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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菲电气(00125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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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1255 博菲电气 更新日期:2026-08-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9-20│ 19.77│ 3.3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5-29│ 12.98│ 1666.63万│ ├───────────┼───────────┼───────────┼───────────┤ │增发 │ 2025-09-02│ 27.68│ 1.3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2-16│ 12.98│ 872.26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 1720.00│ ---│ 10.00│ ---│ 0.00│ 人民币│ │限责任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35,000吨轨道交│ 2.71亿│ 2450.85万│ 2.76亿│ 101.54│ 1300.82万│ 2025-06-29│ │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 │ │ │ │ │ │ │缘材料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6000.00万│ 4.46万│ 6000.00万│ 100.00│ ---│ 2025-06-29│ ├─────────┼──────┼─────┼─────┼─────┼─────┼──────┤ │年产7万吨电机绝缘 │ 1.38亿│ 4544.71万│ 4544.71万│ 33.04│ ---│ 2028-05-31│ │材料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1-06 │交易金额(元)│3852.25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浙江博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海宁经开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 │卖方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转让方")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博菲新│ │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菲新能源"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 │)全部转让给海宁经开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经开公司"或"受让方")│ │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款为人民币38,522,517.26元。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宁经开公司已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 │ │3,274.41万元,剩余股权转让款577.84万元尚未支付,剩余款项尚未达到付款时点,公司将│ │ │按照合同约定督促海宁经开公司履行剩余付款义务。公司已经完成博菲新能源的股权交割,│ │ │并配合海宁经开公司完成所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 │公告日期 │2025-08-28 │交易金额(元)│172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10%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 │买方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概述 │ │ │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 │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时代绝缘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 │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时代绝缘10%股权转让项目,株洲时代 │ │ │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时代绝缘”)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 │ │公司在2025年3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 │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时代绝缘10%股权暨│ │ │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现将该交易事项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 │ │ 二、进展情况 │ │ │ 2025年4月14日,公司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公 │ │ │司出资1720.00万元自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 │ │ │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 │ │ │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时代绝缘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株洲市渌口区市 │ │ │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01 │ ├──────┼────────────────────────────────────────┤ │关联方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该公司属于重要子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1 │ ├──────┼────────────────────────────────────────┤ │关联方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该公司属于重要子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1 │ ├──────┼────────────────────────────────────────┤ │关联方 │浙江博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该公司属于公司原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1 │ ├──────┼────────────────────────────────────────┤ │关联方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该公司属于重要子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1 │ ├──────┼────────────────────────────────────────┤ │关联方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该公司属于重要子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6 │ ├──────┼────────────────────────────────────────┤ │关联方 │嘉兴博菲控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 │ │ 1.投资的主要内容 │ │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与公司控股股东博菲控股共同投资海宁启源,其中公司和博菲控股拟│ │ │分别出资2,338.28万元和1,079.28万元,用于海宁启源的经营活动。 │ │ │ 2.关联关系介绍 │ │ │ 2025年12月2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陆云峰经海宁启源股东会选聘担任海宁启源│ │ │董事;同日,陆云峰经海宁启源董事会选举为海宁启源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海宁启源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向海宁启源出资构成关联交易。 │ │ │ 博菲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博菲控│ │ │股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博菲控股共同向海宁启源出资构成关联交易。 │ │ │ 3.董事会审议情况 │ │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 │ │ │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陆云峰、凌莉回避表决。 │ │ │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 │ │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公告日期 │2026-01-06 │ ├──────┼────────────────────────────────────────┤ │关联方 │浙江博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 ├──────┼────────────────┴──────┴────────────────┤ │交易详情 │一、本次财务资助概述 │ │ │ 1.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及2025年10月2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5 │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将│ │ │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博菲新能源100%股权全部转让给海宁经开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款为│ │ │人民币3,852.25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 │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 │ │ │号:2025-078)。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完成博菲新能源的股权交割,并配合海宁经开公司完成│ │ │所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博菲新能源已将经审计的截至2025年6月30日所欠公司及合并范围 │ │ │内的其他子公司往来款7,334.18万元全部清偿完毕,且公司为博菲新能源提供的最高额担保│ │ │已解除。 │ │ │ 本次交易完成后,博菲新能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鉴于博菲新能源2025年7 │ │ │月1日至完成股权交割期间,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支持其日常运营提供了日常经营 │ │ │性借款,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被动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其实质为公司对原全资│ │ │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不包括博│ │ │菲新能源)对博菲新能源被动形成财务资助金额合计196.00万元(最终被动财务资助金额以│ │ │审计为准)。 │ │ │ 股权交割完成后博菲新能源属于国有控股企业,前述被动形成财务资助金额将于博菲新│ │ │能源出具审计报告并履行国有控股企业相关付款规定后偿还,预计最晚期限不迟于2026年3 │ │ │月31日。 │ │ │ 上述被动形成的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 │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 │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完成后│ │ │博菲新能源为公司关联法人,故公司向博菲新能源提供财务资助属于关联交易。 │ │ │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 │ │关于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 │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博菲电│浙江博菲新│ 3.