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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邦新材(00127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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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1279 强邦新材 更新日期:2026-08-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4-09-25│ 9.68│ 3.22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强邦数码 │ 200.00│ ---│ 100.00│ ---│ -2.31│ 人民币│ ├─────────┼─────┼─────┼─────┼─────┼──────┼──────┤ │强邦贸易 │ 100.00│ ---│ 100.00│ ---│ -5.64│ 人民币│ ├─────────┼─────┼─────┼─────┼─────┼──────┼──────┤ │上海甚龙 │ ---│ ---│ 100.00│ ---│ 750.41│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环保印刷版材产能扩│ 4.10亿│ 1427.66万│ 3420.51万│ 18.81│ 0.00│ 2026-10-31│ │建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464.00万│ 54.50万│ 54.50万│ 1.08│ 0.00│ 2027-10-31│ ├─────────┼──────┼─────┼─────┼─────┼─────┼──────┤ │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5292.00万│ 835.07万│ 1213.43万│ 60.31│ 0.00│ 2026-10-31│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 1.40亿│ ---│ 7000.00万│ 100.00│ 0.00│ 2024-12-31│ │流动资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2-31 │交易金额(元)│30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安徽中邦新材料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安徽中邦新材料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 │ │ 安徽中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中邦”)成立于2020年1月16日,是公司全 │ │ │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印刷、电子感光材料,印刷耗材的生产和销售。安徽中邦目前尚处于建│ │ │设期,为满足建设和投产需要,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安徽中邦增│ │ │资3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徽中邦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000万元│ │ │。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 │ │管理层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本次增资的进展情况 │ │ │ 近日,安徽中邦已取得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至此,本次增资事项已│ │ │完成。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6-10 │ ├──────┼────────────────────────────────────────┤ │关联方 │上海强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的总体情况 │ │ │ 为了促进上市公司和子公司经营管理更好的融合和生产经营需要,子公司上海易加易数│ │ │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易加易”)与关联方上海强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上海强邦”)于2026年6月在上海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租用其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北 │ │ │和公路738号的厂房、仓库以及办公楼,用于生产、研发及办公,并通过上海强邦代付租赁 │ │ │期间实际使用的水电费,租赁期限三年。 │ │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上海强邦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 │6.3.3条的相关规定,系公司关联法人。 │ │ │ (三)关联交易审议的总体情况 │ │ │ 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强邦企业│ │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本公司独立│ │ │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本次议案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 │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 │ │ (四)关联交易的说明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 │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 │ │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上海强邦成立于2003年10月20日,注册资本500万美元,住所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北和公 │ │ │路738号,法定代表人郭良春,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自有房屋租赁 │ │ │,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 │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 │ │主开展经营活动)”。强邦印刷器材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强邦100%财产份额。 │ │ │ (二)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数据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97,597,906.70元,净资产为494,258,737.31元│ │ │,营业收入为17,968,773.35元,净利润为2,504,826.89元。 │ │ │ (三)关联关系 │ │ │ 上海强邦与我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构成法定关联方。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东莞市锦晟印刷器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管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南京江南雨印刷设备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管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武汉市哥德堡印刷器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管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东莞市彩度印刷器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管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STRONG PLATES EUROPE, S.L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南京江南雨印刷设备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管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武汉市哥德堡印刷器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管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东莞市彩度印刷器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管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东莞市锦晟印刷器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管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南京江南雨印刷设备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管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武汉市哥德堡印刷器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管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东莞市彩度印刷器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管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STRONG PLATES EUROPE, S.L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南京江南雨印刷设备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管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7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武汉市哥德堡印刷器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管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7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东莞市彩度印刷器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管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7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东莞市锦晟印刷器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管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7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南京江南雨印刷设备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管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7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武汉市哥德堡印刷器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管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7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东莞市彩度印刷器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管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7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STRONG PLATES EUROPE, S.L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7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南京江南雨印刷设备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管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武汉市哥德堡印刷器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管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东莞市彩度印刷器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管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东莞市锦晟印刷器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管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南京江南雨印刷设备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管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武汉市哥德堡印刷器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管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东莞市彩度印刷器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管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STRONG PLATES EUROPE, S.L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14│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2026-06-10│重要合同 ──────┴────────────────────────────────── (一)关联交易的总体情况 为了促进上市公司和子公司经营管理更好的融合和生产经营需要,子公司上海易加易数字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易加易”)与关联方上海强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强邦”)于2026年6月在上海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租用其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北和公路7 38号的厂房、仓库以及办公楼,用于生产、研发及办公,并通过上海强邦代付租赁期间实际使 用的水电费,租赁期限三年。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强邦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 3.3条的相关规定,系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审议的总体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强邦企业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本次议案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关联交易的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上海强邦成立于2003年10月20日,注册资本500万美元,住所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北和公路7 38号,法定代表人郭良春,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自有房屋租赁,停车 场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财务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强邦印刷器材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强邦100%财产份额。 (三)关联关系 上海强邦与我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构成法定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租赁价格参照出租物业同地区同等条件类似物业的租赁市场价格,经双方 协商确定。