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256 炜冈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11-22│ 13.64│ 4.31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 14925.94│ ---│ 9.33│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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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80台全轮转印 │ 3.09亿│ 18.62万│ 1.89亿│ 96.03│ 4.04亿│ 2023-12-31│
│刷机及其他智能印刷│ │ │ │ │ │ │
│设备建设项目 │ │ │ │ │ │ │
├─────────┼──────┼─────┼─────┼─────┼─────┼──────┤
│研究院扩建项目 │ 5503.74万│ 227.98万│ 5157.53万│ 93.71│ ---│ 2024-12-31│
├─────────┼──────┼─────┼─────┼─────┼─────┼──────┤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 6703.62万│ 1184.29万│ 3074.02万│ 45.86│ ---│ 2026-12-31│
│项目 │ │ │ │ │ │ │
├─────────┼──────┼─────┼─────┼─────┼─────┼──────┤
│年产100台智能高速 │ 0.00│ 2167.04万│ 2167.04万│ 19.39│ ---│ 2027-01-31│
│数码设备生产线新建│ │ │ │ │ │ │
│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炜冈科│温州炜冈国│ 1736.3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际贸易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炜冈科│温州炜冈国│ 131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际贸易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炜冈科│温州炜冈国│ 1153.4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际贸易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炜冈科│温州炜冈国│ 1125.2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际贸易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炜冈科│温州炜冈国│ 1054.4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际贸易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炜冈科│温州炜冈国│ 1009.8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际贸易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炜冈科│温州炜冈国│ 985.4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际贸易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炜冈科│温州炜冈国│ 982.7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际贸易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炜冈科│温州炜冈国│ 962.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际贸易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炜冈科│温州炜冈国│ 921.3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际贸易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炜冈科│温州炜冈国│ 877.2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际贸易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炜冈科│温州炜冈国│ 864.8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际贸易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炜冈科│温州炜冈国│ 755.0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际贸易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炜冈科│温州炜冈国│ 691.9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际贸易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炜冈科│温州炜冈国│ 667.9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际贸易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炜冈科│温州炜冈国│ 538.7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际贸易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炜冈科│温州炜冈国│ 500.1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际贸易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炜冈科│温州炜冈国│ 479.5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际贸易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炜冈科│温州炜冈国│ 43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际贸易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炜冈科│温州炜冈国│ 395.0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际贸易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炜冈科│温州炜冈国│ 307.1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际贸易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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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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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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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大会会
议表决,同意选举洪星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本次选举完成后,职工代表董事洪星女士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
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
洪星女士具备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
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职工代
表董事选举工作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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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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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事项概述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
0万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6元/股(
含)。若以回购金额上限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6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83333
3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58%;若以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5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6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16667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29%。回购股
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6年6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等公告。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
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7月1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
份数量为9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最高成交价为24.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99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2438346.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
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
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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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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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为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
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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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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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授权管
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
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6月2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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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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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购股份的种类: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发行的A股社会
公众股。
2、回购用途:用于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6元/股(含),该价格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
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
5、回购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若以回购金额上限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6元/股
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833333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58%;若以回购金额
下限人民币15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6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16667股,约占公
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2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准。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8、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9、相关股东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如
未来有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本次回购方案
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
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计划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持股对象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
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授出或全部授出的风险。
4、存在因受外部环境变化、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以及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进而无法实施本次回购的
风险。
5、存在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持有期限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计划账户的风险,进而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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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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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披露了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周翔控制的平阳炜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炜仕投资”)计划自减持计
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
过4255858股(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3723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2.0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141861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
1.00%)。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6-020),炜仕投资于2026年5月1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8372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1.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2.00%,持股比例由3.02%减少至1
.03%,股份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以上权益变动后,炜仕投资持有的股份数量由4311178股减
少至14739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02%减少至1.03%,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公司于近日收到炜仕投资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情况的告知函》。2026年
6月11日至2026年6月12日,炜仕投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14186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0.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
03%减少至0.04%,股份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炜仕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炜仕投资于2026年3月13日至202
6年6月1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25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2.98%,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3.00%。炜仕投资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553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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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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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4:5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
20日的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平阳县万全轻工业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周炳松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8人,代表股份988850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0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883247
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6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526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人,代表股份4052
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
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9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人,代表股份526
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1%。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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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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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
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周翔控制的平
阳炜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炜仕投资”)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255858股
(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3723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9%,占剔
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2.0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1
861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1.00%)。
公司于近日收到炜仕投资出具的《股份变动情况的告知函》。炜仕投资于2026年5月13日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8372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2.00%,持股比例由3.02%减少至1.03%,股份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截
至目前,炜仕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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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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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有效降低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
率波动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2、交易金额:根据境外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3、交易种类: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实际经营业务过程中所涉
及的主要结算货币,主要为美元、欧元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方式包括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业务或者上述品种的组合等。
4、交易对手: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上述
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以投机为
目的进行衍生品交易,所有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
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该业务也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
,公司将积极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在额度有效期内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
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产品销售涉及出口业务,款项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同时随
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规模的逐渐扩大,外汇持有量预计将持续增加。受国内外政治、经济
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
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主营
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金额
根据境外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实际经营业务过程中所涉及的主要结算货
币,主要为美元、欧元等。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方式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
品业务或者上述品种的组合等。
4、交易期限
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
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已审议额度。
5、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6、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
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7、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上述金融机构与公司
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进行衍生品交易
,所有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
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该业务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
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
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
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
