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280 中国铀业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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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5-11-21│ 17.89│ 43.63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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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 13.80亿│ 2.29亿│ 2.29亿│ 16.57│ ---│ ---│
│公司内蒙古纳岭沟铀│ │ │ │ │ │ │
│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 │ │ │ │ │ │
│程 │ │ │ │ │ │ │
├─────────┼──────┼─────┼─────┼─────┼─────┼──────┤
│尚未明确投资方向 │ 2.53亿│ 0.00│ 0.00│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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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 4.20亿│ 3898.77万│ 3898.77万│ 9.28│ 9229.86万│ ---│
│公司内蒙古巴彦乌拉│ │ │ │ │ │ │
│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 │ │ │ │ │ │
│二期(芒来矿段)工│ │ │ │ │ │ │
│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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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核天山铀业有│ 3.10亿│ 2042.27万│ 2042.27万│ 6.59│ ---│ ---│
│限公司七三七、七三│ │ │ │ │ │ │
│九地浸采铀扩建工程│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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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韶关锦原铀业有│ 7400.00万│ 1037.76万│ 1037.76万│ 14.02│ ---│ ---│
│限公司棉花坑矿井三│ │ │ │ │ │ │
│期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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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沽源铀业有限责│ 4.18亿│ 4382.90万│ 4382.90万│ 10.49│ ---│ ---│
│任公司水冶综合技改│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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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共伴生铀资源(│ 2.00亿│ 754.43万│ 754.43万│ 3.77│ 1135.30万│ ---│
│独居石)综合利用项│ │ │ │ │ │ │
│目 │ │ │ │ │ │ │
├─────────┼──────┼─────┼─────┼─────┼─────┼──────┤
│中核华中新材料有限│ 7500.00万│ 93.01万│ 93.01万│ 1.24│-1546.16万│ 2024-11-30│
│公司年产1000吨钽铌│ │ │ │ │ │ │
│新材料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2.33亿│ 11.87亿│ 11.87亿│ 96.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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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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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铀业”)拟与中核财资管理有 │
│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财资”)签订为期一年的《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中核财资│
│ │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司所属境外成员公司提供收付│
│ │款、账户管理等服务,向公司及境内外成员公司提供本外币贷款、外汇风险管理与咨询服务│
│ │等财资服务。 │
│ │ 2、关联关系说明:中核财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中核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 │交易。 │
│ │ 3、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 │与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 │
│ │弃权),关联董事袁旭先生、邢拥国先生、李成城先生、张红军先生、姜宏先生回避表决。│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在│
│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借 │
│ │壳,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关联方名称: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中核财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核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 │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4 │
├──────┼────────────────────────────────────────┤
│关联方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4 │
├──────┼────────────────────────────────────────┤
│关联方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接受│
│ │ │ │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4 │
├──────┼────────────────────────────────────────┤
│关联方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关联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4 │
├──────┼────────────────────────────────────────┤
│关联方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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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接受│
│ │ │ │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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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铀业”)拟与中核财务有限责 │
│ │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期限三年。《金融服务协议》主│
│ │要内容包括存款服务、贷款服务、资金结算与收付服务、票据承兑和贴现服务等。 │
│ │ 2、关联关系说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为公司实际控 │
│ │制人,中核财务系中核集团直接控股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关于审议公司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
│ │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袁旭先生、邢拥国先生、李成城先生、张红军先生、姜德英 │
│ │先生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
│ │过。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
│ │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借 │
│ │壳,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关联方名称: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10号楼7至8层、2层203及204号 │
│ │ 法定代表人:梁荣 │
│ │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11H211000001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27235R │
│ │ 注册资本:438,582万元 │
│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 │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
│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核财务的总资产850.93亿元,净资产 126.25亿元 │
│ │;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2.15亿元,净利润 8.61亿元 │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核财务的总资产1055.84亿元,净资产129.03亿元,营业收入8.│
│ │69亿元,净利润4.72亿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
│ │ 关联关系:中核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核财务系中核集团实际控制企业。根据《深│
│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 │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未发现中核财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中国铀业股│阿矿 │ 6.13亿│人民币 │--- │--- │质押 │否 │是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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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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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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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的相关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
划于2026年6月4日下午参加由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举办的集中投资者交流季。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召开时间:2026年6月4日(星期四)14:00-15:00
召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兰国际大酒店(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
旗阿勒腾席热镇乌兰木伦街与天骄路交汇处)三层多功能厅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二、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其他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
能进行调整)。
三、参加方式
1、现场参加
因现场条件有限,报名额满为止。请有意向参加的投资者于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前
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预约报名。报名成功后将由工作人员联系,进一步确认参会细节
,请填写正确的报名信息。
2、问题征集
投资者可于2026年6月2日(星期二)17:00前通过公司邮箱lixiaoyan@cnuc.cn进行预提问
,公司将在交流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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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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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9:2
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15:00的任
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丁88-1号江苏大厦三层汉风厅。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袁旭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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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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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办理变更
