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266 宏英智能 更新日期:2026-02-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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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2-17│ 38.61│ 6.0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5-25│ 13.15│ 789.00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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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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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电气控制系统│ 3.29亿│ 577.32万│ 2.75亿│ 83.43│ 0.00│ 2025-10-30│
│及产品扩产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450.19万│ 0.00│ 5450.19万│ 100.00│ 0.00│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601.62万│ 0.00│ 601.62万│ 100.00│ 0.00│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43亿│ 0.00│ 5450.19万│ 100.00│ 0.00│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3350.03万│ 0.00│ 601.62万│ 100.00│ 0.00│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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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英智│上海宏英新│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能科技股份│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上海宏英智│上海宏英新│ 3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能科技股份│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上海宏英智│上海宏英新│ 1980.00万│人民币 │--- │2027-06-23│连带责任│否 │否 │
│能科技股份│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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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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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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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减少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给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以有效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发展。
2、交易品种、交易工具及交易场所:交易品种为在场内及场外市场交易的与控股子公司
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期货、远期等衍生品合约。交易场所包
括但不限于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境内外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
格的交易场所,及伦敦金属交易所(LME)、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新加坡交易所(SGX
)等境外合规交易所和相关经纪行、做市商、银行等。
3、交易金额: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时点占用的最高保证金额度和权利金
上限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商品期货业务以期货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为有效降低原材料市
场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价格波动风险
、汇率波动风险以及资金流动性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商
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最高保证金额度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
等值人民币6000万元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品种仅限于与子公司的生产
经营所需的铜、碳酸锂等原材料相关的期货品种。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减少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控股子
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有效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发展
。
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
(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在场内及场外市场交易的与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
于铜、碳酸锂等商品品种。
2.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期货、远期等衍生品合约。
3.期限及授权: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
止。
4.交易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境内外经监管机构批准、
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格的交易场所,及伦敦金属交易所(LME)、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
新加坡交易所(SGX)等境外合规交易所和相关经纪行、做市商、银行等。
5.资金额度及来源: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时点占用的最高保证金额度和权
利金上限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前述资金来源
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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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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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对资
金的需要,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
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
将相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授信的延续性,同时更好地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
资金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包含现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及授权期内新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3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
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以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具
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
金贷款、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银行资金池等业务。授信
机构、授信额度、授信方式等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
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股东会批准上述授信事项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授信总额度内
予以调整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间的额度,并办理公司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贷款等事
宜。
上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公司将视公司及
其子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具体融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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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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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6年2月9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9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2月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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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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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担保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含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参股公司股东提供同
比例担保。
2、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3、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5年9月30日,部分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资产负债
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以及参股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参股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9.2亿元的担保,用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以及参股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资
产池、分期付款业务、票据贴现等。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
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5亿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对参股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
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2026年1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
计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
担保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2亿元的担保,用于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参股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
保函、资产池、分期付款业务、票据贴现等,目前尚未签订具体的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
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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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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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品种为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将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
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债券(国债、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券等)、货币型基金以及
其他根据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
及理财方式。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将闲置自有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风险可控
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结构性存款、大额存
单、收益凭证等)、债券(国债、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券等)、货币型基金等以及其他根
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
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
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导致其实际收益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授权期限即将届满,为了
保证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延续性,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4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
性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结构性存
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债券(国债、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券等)、货币型基金以
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前述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
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
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实现公司及其子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
益。
(二)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将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
收益凭证等)、债券(国债、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券等)、货币型基金以及其他根据公司
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
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
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银行信贷资金。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
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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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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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以及《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等相关规定,鉴于:
1、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2、因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未完全达标,其当期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注销。
综上,本次涉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5名,对应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6858股,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0066%。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
鉴于2025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98100.00股后的1022716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3.015197元人民币现金,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836928.00元人民币(含税);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由12.95元/股调整为12.65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90240.09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验资及完成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验
资报告》(大信验字[2025]第4-00014号)。截至2025年11月11日止,公司以货币资金向5名限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支付限制性股票回购款项合计人民币90240.09元(含利息)。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已于近期办理完成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事宜。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03587100股减少至103580242股,公司
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项。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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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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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亦不存在变更以前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6日(星期三)14:00。
2、会议召集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化宏先生和副董事长曾晖先生因公出差,不能主持本次股
东会,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曾红英女士主持本次股东会。
4、会议召开方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此次通过通讯方式参会或列席会议的人员视为参加
现场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上午9:
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上午9:15至2025年11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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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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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为民乐县卓航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乐卓航”),其资产负债
率超过70%。
2、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
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3、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合同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宏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英新能源”)、中海海洋建
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银河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联合体”)以联合体方
式与民乐卓航于2025年8月27日签署了《民乐县二期350MW/7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工程PC总
承包合同》(合同编号:HYXNY-MLZH-2025001)。在民乐县二期350MW/7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
目中,宏英新能源主要负责储能电站方案设计及设备选型、设备供应与集成、软件系统开发与
调试、项目工程管理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民乐卓航与受益人签订了《买卖合同》(编号:
2025-LX0000007670-001-001-M01)及《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编号:2025-LX0000007670
-001-001-M01-01)(以下统称“买卖合同”),宏英新能源为买卖合同项下设备的实际供货
方。
基于宏英新能源作为民乐县二期350MW/7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的联合体牵头方以及买卖
合同项下设备的实际供货方,宏英新能源、民乐卓航与受益人签署《三方协议》(编号:2025
-LX0000007670-001-001-BC01),约定由宏英新能源基于买卖合同分批向受益人提供银行保函
,保函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77200000.00元。同时,《三方协议》约定,宏英新能源拟同意民乐
卓航将其与宏英新能源签订的《民乐县二期350MW/7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工程PC总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HYXNY-MLZH-2025001)项下对宏英新能源的索赔权转让给受益人。如因宏英新
能源原因导致民乐卓航违反买卖合同项下相关承诺、保证、约定、责任或者义务而需承担相关
违约责任的,受益人有权依据买卖合同的相关约定直接向宏英新能源索赔。同时,民乐卓航依
据买卖合同对受益人的索赔权亦转让给宏英新能源。目前,该《三方协议》尚未生效,待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保函开具等事项后生效。
二、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1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
第三方提供银行保函暨索赔权转让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宏英新能源为民乐卓航向受益人
开具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77200000.00元的银行保函,具体以实际开具的保函约定为准。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保函开具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开具银行保函等相关
事宜。
民乐卓航与公司及宏英新能源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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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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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1月8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5年11月26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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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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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项目实施具有一定周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受相关政策法规、宏观经济、市
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工期延误、变更、中止、终止或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等不确
定性风险,项目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如本项目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
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交易背景及签署情况
1、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宏英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英新能源”)、中海海洋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银河电力
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联合体”或“承包人”)以联合体方式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孙公司民乐县卓航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乐卓航”或“发包人”)于2025年8
月27日签署了《民乐县二期350MW/7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工程PC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款
(含税)为人民币616000000.00元(大写:陆亿壹仟陆佰万元整)。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
之间的交易可免于披露。
3、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将所持民乐卓航之母公司100%股权对外转让,并于近日
完成工商变更手续。自民乐卓航之母公司股权过户完成之日起,民乐卓航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触发披露义务。
4、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发包人与公司及宏英新能源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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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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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于近日搬迁至新
办公地址,为方便与投资者交流,现将变更情况公告如下:以上办公地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正式启用,除上述变更事项外,公司注册地址、网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无变
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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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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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
司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
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
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
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
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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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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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收到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现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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