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257 盛龙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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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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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6-03-20│ 7.82│ 15.6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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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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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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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洛阳永卓钨钼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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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曾为公司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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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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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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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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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栾川县瑞达矿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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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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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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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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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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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洛阳多华钼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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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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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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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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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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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洛阳多华钼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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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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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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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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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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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栾川县长青钨钼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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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曾为公司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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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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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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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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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洛阳开拓者矿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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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曾为公司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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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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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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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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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洛阳多华钼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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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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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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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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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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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栾川县瑞达矿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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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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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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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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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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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洛阳多华钼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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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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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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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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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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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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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盛龙矿│龙宇钼业 │ 2.7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业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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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盛龙矿│龙鑫钼业 │ 1897.5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业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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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盛龙矿│龙鑫钼业 │ 194.3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业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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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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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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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20
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等公告。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和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具体登记信息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MA9G4KL16K
企业名称: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卢幼霞
注册资本:壹拾捌亿叁仟伍佰玖拾伍万零捌佰壹拾柒圆整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8日
住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木棉路19号1幢504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
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
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
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
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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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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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指定保荐代表人邬海波
先生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现因邬海波先生个人工作变动原因,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
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国投证券委派徐荣健先生(简历附后)接替邬海波先
生担任公司的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国投
证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刘佳辰先生和徐荣健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邬海波先生在担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出的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徐荣健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委委员、执行总经理,20余年
投行相关工作经验,曾负责或主办十余个A股IPO、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公司债券项目
,包括紫金矿业(601899)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洛阳钼业(603993)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同力股份(920599)北交所上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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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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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09: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2.召开地点
: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28号科技大厦22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卢幼霞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
人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会议以现场表
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3.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
和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11.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
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国浩律师(上海)
事务所的俞磊律师、李笛鸣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发表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
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1.经与会董事和记
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2.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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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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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洛阳国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的决定,任命李建科同志为中共洛阳盛龙
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书记、纪委书记,免去张保民同志中共洛阳盛龙矿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书记职务,免去王二军同志中共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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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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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责任险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议,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预算: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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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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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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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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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本次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
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二、利润分配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3918343.80元,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269596239
.69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48617286.43元,按照公司章程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54
861728.64元后,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493755557.79元,加上以前年度可分配利润3799894
38.9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873744996.78元。按照母公司与
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73744996.78元。
3.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2025年度未实施分红、未实施股份回购。
4.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
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183595081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5392622.55元(
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16%。5.如在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
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
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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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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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股票简称为“盛龙股份”,股票代码为“001257”。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
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