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
10265J
企业名称: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袁旭
注册资本:206818.1818万元
成立日期:1989年05月29日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145号26幢1层
经营范围:国外铀资源的勘探、勘察设计、工程建设的投资与管理;进出口业务;技术开
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采选稀有稀土金属矿、铀矿、贵金属矿(仅限外埠经营)。(市场
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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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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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铀业”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与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财资”)关联交易的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依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风险处置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第二章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二条中国铀业董事会负责审批公司与中核财资关联交易
的风险处置预案,听取中核财资关联交易风险事项工作汇报,履行有关决策,披露预案确定的
风险情形及保障措施。
第三条中国铀业成立金融风险防范及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公司
与中核财资关联资金风险的防范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总会计师、董事
会秘书和总法律顾问任副组长。第四条中国铀业财务部负责定期督促财资公司及时提供相关信
息,对存放于中核财资的资金风险状况进行动态评估和监督,负责牵头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就存
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制定风险应急处置方案,并就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防范和处置事项
向领导小组汇报。
第五条公司相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控风险措施,相互配合,共
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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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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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2026年度担保计划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敬请投
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铀业”或“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
各子公司共计提供金额不超过39.83亿元的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获得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中核海外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27日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中国香港湾仔港湾道26号华润大厦29楼2906室注册资本:100.0
0万港元
主营业务:天然铀投资、开发和管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财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中核海外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中核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11日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Unit290629thFloor,ChinaResourcesBuilding,26HarbourRoad,
Wanchai,HongKong/VistraCorporateServicesCentre,WickhamsCayII,RoadTown,Tortola,VG11
10,BritishVirginIslands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主营业务:天然铀资源投资、开发、管理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核国际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财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中核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盛和资源(连云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2月3日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瑞和路9号综合楼法定代表人:杜元忠
注册资本:65777.7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
;选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
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盛和资源(
连云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盛和资源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持有60%的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核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股份,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为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财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盛和资源(连云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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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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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铀业”)拟与中核财资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财资”)签订为期一年的《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中核财资在经
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司所属境外成员公司提供收付款、账
户管理等服务,向公司及境内外成员公司提供本外币贷款、外汇风险管理与咨询服务等财资服
务。
2、关联关系说明:中核财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核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3、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
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袁旭先生、邢拥国先生、李成城先生、张红军先生、姜宏先生回避表决。上述议
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
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借壳
,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香港铜锣湾勿地臣街1号时代广场二座31楼法定代表人:胡孟
注册资本:2115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7月29日
经营范围:资金管理、融资服务、国际金融服务等财资管理服务。财务情况:截至2025年
12月31日,中核财资的总资产63389.5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235.57万元人民币;2025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350.51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186.81万元人民币。
关联关系:中核财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核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中核财资业务运营规范,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控有效,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经核查,中核财资非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违约与违法违规记录。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中核财资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司所属境外成员公
司提供收付款、账户管理等服务,向公司及境内外成员公司提供本外币贷款、外汇风险管理与
咨询服务等财资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的定价原则和依据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公允价
格,并且符合中国大陆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和监管机构规定。
五、《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交易内容
交易双方发生的交易内容为:乙方向甲方所属境外成员公司提供收付款、账户管理等服务
,乙方向甲方及其境内外成员公司提供本外币贷款、外汇风险管理与咨询服务等财资服务或双
方另行协商的其他交易。
(三)交易价格
1、乙方向甲方及其成员公司提供自营贷款的贷款利率按照不高于甲方及其成员公司从商
业银行取得的同类贷款利率以及乙方给予中核集团其他成员公司的同类贷款利率执行。
2、乙方向甲方及其成员公司提供其他业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其他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
3、交易双方就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交易内容另行签署合同的,交易价格应以双方签署的具
体合同为准。
(四)交易总量区间
1、本协议第一条所描述的交易内容
(1)发放贷款类预计交易额,2026年5月至2027年4月期间的年度贷款发生额折合人民币
不超过7亿元。
(2)其他服务类交易金额,2026年5月至2027年4月期间的累计交易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0
.1亿元。
2、本协议项下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由甲方及其成员公司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统计汇总,
并将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予以分类汇总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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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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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
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9:2
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2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
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丁88-1号江苏大厦三层汉风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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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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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铀业”)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基本内容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5440141.75元,当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2107070.11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911103736.91元,合并报表累计可供
