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248 华润新能源 更新日期:2026-07-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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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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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6-06-22│ 10.11│ 211.06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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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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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概览
中文名称: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ResourcesNewEnergyHoldingsCompanyLimited
已发行股本总额:57558421496港元
已发行股份总数:10898269860股
成立日期:2010年8月26日
注册地址:中国香港湾仔港湾道26号华润大厦20楼2004至2005室
主要办公场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68号华润置地大厦C座
2303-2304单元
邮政编码:518052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一、董事会决策程序
2023年6月7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计划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2023年7月13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等
议案。
2023年12月19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就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调整进行了表决。
2024年6月24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上市事项延期的议案》,就本次发行上市的决议有效期及授权
的有效期延期进行了表决。
2024年12月13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关于审议<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议案,就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调整等事项进行了表决。
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上述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条
例》和发行人《组织章程细则》的有关规定,决议程序及内容合法、有效。
一、发行人符合主板定位要求的依据
根据《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主板应突出“大盘蓝筹”特色,重点支持业务模式成熟
、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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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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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告书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8号
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二〇二六年七
月
特别提示
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新能源”“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
股票将于2026年7月2日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
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如无
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
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交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
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
.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
网(www.zqrb.cn)、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
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
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四、境内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水平总体上不低于境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要
求
根据《若干意见》的规定,试点红筹企业的股权结构、公司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可适用
境外注册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但关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总体上应不低于境内法律要
求。为本次发行上市,公司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对《组织章程细则》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公
司其他内控制度。在投资者获取资产收益的权利、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获取剩余财产分配的
权利等股东核心权益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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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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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及中信证券以下合
称“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华润新能
源”,股票代码为“001248”。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同行业上市
公司估值水平、发行人所处行业、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11元/股,发行数量为210725.5000万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
后股份总数的比例约为16.2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
让。发行人授予中金公司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15.00%(不超过31608.8000万股)的超额配
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242334.3000万股,占本次发
行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比例约为18.19%(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300552.486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若
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332161.286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
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05362.7500万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50.00%,约占超
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的43.48%。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
金已及时足额缴纳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05362.7500万股,
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总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
量的43.48%。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一致,无需向网下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73753.9500万股,约
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70.00%,约占超额配售选
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53.85%;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
前、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31608.8000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
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30.00%;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选
择权启用后,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3217.6000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46.15%。
根据《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
《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联席主承销商已按本次发行价格向网上投资者
超额配售31608.8000万股,约占本次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00%。根据《发行公告》公布的回
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006.12179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
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至500股
的整数倍,即29852.8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本款所指的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超额配
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股票数量及网下限售股票数量后的网下、网上发行总量计
算。
在超额配售选择权及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43901.1500万股,
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32.05%,约占本次超
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量的18.12%;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93070.4000万股,约占超额
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67.95%,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
全额行使后发行总量的38.41%。回拨机制启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0.1463265126%,
申购倍数为683.40315倍。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6年6月24日(T+2日)
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7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
票中,3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70%的股份限
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30731.1709万股,约占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
份数量的70.00%,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14.58%(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12.68%(
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三、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本次联席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
数量为3326759股,包销金额为33633533.49元,包销股份的数量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扣除最终战略配售后的发行数量的比例约为0.24%,包销股份的数量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
使后本次发行总量的比例约为0.14%。
2026年6月26日(T+4日),联席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战略配售募集资金和网上网下
发行募集资金扣除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和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将向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根据《业务实施细则》,获授权的联席主承销商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
不得使用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外的其他资金或通过他人账户交易发行人股票。联席主承销
商承诺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若其为节
假日,不进行顺延)不出售其包销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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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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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
26〕1166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及中信证券以下合
称“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初始公开发行股票210725.50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
次发行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比例约为16.2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全部为公开发行
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授予中金公司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15.00%(不超过31608.80
00万股)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242334.300
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比例约为18.19%(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300552.486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若
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332161.286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
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05362.7500万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50.00%,约占超
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的43.48%。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最终战略配售数量
为105362.750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总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
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量的43.48%。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一致,无
需向网下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73753.9500万股,约
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70.00%,约占超额配售选
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53.85%;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
前、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31608.8000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
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30.00%;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选
择权启用后,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3217.6000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46.15%。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10.11元/股。
根据《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
《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保荐人(主承销商)已按本次发行价格向网上
投资者超额配售31608.8000万股,约占本次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00%。
根据《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006.12179倍,高于10
0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29852.8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本款所指
的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股票数量及网下限售股票
数量后的网下、网上发行总量计算。
在超额配售选择权及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43901.1500万股,
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32.05%,约占本次超
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量的18.12%;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93070.4000万股,约占超额
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67.95%,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
全额行使后发行总量的38.41%。回拨机制启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0.1463265126%,
申购倍数为683.403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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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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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及中信证券以下合
称“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
缴款环节,并于2026年6月24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
6年6月2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
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
行数量的70%时,网上和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2、本次发行的股票
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日起即可流通。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
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
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
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
并计算。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
知。根据《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发行人和联
席主承销商于2026年6月23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311室主
持了华润新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中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凡参与本次网上
定价发行申购华润新能源A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
号码。发行人: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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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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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新能源”、“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
册(证监许可〔2026〕1166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及中信证券以下合
称“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初始公开发行股票210725.50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
次发行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比例约为16.2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全部为公开发行
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授予中金公司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15.00%(不超过31608.80
00万股)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242334.300
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比例约为18.19%(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300552.486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若
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332161.286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
权全额行使后)。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10.11元/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05362.7500万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50.00%,约占超
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的43.48%。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
金已及时足额缴纳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05362.7500万股,
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总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
量的43.48%。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一致,无需向网下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73753.9500万股,约
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约占超额配售选
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53.85%;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
前、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31608.80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后,网上初
始发行数量为63217.6000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发行数量的46.15%。
根据《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
《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联席主承销商已按本次发行价格向网上投资者
超额配售31608.8000万股,约占本次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00%。
华润新能源于2026年6月22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华润新能源
”股票63217.600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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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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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1166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及中信证券以下合
称“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初始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10725.5000
万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6.2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全部为公
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授予中金公司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15.00%(不超过31608.
8000万股)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242334.3
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8.19%(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超额配售股票
将通过向参与本次发行的部分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延期交付方式获得,并全部向网上投资者配售
。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
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6年
修订)》(深证上〔2026〕552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
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
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
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
(中证协发〔2024〕277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
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价格10.11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的市盈率为21.99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
权后本次发行后市盈率为22.52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6年6月16日(T-3日)发布的“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0.86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
公司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对应的平均静态市盈率32.02
倍,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
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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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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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
〔2026〕1166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及中信证券以下合
称“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初始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10725.5000万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
为16.2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授予中金
公司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15.00%(不超过31608.8000万股)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
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242334.300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
为18.19%(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超额配售的股票全部面向网上投资者发行。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300552.486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若超额配售选择
权全额行使,则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332161.286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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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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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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