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
已建立业务往来的银行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或
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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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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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
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高级
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因全体董事对《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薪酬方案公告
如下:
一、适用范围
2026年在任期内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及发放
1、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税前5万元/人/年,按年度发放。
2、非独立董事薪酬: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执
行;兼任公司内部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根据
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结合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
合考核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或
董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或岗位
,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结合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进行综合考核领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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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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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立信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其中,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7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沈利刚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静程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吕爱珍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不存在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
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
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进行了审查,在查阅立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立信
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并且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
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
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同时聘请该所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
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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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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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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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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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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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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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日(星期四)14:5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
2日的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4月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平阳县万全轻工业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周炳松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2人,代表股份10200517
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0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01669
6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6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7人,代表股份3355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8人,代表股份4335
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
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9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7人,代表股份335
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5%。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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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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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包括对资产负债率
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
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区间内行使相关融资决策权,并代表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银行
签署上述授信及担保相关协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结合公司发展计划及未来资金需求状况,为增强资金流动
性,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综合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综合授信种类包
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超短融票据授
信、建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等业务,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利率以公司与相
关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1、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温州炜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炜冈”)业务发展需要,
确保其经营性资金需求,对于温州炜冈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公司计划为其提供相应担保
,具体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期限为本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3、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温州炜冈
该公司不涉及或有事项,无外部评级,信用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温州炜
冈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公司将在实际完成
担保手续后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董事会意见
2026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及发展计划资金需求,被担保对象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
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以及对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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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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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定于2026年4月2日(星期四)下午14:55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4月2日(星期四)下午14:55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日
的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4月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应选
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2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3月26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
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平阳县万全轻工业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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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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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根据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的需要,公司拟与专业投
资机构北京方圆金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圆金鼎”、“基金管理人”、“普通合
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其他有限合伙人进行合作,签署《共青城鼎新未来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合伙协议”)及《共青城鼎新
未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共同
投资共青城鼎新未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新未来”、“投资基金”
或“合伙企业”)。鼎新未来拟募集总规模人民币36550万元,其中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
自有资金3180万元人民币,参与认购鼎新未来的基金份额。鼎新未来主要投资于高端制造、核
心技术等领域的企业股权。方圆金鼎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
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本次参与投资产业投资基金事项不构成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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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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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发
行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周翔控制的平阳炜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炜仕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31117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3.04%)。炜仕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
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255858股(其中: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3723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中股份后总股本的2.0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18619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0.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1.00%),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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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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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浙江承炜股权投资
有限公司的通知,其对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的工商信息进行了变更,并取得由平阳县市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1、名称:温州承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26MA2JB9L57R
3、注册资本:26058400元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成立日期:2020年10月16日
6、法定代表人:李玉荷
7、住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南麂镇美龄宫(南麂柳成山庄2081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控股股东上述相关工商信息变更事项不涉及对公司的持股情况变动,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亦未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及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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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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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以下简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4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及持有人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情况。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就拟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会议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3、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设立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
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2024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管理委员会会议,选举
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
6、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及额外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
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成就,本次可解锁的股数为987440股。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
股份。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39)。2024年6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2468600股已于202
4年6月27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专户,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3%,过户价格为7.25元/股。至此,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已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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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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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8亿元(含本数),在限定额度内可循环进行投
资,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
超过审议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该议案
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
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在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项目投资等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
(二)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8亿元(含本数),在限定额度内可循环进行
投资,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
应超过审议额度。
(三)投资方式:主要投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
理财产品。不得投资股票或其他高风险收益类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
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办理相关事宜。
(四)投资期限:委托理财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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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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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共青城卓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卓冠”或“本合伙企业”)认缴出资人民币1100万元。
2、共青城卓冠投资方向为单一投资标的,即对睿尔曼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睿尔曼”)进行定向股权投资,存在单一投资标的风险;且具有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
较低的特点,投资效益存在不确定性等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共同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
会审议,不构成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的需要,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领域,更好地借助专业机构的专业力量
及资源优势,整合各方资源,获取长期投资回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与专业投资
机构厦门纵横金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横金鼎”,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其他有限合伙人进行合作,共同投资共青城卓冠。共青城卓冠拟募集
总规模人民币5510万元,其中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1100万元人民币,参与认购共
青城卓冠的基金份额。纵横金鼎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
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本次参与投资产业投资基金事项不构成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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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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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光大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函》。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光大证券作为公司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原指派王如意先生和李明发先
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现保荐代表人李明发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
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光大证券决定委派李姣女士(简
历附后)接替李明发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责任。
此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王如意先生和李姣女士。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不会
影响光大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风险和影响。李姣女
士简历李姣女士,会计学硕士,保荐代表人,现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兴产业融资部高级
副总裁。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主要有:炜冈科技、翔腾新材、华洋赛车等多个IPO项目,具有
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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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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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董事会换届选举、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相关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2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公司章程》修订及换届选举的工商备案登记。
〖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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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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