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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达股份(00127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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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1277 速达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1-21│其他事项 ──────┴──────────────────────────────────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9月29 日、2024年10月24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备 案手续,并取得了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和营商环境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变更后的具体信息如下: 一、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的主要事项 1、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 或控股); 2、注册资本由“伍仟柒佰万圆整”变更为“柒仟陆佰万圆整”; 除上述变更外,营业执照其他内容无变化。 二、《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692197704R 名称: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黄海路与规划工业五街交汇处路西 法定代表人:李锡元 注册资本:柒仟陆佰万圆整 成立日期:2009年7月7日 经营范围:煤矿、工程、隧道施工专用机械配件销售;煤矿、工程、隧道施工专用机械设 备生产、维修、维护;煤矿设备的租赁与销售;煤矿成套设备技术服务;液压软管总成扣压安 装;液压软管、接头及其他液压元件的销售;流体连接安全防护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流体连接安全防护产品的销售;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再生物资回收与利用;从事货物及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 ──────┬────────────────────────────────── 2024-09-02│其他事项 ──────┴────────────────────────────────── 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2、上市时间:2024年9月3日 3、股票简称:速达股份 4、股票代码:001277 5、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76000000股 6、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9000000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7、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 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9000000股8、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570 00000股9、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限售安排:本次发 行无战略配售 10、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1、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2、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本次上市股份无其他限售安排 ──────┬────────────────────────────────── 2024-09-02│其他事项 ──────┴──────────────────────────────────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发行股数:1900万股 4、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 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5、发行对象:已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 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6、承销方式:主承销商 余额包销 三、保荐机构项目组人员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 葛体武先生: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本保荐机构”)投资银 行事业部业务部业务总监,经济学硕士。2007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任职于第一创业证 券投资银行部,2008年加入国信证券,先后负责或参与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IP O、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沪主板IPO、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沪主板定增、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板定增、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沪主板定增等项目。 刘凌云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部执行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 2006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任职于第一创业证券投资银行部,2008年加入国信证券 ,先后负责或参与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板IPO、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板IPO、 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沪主板IPO、苏州 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沪主板定增、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板定增、南京红太阳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二)项目协办人 王诗芸女士: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部高级经理,金融硕士。2016年加入国信证券 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参与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上海飞乐音 响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收购项目、深圳市中新 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板IPO项目、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沪主板定增等项目 。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 项目组其他成员为:张达先生、范超先生、曾奕超先生、张艺童女士、甘恒先生、黄苏越 女士、邹昭阳女士、姚浩然先生、赵千雨女士。 ──────┬────────────────────────────────── 2024-08-29│其他事项 ──────┴──────────────────────────────────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速达股份”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 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697号文同意注册。本次 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速达股份”,股票代码为“001277”。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 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19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32.00元/ 股。其中,网上发行19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0%。 本次发行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4年8月27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 下: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8806023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601792736.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193977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6207264.00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本次发行无网下询价和配售环节,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 )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193977股,包销金额为6207264.00元,保荐人 (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为1.02%。 2024年8月29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 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将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 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三、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8228.77万元,明细如下: 1、保荐费用:150.00万元; 2、承销费用:5500.00万元; 3、审计及验资费用:1169.81万元; 4、律师费用:789.81万元; 5、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51.89万元; 6、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67.27万元。 ──────┬────────────────────────────────── 2024-08-27│其他事项 ──────┴──────────────────────────────────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速达股份”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 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697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 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19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32.00元/股,其中,网上发行1 9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0%。 根据《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8月26日(T+1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 业中心311室主持了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 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 进行并公证。 凡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 。中签号码共有38000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A 股股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2024年8月27日(T+2日)公告的《郑州速达工业机械 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 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 24年8月2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 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 包销。 当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 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 2024-08-26│其他事项 ──────┴──────────────────────────────────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速达股份”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 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697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 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发 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1900.00万股,其中,网上发行19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 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8月23日(T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 “速达股份”A股1900.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 果如下: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8033043户,有效申购股数为84753096500股,配号总数 为169506193个,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169506193。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 中签率为0.022418060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为4460.68929倍。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8月26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 45号深业中心311室进行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摇号抽签,并将于2024年8月27日(T+2日)披露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2024年8月27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2024年8月27日(T+2日)公告的《郑州速达工业 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 ,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 在2024年8月2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 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 商)包销。