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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太科技(00130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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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1301 尚太科技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尚太科技北苏总部项│ 10.64亿│ 0.00│ 9.19亿│ 86.44│ 2.53亿│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亿│ 10.00亿│ 10.00亿│ 100.34│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3-12-12 │ ├──────┼────────────────────────────────────────┤ │关联方 │欧阳永跃、欧阳文昊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 │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 │ │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情况概述 │ │ │ 由于公司拟进一步扩充产能,预计公司资金需求量将持续增加,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 │ │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 │ │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 │ │于贸易融资(信用证)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额度、非融资性保函、交易│ │ │对手风险额度(一年期以内的远期结售汇)、项目固贷、保理、信保项下出口融资、设备固│ │ │贷、融资租赁等中长期贷款和综合授信业务。 │ │ │ 在上述授信和担保总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由公司及子公司以其拥有的资产为其│ │ │自身融资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由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之间以信用或资产抵押、质押│ │ │方式相互提供对外担保;接受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永跃先生及其配偶章紫娟(│ │ │若适用)、子女欧阳文昊(若适用)以信用或资产抵押、质押方式提供担保(公司不提供反│ │ │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提供担保。 │ │ │ 上述授信额度是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初步预计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 │ │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或子公司实际授信额度以银行等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 │ │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或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定。在授信实施有效期内,授│ │ │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 │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具体组织实施│ │ │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综合授信总额度内适度调整│ │ │或调剂公司、子公司的授信金额与互相担保的金额,确定实际的授信机构、融资品种以及担│ │ │保方式。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与信贷(包括但不│ │ │限于授信、贷款、票据、抵押、融资、保函、开户、销户、其他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 │ │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 │ │东大会审议。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议案│ │ │涉及重大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 │ │股东将回避表决。 │ │ │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和对外担保实施的有效期自《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 │ │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欧阳永跃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 欧阳文昊先生,现任公司董事。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欧阳永跃先生及其│ │ │配偶章紫娟(若适用)、子女欧阳文昊(若适用)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子女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 │ │供担保,公司无需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 │ │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等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 │ │最终协议为准。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石家庄尚太│山西尚太 │ 1.1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石家庄尚太│山西尚太 │ 1.1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石家庄尚太│山西尚太 │ 1.0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石家庄尚太│山西尚太 │ 5463.8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石家庄尚太│山西尚太 │ 5406.8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石家庄尚太│山西尚太 │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04-25│其他事项 ──────┴────────────────────────────────── 一、关于董事会秘书辞任的事项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尧桂明先生的书面 辞任报告,尧桂明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尧 桂明先生仍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有关规定,尧桂明先生的辞任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该辞任自函件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尧桂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00000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 诺事项,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 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离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及减持要求的 规定。 尧桂明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对完善公司治理 水平、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强化投资者沟通、推进资本运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公司的稳 定经营及规范发展作出了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尧桂明先生在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 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李龙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 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龙侠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禁止任职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李龙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未解除的 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 信惩戒对象。 ──────┬────────────────────────────────── 2024-04-25│其他事项 ──────┴──────────────────────────────────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 订其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 理(Governance)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 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将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可持续发展管理相关职责 ,并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同时对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本次调整仅为董事会原战略委员会名称和职责调整,其组成及成员职位不作调整。 ──────┬────────────────────────────────── 2024-04-25│股权回购 ──────┴────────────────────────────────── (一)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三 章“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二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 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或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激励对象根据本 计划获授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 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34500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4500股,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0132%,公司董 事会将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除《激励计划(草案)》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 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但是根据《激励计划(草案)》需对回购价格进 行调整的除外。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6.75元/股,截至目前,公司未 发生《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形,因此,本次的回购价格为26 .75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回购资金总额与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为922875元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 和,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 2024-04-25│其他事项 ──────┴──────────────────────────────────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722904951.59元。母公司2023年净利润为422072771.50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 42207277.1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047105053.17元,资本 公积3041180496.1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和发展资金需要,公 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总股本260750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 现金股利8.00元(含税),共计派发208600480.00元。本年度不转增不送股。 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 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 2024-04-25│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原因及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等 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 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并相应计提减值损失 -7929.93万元。 ──────┬────────────────────────────────── 2024-02-29│其他事项 ──────┴──────────────────────────────────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1日和2023年12月 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 司注册资本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同时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改《公司章程》备案程序,取得了石家庄市行政审批 局新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名称: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30679932938G 注册资本:贰亿陆仟零柒拾伍万零陆佰元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8年09月27日 法定代表人:欧阳永跃 住所:无极县里城道乡南沙公路西侧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碳素制品的制造与销售,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 2024-01-30│股权回购 ──────┴──────────────────────────────────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的说明 根据《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二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 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或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 辞职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 分的个人所得税。”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 ,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00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5000股,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0019%,公司董 事会将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除《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 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但是根据《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6.75元/股,截至目前,公司未 发生《激励计划》规定的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形,因此,本次的回购价格为26.75元/股 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即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26.82元/股。 (三)回购资金总额与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为134107.28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 2023-12-28│其他事项 ──────┴──────────────────────────────────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了2023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确定标准,其持 有的5000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当前股 本总额的0.001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81号)。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60755600股变更为260750600股,公司注册资本 也相应由260755600元变更为260750600元。本次回购注销事宜需由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申请办理后最终完成,最终股本结构变动以实际情况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 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 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 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即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2月10日上午8:30-12: 00;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 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无极经济开发区尚太科 技证券部 联系人:尧桂明、李龙侠 联系电话:0311-86509019 邮政编码:052461 联系邮箱:shangtaitech@shangtaitech.com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 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申报文件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023-12-12│对外担保 ──────┴──────────────────────────────────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情况概述 由于公司拟进一步扩充产能,预计公司资金需求量将持续增加,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 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融资 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贸易 融资(信用证)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额度、非融资性保函、交易对手风险 额度(一年期以内的远期结售汇)、项目固贷、保理、信保项下出口融资、设备固贷、融资租 赁等中长期贷款和综合授信业务。 在上述授信和担保总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由公司及子公司以其拥有的资产为其自 身融资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由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之间以信用或资产抵押、质押方式 相互提供对外担保;接受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永跃先生及其配偶章紫娟(若适用 )、子女欧阳文昊(若适用)以信用或资产抵押、质押方式提供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 于支付担保费用)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提供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是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初步预计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 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或子公司实际授信额度以银行等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或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定。在授信实施有效期内,授信额度 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具体组织实施并 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综合授信总额度内适度调整或调 剂公司、子公司的授信金额与互相担保的金额,确定实际的授信机构、融资品种以及担保方式 。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与信贷(包括但不限于授信 、贷款、票据、抵押、融资、保函、开户、销户、其他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 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涉 及重大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 将回避表决。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和对外担保实施的有效期自《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欧阳永跃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欧阳文昊先生,现任公司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欧阳永跃先生及其配 偶章紫娟(若适用)、子女欧阳文昊(若适用)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子女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公司无需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 保。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等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 议为准。 ──────┬────────────────────────────────── 2023-12-12│股权回购 ──────┴────────────────────────────────── 1、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5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60755600股的0.0019% ,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981000股的0.5097%。 2、本次回购注销原因为: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离职, 根据《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其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销售,公司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的价格为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授予时的价格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260755600股减至260750600股。 4、本次回购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 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确定标准。根据公 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 划中已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00股,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 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8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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