股东分配利润4492539446.16元。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上市后三年内(含上市当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远发展、考虑股东投资回报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68
1818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37727
272.68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发生如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
总额变动的情形,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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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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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7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7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4月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丁88-1号江苏大厦三层汉风厅。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鉴于公司董事长袁旭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以现场方式出席并主持本次股东会
,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总经理邢拥国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10人,代表股份18770827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6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3246747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4.05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04人,代表股份5524080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6.7098%。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02人,代表股份913949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419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86136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9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00人,代表股份727812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5191%。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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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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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
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7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7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4月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
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丁88-1号江苏大厦三层汉风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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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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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铀业”)全资子公司中核海外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海外”)拟与BannermanEnergyLimited(以下简称“BMN”)及其下
属全资子公司BannermanEnergy(Netherlands)B.V.(以下简称“BMNNL”或“现有股东”)、B
annermanEnergy(UK)Limited(以下简称“BMNUK”或“标的公司”)签署《股份认购协议》,
中核海外拟通过增资方式获得标的公司45%的股权,并将以承接部分现有股东贷款和追加股东
贷款的方式(以下简称“股东贷款安排”),使得双方股东在完成交割时向BMNUK所提供的股
东贷款金额与双方股权比例完全一致。中核海外需支付的包括股权认购价款和股东贷款在内的
交易总对价不超过3.22亿美元,包括2.27亿美元股权增资款和不超过0.94亿美元股东贷款(尾
差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资金来源为中核海外的自有资金及其自筹资金。
2、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出席公司董事会的三
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
3、根据《上市规则》第6.1.9条关于财务资助的规定,本公司将向BMNUK提供股东贷款,
且BMNUK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专业机构对标的公司的资源储量等数据进行了估算,但仍存在实际值与估算值不一致
的风险。
5、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标的公司的经营动态,加强对其财务状况的监督,确保公司资金
安全。标的公司的其他股东已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公司将持续做好风险管控
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
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核海外参股投资纳米比亚依探戈铀矿事项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长期盈利能力,提升公司对海外资源的掌控,拓宽海外关键矿产资源布局,助
力国家核电事业长期发展,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核海外与BMN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BMNNL、BM
NUK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中核海外拟通过增资方式获得标的公司45%的股权,并将以承接部
分现有股东贷款和追加股东贷款的方式,使得双方股东在完成交割时向BMNUK所提供的股东贷
款金额与双方股权比例完全一致。中核海外需支付的包括股权认购价款和股东贷款在内的交易
总对价不超过3.22亿美元,包括2.27亿美元股权增资款和不超过0.94亿美元股东贷款,资金来
源为中核海外的自有资金及其自筹资金。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
BMNUK持有纳米比亚共和国(以下简称“纳米比亚”)BannermanMiningResources(Namibi
a)(Pty)Ltd(以下简称“BMRN”或“项目公司”)95%股权,BMRN拥有纳米比亚境内Etango铀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采矿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通过中核海外间接持有Etango铀项目
42.75%权益,并依托交割日签订的《股东协议》中公司治理相关约定,实质性参与项目的重大
事项决策和经营管理,推动项目建设投产并实现长期稳定运营。
根据BMN已经公布的基于澳大利亚《澳大拉西亚勘查结果、矿产资源量与矿石储量报告规
范》(以下简称“JORC规范”)编制的矿产资源报告,Etango铀项目现有探明、控制和推断资
源量总计8.0万吨金属铀。BMN于2022年完成年矿石处理量800万吨规模的可行性研究(以下简
称“2022年可研”);于2023年取得纳米比亚工业、矿产和能源部签发编号为“250”的采矿
许可证;于2024年完成前端工程设计(以下简称“FEED”)与控制性预算评估(ControlBudge
tEstimate,以下简称“CBE”)。目前,Etango铀项目相关建设准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
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规则》第6.1.9条关于财务资助的规定,本公司将向BMNUK提供股东贷款,且BM
NUK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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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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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成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铀业”)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
控股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姜宏先生为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姜宏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二分之一。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公司于2026年
2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的议案》,同意对第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第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组成如下: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袁旭、邢拥国、姜宏、肖林兴、张红军,袁旭为召集人。审计与风险
管理委员会:陈运森、王俊仁、姜宏,陈运森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为胜、王俊仁、姜宏,刘为胜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赵旭东、刘为胜、李成城,赵旭东为召集人。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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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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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10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上午9:15—9:2
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6年2月1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西桥樱花西街18号贵州大厦4层遵义厅。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04人,代表股份18587180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7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3527825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5.40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97人,代表股份5059355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4.4628%。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96人,代表股份730302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53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46721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259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93人,代表股份263088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2721%。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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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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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铀业”)拟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期限三年。《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