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29│其他事项 ──────┴──────────────────────────────────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凌莉,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海宁云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宁云格” )《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7日,凌莉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640000股,海宁云格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00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496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58.7876%降至57.0176%,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 2026-07-17│其他事项 ──────┴──────────────────────────────────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 业执照》。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主要信息如下: 一、变更后营业执照内容 1.名称: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799606731M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陆云峰 5.注册资本:人民币8,645.0184万元 6.成立日期:2007年03月07日 7.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16号 8.营业范围:一般项目:电工器材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云母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 险化学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汽车零 部件及配件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模具制造;五金产品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2026-07-15│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 2026-06-16│其他事项 ──────┴────────────────────────────────── 1、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 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104.56万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20%。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在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 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事项已获 得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6-06│其他事项 ──────┴──────────────────────────────────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870081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共计派发3480327.36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 2026-05-21│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事项。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4:5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20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 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1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陆云峰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召开2025年 年度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 2026-04-29│对外担保 ──────┴────────────────────────────────── 特别提示: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因公司担保预计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需经出席 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 司拟为子公司浙江博菲重能电气有限公司、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博菲绿能科 技有限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他商定的融资方式以及向供应商采购 付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 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皆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对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他商定的融资方式以及向供 应商采购付款等情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在决议有效 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每笔担保金额及期限等条款 以最终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 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 2026-04-29│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 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为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做出了 贡献。公司同意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6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准确反映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 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 ,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5年1-12月公司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合计13954926.17元。 ──────┬────────────────────────────────── 2026-04-29│银行授信 ──────┴──────────────────────────────────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6年度 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授 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 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贸易 融资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非融资性保函、交易对手风险额度等综合授信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可以自有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资产在有关业务项下对债权人(贷款银行) 所负债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以本公司与债权人(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融资 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授权额度 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 以下内容: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 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 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控股股东 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 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4.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 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 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 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派发现金股利:P1=P0-D 资本公积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 ,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和 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 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 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 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 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 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 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2025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公司对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并确定了2025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543.61万元(不包括 股权激励等非现金薪酬、归属于以前年度的应发未发薪酬),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相关章节披露内容。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第三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2026年度津贴为7.2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其中浮动绩效薪酬占 比不低于固定基本薪酬与浮动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岗位职责,按照公司相 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 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 评价后发放。 中长期激励收入:指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期权、限制 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具体方 案由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另行制定。 ──────┬────────────────────────────────── 2026-04-09│股权回购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 次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 1、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因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离职, 公司对前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4000股予以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 《激励计划》规定:“(二)激励对象离职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 辞职的,在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2、激励对象若因公司裁员等原 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 销。”