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2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21500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6450000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为64499998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的差额2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05350002股,约占扣
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5150000股,约占扣除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
根据《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
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6203.25278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
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00%(向上
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60200500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451
49502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3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053505
00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7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最终中
签率为0.0376148529%,有效申购倍数为2658.52429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6年3月24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深交所和中国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
售、网上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
二、网下配售比例限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30%
(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
配的股票中,7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30%的
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
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
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中网下配售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13552
014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30.02%,约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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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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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龙股份”、“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
监许可〔2026〕44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
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1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7.8
2元/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6450000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64499998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
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2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05350002股,约占扣
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5150000股,约占扣除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150500002股。
根据《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
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6203.25278倍,高于
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60200500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45149502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30.0
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05350500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70.00%
。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0.0376148529%,有效申购倍数为2658.52429倍。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6年3月24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2026年3月24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
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
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
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规范填写备注。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
开发行数量的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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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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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龙股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
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44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
荐人(主承销商)”)。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2026年3月24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
6年3月2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
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
开发行数量的70%时,网上和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发行
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6年3月23日(T+1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
311室主持了盛龙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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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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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
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1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7.82元/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64,500,00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为64,499,998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
配售数量的差额2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05,350,002股,约占
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5,150,000股,约占扣
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150,500,002股
,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发行人于2026年3月20日(T日)利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盛龙股份”股票
45,150,000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2026年3月24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
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6年3月24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
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
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
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
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
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3月24日
(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
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
开发行数量的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
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3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7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30%的股份限售期
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战略配售方面,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
国证资管盛龙股份员工参与深交所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证资管盛龙股份员工参
与深交所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获配股票的限售期
为12个月;深圳市中金岭南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江西铜业(北京)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获配股票
的限售期为18个月;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
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
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
投资者未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按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
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
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
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
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
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
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
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5,155,405户,有效申购股数为280,076,863,000股,配号总数为5
60,153,726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56015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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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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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龙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7号)
(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
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
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
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
发〔2025〕57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及《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
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等相关规定,以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
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国投证券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和网
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实施,请网下投资者认真
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
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价格7.8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的
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19.11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
率39.85倍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2
7.40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方式、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
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战略配
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国投证券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实施;网上发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
价格高于7.98元/股(不含7.98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7.98元/股,且申
购数量小于5000万股(不含50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7.98元/股,且申
购数量等于500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6年3月17日14:54:27:464的配售对象中,按照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5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367个配售
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134368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4
4857530万股的2.9954%。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
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
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82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6年3月20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6年3月20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
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4、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7.82元/股,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
于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
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
“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
)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以下简称“四个数孰低值”)。
5、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3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7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30%的股份限售期
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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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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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龙股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44号)。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21500万股,全部为公开
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183595.0817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
份数量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1.71%。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
本次发行价格7.8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的
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19.11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
率39.85倍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2
7.40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
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
修订)》(深证上﹝2025﹞267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
224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
”)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
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
”)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
以下简称“《首发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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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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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
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44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
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询价。
本次发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215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183595.0817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
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1.71%。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64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
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0535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
本次发行总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515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
量的3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下及网上
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并将在2026年3月24日(T+2日)刊登的《洛阳盛龙矿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明确。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1、网上路演时间:2026年3月19日(T-1日,周四)14:00-17:00;