容包括存款服务、贷款服务、资金结算与收付服务、票据承兑和贴现服务等。
2、关联关系说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中核财务系中核集团直接控股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10号楼7至8层、2层203及204号
法定代表人:梁荣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11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27235R
注册资本:438582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中核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核财务系中核集团实际控制企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未发现中核财务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中核财务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贷款服务、
资金结算与收付服务、票据承兑、贴现服务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分支机构批准的财务
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的定价原则和依据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在政府指导价的
范围内合理确定。
五、《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一)交易内容
交易双方发生的交易内容为:乙方向甲方或其成员公司提供本外币金融服务,包括:
1、存款业务;
2、贷款业务;
3、资金结算与收付业务;
4、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
5、《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且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分支机构批准
的乙方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二)定价原则和依据
交易双方的定价原则和依据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在政府指导价的
范围内按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合理确定。
(三)交易价格
1、乙方吸收甲方及其成员公司存款的存款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要求,按照
不低于甲方及其成员公司存放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挂牌平均利率以及乙方给予中核集
团其他成员公司的同类资金存款利率执行。
2、乙方向甲方及其成员公司提供贷款的贷款利率,按照不高于甲方及其成员公司从国内
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以及乙方给予中核集团同信用级别的其他成员公司的
同类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
3、乙方向甲方及其成员公司提供其他业务收费标准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
管理总局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其他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4、交易双方就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交易内容,按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定价原则和依据另行签
署协议的,交易价格应以双方签署的具体协议为准。
(四)交易总量区间
1、本协议第一条所描述的交易内容
(1)接受存款类预计交易额,2026年、2027年、2028年每年的日最高限额不超过120亿元
人民币。
(2)发放贷款类预计交易额,2026年、2027年、2028年每年的年度贷款发生额不超过150
亿元人民币。
(3)其他金融服务预计交易额,2026年、2027年、2028年每年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
2、乙方保证将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颁布的财务公
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应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
规等文件的规定。
3、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发生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关联交
易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五)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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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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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铀业”)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为进一步提高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
激励独立董事勤勉尽责,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等,公司拟从2026年1月1日起将独立
董事年度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税前人民币14.4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税前人民币20万元。
本次调整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非关联委员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
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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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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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
次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10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上午9:15—9:2
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6年2月1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
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西桥樱花西街18号贵州大厦4层遵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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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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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铀业”)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为进
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
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拟为公司、
子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查,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鉴于公司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并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一、购买责任险的具体方案
1、投保人: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子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签订的
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
员办理上述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确定保险公司;在
限额内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
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等其他相关事项,以及在今后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
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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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其他事项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或“保荐人”)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和中信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
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中国铀业”,股票代码为“001280”。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
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7.89元/股,发行数量为24818.1818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公司
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7445.454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
量的3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7445.4545万股,占本
次发行数量的3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
售无需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160.9273万股,
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211.8000万股,占
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根据《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5377.16088倍,
高于100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发行
股份的4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6949.1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
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5211.8273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网
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2160.9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回拨
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0.0433935265%,申购倍数为2304.49120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5年11月25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情
况、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
二、网下配售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3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70%的股份无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30%的股份锁定期
为6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15640014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30.01%,
约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6.30%。
三、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中信建投证券包销股份的
数量为341282股,包销金额为6105534.98元,中信证券包销股份的数量为146263股,包销金额
为2616645.07元。本次联席主承销商共包销股份的数量为487545股,包销金额为8722180.05元
,联席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为0.20%。
2025年11月27日(T+4日),联席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战略配售募集资金与网下、网上
