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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港(00128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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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1287 中电港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索菱股份 │ 66.93│ ---│ ---│ 0.00│ 16.58│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 9.06亿│ 356.88万│ 8.17亿│ 90.17│ 0.00│ 2026-08-31│ │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 │ │ │ │ │ │ │项目 │ │ │ │ │ │ │ ├─────────┼──────┼─────┼─────┼─────┼─────┼──────┤ │亿安仓智慧供应链项│ 1.54亿│ 1321.94万│ 1321.94万│ 8.56│ 0.00│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4.79亿│ 5.15亿│ 5.15亿│ 107.58│ ---│ ---│ ├─────────┼──────┼─────┼─────┼─────┼─────┼──────┤ │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 2.05亿│ 669.87万│ 4969.63万│ 24.22│ 0.00│ 2026-08-31│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3.88亿│ 0.00│ 3.88亿│ 100.01│ 0.00│ 2023-06-30│ │银行贷款 │ │ │ │ │ │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1.35亿│ 1.35亿│ 100.00│ 0.00│ 2025-07-04│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3-14 │交易金额(元)│5074.91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 │买方 │深圳前海国实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落实国有企业参股公司管理要求,优化企业资源配置,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下属参股企业深圳市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 │ │富港”)的实际经营情况,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参股公司鸿富港30%股 │ │ │权。 │ │ │ 公司持有的鸿富港30%股权于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12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 │ │ │公示,挂牌期间征得一家受让方深圳前海国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国实”),经│ │ │北京产权交易所审核确定为标的股权受让方。近日,前海国实与公司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 │ │》,交易价格为人民币50,749,140元。 │ │ │ 2024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前海国实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50749140元。 │ │ │ 近日,鸿富港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公司不再持有鸿富港股权│ │ │。 │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10-31 │ ├──────┼────────────────────────────────────────┤ │关联方 │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一公司实际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为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应收账款回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 │ │ │,根据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全资│ │ │子公司拟与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惠融”)开展总金额不超│ │ │过人民币6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业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 │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 │ │ 2、中电惠融与公司同受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实 │ │ │际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 │ │ │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3、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 │ │ │决票9票,其中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朱颖涛、刘迅、李俊 │ │ │、杨红、曹蓓回避表决。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 │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 │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 成立时间2018年9月21日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B2Y018 │ │ │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5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T5写字楼32│ │ │02B2 │ │ │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 │ │ 法定代表人王志平 │ │ │ 经营范围从事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从事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业务;信用风险│ │ │管理平台系统的技术开发;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供应链│ │ │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投资│ │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 │ │、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 │ │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 │ 股东情况中国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 │ 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 │ │ │ 近三年经营状况运营情况良好,财务及资金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 │ │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中电惠融不是失│ │ │信被执行人 │ │ │ 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 │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中电惠融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大股│ │ │东(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的中国电子、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中电港│中国电子器│ 5.22亿│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否 │ │技术股份有│材国际有限│ │ │ │ │ │ │ │ │限公司 │公司、亿安│ │ │ │ │ │ │ │ │ │仓(香港)│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中电港│中国电子器│ 4.37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术股份有│材国际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中电港│中国电子器│ 2.8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术股份有│材国际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中电港│中国电子器│ 2.8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术股份有│材国际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中电港│中国电子器│ 2.1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术股份有│材国际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中电港│中国电子器│ 7188.4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术股份有│材国际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中电港│中国电子器│ 4286.4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术股份有│材国际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4-29│其他事项 ──────┴──────────────────────────────────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人民币(下同 )219191876.8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1919187.6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90368074.97元 ,扣除年内实施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64591508.25元,本次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23 049255.90元。 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 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并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拟订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99000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股利1.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85108810.86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后,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 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 2025-04-29│其他事项 ──────┴──────────────────────────────────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为拓宽融资渠道,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拟同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机构,开展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 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主要内容 1、保理业务标的: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2、合作机构: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不含公司关联方)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 机构。 3、保理融资额度及期限:应收账款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有效期自2024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 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4、保理方式:应收账款有追索权或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5、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6、主要责任及说明: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继续履行服 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合作 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追索未偿 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 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 资款及相应利息。 ──────┬────────────────────────────────── 2025-04-29│银行授信 ──────┴──────────────────────────────────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的经营计划安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的需求,更好的支持公 司业务拓展,2025年度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30亿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不含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额度),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 使用。