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278 一彬科技 更新日期:2026-10-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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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3-02-21│ 17.00│ 4.6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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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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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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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传芯 │ 16000.00│ ---│ 9.41│ ---│ 0.00│ 人民币│
├─────────┼─────┼─────┼─────┼─────┼──────┼──────┤
│上海一彬 │ 20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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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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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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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2181.66万│ 0.00│ 2224.23万│ 101.95│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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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900万套汽车零 │ 4.52亿│ 4938.61万│ 1.53亿│ 33.74│ 0.00│ 2028-06-30│
│部件生产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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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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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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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王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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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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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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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2025年9月26日,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认购度亘核芯新增的注册资本人 │
│ │民币453.0694万元,持股比例为1.1606%。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受让度亘核芯503.4121万 │
│ │股股份,受让股份比例为1.2896%,受让对价共计5,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
│ │累计持有度亘核芯股份956.4815万股,持股比例2.4502%(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 2025年12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建华先生受让度亘核芯95.3834万 │
│ │股股份,受让股份比例为0.2443%,受让对价共计1,000.00万元。 │
│ │ 因王建华先生为公司关联方,在王建华先生受让度亘核芯股份后,公司本次交易属于与│
│ │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本次交易│
│ │系关联方王建华先生受让度亘核芯股份后被动形成关联交易,在公司增资及受让度亘核芯股│
│ │份时按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王建华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并在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根据《│
│ │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方共│
│ │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王建华,男,1970年3月出生,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之一,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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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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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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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彬电│12家下属公│ 3.50亿│人民币 │2025-08-01│2026-07-31│连带责任│否 │否 │
│子科技股份│司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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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彬电│宁波翼宇 │ 1.60亿│人民币 │2026-06-02│2031-06-02│连带责任│否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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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彬电│宁波翼宇 │ 8000.00万│人民币 │2023-02-13│2026-02-13│连带责任│是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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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彬电│宁波翼宇 │ 6400.00万│人民币 │2023-09-14│2026-09-13│连带责任│是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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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彬电│宁波翼宇 │ 6000.00万│人民币 │2026-04-03│2027-04-02│连带责任│否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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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彬电│郑州一彬 │ 4000.00万│人民币 │2024-03-13│2029-03-13│连带责任│否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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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彬电│沈阳一彬 │ 3000.00万│人民币 │2024-01-22│2029-01-22│连带责任│否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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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彬电│吉林长华 │ 2000.00万│人民币 │2024-03-13│2029-03-13│连带责任│否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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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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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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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本公司股份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1616%)的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褚国芬计划
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50000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04%)。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
日收到董事兼高管褚国芬女士、熊军锋先生、高管刘镇忠先生出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
划买卖本公司股票申请表》。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10月26日至202
7年01月25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具体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但董事兼高管褚国芬女
士、熊军锋先生、高管刘镇忠先生减持价格不得低于每股16.7111元。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前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因发行
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2、本次减持计划与此
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3、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
的不得减持的情形。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最终是否按期实施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
形决定,因此尚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如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
响。3、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上述人员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敬请广大投资者谨
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董事兼高管褚国芬女士、熊军锋先生、高管刘镇忠先生出具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买卖本公司股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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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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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
5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开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兴业北路东侧工业园区开发2路1号(宁波一彬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王建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4人,代表股份63,651,1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
.44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3,496,6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1.31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9人,代表股份15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
24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9人,代表股份15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9人,代表股份15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9
%。
9、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
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见证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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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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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将在募投项目“年
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的规划基础上,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原规划建设“
内外饰塑料件300万套/年、汽车电子件150万套/年、导电铜排及新能源专用件450万套/年”产
能,调整后变更为建设“内外饰塑料件750万套/年、汽车电子件150万套/年、模具250件/年及
聚丙烯材料13333吨/年”,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和项目建设周期不变。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93.34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7.00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8
6.7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016.1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570.6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02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于2023年02月2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
