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283 豪鹏科技 更新日期:2025-04-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 8.80亿│ 0.00│ 8.85亿│ 100.49│ ---│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一期)(IPO) │ │ │ │ │ │ │
├─────────┼──────┼─────┼─────┼─────┼─────┼──────┤
│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 6289.08万│ 3237.04万│ 6381.35万│ 101.47│ ---│ ---│
│中心建设项目(IPO │ │ │ │ │ │ │
│) │ │ │ │ │ │ │
├─────────┼──────┼─────┼─────┼─────┼─────┼──────┤
│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 10.81亿│ 5.84亿│ 5.84亿│ 54.00│ ---│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一期)(可转债)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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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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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
├──────┼────────────────────────────────────────┤
│关联方 │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7 │
├──────┼────────────────────────────────────────┤
│关联方 │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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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豪鹏│惠州市豪鹏│ 1.6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科技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惠州市豪鹏│ 1.43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科技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博科能源系│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统(深圳)│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博科能源系│ 9933.3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统(深圳)│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惠州市豪鹏│ 9096.5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科技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惠州市豪鹏│ 8453.0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科技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惠州市豪鹏│ 8182.7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科技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博科能源系│ 6647.8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统(深圳)│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广东省豪鹏│ 636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新能源科技│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博科能源系│ 5946.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统(深圳)│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深圳市豪鹏│ 5308.8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供应链管理│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曙鹏科技(│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深圳)有限│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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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豪鹏│博科能源系│ 4665.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统(深圳)│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博科能源系│ 464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统(深圳)│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深圳市豪鹏│ 4044.5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供应链管理│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广东省豪鹏│ 4001.6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新能源科技│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曙鹏科技(│ 368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深圳)有限│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惠州市豪鹏│ 268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科技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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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豪鹏│曙鹏科技(│ 11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深圳)有限│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曙鹏科技(│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深圳)有限│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博科能源系│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统(深圳)│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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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豪鹏│博科能源系│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统(深圳)│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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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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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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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专项贷款资金、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合法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
易的方式再次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股权
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次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9.00元/股,回购
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年10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豪鹏科技:回购报
告书》(公告编号:2024-099)。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再次回购公
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再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59.00元/股(含本数)调整
为人民币77.56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
科技:关于调整再次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7)。
截至2025年4月9日,公司再次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4%,公司再
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再次回购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再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1、2024年11月1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了本次回
购,回购股份数量为146140股,约占公告披露时公司总股本(82139344股)的0.18%;首次回
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51.7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9.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不含交易费)为
7390516.2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豪鹏科技:关于再
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9)。
2、截至2024年12月2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再次回购
公司股份823110股,占公告披露时公司总股本(82139344股)的1.00%,最高成交价为61.00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49.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不含交易费)为48119163.38元。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豪鹏科技: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28)。
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再次回购
公司股份1644800股,占公告披露时公司总股本(82139344股)的2.00%,最高成交价为61.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9.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不含交易费)为96214453.78元。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5年1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豪鹏科技: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进展及回购股
份比例达到2%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4、截至2025年2月1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再次回购公
司股份2593250股,占公告披露时公司总股本(81996137股)的3.16%;最高成交价为66.00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49.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不含交易费)为153392420.62元。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2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豪鹏科技: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5、回购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在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
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2024年12月3日、2025年2月6日、2025年3月1日及
2025年4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豪鹏科技: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4-107、2024-119、2025-007、2025-011、2025-015)和2025年1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的《豪鹏科技: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进展及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01)。
6、截至2025年4月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再次回购公司股
份35804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37%,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66.00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39.01元/股,成交总金额(不含交易费)为198581276.32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总金
额上限,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再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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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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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及配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豪鹏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7号)
同意注册,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了11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1100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1月11日
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豪鹏转债”,债券代码“12710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党育先生通过配售认购“豪鹏转债”共计2316430张,占发
行总量的21.06%;潘党育先生持有100%股份的深圳市豪鹏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鹏
控股”)通过配售认购“豪鹏转债”共计382306张,占发行总量的3.48%;潘党育先生担任执
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珠海安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安豪”)通过
配售认购“豪鹏转债”共计320801张,占发行总量的2.92%;以上主体合计认购“豪鹏转债”
共3019537张,占发行总量的27.4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
告书》。
二、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债比例变动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党育先生的通知,获悉潘党育先生及珠海安豪于
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3月3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累计转让“豪鹏转债”1
310831张,占发行总量的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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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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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党育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
深圳市豪鹏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潘党育先生持有100%股份,以下简称“豪鹏控股”)、珠海安
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豪鹏控股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潘党育先生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之
委派代表,以下简称“珠海安豪”)合计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的整数倍,不
涉及潘党育先生、豪鹏控股、珠海安豪持股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潘党育先生、豪鹏控股、珠海安豪合计持有的权益近期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系因上市以来,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同时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
达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而引起的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
股东持股数量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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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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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11月18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
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82139344元减少
为81996137元,并同步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9日、20
24年11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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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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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保障再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将再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59.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77.5
6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再次回购公司股份价格
上限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2、除上述调整再次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外,再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12月24日。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再次回购公
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再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59.00元/股(含本数)调整
为人民币77.56元/股(含本数)。调整再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再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专项贷款资金、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等合法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再次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公司用于再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9.00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再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
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豪鹏科技: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
99)。
二、再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1、2024年11月1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了回购,
回购股份数量为146140股,占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82139344股)的0.18%;首次回购股
份的最高成交价为51.7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9.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不含交易费)为7390
516.20元。
2、2024年11月1日、2024年12月3日公司分别披露了《豪鹏科技: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07、2024-119)。
截至2024年12月2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再次回购公司
股份146140股,占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82139344股)的0.18%;最高成交价为51.77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49.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不含交易费)为7390516.20元,上述回购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调整再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和主要内容
自再次回购股份方案启动以来,公司经营稳定,各项业务发展符合预期。根据《上市公司
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经综
合考虑近期资本市场行情、公司股价变化、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等因素
,为切实履行回购金额承诺,保障再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再次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59.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77.56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
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再次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12月24日起生效。
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46140股,成交总金额为7390
516.20元(不含交易费用)。按调整后的再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77.56元/股(含本数)
,结合已回购的股份数量进行测算,调整后的再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1340177股至26295
01股(再次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总金额-已回购金额)/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已回购数
量),占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82139344股)的比例为1.63%至3.20%。具体的回购数量及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
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调整外,再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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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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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2024年12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14)、《豪鹏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4-115)、《豪鹏科技: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6)、《豪鹏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23)。鉴于公司当前所处的外部环境与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保障长期可持续发展,公
司注重收入增速和利润的平衡,追求有质量地发展。综合考虑近期市场环境因素和公司未来发
展规划,公司经审慎评估后认为,预期经营情况与本次激励计划考核指标的设定存在偏差,达
成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期和第三期年度销售收入考核目标的不确定性增加,若继续实施本
次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更好地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出发,结合未来公司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并经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该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000股。同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本次
激励计划第二个和第三个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79126股由公司回
购注销。综上,此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86126股。本次回购
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81996137元减少为80610011元,公司总股本将由81996137股减
少为80610011股。本次回购注销后的公司股份总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公
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
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提出前述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如公司债权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其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持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
3、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厦大道68号第一栋
联系人:豪鹏科技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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