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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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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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职国际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
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并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在担任公
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
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
聘任天职国际为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天职国际将根据业务的繁简程度、工
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等因素确定,审计年度结束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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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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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5日,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第十
五次会议审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
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的相关事宜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
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
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
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
司是否符合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
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
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
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
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依据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授权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
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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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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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对标行业整体薪酬水平,公司特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薪酬方
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与考核原则
1、统筹兼顾原则:薪酬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挂钩;
2、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责任态度、贡献大小及职责权利相结合等因素确
定基本工资薪酬标准;
3、绩效原则:绩效薪酬与个人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与公司经营业绩、岗位贡献
、专业能力、工作创新等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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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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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况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
围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计划,拟于2024年向以下
银行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现有业务占用的额度)。公司
及子公司可根据银行具体条件选择最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银行,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可在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滚动使用,具体如下:上述授
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
需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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