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287 中电港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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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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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3-28│ 11.88│ 21.3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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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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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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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菱股份 │ 66.93│ ---│ ---│ 0.00│ 16.5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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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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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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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 9.06亿│ 817.83万│ 8.25亿│ 91.07│ 0.00│ 2026-08-31│
│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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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安仓智慧供应链项│ 1.54亿│ 6863.56万│ 8185.51万│ 53.02│ 0.00│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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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4.79亿│ 5.00亿│ 5.00亿│ 104.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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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 2.05亿│ 1408.01万│ 6377.64万│ 31.08│ 0.00│ 202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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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3.88亿│ 0.00│ 3.88亿│ 100.01│ 0.00│ 2023-06-30│
│银行贷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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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1.50亿│ 1.50亿│ 100.00│ 0.00│ 20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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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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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7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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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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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南京亿安仓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100%│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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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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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亿安仓(香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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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南京亿安仓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划转至深圳中电港│
│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股权划转概述 │
│ │ 为优化公司管理架构,统筹资源战略配置与协同,提升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公司全│
│ │资子公司亿安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亿安仓”)将所持有的南京亿安仓供应链│
│ │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亿安仓”)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公司。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
│ │,公司直接持有南京亿安仓100%股权,南京亿安仓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划转不会导致│
│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权划转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 │审议。本次股权划转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 │重大资产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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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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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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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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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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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金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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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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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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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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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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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金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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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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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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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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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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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房屋租赁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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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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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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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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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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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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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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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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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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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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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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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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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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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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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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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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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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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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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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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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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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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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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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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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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金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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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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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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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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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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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金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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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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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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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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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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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房屋租赁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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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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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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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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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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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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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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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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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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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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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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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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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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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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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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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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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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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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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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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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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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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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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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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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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同受一公司实际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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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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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为加快应收账款回笼,压降两金规模,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 │,拓展多样化的融资渠道,根据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经│
│ │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拟与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
│ │惠融”)开展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
│ │ 2、中电惠融与公司同受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实 │
│ │际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
│ │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3、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开展应│
│ │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朱颖涛、刘迅│
│ │、李俊、杨红、曹蓓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
│ │通过了上述议案。本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独│
│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电子、中│
│ │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信息”)将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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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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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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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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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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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 │
│ │司(以下简称“中电财务”)签订《2026-2029年全面金融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就资金结 │
│ │算、授信融资及其他金融服务开展业务合作,协议有效期三年。在协议有效期内,约定公司│
│ │及控制的下属公司在中电财务的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可循环使用的综合│
│ │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授信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贷款(含银团贷款)、商│
│ │业承兑汇票承兑和贴现、应收账款保理、非融资性保函等。 │
│ │ 2、公司与中电财务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
│ │国电子”),故中电财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
│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3、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电子财│
│ │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6-2029年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对 │
│ │该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朱颖涛、刘迅、李俊、杨红、曹蓓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 │
│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并│
│ │全票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电子、中国中│
│ │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信息”)将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信息 │
│ │ 中电财务是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可并接受其监管,遵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
│ │理办法》开展金融业务的合法金融机构,其前身是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1988年3月15日 │
│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同年4月21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为全国性非银行金融 │
│ │机构,是电子工业部的直属企业,业务受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领导、管理、监督│
│ │、协调和稽核。2000年11月6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改组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并更名为 │
│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起开始正式运营,并领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 │