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 之日起即可流通。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 2024-08-22│其他事项 ──────┴────────────────────────────────── 1.速达股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 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中 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等相关法 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组织实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2.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流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的重点内容,敬请投资者关注: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 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 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人(主承销商)”或“国信证券”)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 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32.00元/股。 投资者请按照本次发行价格于2024年8月23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 购方式进行申购,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 :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 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2024年8月27日(T+2日)公告的《郑州速达工 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 公司相关规定。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8月2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 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 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 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5)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 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 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 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 2024-08-22│其他事项 ──────┴──────────────────────────────────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达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所属行业为“C43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由于公司所属大类行业剔除亏损及暂停上 市股票后,行业内股票数量少于5只,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未计算并发布该行业的市盈率,仅发 布了所属门类行业“C制造业”的行业平均市盈率,截至2024年8月20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 布的“C制造业”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1.17倍。因此,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测算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二级市场最近一个月静态平 均市盈率,得出速达股份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为21.55倍(截至2024年8月20日 ,T-3日)。本次发行价格32.0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5.05倍,不超过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 市盈率21.55倍(截至2024年8月20日,T-3日),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 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 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速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2697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或“国信证券”)。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 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1900.00万 股,其中,网上发行数量为19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 本次发行将于2024年8月23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 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32.00元/股。投资者按照本次发行价格于2024年8月23日(T日,申 购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 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2024年8月27日(T+2日)公告的《郑州速达工 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 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 户在2024年8月2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 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 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5)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 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 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2、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 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拟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24年8月21日(T-2日)披露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 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中国日报网,www.ch inadaily.com.cn)的《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 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 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 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说明书》。 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司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5、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 、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为32.00元/股。任 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 ,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 2024-08-21│其他事项 ──────┴──────────────────────────────────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 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如下:(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为保障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 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章程(草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中 规定了相关的内容。 1、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公 司将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规则、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认真履行 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公司在涉及重要生产经营、重大投资、重大财务决策等方面的 事项,包括公布公司年报、中报及临时公告等。 2、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工作机构,董事会秘书谢立智统一负责公司 的信息披露事务。公司将保证董事会秘书能够及时、畅通地获取相关信息,除董事会秘书外的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经董事会的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公司未披露信息。 3、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5月7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以明确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与投资者沟通 的内容以及公司的主要职责等,主要内容如下: “第六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之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 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深交所对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 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 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 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 (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 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 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 2024-08-21│其他事项 ──────┴────────────────────────────────── 一、保荐代表人情况 葛体武先生: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本保荐机构”)投资银 行事业部业务部业务总监,经济学硕士。2007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任职于第一创业证 券投资银行部,2008年加入国信证券,先后负责或参与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IP O、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沪主板IPO、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沪主板定增、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板定增、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沪主板定增等项目。 刘凌云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部执行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 2006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任职于第一创业证券投资银行部,2008年加入国信证券 ,先后负责或参与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板IPO、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板IPO、 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沪主板IPO、苏州 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沪主板定增、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板定增、南京红太阳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情况 (一)项目协办人 王诗芸女士: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部高级经理,金融硕士。2016年加入国信证券 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参与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上海飞乐音 响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收购项目、深圳市中新 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板IPO项目、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沪主板定增等项目 。 (二)项目组其他成员 张达先生、范超先生、曾奕超先生、张艺童女士、甘恒先生、黄苏越女士、邹昭阳女士、 姚浩然先生、赵千雨女士。 ──────┬────────────────────────────────── 2024-08-21│其他事项 ──────┴──────────────────────────────────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 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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