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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菲电气(00125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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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1255 博菲电气 更新日期:2025-04-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博菲新能 │ 3000.00│ ---│ 100.00│ ---│ -155.69│ 人民币│ ├─────────┼─────┼─────┼─────┼─────┼──────┼──────┤ │时代绝缘 │ 2860.00│ ---│ 20.00│ ---│ 79.25│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35,000吨轨道交│ 2.71亿│ 3878.77万│ 2.27亿│ 83.57│ 228.11万│ 2024-12-31│ │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 │ │ │ │ │ │ │缘材料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0.00│ 5995.54万│ 99.93│ 0.00│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3-25 │ ├──────┼────────────────────────────────────────┤ │关联方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重要子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 │交易详情 │一、交易概述 │ │ │ 1、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根据北京产权交易中心公告信息,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 │ │新材”)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时│ │ │代绝缘”或“标的公司”)10%的股权,本次挂牌公告期为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28日, │ │ │挂牌价格1,720万元,实际成交价以在北京产权交易中心最终报名或(且)参与竞价后的情 │ │ │况为准。有关本次挂牌的具体信息,可在北京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查询。 │ │ │ 2、审议情况 │ │ │ 公司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以公开 │ │ │摘牌方式收购时代绝缘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公开摘牌方 │ │ │式参与时代绝缘10%股权转让项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权限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 │ │ │关事项的具体操作。 │ │ │ 本次交易出于对商业秘密的考虑,按照规则披露可能导致竞争对手预判公司交易策略,│ │ │干扰竞价公平性,进而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因此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 │则》第2.2.6条豁免披露授权管理层的竞拍价。 │ │ │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 │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4、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 │ │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 │ │ │ 5、过去12个月相关关联交易情况 │ │ │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相同交易│ │ │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该公司属于重要子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认定为关联方。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 │ │ │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 │ │斜的情况。 │ └──────┴────────────────────────────────────────┘ ┌──────┬────────────────────────────────────────┐ │公告日期 │2024-04-25 │ ├──────┼────────────────────────────────────────┤ │关联方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重要子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及其附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5 │ ├──────┼────────────────────────────────────────┤ │关联方 │株洲兆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曾属于重要子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及其附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5 │ ├──────┼────────────────────────────────────────┤ │关联方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重要子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及其附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5 │ ├──────┼────────────────────────────────────────┤ │关联方 │株洲兆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曾属于重要子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及其附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5 │ ├──────┼────────────────────────────────────────┤ │关联方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重要子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及其附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5 │ ├──────┼────────────────────────────────────────┤ │关联方 │株洲兆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曾属于重要子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及其附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5 │ ├──────┼────────────────────────────────────────┤ │关联方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重要子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及其附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5 │ ├──────┼────────────────────────────────────────┤ │关联方 │株洲兆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曾属于重要子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及其附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博菲电│浙江博菲新│ 3.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3-25│收购兼并 ──────┴────────────────────────────────── 1、本次参与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转让交易将通过公开摘牌受让方式在 北京产权交易中心进行,该股权的挂牌价格为1720万元,交易能否达成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 的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1、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产权交易中心公告信息,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新 材”)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时代绝 缘”或“标的公司”)10%的股权,本次挂牌公告期为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28日,挂牌价 格1720万元,实际成交价以在北京产权交易中心最终报名或(且)参与竞价后的情况为准。有 关本次挂牌的具体信息,可在北京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查询。 2、审议情况 公司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以公开摘 牌方式收购时代绝缘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公开摘牌方式参 与时代绝缘10%股权转让项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权限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关事项 的具体操作。 本次交易出于对商业秘密的考虑,按照规则披露可能导致竞争对手预判公司交易策略,干 扰竞价公平性,进而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因此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2.2.6条豁免披露授权管理层的竞拍价。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 5、过去12个月相关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相同交易类 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712106524U ──────┬────────────────────────────────── 2025-01-24│股权回购 ──────┴──────────────────────────────────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 9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 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 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 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34.91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 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本次回购的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1、2024年4月16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 股份23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的比例为0.2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1.84元/股, 最低价为21.6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24502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 期间内,公司分别于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对相关 事项进行了披露,上述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至2025年1月23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14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的比例为1.81%,回购最高成交价为31.30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19.5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197045.0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鉴于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 实施完毕,实施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报告书》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实际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 、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回购情况与回购方案 不存在差异。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 2025-01-23│其他事项 ──────┴────────────────────────────────── 1、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 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 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 有资金认购。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确定。 若相关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 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3、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600.00万元,未超 过三亿元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 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4、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股数亦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 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前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 为准。 6、本次发行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 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 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届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 不相符的,将根据相关规定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7、公司积极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公司利润分配 政策和现金分红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预案“第四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并提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 8、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 份比例共享。 ──────┬────────────────────────────────── 2025-01-23│其他事项 ──────┴──────────────────────────────────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 议案。公司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 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项承诺如下:本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 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 偿的情形。 ──────┬────────────────────────────────── 2025-01-23│其他事项 ──────┴──────────────────────────────────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 是否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 2024-12-31│其他事项 ──────┴──────────────────────────────────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 募投项目“年产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该事项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2〕171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 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9.7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95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405.1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3134.83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9月2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162号)。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 集资金采取了专户管理,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 2024-10-30│对外投资 ──────┴────────────────────────────────── 一、本次投资概述 1.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海宁市黄湾镇人民政府经友好协商 ,拟签订《电机绝缘材料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书》”),项目总投资约 为2.3亿元。 2.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投 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情况。 4.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的相关人员全权办理与本次投资有关的全部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与政府有关部门签署和办理投资建设相关的合同等事项,办理本次投资建设所 需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审批、备案等相关事项。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名称:海宁市黄湾镇人民政府 2.注册地址:海宁市尖山新区治江路8号 3.企业类型:地方政府机构 4.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5.其他说明:海宁市黄湾镇人民政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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