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
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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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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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铀业”或“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证监许可[2025]2151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或“保荐人”)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和中信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
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4818.1818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2.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89元/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7445.454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根据最终
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7445.454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无需向网下发行进行
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160.9273万股,
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211.8000万股,
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
根据《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
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5377.16088倍,高于100倍,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股份的40.00%
(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6949.1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
数量为5211.8273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股份的30.00%;网上最终发行数
量为12160.9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股份的7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
价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0.0433935265%,申购倍数为2304.491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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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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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铀业”或“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证监许可[2025]2151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
人(联席主承销商)”或“保荐人”)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和中信证
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5年11月25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
义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
5年11月2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
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
开发行数量的70%时,网上和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中国铀业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
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发行人和联席
主承销商于2025年11月24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311室主持
了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中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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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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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
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或“保荐人”)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和中信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
销商”)。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7445.454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战略
配售股份数量为7445.454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无需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无需回拨),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160.9273万
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211.8000万股
,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17372.72
73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发行人于2025年11月21日(T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中国
铀业”股票5211.8000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缴款等环节,并于2025年11月25日(T+2日)
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
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5年11月25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
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
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
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
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
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11月25日(T+2日
)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
开发行数量的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3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70%的股份无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30%的股份锁定期
为6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锁定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锁定期安排。战略配售方面,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
股有限公司获配的股票限售期为36个月,其他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
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
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
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
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
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首发证券网
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
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
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
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4612532户,有效申购股数为280246870500股,配号总数为5604
93741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56049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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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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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铀业”或“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4818.181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151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或“保荐人”)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和中信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
销商”)。
经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24818.1818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
,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深证上[2025]267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
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
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
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
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请投资者
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本次发行价格17.89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27.06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33.12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5
年11月18日(T-3日)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27.57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
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
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中信建投证券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
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组织,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
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18.56
元/股(不含18.56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8.56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1
310万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310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
量为64936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21681850万股的2.9949%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
