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283 豪鹏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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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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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 8.80亿│ 0.00│ 8.85亿│ 100.49│ ---│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一期)(IPO) │ │ │ │ │ │ │
├─────────┼──────┼─────┼─────┼─────┼─────┼──────┤
│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 6289.08万│ 3237.04万│ 6381.35万│ 101.47│ ---│ ---│
│中心建设项目(IPO │ │ │ │ │ │ │
│) │ │ │ │ │ │ │
├─────────┼──────┼─────┼─────┼─────┼─────┼──────┤
│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 10.81亿│ 5.84亿│ 5.84亿│ 54.00│ ---│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一期)(可转债)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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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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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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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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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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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4-27 │
├──────┼────────────────────────────────────────┤
│关联方 │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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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09 │
├──────┼────────────────────────────────────────┤
│关联方 │潘党育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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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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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 │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 │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 │ 一、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概述 │
│ │ 由于公司业务规模增长,需进一步扩充产能、储备部分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预计公司资│
│ │金需求量将大幅增加,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
│ │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 │人民币900,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敞口额度700,000.00万元),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
│ │贸易融资(信用证)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额度、非融资性保函、交易对手风│
│ │险额度(一年期以内的远期结售汇)、项目固贷、保理、信保项下出口融资、设备固贷、融│
│ │资租赁等中长期贷款和综合授信业务,部分综合授信业务将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下不动│
│ │产/动产/无形资产提供抵押/质押担保,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
│ │ 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
│ │交易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
│ │ 上述授信额度是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初步预计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
│ │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实际授信额度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
│ │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
│ │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
│ │ 在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内且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授信事项,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
│ │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
│ │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
│ │ 在敞口授信额度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党育先生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
│ │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
│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潘党育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潘党育先生个人直接持有公司21.06%股份,通│
│ │过其个人100%持股的深圳市豪鹏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48%股份,同时通过担任 │
│ │珠海安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实际支配公司2.92%的表 │
│ │决权,合计可实际支配公司27.45%的表决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党育先生│
│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潘党育先生属于公│
│ │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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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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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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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豪鹏│惠州市豪鹏│ 1.6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科技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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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豪鹏│惠州市豪鹏│ 1.43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科技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博科能源系│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统(深圳)│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博科能源系│ 9933.3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统(深圳)│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惠州市豪鹏│ 9096.5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科技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惠州市豪鹏│ 8453.0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科技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惠州市豪鹏│ 8182.7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科技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博科能源系│ 6647.8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统(深圳)│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广东省豪鹏│ 636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新能源科技│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博科能源系│ 5946.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统(深圳)│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深圳市豪鹏│ 5308.8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供应链管理│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曙鹏科技(│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深圳)有限│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博科能源系│ 4665.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统(深圳)│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博科能源系│ 464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统(深圳)│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深圳市豪鹏│ 4044.5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供应链管理│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广东省豪鹏│ 4001.6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新能源科技│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曙鹏科技(│ 368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深圳)有限│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惠州市豪鹏│ 268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科技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曙鹏科技(│ 11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深圳)有限│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曙鹏科技(│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深圳)有限│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博科能源系│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统(深圳)│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博科能源系│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统(深圳)│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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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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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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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回购价格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19日
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豪鹏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
豪鹏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豪鹏科技:关于
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豪鹏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4-111)。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5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
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1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5,532股
和预留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9,000股。同时鉴于首次授予部
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其中剩余1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7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已经解除限售当期全部份额的90%,公司
决定回购注销剩余解除限售当期全部份额的10%共计7,175股;剩余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023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成,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限售当期全部份额
共计1,500股。此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143,20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82,139,344股)
的0.174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82,139,344元减少为81,996,137元,公
司总股本将由82,139,344股减少为81,996,137股。本次回购注销后的公司股份总数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公
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
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提出前述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如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其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持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3、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厦大道68号第一栋
联系人:豪鹏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9686543
传真号码:0755-89686236
邮政编码:518111
4、其他:
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为准;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
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手续,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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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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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专项贷款资金、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合法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
交易的方式再次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股
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次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9.00元/股,回
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署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增持业务专项
借款合同》(编号:2024圳中银布借字第00190号),借款金额:14000万元整(大写:壹亿肆
仟万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4-098)、《豪鹏科技: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9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再次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11月1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了回购,回购
股份数量为146140股,约占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82139344股)的0.18%;首次回购股份
的最高成交价为51.7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9.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不含交易费)为739051
6.20元。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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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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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再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向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促进公司稳定
可持续发展,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计划
使用专项贷款资金、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合法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再次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
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前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应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与《回购指引》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9.00元/股(含
本数),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
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
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前述用途的,未使用
部分的回购股份应予以注销。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公司用于回购
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按回购资金总额
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59.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38983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82139344股)的4.13%;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和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59.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94916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8
2139344股)的2.0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
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及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相应变化。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专项贷款资金、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合法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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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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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5名激励对象和预留
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首次授予
的1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5532股和预留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9000股。同时鉴于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的解
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其中剩余1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7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
效考核结果为B(5名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经离职,已包含在1
5名首次授予的离职激励对象中),实际可解除限售当期全部限售份额的90%,其当期不可解除
限售的份额(即当期全部限售份额的10%共计7175股)由公司董事会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进行回购注销;剩余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2名2023年度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的激励对象已经离职,已包含在15名首次授予的离职激励对象中),个
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成,其当期全部限售份额的100%无法解除,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上述
激励对象当期全部限售份额共计1500股。此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143207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82139344股)的0.1743%。鉴于公司2023年分红派息已实施完毕,首次授予和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27.70元/股。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
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经办人办理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回购注销
相关登记、减少注册资本等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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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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