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301 尚太科技 更新日期:2025-10-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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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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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12-19│ 33.88│ 20.6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9-08│ 26.75│ 2624.1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6-21│ 22.51│ 552.0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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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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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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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太科技北苏总部项│ 10.64亿│ 0.00│ 9.19亿│ 86.44│ 2.53亿│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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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00亿│ 10.00亿│ 10.00亿│ 100.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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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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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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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欧阳永跃、欧阳文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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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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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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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
│ │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 │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情况概述 │
│ │ 由于公司拟进一步扩充产能,预计公司资金需求量将持续增加,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
│ │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
│ │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
│ │于贸易融资(信用证)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额度、非融资性保函、交易│
│ │对手风险额度(一年期以内的远期结售汇)、项目固贷、保理、信保项下出口融资、设备固│
│ │贷、融资租赁等中长期贷款和综合授信业务。 │
│ │ 在上述授信和担保总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由公司及子公司以其拥有的资产为其│
│ │自身融资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由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之间以信用或资产抵押、质押│
│ │方式相互提供对外担保;接受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永跃先生及其配偶章紫娟(│
│ │若适用)、子女欧阳文昊(若适用)以信用或资产抵押、质押方式提供担保(公司不提供反│
│ │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提供担保。 │
│ │ 上述授信额度是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初步预计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
│ │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或子公司实际授信额度以银行等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
│ │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或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定。在授信实施有效期内,授│
│ │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
│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具体组织实施│
│ │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综合授信总额度内适度调整│
│ │或调剂公司、子公司的授信金额与互相担保的金额,确定实际的授信机构、融资品种以及担│
│ │保方式。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与信贷(包括但不│
│ │限于授信、贷款、票据、抵押、融资、保函、开户、销户、其他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
│ │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
│ │东大会审议。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议案│
│ │涉及重大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
│ │股东将回避表决。 │
│ │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和对外担保实施的有效期自《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
│ │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欧阳永跃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 欧阳文昊先生,现任公司董事。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欧阳永跃先生及其│
│ │配偶章紫娟(若适用)、子女欧阳文昊(若适用)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子女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
│ │供担保,公司无需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
│ │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等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
│ │最终协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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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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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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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尚太│山西尚太 │ 1.1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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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尚太│山西尚太 │ 1.1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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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尚太│山西尚太 │ 1.0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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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尚太│山西尚太 │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石家庄尚太│山西尚太 │ 4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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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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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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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尚太科技”)于2025年9月15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
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境外全资孙公司SHANGTAITECHNOLOGY(MALAYSIA)SDN.BH
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尚太”)的建设马来西亚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以下
简称“马来西亚项目”)的需要,公司拟对马来西亚尚太与SUZHOUCONSTRUCTIONENGINEERINGG
ROUP(MALAYSIA)SDN.BHD.签署的《AGREEMENT》就其所涵盖的付款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全额连
带责任保证。
近日,马来西亚尚太与SUZHOUCONSTRUCTIONENGINEERINGGROUP(MALAYSIA)SDN.BHD.签署合
同,合同金额21770万林吉特,折合人民币约36791.30万元。根据该合同,SUZHOUCONSTRUCTIO
NENGINEERINGGROUP(MALAYSIA)SDN.BHD.将为马来西亚项目提供土建及非生产设备机电总包服
务,包含设计、工程设备采购安装,组织各项施工等服务。
担保期限为本合同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至主合同约定的马来西亚尚太最后一期应付款期限届
满之日起1个月。若《AGREEMENT》约定的付款期限发生变更,经书面通知后,担保期间相应顺
延。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境外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SHANGTAITECHNOLOGY(MALAYSIA)SDN.BHD.成立日期:2024年10月11日
办公地点:3rdFloor,No.1C-3,LorongSetiaSentral1,PerniagaanSetiaSentral,14000Buk
itMertajam,PulauPinang
主要业务:作为马来西亚项目的实施主体,在马来西亚建设、运营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
负极材料项目
马来西亚尚太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等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马来西亚尚太作为业主,委托SUZHOUCONSTRUCTIONENGINEERINGGROUP(MALAYSIA)SDN.BHD.
