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269 欧晶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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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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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通科技 │ ---│ ---│ 100.00│ ---│ 988.62│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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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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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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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品质石英制品项目│ 1.83亿│ 4043.62万│ 1.35亿│ 73.60│ 7471.67万│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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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利用工业硅项目│ 1.45亿│ 1077.23万│ 7716.68万│ 53.16│ 1344.59万│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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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项目 │ 6389.35万│ 1183.38万│ 1234.70万│ 19.32│ ---│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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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3800.00万│ ---│ 38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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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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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19 │交易金额(元)│3.29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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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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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宁夏欧晶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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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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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宁夏欧晶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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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 │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 │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901.00万元对全资子公│
│ │司宁夏欧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欧晶”)进行增资,用以实施募投项目“宁夏石│
│ │英坩埚一期项目”和“宁夏石英坩埚二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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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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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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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3927339.88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360235955.52元。截至20
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82022990.52元,资本公积余额为367539391
.15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96319589.21元,资本公积余额为367539391.15元。综合考
虑公司对投资者持续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2023年12月31
日公司总股本1923958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以此计算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0875051.20元(含税),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比例为35.31%,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
后年度分配。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
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
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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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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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协议为长单高纯石英砂采购协议。公司向交易对方采购高纯石英砂,保障公司高纯
石英砂原材料的长期稳定供应,预估采购金额总计3.5亿美元。
上述采购金额不构成业务承诺或业绩预测,以实际采购订单为准。
2、本协议签订经双方盖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次采购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协议标的较大,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
行业政策、光伏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协议不能或部分不能履
行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采购根据协议约定需支付一定比例预付款,将占用公司部分资金。
5、协议的履行有利于公司与供应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保障公司原材料长期稳定供
应,是否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矽比科北美公司签署了原材
料高纯石英砂的采购协议,协议总金额预计占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超过50%,
且绝对金额超过5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协议属于日
常经营性重大合同,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本次协议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企业名称:矽比科北美公司(SibelcoNorthAmerica,Inc.)
2、企业地址:托灵顿路3426号106室夏洛特,北卡罗来纳州,28277,美国(3426Toringd
onWay,Suite106Charlotte,NorthCarolina,28277,USA)
3、经营范围:提取、加工、整理、销售、购买、运输、储存、运输和/或
投保任何和所有类型和形式的工业矿物和回收商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非详尽概述):
硅石、粘土、高岭土、长石、霞石、橄榄石、石灰和石灰石、氧化镁、重晶石、磨料、粉煤灰
、煤渣、玻璃碎片等),其适用于各种应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业(以下为非穷举的概述)
:玻璃、陶瓷、能源、冶金、填充物质(涂料、塑料等)、建筑、电子等。(Extract,proces
s,finish,sell,purchase,transport,store,shipand/orinsureanyandalltypesandformsofind
ustrialmineralsandrecycledcommodities(including,butnotlimitedto,(non-exhaustiveove
rviewbelow):silica,clay,kaolin,feldspar,nepheline,olivine,limeandlimestone,magnesi
a,barite,abrasives,flyash,coalslags,glassfragments,andsoon)thataresuiforvariousapp
licationsin,includingbutnotlimitedto,thefollowingindustries(non-exhaustiveoverview
below):glass,ceramics,energy,metallurgy,fillingsubstances(paint,plastics,...),cons
truction,electronics,andsoon.)4、关联关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5、履约能力分析:美国矽比科公司无论其石英矿原料品质还是其石英砂提纯技术均处于
行业领先水平,是全球少数能够批量供应高纯石英砂的企业,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6、类似交易情况:除此次公告披露的交易外,最近三年公司与矽比科北美公司未发生类
似交易。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买方: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矽比科北美公司
2、协议标的:高纯石英砂
3、协议总金额:预估3.5亿美元,上述采购金额不构成业务承诺或业绩预测,具体以实际
采购订单为准。
4、协议产品定价及数量:产品定价及数量根据协议约定的定价、数量执行,具体以实际
采购订单为准。
5、生效条件:经双方盖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6、结算方式:根据协议约定方式付款并支付相应比例预付款。
7、双方主要权利义务:卖方有义务根据协议约定向买方供货,未能按照本协议条款交付
承诺采购量且未能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交付的,则根据协议约定承担责任。买方有义务根据协议
约定支付预付款和剩余货款,未能按照约定支付货款需依据协议约定承担责任,同时买方有权
就产品缺陷、数量等不符合要求进行索赔。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是双方签订的日常经营性长单采购协议,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未来经营需要,通过
分批采购的长单方式,有利于保障公司原材料长期稳定供应,是否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尚
具有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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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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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等
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相
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
拟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
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
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
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经测试,本次需计提存货减值
损失金额共计7032.11万元。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等,若资产负债表日存
在减值迹象的,则需对其进行减值测试,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
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737.90万元。
3、坏账准备: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减值测试并
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039.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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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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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自有资金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自有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
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在确
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等)。
(四)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目前,公司