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含一年期电子票据)、开立国内 外信用证、商票保贴、进口押汇、进口代付、非融资性保函等综合业务。 本次申请的授信额度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均可使用。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 实际使用金额,实际使用金额应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具体使用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 2025-03-22│其他事项 ──────┴────────────────────────────────── 持有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78837341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3747%)的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 超过2279700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进行。 持有公司股份525582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9165%)的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风投基金”)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279700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 2025-03-14│其他事项 ──────┴────────────────────────────────── 一、交易概述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深圳市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 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深圳市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股权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60)。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深圳市鸿富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富港”)30%股权,2024年12月20日,公司与受让方深圳前海国实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国实”)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12月2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 深圳市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二、进展情况 2024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前海国实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50749140元。 近日,鸿富港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公司不再持有鸿富港股权。 ──────┬────────────────────────────────── 2025-01-16│其他事项 ──────┴──────────────────────────────────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 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 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中国 证监会关于市值管理的相关意见,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持续提升公司管理治理水平, 促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措施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作为行业领先的元器件应用创新与现代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依托三十余年产业上下 游资源积累、技术沉淀、应用创新,已基本实现上游产品线资源全覆盖,下游应用行业全覆盖 ,可为客户提供元器件分销、设计链服务、供应链协同配套和产业数据服务等综合服务解决方 案。公司收入规模由2018年的143.17亿元增长至2023年的345.04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19.23% ,连续多年位居本土元器件分销商前列,连续二十三年被国际电子商情评为“年度中国品牌分 销商”。 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电子元器件分销主业,努力打造成为保链稳链强链的核心骨干企业 ,在重点行业建成“国际一流+国产优先”的双重供应体系,贯彻落实“一行一策”的市场策 略和“一企一案”的销售策略,持续做强做优做大。公司围绕主业,积极培育新质生产力,重 点推动设计链服务、供应链协同配套和产业数据服务等业务发展,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升公 司经营质量。注重应用创新,持续推进科技研发,提供计算产业支持服务,锚准计算产业、汽 车电子、工业电子、新能源、开源硬件等五大应用领域,输出应用解决方案,提升业绩转化能 力;完善智能储运体系,进一步落实“中心仓-枢纽仓-园区仓”三级仓布局,打造全流程智能 化、可视化的实时仓储平台,提供标准化、多类型储运服务及增值服务,提高供应链效率;加 速数字化转型,建立数字底座,建设数字运营平台,内部赋能运营提质增效,对外提供数字化 服务,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二、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和合规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 院国资委对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部署,坚决贯彻“两个一以贯之”,建设完善中国特色 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了“三会一层”权责分明的法人治理结构,各机构分工协作,相互制衡。 同时,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修改了《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为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提供便利条件。 2024年,公司加强合规管理和内控管理,完成所有底层制度流程的“立改废”,基本实现业务 管控全覆盖;持续完善合同与订单风险管理机制和数字化运营与风控系统,严守风险底线,夯 实管理根基。 未来,公司将根据《公司法》以及相关规则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推动公司治 理结构的持续优化,系统修订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与体系,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切实保障公司 和全体股东权益。持续加强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完善内控体系,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 ,提高各类人员的合规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 2025-01-02│其他事项 ──────┴──────────────────────────────────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 53),公司股东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风投基金”)计划自 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 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30205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713%;公司股东中电坤润一期 (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电坤润基金”)和北京中电发展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电发展基金”)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831337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410%。中电坤润基金与中电发展基金为一致行动人。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国风投基金出具的《关于减持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果 的告知函》、中电坤润基金和中电发展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截至目前,国风投基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02000股;中电坤润基金和中电 发展基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826000股,前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 2024-10-31│其他事项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应收账款回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 根据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 司拟与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惠融”)开展总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6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业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具体每笔 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2、中电惠融与公司同受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实际 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 票9票,其中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朱颖涛、刘迅、李俊、杨 红、曹蓓回避表决。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 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保理业务标的: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2、保理融资额度及期限:应收账款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3、保理方式: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4、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不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5、主要责任及说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中电惠融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 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则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 商确定,不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 2024-10-31│股权转让 ──────┴────────────────────────────────── 1、为进一步落实国有企业参股公司管理要求,优化企业资源配置,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下属参股企业深圳市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鸿富港”)的实际经营情况,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参股公司鸿富港30% 股权。 2、本次交易已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国资监管规定,对鸿富港 进行了评估和审计,本次公开转让股权的挂牌底价以不低于经国资主管部门备案后的资产评估 结果确定。若首次正式挂牌期满,未征求到合格受让方,则以不低于首次挂牌价格90%的价格 再次挂牌。最终成交价格以公开挂牌征集结果后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方、成交价格及成交 结果等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5、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结果尚需报国资主管部门备案。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深圳市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为 进一步落实国有企业参股公司管理要求,优化企业资源配置,结合下属参股企业鸿富港的实际 经营情况,公司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参股公司鸿富港30%股权,本次股权 转让的挂牌底价不低于公司拟转让股权对应的评估值(最终以国资主管部门的评估备案值为准 )。若首次正式挂牌期满,未征求到合格受让方,则以不低于首次挂牌价格90%的价格再次挂 牌。最终成交价格以公开挂牌征集结果后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电港 不再持有鸿富港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议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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