│ │ 1、关联方名称: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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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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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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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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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金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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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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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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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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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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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房屋租赁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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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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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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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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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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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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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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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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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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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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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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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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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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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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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金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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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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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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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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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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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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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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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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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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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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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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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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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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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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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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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中电港│亿安仓(香│ 7.84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术股份有│港)有限公│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中电港│中国电子器│ 3.51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术股份有│材国际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中电港│亿安仓(香│ 3.51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术股份有│港)有限公│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中电港│中国电子器│ 2.11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术股份有│材国际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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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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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开展应收账款保
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机
构,开展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
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2)。
鉴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6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
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机构,新增开展总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410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同意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
在上述业务和额度范围内,决定和办理具体保理业务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1、保理业务标的: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2、合作机构: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不含公司关联方)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
机构。
3、保理融资额度及期限:应收账款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10亿元,有效期自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
合同约定为准。
4、保理方式:应收账款有追索权或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5、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6、主要责任及说明: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继续履行服
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合作
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追索未偿
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
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
资款及相应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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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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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31日(星期五)14:45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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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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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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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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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公司股份516064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7912%)的共青城亿科合融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亿科合融”)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3678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800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
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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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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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4:45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自贸西街151号招商局前海经贸中
心一期A座20层R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会议召集人:公
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颖涛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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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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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加快应收账款回笼,压降两金规模,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拓展多样化的融资渠道,根据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经营需
要,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拟与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惠融”
)开展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2、中电惠融与公司同受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实际
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开展应收
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朱颖涛、刘迅、李
俊、杨红、曹蓓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上述议案。本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电子、中国中电国际
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信息”)将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保理业务标的: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2、保理融资额度及期限:应收账款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有效期自2025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
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3、保理方式:应收账款有追索权或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4、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不高于市场平均水平。针对同一
家公司同时发生中电惠融与非关联方保理机构的保理业务交易的情况,中电惠融在同等条件下
的保理融资利率应不高于非关联方保理融资利率水平。
5、主要责任及说明: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继续履行服
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中电
惠融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追索未偿
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中电惠融若在约
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则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
商确定,不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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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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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中电财务”)签订《2026-2029年全面金融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就资金结算、
授信融资及其他金融服务开展业务合作,协议有效期三年。在协议有效期内,约定公司及控制
的下属公司在中电财务的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授信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贷款(含银团贷款)、商业承兑汇票
承兑和贴现、应收账款保理、非融资性保函等。
2、公司与中电财务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电子”),故中电财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6-2029年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对该议
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朱颖涛、刘迅、李俊、杨红、曹蓓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并全票通过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电子、中国中电国际信息
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信息”)将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一)基本信息
中电财务是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可并接受其监管,遵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
办法》开展金融业务的合法金融机构,其前身是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1988年3月15日经中
国人民银行批准,同年4月21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为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
是电子工业部的直属企业,业务受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领导、管理、监督、协调和
稽核。2000年11月6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改组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并更名为中国电子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起开始正式运营,并领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
1、关联方名称: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二十、二十一层
4、法定代表人:李兆明
5、注册资本:人民币331100万元
6、成立时间:1988年4月21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8、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
司
9、主要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1.24%,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5.36%,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持股4.68%,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96%,中
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12%,中电智能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00%,中国中电
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持股0.64%。
10、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中电财务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一)服务内容
1、中电财务为公司(协议中所提及的“公司”包括公司及所控制的下属公司)
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协助公司实现交易款项的顺畅收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结算业务
品种:交易资金的收付、外汇结售汇、吸收存款并办理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中
电财务应为相关企业安装网银系统、定期提供对账单,对资金结算流量和结余量达到一定规模
的相关企业提供资金结算专用电脑等。
2、中电财务按照信贷规则向公司提供授信融资,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协议项下
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授信融资品种:本外币贷款(含银团贷款)、商业承兑
汇票承兑和贴现、应收账款保理、非融资性保函等。
3、中电财务为公司提供资金管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委托代理、开立资金证明、贷款
承诺、一般性策划咨询以及专项财务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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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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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保证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推进相关
银行授信业务顺利的实施,2026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2.5
亿美元。同时,为满足下属全资子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开展业务提供
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9370万美元。本次担保额度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度股东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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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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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坏账核销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
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对合并财务报表中账龄较长、经多次追讨
无法收回且已全额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本次核销金额共计84.5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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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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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拟通过开展避险类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锁定交易成本,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2、交易品种和工具:主要包括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掉期(互换)和期
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混合产品。
3、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
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场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交易金额: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
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7,
500万元人民币,预计全年交易规模不超过15亿美元。5、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4月27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更好地应对汇
率波动风险,锁定交易成本,降低经营风险,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衍生品交
易业务操作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其他风险等,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公司核心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分销,为充分利用香港作为电子元器件贸
易国际集散地的区位优势,公司选择在香港开展电子元器件的境外采购和销售业务,并采用美
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同时公司也会根据客户实际需要,将部分境外采购的货物进口到境内进行
销售,因此导致存在一定外汇敞口。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
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锁定交易成本,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业务发
展的具体情况,适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该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
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
2、交易金额: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
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7,
500万元人民币,预计全年交易规模不超过15亿美元。
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
日止。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交易方式:本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
民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远期、掉期
(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混合产品。
4、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
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
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7,500万元人民币,预计全年交易规模不超过15亿
美元。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重新审议该事项
之日止。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同时提
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由公司财务中
心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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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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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根据公司《经理层成员考核评价及薪酬分配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结合年
度经营绩效评估情况以及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5年薪酬及考核方案和独立董事
的履职情况等因素,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提议,确认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和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如下:
2025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
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度发放。高级管理人员结合2025年薪酬及考核方