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已调整为12.98元/股,详见公司2025年5月30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6)。综上,本次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2.98元/股。 3、回购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1479720元。 ──────┬────────────────────────────────── 2026-02-06│其他事项 ──────┴────────────────────────────────── 1、上市日(新增股份):2026年2月9日 2、登记数量(新增股份):67.20万股 3、授予价格:12.98元/股 4、授予登记人数(新增股份):4人 5、授予的股票来源(新增股份):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等的相关规定,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的授予 登记工作。 (五)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 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 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 售,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事宜。 四、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1月8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 6]第ZF10001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19日止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 象限制性股票的出资情况,认为:截至2025年12月19日止,贵公司本次股票激励实际由4名股 权激励对象认购672,000股,每股12.98元,实际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人民币 8,722,560.00元,其中,新增股本672,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8,050,56 0.00元,出资后股本为87,122,184.00元。 五、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12月16日,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 为2026年2月9日。 ──────┬────────────────────────────────── 2026-02-06│其他事项 ──────┴──────────────────────────────────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公司于近日收到立信出具的《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变更项目合伙人的 函》,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情况 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鉴于该所内部工作调整,原委 派的项目合伙人由孙峰更换为吕爱珍。变更后项目合伙人为吕爱珍。 ──────┬────────────────────────────────── 2026-01-31│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自愿性业绩预告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 2026-01-22│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1日(星期三)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21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1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陆云峰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召开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 2026-01-16│对外投资 ──────┴────────────────────────────────── 1.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与公司控股股东嘉兴博 菲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菲控股”)共同投资海宁启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 启源”),其中公司和博菲控股拟分别出资2338.28万元和1079.28万元,用于海宁启源的经营 活动。 2.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1.投资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与公司控股股东博菲控股共同投资海宁启源,其中公司和博菲控股拟分 别出资2338.28万元和1079.28万元,用于海宁启源的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介绍 2025年12月2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陆云峰经海宁启源股东会选聘担任海宁启源董 事;同日,陆云峰经海宁启源董事会选举为海宁启源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相关规定,海宁启源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向海宁启源出资构成关联交易。 博菲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博菲控股 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博菲控股共同向海宁启源出资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陆云峰、凌莉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嘉兴博菲控股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成立日期:2015-12-21 4.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隆兴路118号主办公楼3楼358室 5.法定代表人:凌莉 6.注册资本:1000万元 7.统一社会代码:91330481MA28A4CC8T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知识 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包装服务;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 ;日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陆云峰(51%)、凌莉(49%)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与博菲控股按照对海宁启源的持股比例,同比例以现金方式出资,海 宁启源的其他股东根据各自持股比例承担对应的责任,收益分配和亏损承担公平、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安排。本次交易不涉及对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 ──────┬────────────────────────────────── 2026-01-06│股权转让 ──────┴────────────────────────────────── 特别提示: 1.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博菲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菲新能源”)100%股权全部转让给海宁经开产业园区开发建设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经开公司”),股权转让交易价款为人民币3852.25万元。本次交 易完成后,博菲新能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为博菲新能源提供的借款余额为196.00万元,该款项是博菲 新能源在2025年7月1日至完成股权交割期间,公司为支持其日常运营所提供的日常经营性借款 ,其实质为公司对原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根据博菲新能源出具的《承诺函》, 该笔款项拟在2026年3月31日前偿还。3.本次被动形成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财务资助概述 1.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及2025年10月2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将持有 的全资子公司博菲新能源100%股权全部转让给海宁经开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款为人民币 3852.25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完成博菲新能源的股权交割,并配合海宁经开公司完成所 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博菲新能源已将经审计的截至2025年6月30日所欠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 其他子公司往来款7334.18万元全部清偿完毕,且公司为博菲新能源提供的最高额担保已解除 。 本次交易完成后,博菲新能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鉴于博菲新能源2025年7月1 日至完成股权交割期间,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支持其日常运营提供了日常经营性借款 ,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被动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其实质为公司对原全资子公司日 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不包括博菲新能源) 对博菲新能源被动形成财务资助金额合计196.00万元(最终被动财务资助金额以审计为准)。 股权交割完成后博菲新能源属于国有控股企业,前述被动形成财务资助金额将于博菲新能源出 具审计报告并履行国有控股企业相关付款规定后偿还,预计最晚期限不迟于2026年3月31日。 上述被动形成的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完成后 博菲新能源为公司关联法人,故公司向博菲新能源提供财务资助属于关联交易。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 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对外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被动形成对外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转让博菲新能源100%的股权,不再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导致。相关情况如下: 1.财务资助对象:博菲新能源; 2.财务资助金额:196万元(最终被动财务资助金额以审计为准); 3.财务资助用途:日常经营; 4.财务资助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3月31日;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2026-01-06│其他事项 ──────┴──────────────────────────────────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开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21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2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1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1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 2025-12-17│其他事项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根据公司20 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 象中有2人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对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4,000股。