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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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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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委
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
可[2025]2151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或“保荐人”)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和中信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
销商”)。
本次发行通过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询价。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24818.1818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2.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
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206818.1818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7445.454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战略
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回拨机制规定的原则回拨至网下发行。
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160.9273万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
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211.8000万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
后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
,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情况将
在2025年11月25日(T+2)刊登的《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
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明确。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申购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
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定于2025年11月20日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网上路演网址:全景网(http://rs.p5w.net)
二、网上路演时间:2025年11月20日(T-1日,周四)9:00-12:00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联席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
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
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和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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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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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发行人就股东信息
披露情况承诺如下: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
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不存在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
、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况。
四、经自查,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直接或间接入股
公司的情形。
五、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纠纷或潜在
争议、纠纷等情形。
六、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提供
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
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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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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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在北京和平里七区15号
楼2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会议由陈军利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1人,
实到董事分别为陈军利、邢拥国、李成城、姜德英、肖林兴、张绍坤、张栋栋、王仲才、刘为
胜、陈运森、赵旭东;陈富彬董事因事未能出席会议,委托姜德英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
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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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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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概况
中国铀业是专注于天然铀和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业务的矿业公司,报告期内主
要从事天然铀资源的采冶、销售及贸易,以及独居石、铀钼、钽铌等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
合利用及产品销售。
公司是我国天然铀保障供应的国家队、主力军,是我国核工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
际天然铀产业发展的重要参与者、建设者和推动者,致力于建设“以铀为本、国际一流”的矿
业公司,承担着打造“强核基石、核电粮仓”的历史使命。公司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
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先后攻克多层矿协同开采、“三高”(高钙、高铁铝、高矿化度)
铀矿浸出、零散矿体回收等
采铀难题,形成了以CO2+O2第三代地浸采铀技术为标志的复杂砂岩铀矿地浸开发技术体系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具备了天然铀经营各环节完整高效的组织体系、队伍体系、能力体系、
技术体系,形成了以砂岩铀矿为主体、硬岩铀矿为补充、放射性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回收天然
铀的国内天然铀产能布局。公司积极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开展海外铀资源开发业务,
重点布局非洲、亚洲等主要产铀区,其中,公司位于纳米比亚的罗辛铀矿2022年产量位列全球
铀矿山第六位。公司是推动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领军企业,
下属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取得了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国防科工局等主管部门
的核准和批复。公司的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业务包括独居石、铀钼、钽铌等放射性
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及产品销售业务,主要产品分别为氯化稀土、四钼酸铵、五氧化二钽
和五氧化二铌。公司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在湖南衡阳建成的以独居石为原料、高
效回收战略资源的综合利用项目,具备稀土尾渣能源化、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系统处理
能力和集约高效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综合效能,填补了产业空白。公司将绿色高效氧压
浸出冶炼技术成功应用于河北张家口极难选、复杂的包裹型胶硫铀钼原矿处理,实现铀、钼规
模化高效浸出、有效利用。湖南耒阳钽铌矿综合利用项目具备高效回收钽铌金属能力。公司正
在江西赣州试运行国内单体产能最大的独居石综合利用项目,进一步引领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
(二)主要原材料及重要供应商
中国铀业对外采购总体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自产产品生产所需各类材料、服务以及能源
动力采购,另一部分是为保障核电天然铀供应,在境内外开展天然铀采购,并采购天然铀代理
、复验、运输等相关服务。公司自产产品生产采购包括生产物资、生产服务以及能源动力。公
司天然铀采冶业务和铀钼综合利用的原料分别为铀矿石和铀钼矿石,来源为自有矿山开采;独
居石综合利用业务的原料为独居石,钽铌综合利用业务的原料为钽铌矿,来源为对外采购;此
外还需采购硫酸、钢棒等生产物资。公司生产服务采购主要包括天然铀采冶及铀钼综合利用相
关的采区开拓(地浸工艺钻孔、采区配套设施建安及改造等)、井巷工程建设、劳务服务等矿
山服务以及独居石委托加工、代理、运输等相关服务。公司能源动力采购主要包括电力、柴油
、水、天然气、蒸汽等。
重要供应商情况详见“第五节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之“(二)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
(三)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以资源优势和生产能力为基础,围绕天然铀和独居石、铀钼矿、钽铌矿等放射性共伴
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打造了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建立了稳定
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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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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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证券发行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中信建投证券指定张冠宇、赵凤滨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上述两位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如下:
张冠宇女士: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
总监,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航天南湖IPO项目、燕东微IPO项目、华岭股份IPO项目、航天
长峰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航天彩虹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粮糖业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
科曙光可转债项目、中矿资源可转债项目、中原特钢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航天发展重大资产重
组项目、中国电建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置信电气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北京城乡重大资产重组项
目等。
作为保荐代表人现在尽职推荐的项目有:无。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赵凤滨女士: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
执行总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三柏硕IPO项目、华岭股份IPO项目、长盈通IPO项目、
中国核建IPO项目、中国电建IPO项目、大豪科技IPO项目、纽威股份IPO项目、长城证券IPO项
目、金凯生科IPO项目、芭田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炼石有色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国
电建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南方航空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长城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航
天长峰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国核建可转债项目、中国电建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置信电气重
