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283 豪鹏科技 更新日期:2025-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 8.80亿│ 0.00│ 8.85亿│ 100.49│ ---│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一期)(IPO) │ │ │ │ │ │ │
├─────────┼──────┼─────┼─────┼─────┼─────┼──────┤
│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 6289.08万│ 3237.04万│ 6381.35万│ 101.47│ ---│ ---│
│中心建设项目(IPO │ │ │ │ │ │ │
│) │ │ │ │ │ │ │
├─────────┼──────┼─────┼─────┼─────┼─────┼──────┤
│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 10.81亿│ 5.84亿│ 5.84亿│ 54.00│ ---│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一期)(可转债)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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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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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
├──────┼────────────────────────────────────────┤
│关联方 │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7 │
├──────┼────────────────────────────────────────┤
│关联方 │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豪鹏│惠州市豪鹏│ 1.6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科技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惠州市豪鹏│ 1.43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科技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博科能源系│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统(深圳)│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博科能源系│ 9933.3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统(深圳)│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惠州市豪鹏│ 9096.5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科技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惠州市豪鹏│ 8453.0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科技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惠州市豪鹏│ 8182.7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科技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博科能源系│ 6647.8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统(深圳)│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广东省豪鹏│ 636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新能源科技│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博科能源系│ 5946.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统(深圳)│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深圳市豪鹏│ 5308.8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供应链管理│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曙鹏科技(│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深圳)有限│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博科能源系│ 4665.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统(深圳)│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博科能源系│ 464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统(深圳)│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深圳市豪鹏│ 4044.5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供应链管理│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广东省豪鹏│ 4001.6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新能源科技│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曙鹏科技(│ 368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深圳)有限│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惠州市豪鹏│ 268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科技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曙鹏科技(│ 11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深圳)有限│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曙鹏科技(│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深圳)有限│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博科能源系│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统(深圳)│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豪鹏│博科能源系│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统(深圳)│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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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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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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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保障再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将再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59.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77.5
6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再次回购公司股份价格
上限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2、除上述调整再次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外,再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12月24日。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再次回购公
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再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59.00元/股(含本数)调整
为人民币77.56元/股(含本数)。调整再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再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专项贷款资金、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等合法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再次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公司用于再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9.00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再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
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豪鹏科技: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
99)。
二、再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1、2024年11月1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了回购,
回购股份数量为146140股,占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82139344股)的0.18%;首次回购股
份的最高成交价为51.7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9.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不含交易费)为7390
516.20元。
2、2024年11月1日、2024年12月3日公司分别披露了《豪鹏科技: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07、2024-119)。
截至2024年12月2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再次回购公司
股份146140股,占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82139344股)的0.18%;最高成交价为51.77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49.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不含交易费)为7390516.20元,上述回购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调整再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和主要内容
自再次回购股份方案启动以来,公司经营稳定,各项业务发展符合预期。根据《上市公司
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经综
合考虑近期资本市场行情、公司股价变化、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等因素
,为切实履行回购金额承诺,保障再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再次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59.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77.56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
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再次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12月24日起生效。
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46140股,成交总金额为7390
516.20元(不含交易费用)。按调整后的再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77.56元/股(含本数)
,结合已回购的股份数量进行测算,调整后的再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1340177股至26295
01股(再次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总金额-已回购金额)/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已回购数
量),占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82139344股)的比例为1.63%至3.20%。具体的回购数量及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
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调整外,再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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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其他事项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2024年12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14)、《豪鹏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4-115)、《豪鹏科技: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6)、《豪鹏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23)。鉴于公司当前所处的外部环境与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保障长期可持续发展,公
司注重收入增速和利润的平衡,追求有质量地发展。综合考虑近期市场环境因素和公司未来发
展规划,公司经审慎评估后认为,预期经营情况与本次激励计划考核指标的设定存在偏差,达
成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期和第三期年度销售收入考核目标的不确定性增加,若继续实施本
次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更好地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出发,结合未来公司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并经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该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000股。同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本次
激励计划第二个和第三个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79126股由公司回
购注销。综上,此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86126股。本次回购
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81996137元减少为80610011元,公司总股本将由81996137股减
少为80610011股。本次回购注销后的公司股份总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公
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
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提出前述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如公司债权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其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持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
3、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厦大道68号第一栋
联系人:豪鹏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9686543
传真号码:0755-89686236
邮政编码:518111
4、其他:
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为准;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
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手续,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手续。
──────┬──────────────────────────────────
2024-11-30│股权回购
──────┴──────────────────────────────────
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
鉴于公司当前所处的外部环境与制定本次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保障长期可
持续发展,公司注重收入增速和利润的平衡,追求有质量地发展。
综合考虑近期市场环境因素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经审慎评估后认为,预期经营情况
与本次激励计划考核指标的设定存在偏差,达成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期和第三期年度销售
收入考核目标的不确定性增加,若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
更好地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出发,结合未来公
司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时一并终止与之相关的《豪鹏科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
──────┬──────────────────────────────────
2024-11-19│其他事项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回购价格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19日
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豪鹏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
豪鹏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豪鹏科技:关于
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豪鹏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4-111)。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5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
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1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5,532股
和预留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9,000股。同时鉴于首次授予部
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其中剩余1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7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已经解除限售当期全部份额的90%,公司
决定回购注销剩余解除限售当期全部份额的10%共计7,175股;剩余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023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成,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限售当期全部份额
共计1,500股。此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143,20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82,139,344股)
的0.174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82,139,344元减少为81,996,137元,公
司总股本将由82,139,344股减少为81,996,137股。本次回购注销后的公司股份总数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公
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
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提出前述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如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其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持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3、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厦大道68号第一栋
联系人:豪鹏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9686543
传真号码:0755-89686236
邮政编码:518111
4、其他:
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为准;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
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手续,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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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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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专项贷款资金、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合法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
交易的方式再次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股
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次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9.00元/股,回
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署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增持业务专项
借款合同》(编号:2024圳中银布借字第00190号),借款金额:14000万元整(大写:壹亿肆
仟万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4-098)、《豪鹏科技: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9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再次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11月1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了回购,回购
股份数量为146140股,约占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82139344股)的0.18%;首次回购股份
的最高成交价为51.7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9.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不含交易费)为739051
6.20元。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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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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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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