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266 宏英智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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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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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电气控制系统│ 3.29亿│ 7332.41万│ 1.61亿│ 49.08│ ---│ 2025-02-25│
│及产品扩产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43亿│ 1581.16万│ 4564.76万│ 18.80│ ---│ 2025-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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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3350.03万│ 75.81万│ 559.87万│ 16.71│ ---│ 202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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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上海宏英智│上海宏英新│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能科技股份│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上海宏英智│上海宏英新│ 3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能科技股份│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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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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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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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合计246240股,占回购注销前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股本的0.2381%,涉及激励对象73人,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3256915.58元。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注
销事宜已于2024年11月1日办理完成。
3、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03416000股减少至103169760股。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8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名离
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0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由于公司未达到本
次激励计划设置的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同意公司将未达到解锁条件的23.5840万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注销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5月7日至2023年5月16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
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2023年5
月1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
告编号:2023-022)。
3、2023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5月2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4)。
4、2023年5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
23年5月25日为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以26.69元/份的行权价格向1
36名激励对象授予198.00万份股票期权,以13.3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73名激励对象授予6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6月1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经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6.6
9元/份调整为26.49元/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3.35元/股调整为13.15元/股。公司独立
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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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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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
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
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
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
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
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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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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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
于2024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2、监事会会议在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办公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敏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
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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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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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
于2024年8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2、监事会会议在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办公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4、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敏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
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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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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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
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
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
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
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
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
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11751604.53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
年6月30日,本次减值准备事项共计减少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751604.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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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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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8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鉴于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限售期内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
前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4万股;公司因未达到2023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置的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5840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624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
本由103416000股减少至10316976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03416000.00元变更为103169760.00
元。公司股本总数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
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
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宜。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2:00;13:30-18:00)。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秀雯
联系电话:021-37829918
邮政编码:201615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九泾路470号
电子邮箱:smart@smartsh.com
3、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相关履约凭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说明:邮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时间以公司电子邮箱收到申报文件为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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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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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宏英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相关授权,鉴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13名激励对象离职而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13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3.60万份进行注
销。同时,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未
达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除前述
因激励对象离职触发的股票期权注销情形外,本次因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满足行权条件触发的
注销涉及激励对象121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2.44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7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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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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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因激励对象离职注销其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以及《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
行注销。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中的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等待期内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
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4万股限制性股票。
2、因业绩考核未达成,注销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
告》,公司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设置的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其他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的23.5840万股限制性股票(除上述因激励对象个人离职注销部分),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基于上述原因,本次共计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624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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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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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1、调整事由
鉴于2024年6月13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80000.00股后的10303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宏英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予范围内事
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调整方法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
权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
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大于1。
据此,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含预留)为:
P股票期权=P0-V=26.49-0.2=26.29元/份。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
/或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④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大于1。
据此,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为:
P限制性股票=P0-V=13.15-0.2=12.95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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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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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因激励对象离职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以及《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
销。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中的13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在等待期内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其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3.60万份股票期权。
2、因业绩考核未达成,注销第一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根据《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
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
告》,公司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设置的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其他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未满足行权条件的72.44
万份股票期权(除上述因激励对象个人离职注销部分),将由公司注销。
基于上述原因,本次共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6.04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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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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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收到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中信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项目的保荐人,原委派保荐代表人为赵亮先
生和杨捷女士,持续督导日期至2024年12月31日。鉴于杨捷女士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中信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杨阳先生(简历见附件
)接替,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相
关业务已交接完毕。
此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赵亮先生和杨阳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杨捷女士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件:杨阳先生简历
杨阳,男,硕士研究生学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保荐代表人。自从事投资银
行业务以来,主要参与了:天马科技再融资,继峰股份重大资产重组,之江生物IPO,环旭电
子再融资,合富中国IPO,毕得医药IPO等项目。杨阳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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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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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755600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2.66%)的股东上海泰礼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含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含泰创投”)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
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74923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65%)。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含泰创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含泰创投因创投基
金的自身资金需求拟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
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74923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65%)。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名称:上海泰礼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含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二)股东持有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含泰创投持有公司股份27556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2.66%。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所得。
3、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比例:本次累计减持不超过274923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65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的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
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
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与含泰创投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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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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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适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
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适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
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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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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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
司2023年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
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
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
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
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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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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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
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2、监事会会议在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3、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4、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敏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
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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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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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9643510.50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636509.87元。截至2023年末,
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9611983.8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39395209.19元。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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