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255 博菲电气 更新日期:2026-04-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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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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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9-20│ 19.77│ 3.3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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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5-29│ 12.98│ 1666.6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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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5-09-02│ 27.68│ 1.3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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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2-16│ 12.98│ 872.2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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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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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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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 1720.00│ ---│ 10.00│ ---│ 0.00│ 人民币│
│限责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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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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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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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5,000吨轨道交│ 2.71亿│ 2435.34万│ 2.75亿│ 101.49│ 597.53万│ 2025-06-29│
│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 │ │ │ │ │ │
│缘材料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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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4.46万│ 6000.00万│ 100.00│ 0.00│ 202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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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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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06 │交易金额(元)│3852.2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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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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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博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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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海宁经开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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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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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转让方")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博菲新│
│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菲新能源"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 │)全部转让给海宁经开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经开公司"或"受让方")│
│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款为人民币38,522,517.26元。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宁经开公司已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
│ │3,274.41万元,剩余股权转让款577.84万元尚未支付,剩余款项尚未达到付款时点,公司将│
│ │按照合同约定督促海宁经开公司履行剩余付款义务。公司已经完成博菲新能源的股权交割,│
│ │并配合海宁经开公司完成所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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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8 │交易金额(元)│172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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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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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10%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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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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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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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概述 │
│ │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
│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时代绝缘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
│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时代绝缘10%股权转让项目,株洲时代 │
│ │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时代绝缘”)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
│ │公司在2025年3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 │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时代绝缘10%股权暨│
│ │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现将该交易事项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
│ │ 二、进展情况 │
│ │ 2025年4月14日,公司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公 │
│ │司出资1720.00万元自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 │
│ │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 │
│ │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时代绝缘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株洲市渌口区市 │
│ │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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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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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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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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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该公司属于重要子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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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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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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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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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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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该公司属于重要子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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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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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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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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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博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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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该公司属于公司原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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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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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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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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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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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该公司属于重要子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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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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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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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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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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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该公司属于重要子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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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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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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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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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嘉兴博菲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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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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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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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
│ │ 1.投资的主要内容 │
│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与公司控股股东博菲控股共同投资海宁启源,其中公司和博菲控股拟│
│ │分别出资2,338.28万元和1,079.28万元,用于海宁启源的经营活动。 │
│ │ 2.关联关系介绍 │
│ │ 2025年12月2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陆云峰经海宁启源股东会选聘担任海宁启源│
│ │董事;同日,陆云峰经海宁启源董事会选举为海宁启源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海宁启源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向海宁启源出资构成关联交易。 │
│ │ 博菲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博菲控│
│ │股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博菲控股共同向海宁启源出资构成关联交易。 │
│ │ 3.董事会审议情况 │
│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 │
│ │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陆云峰、凌莉回避表决。 │
│ │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
│ │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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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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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博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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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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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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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本次财务资助概述 │
│ │ 1.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及2025年10月2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5 │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将│
│ │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博菲新能源100%股权全部转让给海宁经开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款为│
│ │人民币3,852.25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
│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 │
│ │号:2025-078)。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完成博菲新能源的股权交割,并配合海宁经开公司完成│
│ │所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博菲新能源已将经审计的截至2025年6月30日所欠公司及合并范围 │
│ │内的其他子公司往来款7,334.18万元全部清偿完毕,且公司为博菲新能源提供的最高额担保│
│ │已解除。 │
│ │ 本次交易完成后,博菲新能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鉴于博菲新能源2025年7 │
│ │月1日至完成股权交割期间,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支持其日常运营提供了日常经营 │
│ │性借款,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被动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其实质为公司对原全资│
│ │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不包括博│
│ │菲新能源)对博菲新能源被动形成财务资助金额合计196.00万元(最终被动财务资助金额以│
│ │审计为准)。 │
│ │ 股权交割完成后博菲新能源属于国有控股企业,前述被动形成财务资助金额将于博菲新│
│ │能源出具审计报告并履行国有控股企业相关付款规定后偿还,预计最晚期限不迟于2026年3 │
│ │月31日。 │
│ │ 上述被动形成的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 │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
│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完成后│
│ │博菲新能源为公司关联法人,故公司向博菲新能源提供财务资助属于关联交易。 │
│ │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
│ │关于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 │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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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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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株洲兆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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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曾属于重要子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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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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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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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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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株洲兆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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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曾属于重要子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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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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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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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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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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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重要子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及其附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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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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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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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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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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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重要子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及其附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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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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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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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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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重要子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及其附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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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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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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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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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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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重要子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及其附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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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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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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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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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博菲电│浙江博菲新│ 3.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气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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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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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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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
次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
1、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因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离职,
公司对前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4000股予以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
《激励计划》规定:“(二)激励对象离职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
辞职的,在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2、激励对象若因公司裁员等原
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
销。”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已调整为12.98元/股,详见公司2025年5月30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6)。综上,本次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2.98元/股。
3、回购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1479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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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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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市日(新增股份):2026年2月9日
2、登记数量(新增股份):67.20万股
3、授予价格:12.98元/股
4、授予登记人数(新增股份):4人
5、授予的股票来源(新增股份):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等的相关规定,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的授予
登记工作。
(五)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
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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