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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太科技(00130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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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1301 尚太科技 更新日期:2026-01-3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12-19│ 33.88│ 20.6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9-08│ 26.75│ 2624.1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6-21│ 22.51│ 552.06万│ ├───────────┼───────────┼───────────┼───────────┤ │可转债 │ 2026-01-16│ 100.00│ 17.20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尚太科技北苏总部项│ 10.64亿│ 0.00│ 9.19亿│ 86.44│ 2.53亿│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亿│ 10.00亿│ 10.00亿│ 100.34│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石家庄尚太│山西尚太 │ 1.1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石家庄尚太│山西尚太 │ 1.1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石家庄尚太│山西尚太 │ 1.0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石家庄尚太│山西尚太 │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石家庄尚太│山西尚太 │ 4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1-22│其他事项 ──────┴──────────────────────────────────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788号 文同意注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 )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为本次发行的联合主承销商(国信证券、 兴业证券及中信证券合称“联合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尚太转债”,债券 代码为“127112”。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17.34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73400 00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15日 ,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 额不足17.34亿元的部分由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6年1月16日(T日)结束,本次发行向原股东 优先配售尚太转债总计为12434796张,即12434796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1.71%。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 已于2026年1月20日(T+2日)结束。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且及时足 额缴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根据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发行的联合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4832815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4832815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72385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7238500 ──────┬────────────────────────────────── 2026-01-20│其他事项 ──────┴──────────────────────────────────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太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和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联合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联合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证券”)(国信证券、兴业证券及中信证券合称“联合主承销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证券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396号)等相关 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尚太转债”)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 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1月20日(T +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 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 购的部分由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 人及联合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 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7.34亿元的部分由联合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17.34亿元,保 荐人(联合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人(联合主 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5.202亿元。当 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 ,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 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 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联合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 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 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 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 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 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根据《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尚太 科技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T+1日) 主持了尚太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代 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公证。 ──────┬────────────────────────────────── 2026-01-19│其他事项 ──────┴──────────────────────────────────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太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和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联合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联合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证券”)(国信证券、兴业证券及中信证券合称“联合主承销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证券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396号)等相关 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尚太转债”)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 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 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1月20日(T +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 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 购的部分由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 人及联合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公 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可转债无效且 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7.34亿元的部分由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17. 34亿元。联合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 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5.202亿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 额的30%时,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 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 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 取中止发行措施,联合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 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 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债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 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 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尚太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17.3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 于2026年1月16日(T日)结束。 根据2026年1月14日(T-2日)公布的《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 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 一、总体情况 尚太转债本次发行17.34亿元(共计1,734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原股东优先配 售日及网上发行日期为2026年1月16日(T日)。 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尚太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 2026-01-14│其他事项 ──────┴────────────────────────────────── 1、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深交所上市审核 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788号)。 2、本次共发行17.34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734.00万张,按面值发 行。 3、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尚太转债”,债券代码为“127112”。 4、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15日,T-1日)收市后登记公司 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5、发行人现有A股总股本260802350股,其中库存股1106100股,剔除库存股后,可参与本 次发行优先配售的A股股本总额为259696250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A股股东可 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为17339918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995%。原A股 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15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 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6.6770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元/ 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可配0.066770张可转债。原股东可根据 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本次发行向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采用网上配售,原股 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1301”,配售简称为“尚太配债”。 网上配售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 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 记账单位为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原A股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 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 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6、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申购,申购代码为“071301”,申 购简称为“尚太发债”。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为10张(1000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1万张(1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 购。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 2026-01-14│其他事项 ──────┴──────────────────────────────────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太科技”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1734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788号文同意 注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15日,即T-1日)收市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 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查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尚太科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 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联合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详情 如下: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6年1月15日(周四,15:00—17:00) 二、网上路演网址:全景路演(http://rs.p5w.net)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联合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 2025-12-17│其他事项 ──────┴──────────────────────────────────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尚太科技”)于2025年10月25日披 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111),5%以上股东长 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江晨道”)计划自减持 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17日至2026年2月16日,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19392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 户股份数量不超过2.0000%)。 公司于近日收到长江晨道出具的《关于减持尚太科技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以下简称“告知函”),获悉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15日,长江晨道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672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245%,截至2025年12月15日,长江晨道 持有公司股份15400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5.9051%,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回购 专用账户股份数量的比例为5.9302%。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 用意见》第三条,长江晨道减持其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后,其持有股权比例占本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 2025-12-16│其他事项 ──────┴──────────────────────────────────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 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不再 设置监事会,同时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 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了职工大会,经与会职工审议,选举李龙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李龙侠先生由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兼任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二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 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李龙侠先生简历:李龙侠先生,198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 学经济学学士、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国际与发展经济学硕士,2015年6月至2023年12月在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务部历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2023 年12月至2024年4月,在本公司担任证券部副总监,2024年4月至2024年7月,在本公司担任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4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龙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7750股,占公司总股本0.0221%,与公司持 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2025-12-16│其他事项 ──────┴────────────────────────────────── 1、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经济 参考报》刊登了《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无极经济开发区尚太科技办公楼会议室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9人,代表股份1363675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2.28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532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5 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7人,代表股份410393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358% 。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4人,代表股份233259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94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3人,代表股份233247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3 4%。 公司董事长欧阳永跃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以通讯或现场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 2025-11-27│其他事项 ──────┴──────────────────────────────────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尚太科技”)于2025年10月25日披 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111),5%以上股东长 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江晨道”)计划自减持 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17日至2026年2月16日,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19392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 户股份数量不超过2.0000%)。 公司于近日收到长江晨道出具的《关于减持尚太科技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以下简称“告知函”),获悉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5日,长江晨道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91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33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江晨道持 有公司股份18072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6.9296%,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 用账户股份数量的比例为6.9591%。 ──────┬────────────────────────────────── 2025-11-26│委托理财 ──────┴────────────────────────────────── 特别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稳健型产品,包括银行及证券公司等合法 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R2及以下)、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或其 它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委托理财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 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 金开展委托理财,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正常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 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 大的收益。 (二)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 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三)委托理财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稳健型产品,包括银行及证券公司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 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R2及以下)、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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