回购注 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14,000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6,450,184股变更至86,336,184股,公司注册资本 也相应由人民币86,450,184元变更为人民币86,336,184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97)。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 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 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 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申报,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16号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7:30) 3、电话:0573-87639088 4、传真:0573-87500906 5、电子邮箱:secretary@bofay.com.cn 6、其他:(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2)以电子邮件方式 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3)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申 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025-12-17│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12月16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67.20万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12.98元/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人数:4人 鉴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 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2025年12月16日为授予日,以12.98元/ 股的价格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67.2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 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本激励计划已经由公司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25年5月19 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采用的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 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和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博菲电气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4、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0.00万股,约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8000.00万股的4.25%。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72.80万股,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8000.00万股的3.4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 票总数的80.24%;预留67.2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8000.00万股的0. 8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9.76%。 5、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2.98元/股( 调整后)。 6、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授予日起12个月 、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 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 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 2025-11-29│股权回购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 次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 1、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因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离职, 公司对前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4000股予以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 《激励计划》规定:“(二)激励对象离职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 辞职的,在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2、激励对象若因公司裁员等原 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 销。” 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已调整为12.98元/股,详见公司2025年5月30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6)。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2.98元/股 。 3、回购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1479720.00元 。 ──────┬────────────────────────────────── 2025-11-26│增发发行 ──────┴──────────────────────────────────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一)发行数量:5166184股 (二)发行价格:27.68元/股 (三)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2999973.12元 (四)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37558822.86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一)股票上市数量:5166184股 (二)股票上市时间:2025年11月27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5年11月 27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2025-11-26│其他事项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432号)同意注册,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次向11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66184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由81284000股增加至86450184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 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数 量没有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摊薄。 ──────┬────────────────────────────────── 2025-10-28│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准确反映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 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 试,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5年1-9月公司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合计8,085,063.90元。 ──────┬────────────────────────────────── 2025-10-17│增发发行 ──────┴──────────────────────────────────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 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186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 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10-09│股权转让 ──────┴────────────────────────────────── 1.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转让方”)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浙 江博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菲新能源”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 “标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海宁经开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经开公司” 或“受让方”),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款为人民币38522517.26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博菲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菲绿能”) 将租赁博菲新能源持有的位于海宁市海昌街道隆兴路136号的相关场所作为生产经营场地。本 次交易完成后,前述房屋租赁事项将构成关联交易。若未来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与 博菲新能源新增其他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向博菲新能源提供的往来款余额 为7334.18万元。根据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 司为博菲新能源提供的最高额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该担保项下的实际借款余额为10290万元 。为避免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在公司为博菲新能源提供的往来款被清偿且最高额担保被解 除后,公司将协助海宁经开公司完成后续股权交割手续。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事宜是基于公司轻资产发展战略和战略布局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考虑,将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博菲绿能租赁博菲新能源土地厂房,继续运营光伏复合材料边框项 目。面对新能源市场的新需求和高要求,公司将进一步综合复合技术工艺、制造生产能力、研 发团队等优势,推动光伏复合材料的研发与规模化生产速度。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公司 资源,拓展公司新能源业务市场。本次交易完成后,博菲新能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6.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 投资风险。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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