及子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上述自有资金。
三、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股东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
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该
事项尚需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自有资金使用计划,根据自有资金使用
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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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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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晶科技”)于近日收到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国信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保荐人,原指定孟繁龙先生、姜淼女士担
任该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同时,国信证券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项目的保荐人,指定姜淼女士、金蕾女士担任该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该可转换公司债
券项目已于2023年11月30日发行完成,可转债于2023年12月15日上市。
为了便于后续持续督导工作的开展,国信证券委派金蕾女士接替孟繁龙先生负责欧晶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欧晶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均为姜淼女士、金蕾女士,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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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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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晶科技”、“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2023]2508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人民币4.70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470万张,按面值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欧晶转债”,债券代码为“127098”。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
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一、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11月24日(T日)结束。根据深交所提供
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欧晶转债”总计3255713张,即325571300元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9.27%。
二、网上中签缴款情况
根据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1416826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416826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27454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2745400
三、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可转债由主承销
商包销。此外,《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中规定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
的发行余额7张由主承销商包销。本次主承销商包销可转债的数量为27461张,包销金额为2746
100元,包销比例为0.58%。
2023年11月30日(T+4日),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可转债认购资金划转至发行人,由
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登记申请,将包销可转债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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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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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57920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8.6033%)的股东天津市万兆慧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万兆慧谷”),计划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
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92.39万股,即不超过所占公司总股本的1
%。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
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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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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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欧晶
科技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T+1日)主
持了欧晶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代表
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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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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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晶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和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6号〕)《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
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证上〔2022〕731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11月修订)》(深证上〔2023〕103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1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欧晶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
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
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3年11月28日(
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
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张。网上投资者放弃
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
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
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4.70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4.70亿元,主承销商
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
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41亿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
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
行措施。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
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
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
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
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
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欧晶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4.7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
2023年11月24日(T日)结束。
根据2023年11月22日(T-2日)公布的《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
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
一、总体情况
欧晶转债本次发行4.70亿元(共计470.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原股东优先配
售日及网上发行日期为2023年11月24日(T日)。
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欧晶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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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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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
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
规模为人民币47000.00万元,共计470.00万张。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4、可转债基本情况
(1)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3年11月2
4日(T日)至2029年11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
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2)债券利率: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8%,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
六年2.0%。
(3)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
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
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
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
或已申请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
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⑤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
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
(4)本次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45.91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
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
交易总量。
(5)转股期限:本次可转债的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11月30日,T+4日)
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4年5月30日至2029年11月23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6)债券评级情况:本次可转债主体信用评级等级为AA-,债券信用评级为AA-。
(7)资信评估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8)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5、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3年11月24日(T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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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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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晶科技”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47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508号文同意注
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3日,即T-1日)收市
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
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
。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查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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