案,按照公司《经理层成员考核评价及薪酬分配管理办法》领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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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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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的经营计划安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的需求,更好地支持公
司业务拓展,2026年度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不含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相关额度),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
循环使用。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含一年期电子票据)、开立
国内外信用证、商票保贴、进口押汇、进口代付、非融资性保函等综合业务。
本次申请的授信额度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均可使用。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
实际使用金额,实际使用金额应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具体使用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二、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6年度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人民币5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不含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额度),授信额度在授
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
理人在授信额度及期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额度范围内发生业
务时将不再就每笔授信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出具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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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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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人民币(下同)284206886.10元,母公司净利润人民币169165187.6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
6916518.7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23049255.90元,扣除年内实施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现金
分红85108810.86元,本次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90189113.89元。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公
司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并与全体股东
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拟订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990009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89668211.45元,公
司2025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后,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
到以后年度,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4、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89668211.45元(含
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1.55%。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
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
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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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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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为拓宽融资渠道,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拟同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机构,开展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5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重新
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主要内容
1、保理业务标的: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2、合作机构: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不含公司关联方)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
机构。
3、保理融资额度及期限:应收账款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有效期自2025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
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4、保理方式:应收账款有追索权或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5、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6、主要责任及说明: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继续履行服
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合作
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追索未偿
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
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
资款及相应利息。
四、授权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人民币65亿元额度内决定和办理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
司与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机构之间的具体保理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签署有关文件等。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重新审议
该事项之日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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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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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
6年一季度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
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2026年一季度计提的信用
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款项,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为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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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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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
25年度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
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
主要为应收款项,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为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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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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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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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税项等政策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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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广东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
限公司、深圳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思尔泰技术有限公司于近期对涉税事项展开自
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自查,公司部分业务活动不满足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等,本次预补缴税款人民币4,286.71
万元,滞纳金1,497.32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已完成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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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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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
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及2025年5月21日在《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
(中市协注[2025]SCP312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
币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和中
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2025-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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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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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
055),公司股东中电坤润一期(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电坤
润基金”)和北京中电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电发展基金”
)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7599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电坤润基金及中电发展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
函》,截至目前,中电坤润基金及中电发展基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83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9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经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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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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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
055),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中电坤润一期(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中电坤润基金”)和北京中电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电
发展基金”)作为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6633335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7292%),计划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759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减持期
间为计划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2026年1月21日,公司收到中电坤润基金与中电发展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后持
股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中电坤润基金与中电发展基金于2025年11月10日至2026年1
月21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545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
.7297%。本次权益变动后,中电坤润基金与中电发展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0788353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7.9995%,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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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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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根据战略规划以及开拓国际业务发展的需要,深圳中电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00万美元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新加坡全
资子公司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出资200万美元投资设立新加坡全资子公司。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3、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EportecPTE.LTD.
2、注册地址:新加坡
3、注册资本:200万美元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批发贸易涉及多种商品且无主导产品、其他信息技术和计算机服务活动等
6、股权结构:公司100%持股。
上述信息以最终备案及核准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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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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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5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商业
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机构开展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
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具体每
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2
025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鉴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5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
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机构,新增开展总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额度范围内
决定和办理具体保理业务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1、保理业务标的: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2、合作机构: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不含公司关联方)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
机构。
3、保理融资额度及期限:应收账款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有效期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4、保理方式: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5、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6、主要责任及说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的期
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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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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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南京亿安仓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划转至深圳中电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划转概述
为优化公司管理架构,统筹资源战略配置与协同,提升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公司全资
子公司亿安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亿安仓”)将所持有的南京亿安仓供应链服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亿安仓”)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公司。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公司
直接持有南京亿安仓100%股权,南京亿安仓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划转不会导致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变化。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权划转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股权划转不
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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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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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
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及2025年5月21日在《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
(中市协注[2025]SCP312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
币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和中
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2025-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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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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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
5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集成电
路基金”)持有公司56040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3747%),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
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合
计不超过2279700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
2025年10月20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5年10月22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6)。
2025年11月13日,公司收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触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于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7428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776%。本次权益变动后,国家集成电
路基金持有公司股份4559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97%,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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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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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
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
)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其中,超短期融资券注
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中期票据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及2025年5月21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
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注册。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事项
根据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SCP312号),交易商协会决定
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
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事项
根据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1025号),交易商协会决
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
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则指引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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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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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张盛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由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提名张盛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盛东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
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拟增设职工代表
董事、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内容。结合治理结构调整的实际情况,公司于
近期召开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的职工代表投票表决,同意选举姜涛先生(
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增设职工
代表董事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张盛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
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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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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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关于坏账核销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
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对合并财务报表中账龄较长、经多次追讨
无法收回且已全额计提坏账的部分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本次核销金额共计3576029.26美元。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部分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能够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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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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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1-9
月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
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2025年1-9月拟计提的信用减值
损失主要为应收款项,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为存货。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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