ZH/2023HZAA1B0077”《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拟变更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拟变更的项目为“年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原规划项目拟建设产能为:
内外饰塑料件300万套/年、汽车电子件150万套/年、导电铜排及新能源专用件450万套/年。
本次变更后,项目建设内容拟变更为内外饰塑料件750万套/年、汽车电子件150万套/年、
模具250件/年及聚丙烯材料13333吨/年。同时,公司拟将原用于铜排及新能源专用件生产线的
投资资金,变更用于内外饰塑料件生产线、模具及聚丙烯材料投资;并新增慈周巷Ⅱ202504#
、企业路地下空间地块作为项目实施地点,主要用于AGV物流流通、地下通道建设。此外,结
合项目建筑工程实施情况及土地招拍挂的实际投入情况,公司将原规划中土地购置费由8603.0
0万元调整为10481.24万元,建筑工程费、软硬件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分别由21910.58万元、207
76.89万元、991.79万元调整为24910.74万元、16033.89万元、856.40万元。项目总投资金额
及项目建设周期均保持不变。
鉴于“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该项目已经达到结项条件,现公司
拟将其结项并将对应的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浙商银行宁波周巷支行,账号:33200207
10120100080792,余额:0.41元),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也将予以终止。
二、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
自公司上市以来,在确保与现有客户的项目合作保持稳健情况下,积极开拓新能源车企客
户及项目,新增定点项目产品大类涵盖内外饰塑料件、金属件、汽车电子件、新能源专用件四
大品类,公司的客户结构、产品体系进一步完善。
综合考虑市场需求变化、客户交付安排及公司自身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一彬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先行投产募投项目中的导电铜排及新能源专用件产品。基于上述实际情况
,公司拟在原规划基础上,结合当前市场需求及业务发展方向,对募投项目中“导电铜排及新
能源专用件450万套/年项目”的投入结构及产能配置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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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9│吸收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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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
一、吸收合并事项概述
为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综合竞争力,公司全资子
公司芜湖一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一彬”)拟吸收合并另一全资子公司湖州
一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一彬”)。本次吸收合并后,芜湖一彬依法存续经
营,公司名称、股权结构保持不变,同时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原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进行调整(如涉及),最终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以届时完成工商变更手
续后的工商登记信息为准。湖州一彬依法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相关资质及
其他一切权利义务均由芜湖一彬依法承继。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签署相关文件及其他相关事
项。
本次吸收合并事宜属于公司内部资源重组,不涉及第三方权益,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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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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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06月30日的存货、应收
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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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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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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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吸收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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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
一、吸收合并事项概述
为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综合竞争力,公司全资子
公司广东一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一彬”)拟吸收合并另一全资子公司广州
翼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翼宇”)、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一彬汽车零部件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一彬”)拟吸收合并另一全资子公司莆田一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莆田一彬”)。
本次吸收合并后,广东一彬、盐城一彬依法存续经营,公司名称、股权结构保持不变,同
时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原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进行调整(如涉及),最终
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以届时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后的工商登记信息为准。广州翼宇、
莆田一彬依法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相关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均由广东
一彬、盐城一彬分别依法承继。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签署相关文件及其他相关事
项。
本次吸收合并事宜属于公司内部资源重组,不涉及第三方权益,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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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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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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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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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6月12日收到国联民生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出具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更换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国联民生作为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并在深交所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保荐代表人为梁力先生和孙闽先生,持续督
导期截止2025年12月31日。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联民生将对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直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现因梁力先生工作需要,不再继续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
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国联民生委派王旭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梁力先生
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深交
所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孙闽先生和王旭东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梁力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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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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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2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2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05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兴业北路东侧工业园区开发2路1号(宁波一彬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建华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622687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
2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21635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
23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10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0%。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人,代表股份105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8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0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人,代表股份10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0
%。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
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见证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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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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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设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确保其资金流畅通,同时加强公司及下
属公司对外担保及接受担保的日常管理,增强对外担保及接受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于
2026年04月1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下属公司预计为银行授信额
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12.00亿元的担保,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在上述额度
内可以滚动使用,其中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不超过9.50亿元的担保(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以
上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累计不超过3.80亿元的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不超过2.50亿元的担
保。上述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
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实际担保金
额,实际担保金额应在担保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下属公司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
保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公司
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提
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相关具体事宜和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相应文件。上述授权有效
期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止。上述对外担保额
度是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如果年度内公司新增子公司,或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发生变
化,公司及下属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被担保
对象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2793008263G
成立日期:2006年8月3日
注册地址:慈溪市周巷镇兴业北路东侧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注册资本:12373.34万元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
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汽车装饰用品制造;汽车装饰用
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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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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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0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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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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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04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经营规划并参照同行业水平,为充分调动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拟订
