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269 欧晶科技 更新日期:2025-04-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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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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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安悦超短债债券 │ 5000.00│ ---│ ---│ 5000.39│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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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和元债券C │ 3000.00│ ---│ ---│ ---│ 8.8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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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享季季添益 │ 1000.00│ ---│ ---│ ---│ 3.6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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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招利宝货币A │ 1000.00│ ---│ ---│ ---│ 2.0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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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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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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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品质石英制品项目│ 1.83亿│ 0.00│ 1.56亿│ 85.11│-3413.59万│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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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利用工业硅项目│ 1.45亿│ 532.64万│ 1.15亿│ 79.16│ 253.05万│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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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项目 │ 6389.35万│ 553.93万│ 1982.37万│ 31.03│ 0.00│ 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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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石英坩埚一期项│ 7612.58万│ 4132.47万│ 4150.11万│ 54.52│-5377.43万│ 2025-03-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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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石英坩埚二期项│ 2.53亿│ 0.00│ 0.00│ 0.00│ 0.00│ 2025-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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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72亿│ 1.34亿│ 1.72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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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 ---│ 2862.09万│ 2862.09万│ ---│ ---│ ---│
│流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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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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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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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晶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
议案》,同意对全资子公司宁夏欧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欧晶”或“全资子公司”
)减少注册资本10040.90万元人民币。减资后,宁夏欧晶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资概述
宁夏欧晶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夏石英坩埚一期项目”和
“宁夏石英坩埚二期项目”的唯一实施主体。2023年12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2901.00万元对
宁夏欧晶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宁夏欧晶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000.00万元增加至33901.0
0万元。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
5年4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宁夏石英坩埚二期项目”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同意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拟从
原募投项目“宁夏石英坩埚二期项目”中调出募集资金10040.90万元人民币,用于新增募投项
目“半导体石英坩埚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欧晶科技。公司拟通过对全资子公司宁夏欧
晶减资收回10040.90万元用于实施“半导体石英坩埚建设项目”,本次拟减少宁夏欧晶注册资
本10040.90万元,减资后的宁夏欧晶注册资本将由33901.00万元减少至23860.10万元(最终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内容为准)。减资后,宁夏欧晶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减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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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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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人: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晶科技”、“公司”或“发行人”)于2023
年11月2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47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欧晶转债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公司拟变更“欧晶转债”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适用以简化程序召开债券持
有人会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欧晶转债”的债券受托管
理人,于2025年3月21日公告《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欧晶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适用简化程序的“欧晶转债”2025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会议召开的情况及决议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证券代码:127098
(三)证券简称:欧晶转债
(四)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23年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期限:6年;
3、发行规模:人民币4.70亿元;
4、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20%,第二年为0.40%,第三年为0.80%,第四年为1.50%,第五
年为1.80%,第六年为2.00%;
5、起息日:2023年11月24日;
6、付息日期: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
计息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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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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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晶科技”、“公司”或“发行人”)于2023
年11月2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47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欧晶转债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公司拟变更“欧晶转债”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变更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和债券持有人权
益保护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适用
以简化程序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欧
晶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现拟于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召开适用简化程序的“欧
晶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证券代码:127098
(三)证券简称:欧晶转债
(四)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23年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期限:6年;
3、发行规模:人民币4.70亿元;
4、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20%,第二年为0.40%,第三年为0.80%,第四年为1.50%,第五
年为1.80%,第六年为2.00%;
5、起息日:2023年11月24日;
6、付息日期: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
计息年度。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欧晶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会议召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5年3月21日
(四)召开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17:00前
(六)召开地点:线上
(七)召开方式:线上,按照简化程序召开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债券持有人对本公告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2025年3月
24日至2025年3月28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回复受托管理人。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
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2025年3月21日交易结束
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提出异议,并可以委托代理
人代为提出异议;2、发行人;3、受托管理人;4、发行人聘请的律师;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
出席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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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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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2024年5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及《202
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近日,公司收到天职国际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
天职国际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原指派杨勇先生(项目
合伙人)、张燕女士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孟双先生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共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由于天职国际内部工作调整,现指派黄书城先生接替张燕女士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
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指派李然先生接替孟双先生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
,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本次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杨勇先生(项目合伙人)
、黄书城先生,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李然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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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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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发布的《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8亿元,同比下降65.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346.90万元,同比下降137.97%,业绩亏损占上年末净资产的12.34%,其中2024年第三季度
实现营业收入2.24亿元,同比下降74.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72.19万元,同比下
降154.10%。公司业绩亏损的原因主要系2024年以来光伏行业供需错配,光伏产业各环节产品
价格均大幅下跌,对公司产品盈利造成较大冲击,且当期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01亿元。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营亏损,对公司所有者权益有所侵蚀,截至2024年9月末,公司所
有者权益为13.57亿元,较2023年末下降25.07%,资产负债率为47.72%。综合考虑公司现状,
中证鹏元决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欧晶转债”信用等级维
持为AA-,评级结果有效期为2024年11月11日至“欧晶转债”存续期。同时中证鹏元将密切关
注公司的经营业绩表现及资金周转情况,并持续跟踪以上事项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
以及“欧晶转债”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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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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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
49)。
2024年9月27日,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余姚市恒星管业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
了《关于增加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从提
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议公司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
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4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
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
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姚市恒星管业有限公司持
有公司61240856股股票,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31.83%,具备作为临时提案人的资格。余姚市恒
星管业有限公司提出的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故董事会同意将上
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9)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就增加议案后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11日(星期五)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8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4年10月8日(星期二)下午深交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
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三),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木尔南街31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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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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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配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内蒙古欧晶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8号)同意
注册,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7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
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0000000.00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2月15日
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欧晶转债”,债券代码(127098”。华科新能(天津)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科新能”)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原股东配售认购欧晶转
债”共计1154565张,占本次债券发行总量的24.5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4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华科新能的告知函,获悉华科新能于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9月2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欧晶转债”合计5915
37张,占本次债券发行总量的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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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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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配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内蒙古欧晶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8号)同意
注册,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7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
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0000000.00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2月15日
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欧晶转债”,债券代码(127098”。余姚市恒星管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余姚恒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原股东配售认购欧晶转债”共计14
95991张,占本次债券发行总量的31.8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
市公告书》。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余姚恒星的告知函,获悉余姚恒星于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9月1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欧晶转债”合计5737
95张,占本次债券发行总量的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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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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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等
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
并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
,公司拟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
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
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
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经测试,本次需计提存货减值
损失金额共计15784.52万元。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等,若资产负债表日存
在减值迹象的,则需对其进行减值测试,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
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57.47万元。
3、坏账准备: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减值测试并
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614.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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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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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满足公司实际业务管理需要,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
率,董事会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需要,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经
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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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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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前次评级结果: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欧晶转债”信用等级为AA-
。
本次跟踪评级结果: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欧晶转债”信用等级
为AA-。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公司于2023年度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7098,债
券简称:欧晶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一、前次评级结果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欧晶转债”前次评级结果为AA-,评级
机构为中证鹏元,评级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
二、本次评级结果
中证鹏元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4年6月28日出具
了《2023年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
告》(中鹏信评【2024】跟踪第【784】号01),对公司发行的“欧晶转债”的信用状况进行
了跟踪评级,维持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欧晶转债”评级结果为A
A-,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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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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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
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
票,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
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
准,并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
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包
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格投资者。
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
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
发行对象确定方式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转增
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定价有新的
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
权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
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
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
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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