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279 强邦新材 更新日期:2024-10-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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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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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68元/股,发
行数量为4000.00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0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为发行人的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
格,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37.6033万
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5.94%。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62.3967万股回
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322.3967万股,占扣
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61.73%;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440.0000万股,占扣除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38.27%。根据《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5740.0
8472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数量的4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1505.0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本
次发行的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817.3967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1.7
3%;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945.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8.27%
。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0.0356290715%,有效申购倍数为2806.69677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4年9月27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
(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
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
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
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
接受本次发行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为8172147股,其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
数量为819247股,约占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的10.02%,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2.05%。
上海稳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稳博招睿量化对冲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放弃认购
股数910股以及杨维国放弃认购股数910股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其中182股的限售期为6
个月,约占其放弃认购股数的10.00%。本次发行中限售期为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819429股,占
网下发行总量的10.02%,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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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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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9月26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上步工业区20
3栋202室主持了强邦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凡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强邦新材A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
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58900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强邦新材A股股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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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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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新材”、“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400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51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000.0000万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68元/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4000.00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
,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6000.0000
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0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为发行人的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
格,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37.6033万
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5.94%。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62.3967万股回
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322.3967万股,占扣
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61.73%;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440.0000万股,占扣除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38.27%。
根据《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
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5740.08472倍,
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1505.0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
上。回拨后,本次发行的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817.3967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发行数量的21.73%;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945.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
行数量的78.27%。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0.0356290715%,有效申购倍数为2806.69
67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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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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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新材”、“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400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51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68元/股,发
行股份数量为4000.0000万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6000.0000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0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为发行人的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金额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
的银行账户。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37.6033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5.94%。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
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62.3967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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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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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新材”、“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不超过400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51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4000.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发行人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进行。
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
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富诚海富通强邦新材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
称“强邦新材专项资管计划”)。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约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
的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10.90元/股(含10.90元/股)的配售对象全
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51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4677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
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4590800万股的1.0188%。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
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合理投资价值、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
、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价格为9.68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4年9月25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4年9月25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
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4、本次发行价格为9.68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
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
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
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
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
值。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0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为发行人的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
格,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37.603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94%,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
配售股数的差额162.3967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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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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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新材”、“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05号〕)(以下简称“《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
23〕10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
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以下简称“《网
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
发〔2023〕18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
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3〕19号)
(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以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
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
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本
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系统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
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
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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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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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新材”、“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400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51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4000.0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
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6000.0000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0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为发行人的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
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160.000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
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440.000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
量4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
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情况将在2024年9
月27日(T+2日)刊登的《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
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明确。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申购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1、网上路演时间及网站:
2024年9月24日(T-1日,周二)14:00-17:00
全景路演:https://rs.p5w.net;
2、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
w.cninfo.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证
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金融时报网,网址www.financi
alnews.com.cn;经济参考报,网址www.jjckb.cn;中国日报网,网址cn.chinadaily.com.cn
)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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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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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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