(即承包商)承担业主马来西亚项目部分土建及非生产设备机电安装项目的承包及施工,承包
商按照主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后,业主应按照主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承包商支付合同款项,
合同总金额为贰亿壹仟柒佰柒拾万林吉特。公司就马来西亚尚太与SUZHOUCONSTRUCTIONENGINE
ERINGGROUP(MALAYSIA)SDN.BHD.签订的《AGREEMENT》所涵盖的履约能力和付款义务提供不可
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21770万林吉特,折合人民币约36791.30万元。
担保期限为本合同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至主合同约定的马来西亚尚太最后一期应付款期限届
满之日起1个月。若《AGREEMENT》约定的付款期限发生变更,经业主及承包商书面通知后,担
保期间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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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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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在全球能源结构调整,“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稳步实施的背景下,锂离子电池产业链迎来
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以新能源汽车、电力系统储能等为代表的终端应用产品市场持续快速增
长,全球锂离子电池产业链未来市场空间和增长潜力巨大,人造石墨负极材料行业市场规模持
续快速增长,对原材料需求高速增加。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原材料主要为焦类原材料,具体包括
石油焦、针状焦以及经煅烧后的上述原材料等,其主要为原油炼化过程中的各种渣油、重油为
原料,经预处理、焦化工艺等生产得到的副产品,与石油炼化产能密切相关。当前,除我国外
,全球石油炼化重点国家还包括美国、俄罗斯、中东地区国家等,且其本地缺少人造石墨负极
材料产业,对相关焦类原材料的探索、开发及研究还有所不足。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以自有
资金在中国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负责境外焦类原材料供应商的探索、采购和贸易,利用中国
香港作为国际贸易中心、物流中心、金融中心的区位优势,发掘更多品种的焦类原材料,把握
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机遇,满足自身以及行业的生产需求。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
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
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本次投
资事项相关的投资协议及文件,并办理或在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其他人员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相关
事宜。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尚需获得发改委、商务部以及外汇管理部门
等相关政府机关的备案或审批,并需要获得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或批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于中国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相关信息如下:
1、公司中文名称:尚太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暂定名)
2、公司英文名称:SHANGTAITECH(HONGKONG)CO.,LIMITED(暂定名)
3、注册资本:5000万港元或其他等值货币(以最终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4、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5、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出资来源为公司自
有资金,在投资额不超过5000万港元的限额内分阶段审慎投入资金。
6、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批发(具体以审批通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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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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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售性股票35000
股,涉及激励对象1名,约占公司回购注销前股本总额260837350股的0.0134%,占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226250股(包括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2.8542%;
2、针对预留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价格由22.51
元/股调整为21.71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拟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
购的资金总额771341.43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
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260837350股减至260802350股,公司股权分
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回购价格并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8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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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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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
8月8日发出会议通知,2025年8月1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
、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跃杰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
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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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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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经济参
考报》刊登了《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11日(星期一)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无极经济开发区尚太科技办公楼会议室
(五)会议出席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8人,代表股份1215650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6.60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9532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4
6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7人,代表股份262380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591%
。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5人,代表股份253882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73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5人,代表股份253882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
4%。
公司董事长欧阳永跃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以通讯或现场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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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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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确定标
准,根据《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其持有的35
000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当前股本总
额的0.013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75)。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260837350股减至26080235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
相应由260837350元变更为260802350元。本次回购注销事宜需由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申请办理后最终完成,最终股本结构变动以实际情况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
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
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
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即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9月26日上午8:30-12:0
0;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
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无极经济开发区尚太科
技证券部
联系人:李龙侠、GUOXIAOYU
联系电话:0311-86509019
邮政编码:052461
联系邮箱:shangtaitech@shangtaitech.com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
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申报文件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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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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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11日(星期一)14:45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的交
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人员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5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8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无极经济开发区尚太科技办公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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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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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针对预留授予的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价格由22.51元/股调整为21.71元/股加上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350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260837350股的0.0134%
,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226250股(包括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
的2.8542%。
3、本次回购注销原因为: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1名
离职,根据《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
,公司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的价格为调整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时的价格加上中国
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260837350股减至260802350股。
5、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总股本26083735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10
6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00元(含税)。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完
成权益分派实施。根据《激励计划》,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予以调整,由22.51元/股调整为21.71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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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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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激励对象共计10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71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219%。
2、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办理公司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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