大资产重组项目、京投公司收购银泰股份项目、国电投公司债项目、中国电建公司债项目、中
航国际公司债项目、国开投公司债项目等。作为保荐代表人现在尽职推荐的项目有:无。在保
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一)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协办人为徐小松,其保荐业务执行情况如下:徐小松先生:硕士研究
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经理。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
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于宏刚、黎江、逯金才、叶天翔、喻永伟建、于洋、詹
明儒、姜承宽。
于宏刚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
董事总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航天南湖IPO项目、复旦微电IPO项目、中国电信IPO项
目、中国电建IPO项目、中国国旅IPO项目、兴源过滤IPO项目、桂发祥IPO项目、科锐国际IPO
项目、长城证券IPO项目、筑博设计IPO项目、中国核建IPO项目、雷赛智能IPO项目、三柏硕IP
O项目、长盈通IPO项目、燕东微IPO项目、佳力奇IPO项目、中加特IPO项目、倍杰特IPO项目、
中芯国际IPO项目、科锐国际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国电建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西藏旅游
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长城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航天长峰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原特
钢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航天长峰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航天发展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国电建重
大资产重组项目、置信电气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黎江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总
监,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中国核建IPO项目、航天南湖IPO项目、长盈通IPO项目、大豪科
技IPO项目、筑博设计IPO项目、翠微股份IPO项目、倍杰特IPO项目、三柏硕IPO项目、华岭股
份IPO项目、航天长峰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航天彩虹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南方航空非公开
发行股票项目、南方航空可转债项目、江山化工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五矿资本重大资产重组
项目、翠微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航国际公司债项目、翠微股份公司债项
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
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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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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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202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3月20日
在北京和平里七区15号楼2号会议室召开。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共9人,实际参会的股
东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公司股份1820000000股,占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100%,代表公司100%的表
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军利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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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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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
中信建投证券指定张冠宇、赵凤滨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上述两位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如下:
张冠宇女士: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
总监,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航天南湖IPO项目、燕东微IPO项目、华岭股份IPO项目、航天
长峰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航天彩虹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粮糖业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
科曙光可转债项目、中矿资源可转债项目、中原特钢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航天发展重大资产重
组项目、中国电建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置信电气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北京城乡重大资产重组项
目等。
作为保荐代表人现在尽职推荐的项目:无。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赵凤滨女士: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
执行总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三柏硕IPO项目、华岭股份IPO项目、长盈通IPO项目、
中国核建IPO项目、中国电建IPO项目、大豪科技IPO项目、纽威股份IPO项目、长城证券IPO项
目、金凯生科IPO项目、芭田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炼石有色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国
电建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南方航空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长城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航
天长峰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国核建可转债项目、中国电建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置信电气重
大资产重组项目、京投公司收购银泰股份项目、国电投公司债项目、中国电建公司债项目、中
航国际公司债项目、国开投公司债项目等。作为保荐代表人现在尽职推荐的项目有:无。在保
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本次证券发行上市项目协办人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协办人为徐小松,其保荐业务执行情况如下:徐小松先生:硕士研究
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经理。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
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于宏刚、黎江、逯金才、叶天翔、喻永伟建、于洋、詹
明儒、姜承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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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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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高剔比例: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
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
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
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顺序从后到前排序
,剔除拟申购数量中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超过符合条件的所有网
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3%,本次发行执行3%的最高报价剔除比例。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
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部分的配售对象
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限售期安排: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
获配股票数量的3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7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即可流通;3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
计算。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铀业”、“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
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7号)(以下简称“《
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
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
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以下简称“
《承销业务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号)
(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
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以及深交所
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或“保荐人”)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和中信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
销商”)。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电
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的详细内容,
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方式、发行流程、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中止发
行、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
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
和网下发行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
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
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
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
企业组成。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
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配售的股票总量、认购
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以及持有期限等信息。
2、定价方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
累计投标询价。
3、网下发行对象: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
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符合一定条件
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一定条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其他法人和组织
(以下简称“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4、初步询价: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T-3日)9:30-15:00。在上述时
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填报价格及相应
的拟申购数量等信息。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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