租赁价格的确定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6-06-10│其他事项 ──────┴────────────────────────────────── 一、重要内容提示: 1、为了规避主要原材料、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控制经营风险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为主要原材料之一的铝,交易场所仅限于境内合 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及经监管批准的境内期货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本次拟开展的商品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使用的交易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任一交易日持有 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 2、2026年6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 险、政策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二、业务情况概述 1、目的:公司主要从事印刷版材的生产销售,铝作为主要原材料,其采购成本占比较高 ,且价格受宏观形势、产业供需等多重因素影响波动频繁。为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 成本及经营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拟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铝期货交易,而非以获取投资 收益为目的。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参与交易,严格控制保证金规模,确保资金安排合理合规,不 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2、交易金额:本次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使用的交易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 ,500万元(含本数),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上述 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 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 3、交易方式: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 币相同的币种。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为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材料铝。 4、期限及授权: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 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前述所述资金均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交易对象: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经营 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审议程序 2026年6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 不涉及关联交易。 ──────┬────────────────────────────────── 2026-05-20│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 6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地点:安徽省广德市经济开发区鹏举路37号三楼会议室 ──────┬────────────────────────────────── 2026-04-28│其他事项 ──────┴──────────────────────────────────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年度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审计委员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 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的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反映个别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简化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核 算流程,公司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往来款项之坏账准备计提方法进行变更。 变更后,将该类款项划分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除存在确凿 减值证据外,不计提坏账准备。该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能够更合理的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会计估计的变更日期 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将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按账龄组合,采用 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将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 试,无确凿证据表明发生减值,则不计提坏账准备。 ──────┬────────────────────────────────── 2026-04-28│委托理财 ──────┴──────────────────────────────────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产 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单日交 易金额不得超过上述10亿元额度。 委托理财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变化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使用人民币不超过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本次授权有效期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0亿元(含已购买尚未到期的额 度),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余额不得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3、投资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对每一笔理财业务, 管理层都在董事会批准并授权的额度内进行决策。 4、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安 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 凭证等)。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 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 ──────┬────────────────────────────────── 2026-04-28│其他事项 ──────┴──────────────────────────────────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定公司第二届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郭良春,关联高管郭俊成、李长华回避表决;《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 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 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年度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5年 年度报告》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相关内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现阶段经营情况,同时参照公司所在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拟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及津贴标准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工作岗位及其工作考评情况领取相应的薪酬,未担 任具体管理等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按年度发放,因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或履行相关职责产 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结合其岗位及其工作考评情况领取 相应薪酬。 4、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 2026-04-28│银行授信 ──────┴──────────────────────────────────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此议案已经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上述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开 立信用证、押汇、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中票、短融、超融等综合授信业务,在额度 内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具体授信日期、授信期限及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 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 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 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其他说明:1.公司自2024年10月上市,因上市未满三年,上述“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利润”计算口径为2024年、2025年两年数据。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鼓励 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规定,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在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 的情况下,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2026年具体的中期(半年度或三 季度)现金分红方案,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授权期 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2026-04-28│其他事项 ──────┴──────────────────────────────────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名,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 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 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 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 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 )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101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 (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飞,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 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骄成超声(688392)、龙旗科技(603341) 、科华生物(002022)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伶俐,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澳华内镜(688212)、电科数字(600850)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廖传宝,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199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强邦新材 (001279)、莱斯信息(688631)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李飞、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伶俐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廖传宝,近三年内未曾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 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 2025-12-31│其他事项 ──────┴──────────────────────────────────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安徽中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中邦”)成立于2020年1月16日,是公司全资 子公司,主要从事印刷、电子感光材料,印刷耗材的生产和销售。安徽中邦目前尚处于建设期 ,为满足建设和投产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安徽中邦增资3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 安徽中邦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管 理层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的进展情况 近日,安徽中邦已取得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至此,本次增资事项已完 成。安徽中邦的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安徽中邦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2MA2UGCUX9L 公司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蔡家山精细化工园法定代表人:郭俊成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印刷、电子感光材料,印刷耗材的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5-12-31│其他事项 ──────┴──────────────────────────────────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 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 元(或等值人民币)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 进行结算,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合理降 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汇、售汇业务,以加强外汇 风险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业 的发展。 2、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发生远期结汇、售汇交易总额为3,000万美元(或等 值人民币),即任一交易日累计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 (或等值人民币)。 3、交易方式:交易品种主要为远期结汇、售汇业务。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 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经审核,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 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不存在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对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 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3,000万美元(或等值 人民币)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市场情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 制度在审议额度范围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决 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易对手方均为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在实际发生业务时与交易对手方签订协议,并在 定期报告中披露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使用情况。 ──────┬────────────────────────────────── 2025-10-31│重要合同 ──────┴────────────────────────────────── (一)情况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上海甚龙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甚龙”) 拟与关联方上海强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强邦”)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继 续租用其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北和公路738号的厂房、仓库及办公楼,用于办公和生产经营,并 通过上海强邦代付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水电费,租赁期限三年。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上海甚龙与关联方上海强邦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 、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按市场定价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章 程》与《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根据公司与上海强邦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公司租赁上海强邦的房屋及建筑物作为办 公场所,租赁面积为900平方米;租金为每天每平方米人民币0.95元,每年租金为312075.00元 (含税)。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根据子公司上海甚龙与上海强邦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上海甚龙租赁上海强邦的厂房 及仓库,租赁物面积经双方认可确定为:4幢出租面积为13170.67平方米,其中一层面积6456. 67平方米、二层面积2238平方米、三、四层面积合计4476平方米;3幢出租面积为1316.84平方 米,其中一层面积416.84平方米,其他办公区域为900平方米;租赁面积总计为14487.51平方 米。4幢租金第1年至第3年为:第一层每天每平方米人民币1.15元,第二层每天每平方米人民 币0.85元,第三、四层每天每平方米人民币0.75元,全年租金为含税4629831.73元;3幢租金 第1年至第3年为:第一层每天每平方米人民币1.15元,其他办公楼层每天每平方米人民币0.95 元,全年租金为含税487043.59元;每年租金总计为5116875.32元(含税)。租赁期限为3年, 租赁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三)交易类别及金额 2026年至2028年三年租赁期限内,公司及子公司上海甚龙与上海强邦将发生的租赁费总额 为1628.68万元(含税),预计代付的水电费不超过1050万元(每年预计代付水电费不超过350 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议案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 准。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强邦成立于2003年10月20日,注册资本500万美元,住所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北和公路7 38号,法定代表人郭良春,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自有房屋租赁,停车场 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 务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强邦印刷器材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强邦100%财产份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92637694.24元,净资产为491753910.42元,营业 收入为15930426.35元,净利润为5370946.12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强邦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 3.3条的相关规定,系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租赁价格参照出租物业同地区同等条件类似物业的租赁市场价格,经双方 协商确定。租赁价格的确定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5-10-31│其他事项 ──────┴────────────────────────────────── 一、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内容 根据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 审计),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560939.00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23360090.1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272349406.71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 原则,截至2025年9月30日,确定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72349406.71元。 在综合考虑2025年前三季度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以及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 会拟定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25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10000000.00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股本总额自本公告日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发生变动,公司将依照 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方案并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 2025-10-25│其他事项 ──────┴────────────────────────────────── 一、工商登记变更情况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10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关于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近日,公司已完成《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准予变 更登记(备案)通知书》。 ──────┬────────────────────────────────── 2025-10-24│其他事项 ──────┴────────────────────────────────── 持有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新材”或“公司”)股份2376033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49%)的股东富诚海富通强邦新材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以下简称“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 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37603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 .49%)。 公司近日收到了股东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管理人出具的告知函。鉴于公司部分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参与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及持股基本情况 本次拟减持股东为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该计划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高级管理 人员与核心员工(以下简称“持有人”)为参与战略配售所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2376033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49%。 2025年10月13日,该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截至目前,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持股23 7603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9%,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形。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持有人的自身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三)拟减持数量:不超过2376033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49%),若计划减持期 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进行相应调整。 (四)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五)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根据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六)减持价格:根据实际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主板上市时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 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 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 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减持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 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减持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 2025-09-30│其他事项 ──────┴──────────────────────────────────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名,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 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 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 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 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 )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73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 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3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6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飞,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 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骄成超声(688392)、龙旗科技(603341) 、科华生物(002022)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伶俐,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过澳华内镜(688212)、电科数字(600850)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廖传宝,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199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强邦新材(001279)、莱斯信息(68 8631)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李飞、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伶俐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廖传宝,近三年内未曾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 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 2025-09-30│其他事项 ──────┴──────────────────────────────────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定于 2025年10月16日(星期四)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16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6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 2025-09-30│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12个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 市股数为2376033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376033股。 3、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13日(星期一)(因2025年10月11日为非交易日 ,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51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安徽强 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4〕827号)同意,公司 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0000股,并于2024年10月11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6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231954 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00%;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368045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0%。 2025年4月1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819429股,占 发行后总股本的0.51%,具体情况见公司2025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限售期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该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237603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 的比例为1.49%,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10月13日起上市流通(因2025 年10月11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 2025-08-30│其他事项 ──────┴──────────────────────────────────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娄 立斌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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