2、网上路演网站:全景网(网址https://rs.p5w.net);
3、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
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
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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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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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龙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7号)
(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
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
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
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
发〔2025〕57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及《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
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等相关规定,以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
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电
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的详细内容,
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
容如下: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
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国投证券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和网
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
算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
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
产管理计划、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具
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者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者其下属企业组成。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配售的股票总量、
认购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以及持有期限等信息。
2、定价方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
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网下发行对象: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
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
专业机构投资者;符合一定条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其他法人和组织(以下简称“一般机构
投资者”)以及个人投资者。
4、初步询价: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T-3日)9:30-15:00。在上述时
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
数量。
在网下询价开始前一工作日(2026年3月16日,T-4日)上午8:30至询价日(2026年3月17
日,T-3日)当日上午9:30前,网下投资者应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
se.cn)提交定价依据并填报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
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询价。网下
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当履行内部审批流程。网下投资者为个人的,应在深交所网下发行
电子平台提交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定价依据。定价依据一经提交,即视为网下投资者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独立性负责。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定价依据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
报价,原则上不得修改建议价格或者超出建议价格区间进行报价。
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多个配售对象分别填报不同的报价,每个网下
投资者最多填报3个报价,且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的120%。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一
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全部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的,
应当重新履行定价决策程序,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说明改价理由、改价幅度的逻辑
计算依据、之前报价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充分及(或)定价决策程序不完备等情况,并将改价
依据及(或)重新履行定价决策程序等资料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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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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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龙股份是国内领先的大型钼业公司,致力于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报告期
内主要从事重要战略资源钼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业务,具有钼矿采、选能力,主营业
务位于整个钼产业链的前端。公司资源储量大、战略开发价值大、未来增储潜力大,是我国重
要的钼产品生产企业。公司资源储备丰富,核心技术成熟,可持续经营能力突出,致力于打造
“成为有影响力,有竞争力的现代化一流矿业企业”,为积极落实国家战略贡献盛龙力量。
一、公司上市目的
(一)为国家战略实施提供更有力的资源支持
战略性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攸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钼作为一种重要
的不可再生的稀缺性战略资源,在推动产业升级、打造国之重器、建设现代国防等方面发挥着
不可替代的作用。“钼”之所及,国之所向,随着我国产业转型与技术变革加速,高端装备制
造、石油化工、船舶制造、新能源、国防军工、航空航天等行业快速发展,我国钼资源需求持
续增加,钼的战略性地位也不断提升。公司作为我国重要的钼产品生产企业,对整个钼产业链
的发展与稳定起到了资源供给的关键作用。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能够形成规范
、高效的决策管理机制和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加速扩大生产规模,高效推进项目建设,增加资
源储备,提升科技投入,持续提高公司的钼资源生产效率和供给能力,为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
全和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二)为投资者和社会创造更持续的价值回报
公司资源禀赋优、资源储备足、发展潜力大,现拥有4宗采矿权和1宗探矿权,其中在产矿
山南泥湖钼矿的采矿证生产规模为1650万吨/年,是国内目前最大的单体在产钼矿山,和在建
矿山安沟钼多金属矿均位于国家级能源资源基地“栾川南泥湖-嵩县祈雨沟钼矿基地”,资源
开发利用前景广阔。通过本次发行上市,公司能够拓宽融资渠道,不断扩大企业规模,提升并
购能力,降低运营成本,优化资源利用效率,持续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加价值创造力,
将资源储备高效转化为经济效益,为投资者带来可持续的价值回报。公司能够通过科技投入和
智能化升级对生态保护、生产安全进行优化赋能,将合规治理、绿色发展与社会责任进行更深
度的融合,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彰显国企担当,为地方经济和产业链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同时,公司能够通过更公开的信息披露和更严格的监管规则,赢取社会公众、投资者和公司员
工的认可,最终实现公司“为股东创效、为客户增值、为员工搭台、为社会添彩”的企业宗旨
。
二、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上
市公司标准及《公司章程》规定,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架构,
形成了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有效的内部控制环境,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
要求,不断提升企业长期价值。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全体投资者的价值回报,制定了明确的利
润分配计划和长期回报规划,通过建立并实施长期、稳定的分红政策,让全体投资者共享公司
发展成果。
三、公司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
本次融资是公司基于当前发展阶段,结合实际业务需求,经审慎评估项目可行性后作出的
重要战略决策。募集资金将全部投向公司主业,包括“嵩县安沟钼多金属矿采选工程”“矿业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嵩县安沟钼多金属矿采选工程项目是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是公司与地方政府携手服务国
家重大战略,共同推进地方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项目。该项目的实施,将对矿产资源开发和产
业建设起到积极的带动作用。公司通过建设矿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进一步完善研发人才梯队
,引进先进研发实验、检测设备,掌握钼业开发核心技术,有效增强钼资源获取能力,培育新
质生产力。公司通过补充流动资金,优化资金结构,增强资金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实现可
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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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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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草案)》等有关规定,为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
享受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本公司制定了《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草案)》《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洛阳盛龙矿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
公司通过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投资者调研、证券分析师调研、接待来访、座谈
交流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
市场形象。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未来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目标及秉承的基本原则如下:
1、目的
(1)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2)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3)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4)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5)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2、基本原则
(1)合规性原则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2)平等性原则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
造机会、提供便利。
(3)主动性原则
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4)诚实守信原则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
良好的市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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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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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5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
情况说明如下,除非本说明另有所指,本说明所使用特定词语应具有其在公司为本次发行上市
出具《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所定义
的含义:发行人子公司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之一或同时占合并财务报表相应项目10
%以上,或者虽不具有财务重大性,但拥有采矿权证且未来发展战略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子
公司,认定为重要子公司。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共拥有1家分公司,7家控股子公司,3家参股公司。发行人的重
要控股子公司为其2家一级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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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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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荐机构情况
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和其他项目组成员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
国投证券指定刘佳辰先生、邬海波先生作为盛龙股份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刘佳辰先生,国投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芝加哥大学经济学硕士,具
有法律职业资格;2018年至今任职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紫金矿业2018年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紫金矿业2020年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水晶光电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广晟有色20
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等项目。刘佳辰先生自执业以来,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形式的
处罚。
邬海波先生,国投证券投资银行新材料行业组负责人、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悉尼大
学金融硕士,2007年至今任职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小商品城
200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华鲁恒升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洛阳钼业H股回归A股首次公
开发行A股股票;北信源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雪榕生物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2020年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新华都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201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021年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棕榈股份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同力股份2020年精选层公开发行、
熙菱信息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广晟有色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利仁科技首
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等项目。邬海波先生自执业以来,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形式的处罚。
刘佳辰先生、邬海波先生,品行良好、具备组织实施保荐项目专业能力,熟练掌握保荐业
务相关的法律、会计、财务管理、税务、审计等专业知识,最近5年内具备36个月以上保荐相
关业务经历、最近12个月持续从事保荐相关业务,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
的重大纪律处分或者中国证监会的重大监管措施,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国投证券指定雷迪先生作为本次证券发行的项目协办人。雷迪先生,福特汉姆大学会计学
硕士,现任国投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曾参与紫金矿业2020年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
其他项目组成员包括徐荣健先生、张毅先生、王子淳先生、张梓煜女士、戴望先生、吴超
先生、刘丽君女士、黄璇女士、何畏先生、陈姝羽女士和徐洪飞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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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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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他成员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
国投证券指定刘佳辰先生、邬海波先生作为盛龙股份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刘佳辰先生,国投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芝加哥大学经济学硕士,具
有法律职业资格;2018年至今任职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紫金
矿业2018年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紫金矿业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水晶光电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广晟有色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等项目。
刘佳辰先生自执业以来,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形式的处罚。
邬海波先生,国投证券投资银行新材料行业组负责人、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悉尼大
学金融硕士,2007年至今任职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小商品城
200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华鲁恒升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洛阳钼业H股回归A股首次公
开发行A股股票;北信源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雪榕生物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2020年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新华都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201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021年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棕榈股份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同力股份2020年精选层公开发行、
熙菱信息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广晟有色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利仁科技首
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等项目。
邬海波先生自执业以来,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形式的处罚。
刘佳辰先生、邬海波先生,品行良好、具备组织实施保荐项目专业能力,熟练掌握保荐业
务相关的法律、会计、财务管理、税务、审计等专业知识,最近5年内具备36个月以上保荐相
关业务经历、最近12个月持续从事保荐相关业务,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
的重大纪律处分或者中国证监会的重大监管措施,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国投证券指定雷迪先生作为本次证券发行的项目协办人。雷迪先生,福特汉姆大学会计学
硕士,现任国投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曾参与紫金矿业2020年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
其他项目组成员包括徐荣健先生、张毅先生、王子淳先生、张梓煜女士、戴望先生、吴超
先生、刘丽君女士、黄璇女士、何畏先生、陈姝羽女士、徐洪飞先生。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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