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博菲电气(00125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查询个股重大事项(输入股票代码):

资本运作☆ ◇001255 博菲电气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博菲新能 │ 3000.00│ ---│ 100.00│ ---│ -155.69│ 人民币│ ├─────────┼─────┼─────┼─────┼─────┼──────┼──────┤ │时代绝缘 │ 2860.00│ ---│ 20.00│ ---│ 79.25│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35,000吨轨道交│ 2.71亿│ 3878.77万│ 2.27亿│ 83.57│ 228.11万│ 2024-12-31│ │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 │ │ │ │ │ │ │缘材料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0.00│ 5995.54万│ 99.93│ 0.00│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25 │ ├──────┼────────────────────────────────────────┤ │关联方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重要子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及其附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5 │ ├──────┼────────────────────────────────────────┤ │关联方 │株洲兆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曾属于重要子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及其附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5 │ ├──────┼────────────────────────────────────────┤ │关联方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重要子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及其附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5 │ ├──────┼────────────────────────────────────────┤ │关联方 │株洲兆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曾属于重要子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及其附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5 │ ├──────┼────────────────────────────────────────┤ │关联方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重要子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及其附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5 │ ├──────┼────────────────────────────────────────┤ │关联方 │株洲兆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曾属于重要子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及其附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5 │ ├──────┼────────────────────────────────────────┤ │关联方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重要子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及其附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5 │ ├──────┼────────────────────────────────────────┤ │关联方 │株洲兆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曾属于重要子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及其附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博菲电│浙江博菲新│ 3.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1-24│股权回购 ──────┴──────────────────────────────────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 9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 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 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 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34.91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 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本次回购的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1、2024年4月16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 股份23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的比例为0.2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1.84元/股, 最低价为21.6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24502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 期间内,公司分别于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对相关 事项进行了披露,上述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至2025年1月23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14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的比例为1.81%,回购最高成交价为31.30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19.5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197045.0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鉴于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 实施完毕,实施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报告书》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实际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 、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回购情况与回购方案 不存在差异。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 2025-01-23│其他事项 ──────┴────────────────────────────────── 1、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 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 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 有资金认购。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确定。 若相关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 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3、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600.00万元,未超 过三亿元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 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4、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股数亦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 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前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 为准。 6、本次发行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 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 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届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 不相符的,将根据相关规定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7、公司积极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公司利润分配 政策和现金分红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预案“第四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并提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 8、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 份比例共享。 ──────┬────────────────────────────────── 2025-01-23│其他事项 ──────┴──────────────────────────────────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 议案。公司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 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项承诺如下:本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 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 偿的情形。 ──────┬────────────────────────────────── 2025-01-23│其他事项 ──────┴──────────────────────────────────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 是否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 2024-12-31│其他事项 ──────┴──────────────────────────────────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 募投项目“年产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该事项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2〕171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 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9.7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95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405.1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3134.83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9月2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162号)。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 集资金采取了专户管理,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 2024-10-30│对外投资 ──────┴────────────────────────────────── 一、本次投资概述 1.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海宁市黄湾镇人民政府经友好协商 ,拟签订《电机绝缘材料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书》”),项目总投资约 为2.3亿元。 2.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投 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情况。 4.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的相关人员全权办理与本次投资有关的全部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与政府有关部门签署和办理投资建设相关的合同等事项,办理本次投资建设所 需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审批、备案等相关事项。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名称:海宁市黄湾镇人民政府 2.注册地址:海宁市尖山新区治江路8号 3.企业类型:地方政府机构 4.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5.其他说明:海宁市黄湾镇人民政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良好。 ──────┬────────────────────────────────── 2024-10-30│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准确反映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 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 试,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4年1-9月公司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共计4,962,475.49元。 ──────┬────────────────────────────────── 2024-08-15│其他事项 ──────┴──────────────────────────────────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 业执照》。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主要信息如下: 一、变更后营业执照内容 1.名称: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799606731M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陆云峰 5.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07年03月07日 7.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16号 8.营业范围:一般项目:电工器材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云母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 险化学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汽车零 部件及配件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模具制造;五金产品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2024-07-23│其他事项 ──────┴────────────────────────────────── 近日,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总经理陆云峰先 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总经理陆云峰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陆 云峰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控股子公司相关职务。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云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25%股份,并通过嘉兴博菲控股有限公司 、海宁云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宁聚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9 .60%股权。陆云峰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其所持股份将继续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陆云峰先生原总经理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 营,不会影响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陆云峰先生在担任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陆云峰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查通过,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尹正中 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公司总经理的职务调整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管理。 个人简历 尹正中先生,1968年9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 南阳防爆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南阳防爆微特电机有限公司技术科长、车间副主任,中电电机 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制造部部长,上海同立电工材料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嘉兴正祺电工材 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正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尹正中先生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 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2024-05-30│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信托、证券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 品(风险等级为R2及以下),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子公司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仍可能出现因受到市场波动影 响,导致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及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收益,在不 影响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