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301 尚太科技 更新日期:2025-12-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12-19│ 33.88│ 20.6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9-08│ 26.75│ 2624.1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6-21│ 22.51│ 552.06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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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尚太科技北苏总部项│ 10.64亿│ 0.00│ 9.19亿│ 86.44│ 2.53亿│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亿│ 10.00亿│ 10.00亿│ 100.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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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石家庄尚太│山西尚太 │ 1.1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石家庄尚太│山西尚太 │ 1.1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石家庄尚太│山西尚太 │ 1.0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石家庄尚太│山西尚太 │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石家庄尚太│山西尚太 │ 4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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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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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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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尚太科技”)于2025年10月25日披
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111),5%以上股东长
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江晨道”)计划自减持
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17日至2026年2月16日,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19392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
户股份数量不超过2.0000%)。
公司于近日收到长江晨道出具的《关于减持尚太科技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以下简称“告知函”),获悉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5日,长江晨道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91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33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江晨道持
有公司股份18072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6.9296%,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
用账户股份数量的比例为6.9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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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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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稳健型产品,包括银行及证券公司等合法
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R2及以下)、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或其
它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委托理财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
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
金开展委托理财,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正常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
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
大的收益。
(二)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
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三)委托理财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稳健型产品,包括银行及证券公司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
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R2及以下)、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或其它风险可控类理
财产品。
(四)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
(五)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委托理财授权
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可授权总经理或财务总
监在投资额度、品种和期限内具体组织实施,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审批每笔委托理
财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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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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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尚太”)、
全资孙公司SHANGTAITECHNOLOGY(MALAYSIA)SDN.BH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尚太”)、全资子
公司尚太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尚太”)。
2、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对外担保金额:本次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孙公司的实际已发生担保金额为61791.30万元,无对外逾期担保。
3、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子公司及
孙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在授权额度内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情况概述
由于拟进一步扩充产能,预计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资金需求量将持续增加,为满足公司
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20
26年度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
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信用证)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额度、非融资
性保函、交易对手风险额度(一年期以内的远期结售汇)、项目固贷、保理、信保项下出口融
资、设备固贷、融资租赁等中长期贷款及其他融资事项。
上述授信额度是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初步预计的,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孙
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子公司或孙公司实际授信额度以业务相关方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子公司或孙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定。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实施的
有效期自《关于2026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在授权
额度内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授信
实施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为保证子公司、孙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
作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或其他经营事项的顺利开展,公司将根据业务相关方的要求为全资子
公司山西尚太、香港尚太以及全资孙公司马来西亚尚太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
00万元。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由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以其拥有的资产为其自
身融资提供相应的抵押、质押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50亿元。由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公司与孙
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与孙公司之间以信用或资产抵押、质押方式相互提供对外担保
;接受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永跃先生及其配偶章紫娟(若适用)、子女欧阳文昊
(若适用)以信用或资产抵押、质押方式提供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提供担保。如在本次额度预计的授权期间内发生新设立或收购
各级全资子公司的,对该等公司提供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实施的有效期自《关于2026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在授权额度内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香港尚太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SHANGTAITECHNOLOGY(MALAYSIA)SDN.BHD.
马来西亚尚太为公司全资孙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SHANGTAITECHNOLOGY(SINGAPORE)PTE
.LTD.持有其100%的股权。马来西亚尚太无外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具体融资金额与金融机构协商、签订综合授信合同或借款合同
。最终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将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以届时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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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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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11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
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
、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熊树蓉,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10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
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曾荣华,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
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12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
核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彭远卓,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
公司审计、2009年3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1
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负责
人均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且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35万元(不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5万元、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40万元。
本期审计服务的收费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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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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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决定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5年11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机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14:45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的交
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人员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无极经济开发区尚太科技办公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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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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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证券种类:可转换为本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的公司债券2、证券面值:每张面值为
人民币100元
3、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73400.00万元(含173400.00万元),即发行不超过1734.00
万张(含1734.00万张)债券
4、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
6、发行对象: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
、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7、承销方式: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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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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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项目概述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尚太科技”)于2025年11月8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发展协议暨投资建设年产20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及相
关单位(以下简称“双方”)本着充分协商、平等、互利原则,就“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
极材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本次投资”)的投资合作事宜签署项目投资发展协议
或补充协议;同意公司或子公司新设项目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在山西省山西转型综合改
革示范区辖区内投资新建本项目,本项目总投资初步预计约40.7亿元人民币(总投资额以实际
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办理本次
投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项目相关协议,办理本项目开工、施工及竣工手续等)。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介绍
名称: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类型:地方政府机关
与公司的关系: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山西转型综合
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为政府性质行政主体,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以实际备案名称为准)
2、项目建设位置:山西省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
3、项目用地性质: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4、占地规模:约955亩(最终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出让宗地平面界址图
为准)。
5、建设内容:符合国家环保政策、产业政策等要求,负极材料一体化完整工序,以及研
发、宿舍、办公检测楼和停车楼(以实际建设内容为准)。
6、总投资:约40.7亿元人民币(含流动资金)(以实际投资额为准)。
7、项目建设周期:在取得项目建设用地(以《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日期为准)之日
起14个月内投产/运营(投产/运营时间以甲方收到乙方提交《投产(试生产)/运营报告》的日期
为准),因能评和环评、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影响开工日期则顺延投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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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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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长江晨
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长江晨道”),持有公司股份19464500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7.4633%,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
11月17日至2026年2月16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
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193925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不超过2.0000%)。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区间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长江晨道系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且截至首次公开发行
上市日,其投资公司期限已满60个月,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其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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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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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21日和2025年8月1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
资本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改《公司章程》备案程序,取得了石家庄市行政审批
局新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名称: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30679932938G
注册资本:贰亿陆仟零捌拾万贰仟叁佰伍拾元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8年09月27日
法定代表人:欧阳永跃
住所:无极县里城道乡南沙公路西侧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碳素制品的制造与销售,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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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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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尚太科技”)于2025年9月15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
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境外全资孙公司SHANGTAITECHNOLOGY(MALAYSIA)SDN.BH
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尚太”)的建设马来西亚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以下
简称“马来西亚项目”)的需要,公司拟对马来西亚尚太与SUZHOUCONSTRUCTIONENGINEERINGG
ROUP(MALAYSIA)SDN.BHD.签署的《AGREEMENT》就其所涵盖的付款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全额连
带责任保证。
近日,马来西亚尚太与SUZHOUCONSTRUCTIONENGINEERINGGROUP(MALAYSIA)SDN.BHD.签署合
同,合同金额21770万林吉特,折合人民币约36791.30万元。根据该合同,SUZHOUCONSTRUCTIO
NENGINEERINGGROUP(MALAYSIA)SDN.BHD.将为马来西亚项目提供土建及非生产设备机电总包服
务,包含设计、工程设备采购安装,组织各项施工等服务。
担保期限为本合同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至主合同约定的马来西亚尚太最后一期应付款期限届
满之日起1个月。若《AGREEMENT》约定的付款期限发生变更,经书面通知后,担保期间相应顺
延。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境外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SHANGTAITECHNOLOGY(MALAYSIA)SDN.BHD.成立日期:2024年10月11日
办公地点:3rdFloor,No.1C-3,LorongSetiaSentral1,PerniagaanSetiaSentral,14000Buk
itMertajam,PulauPinang
主要业务:作为马来西亚项目的实施主体,在马来西亚建设、运营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
负极材料项目
马来西亚尚太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等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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