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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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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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05月0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兴业北路东侧工业园区开发2路1号(宁波一彬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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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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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
众环”)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一彬科技”)于2026年04月13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
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完成2025年度工作情况及
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审核意见,并向董事会提交了对中审众环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建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
。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
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汽车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纪律处分4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42名
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3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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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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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存货、应收
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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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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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3日,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最高额度不超过43.0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新增授信、原有授信续签授信和原有存
续授信),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
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内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
、票据贴现、融资租赁、金融衍生品等各类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
具体合作金融机构及最终融资额度、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
署的协议为准。为办理上述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担保等事项,拟提请
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上述
授信额度内签署一切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
一致。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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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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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标的名称:上海传芯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传芯”、“标的公司”或
“目标公司”);
2、投资金额:人民币16000万元;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4、相关风险提示:上海传芯成立于2020年7月,核心业务围绕半导体掩模基板展开。上海
传芯属于初创类公司,目前业务规模不大,在未来实际运营过程中,仍可能面临市场环境变化
、行业政策变化、运营管理等方面因素的影响,本次对外投资的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本次
对外投资对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一彬科技”)拟以自有资金通过
增资与受让老股相结合的方式对上海传芯进行投资,共计出资人民币16000万元,本次投资全
部完成后取得上海传芯9.4088%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915.5533万元注册资本),具体如下:
1、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向上海传芯增资,获得其354.2383万元出资额,占
上海传芯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为3.6404%(对应标的公司354.2383万
元注册资本);
2、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受让上海传芯原股东上海多
薮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多薮”)、安吉翊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安吉翊展”)及上海一禾宽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一禾宽源”)持有的上海传芯5.7684%股权(对应标的公司561.3150万元注册资本),具体
如下:从上海多薮受让268.3150万股,受让股份占上海传芯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为2.7574%;
从安吉翊展受让262.50万股,受让股份占上海传芯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为2.6976%;从一禾宽
源受让30.50万股,受让股份占上海传芯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为0.3134%。
3、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人民币8000.00万元的
价格获得上海传芯3.6404%的股权;同意以人民币3350.00万元的价格受让上海传芯原股东上海
多薮持有的2.7574%的股权;同意以人民币4165.9556万元的价格受让上海传芯原股东安吉翊展
持有的2.6976%的股权;同意以人民币484.0444万元的价格受让上海传芯原股东一禾宽源持有
的0.3134%的股权;同意授权公司有关人员签署投资协议以及完成标的公司变更登记所需的必
要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且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公司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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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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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期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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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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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09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09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01月0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兴业北路东侧工业园区开发2路1号(宁波一彬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建华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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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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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
障公司治理规范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
主选举,同意选举徐维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徐维坚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与条件。其将与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8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
年,与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保持一致。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合
计不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徐维坚先生,1984年11月出生,专科学历,曾任杭州湾轴承厂技术人员、宁波长华项目经
理、核价科科长,现任公司商务中心报价科科长。
徐维坚先生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单位担任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维坚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
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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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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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0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0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1月0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0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兴业北路东侧工业园区开发2路1号(宁波一彬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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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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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一彬科技”)与关
联人王建华先生共同对度亘核芯光电技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度亘核芯”或“
标的公司”)进行投资。
2025年9月26日,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认购度亘核芯新增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453.0694万元,持股比例为1.1606%。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受让度亘核芯503.4121万股股份
,受让股份比例为1.2896%,受让对价共计5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持有度
亘核芯股份956.4815万股,持股比例2.4502%(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5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王建华先生出具的《关于受让度亘核芯股份的通知函》,王建
华先生受让度亘核芯95.3834万股股份,受让股份比例为0.2443%,受让对价共计1000.00万元
。
因王建华先生为公司关联方,在王建华先生受让度亘核芯股份后,公司本次交易属于与关
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因本次交易系关联方王建华先生受让度亘核芯股份后被动形成的关联交易,在公司增资及
受让度亘核芯股份时按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9月26日,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认购度亘核芯新增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453.0694万元,持股比例为1.1606%。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受让度亘核芯503.4121万股股份
,受让股份比例为1.2896%,受让对价共计5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持有度
亘核芯股份956.4815万股,持股比例2.4502%(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5年12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建华先生受让度亘核芯
95.3834万股股份,受让股份比例为0.2443%,受让对价共计1000.00万元。因王建华先生
为公司关联方,在王建华先生受让度亘核芯股份后,公司本次交易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
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本次交易系
关联方王建华先生受让度亘核芯股份后被动形成关联交易,在公司增资及受让度亘核芯股份时
按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关系说明
王建华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并在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根据《公
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
资,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王建华,男,1970年3月出生,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公司董事长兼
总经理。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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