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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英智能(00126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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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1266 宏英智能 更新日期:2025-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能化电气控制系统│ 3.29亿│ 7332.41万│ 1.61亿│ 49.08│ ---│ 2025-02-25│ │及产品扩产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43亿│ 1581.16万│ 4564.76万│ 18.80│ ---│ 2025-02-23│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3350.03万│ 75.81万│ 559.87万│ 16.71│ ---│ 2025-02-25│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上海宏英智│上海宏英新│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能科技股份│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上海宏英智│上海宏英新│ 3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能科技股份│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1-25│对外担保 ──────┴──────────────────────────────────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 案》,并于2025年1月24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5-005)。 为加强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控制,公司将拆分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与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即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 亿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 计额度不变,仍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2025年 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补充后公告全文披露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含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3、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4、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4年9月30日,部分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基本情况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 及日常经营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 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用于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 用证、保理、保函、资产池、分期付款业务等。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本次担 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资产池、 分期付款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1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 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10亿元的担保,用于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 保理、保函、资产池、分期付款业务等。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是否关联交易:否 ──────┬────────────────────────────────── 2025-01-24│银行授信 ──────┴────────────────────────────────── 为满足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对资 金的需要,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 公司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授信的延续性,同时更好地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 资金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包含现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及授权期内新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 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以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具 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 金贷款、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银行资金池等业务。授信 机构、授信额度、授信方式等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 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授信事项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授信总额 度内予以调整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间的额度,并办理公司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贷款 等事宜。 上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公司将视公司 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具体融资金额。 ──────┬────────────────────────────────── 2025-01-24│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含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3、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4、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4年9月30日,部分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用于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申请 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资产池、分期付款业务等。本次担保额度 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 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资产池、 分期付款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1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 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10亿元的担保,用于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 保理、保函、资产池、分期付款业务等。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 2024-12-19│重要合同 ──────┴────────────────────────────────── 1、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宏英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仅为中标人联合体成员之一。 2、本项目尚未签订正式合同,合同签订及合同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以最终签 订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上海宏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疆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城 建有限公司、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苏州精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博钰电力工程 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联合体单位”)以联合体方式共同参与了“标段(包)[001]新疆通广 科技有限公司洛浦50万千瓦/200万千瓦时储能配套2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的 投标。 2024年12月17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新疆通广科技有限公司洛浦50万千 瓦/200万千瓦时储能配套2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监理标段)中标结果公示》, 确定联合体单位为标段(包)[001]新疆通广科技有限公司洛浦50万千瓦/200万千瓦时储能配 套2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的中标人。 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及中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标段(包)[001]新疆通广科技有限公司洛浦50万千瓦/200万千瓦时储能配 套2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2、招标单位:新疆通广科技有限公司 3、中标价格:492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4、中标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疆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含联合体:天津博钰电力工程 有限公司、中建三局城建有限公司、上海宏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精控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如与相关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 极影响。 2、公司与上述单位不存在关联关系,该项目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 2024-12-07│其他事项 ──────┴────────────────────────────────── 1.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 准的无保留意见,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所”) 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 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会计所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 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 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会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 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会计所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 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 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本公司(指拟聘任大信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及 纪律处分1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人次、行政监管 措施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静娟,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6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晗,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2家。未在其他单位兼 职。 (3)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郝学花,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20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按照市 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公司拟就20 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大信会计所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本次审计费用同比增长超20%,主要由于公司业务扩展、子公司数量 增加所致,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审计投入工作量以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的收费标准等综合因素,费用有一定增长。 ──────┬────────────────────────────────── 2024-11-22│其他事项 ──────┴────────────────────────────────── 一、基本情况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8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将公 司注册资本由103416000元变更为103169760元,并同意对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内容 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及2024年8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二、新取得的《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内容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781898318F 2、名称: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上海市嘉定区真南路4268号2幢J11387室 5、法定代表人:张化宏 6、注册资本:人民币10316.9760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05年11月01日 8、营业期限:2005年11月01日至不约定期限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检验检测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 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太阳 能发电技术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伺服控制机构销售;电池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零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器辅件销售;安防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 集成电路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软件销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 ;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 研发;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智能农机装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 特种设备销售;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工业 设计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电线、电缆经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工业 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智能仪器仪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通用设备制 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 】;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机制造【分支机构经营】 ;集成电路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导航、测绘 、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智能车载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池制 造【分支机构经营】;工业机器人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安防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 通信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伺服控制机构制造【分支机构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4-11-05│股权回购 ──────┴────────────────────────────────── 1、本次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合计246240股,占回购注销前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股本的0.2381%,涉及激励对象73人,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3256915.58元。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注 销事宜已于2024年11月1日办理完成。 3、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03416000股减少至103169760股。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8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名离 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0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由于公司未达到本 次激励计划设置的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同意公司将未达到解锁条件的23.5840万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注销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5月7日至2023年5月16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 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2023年5 月1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 告编号:2023-022)。 3、2023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5月2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4)。 4、2023年5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 23年5月25日为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以26.69元/份的行权价格向1 36名激励对象授予198.00万份股票期权,以13.3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73名激励对象授予6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6月1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经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6.6 9元/份调整为26.49元/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3.35元/股调整为13.15元/股。公司独立 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2024-10-31│其他事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 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 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 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 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 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 2024-10-31│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 于2024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2、监事会会议在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办公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敏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 合法有效。 ──────┬────────────────────────────────── 2024-08-31│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 于2024年8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2、监事会会议在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办公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4、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敏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 合法有效。 ──────┬────────────────────────────────── 2024-08-31│其他事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 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 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 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 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 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 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11751604.53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 年6月30日,本次减值准备事项共计减少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751604.53元。 ──────┬────────────────────────────────── 2024-08-10│其他事项 ──────┴──────────────────────────────────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8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鉴于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限售期内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 前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4万股;公司因未达到2023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置的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5840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624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 本由103416000股减少至10316976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03416000.00元变更为103169760.00 元。公司股本总数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 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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