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306 夏厦精密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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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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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万套新能源汽│ 2.00亿│ 7911.46万│ 7911.46万│ 39.56│ ---│ 2025-08-31│
│车驱动减速机构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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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0万套新能源汽│ 1.80亿│ 1.01亿│ 1.01亿│ 56.12│ ---│ 2025-08-31│
│车三合一变速器技术│ │ │ │ │ │ │
│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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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7.2万套工业机 │ 1.20亿│ 989.04万│ 989.04万│ 8.24│ ---│ 2025-08-31│
│器人新结构减速器技│ │ │ │ │ │ │
│术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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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厦精密研发中心项│ 6000.00万│ 75.13万│ 75.13万│ 1.25│ ---│ 2025-08-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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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1.90亿│ 1119.23万│ 1119.23万│ 5.89│ ---│ ---│
│银行贷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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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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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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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夏厦精│夏拓智能 │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密制造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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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夏厦精│夏拓智能 │ 498.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密制造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浙江夏厦精│夏拓智能 │ 2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密制造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浙江夏厦精│夏拓智能 │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密制造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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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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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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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整体融资安排,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
司宁波夏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拓智能”)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
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
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
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二)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0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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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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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期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天健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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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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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结合公司融资情况,为进一步节约资金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
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部分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上述授信有效期自本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品种主要包括借
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上述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3亿元,
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另外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及子
公司在当年适时安排向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相关决议,授信额度最
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自主决定以公司自身或子公司的
名义与各金融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与各金融机构
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
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发展和生
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
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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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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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2024年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4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
、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2024年度公司董监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根据2023年度公司董监高薪酬,结合地区、行业
薪酬水平,2024年拟确定董监高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
,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
3、关于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
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
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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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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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同意公司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产价值,本着谨慎性原则,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
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根据测试结果,公司2023年
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533.36万元,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788.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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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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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71740363.6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5297847.22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6529784.72元后,2023年度当
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58768062.50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70724838.99元,截至202
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9492901.49元,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249304860.18元。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9492901.49元。综合
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2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45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派发现金红利39990000.00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5.74%。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具体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
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
,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
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和发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
、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履行审议程序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0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发
展前景和资金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
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04月1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
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将本次
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
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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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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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拓远惠达(宁波)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远惠达”)作为有限合伙人于2024年3月15日与舟山大力虎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力虎网络”)、浙江中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昊投资”
)、上海翱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翱翰”)签署《南京翱翰远睿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共同投资上海翱翰管理的南京翱翰远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42
01.00万元,其中,拓远惠达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600.00万元,占本次认缴
出资总额的38.09%;大力虎网络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000.00万元,占本次
认缴出资总额的23.80%;中昊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600.00万元,占本
次认缴出资总额的38.09%;上海翱翰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占本次认缴出资总额
的0.02%。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为机器人、人工智能、数字孪生、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
、新材料、智能制造、新质生产力公司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审议,不构成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的合伙企业,拓远惠达作为有限合伙人。公司不具备控制权,对投资基金进行独
立核算,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所管理基金的主要投资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机器人、人工智能、新材料等产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新波持有上海翱翰51%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上海翱翰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
记编号:P1069308。
信用情况: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翱翰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三、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南京翱翰远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规模:基金的发行规模4201万元,目前投资基金仍在募集期内,尚未完成全部份
额募集,最终基金规模及认缴出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出资方式: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
5、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翱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成立时间:2020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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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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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夏拓智能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夏拓智能”)因优化产业布局和未来产业投资需要,以自有资金设立了全资
孙公司拓远惠达(宁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远惠达”),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
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
资孙公司事项属公司经营层决策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
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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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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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12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
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注册资本
和公司类型进行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6500000.00元变更为62000000.00元,公司股份
总数由46500000.00股变更为62000000.00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
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并对《公司章程》的相
关条款进行了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1月25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5)。
根据上述修订变更的实际情况,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由宁
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名称: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713347477D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夏建敏
注册资本:陆仟贰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9年03月15日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骆驼工业小区荣吉路
经营范围:齿轮、普通机械配件,汽车、摩托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加工;自有厂房租赁;
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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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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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夏厦精密”,股票代码为“001306”。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不安排战略配售。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550.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
行,不设老股转让;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3.63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
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
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
低值。
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930.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60.0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20.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40.00%。根据《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
购倍数为7093.35605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00%(即62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
量为310.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2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240.00万股,占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8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中签率为0.0281953984%,有效申购倍数为354
6.67802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11月9日(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
结果如下:
二、网下配售比例限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
(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
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
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
份数量为314688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15%,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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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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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夏厦精密”)首次公开发行15
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
注册(证监许可〔2023〕1892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或“财通证券”)。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不安排战略配售。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53.63元/股,本次发行股份
数量为1550.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2023年11月9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
3年11月9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
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
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
露。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发行
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3年11月8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
中心311室主持了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发行摇
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
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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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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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
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8981121户,有效申购股数为43978807500股,配号总数为87957615
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087957615。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
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7093.35605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
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00%(即62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
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1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网上最终发行数
量为124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0.028195398
4%,有效申购倍数为3546.67802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2023年11月8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5号深业中心311室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23年11月9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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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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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厦精密”、“发行人”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15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892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或“财通证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夏厦精密”,股票代码为“00
1306”。
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550.00万股,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
交所主板上市。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不安排战略配售。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协商一致将申报价格不低于69.8
8元/股(含69.88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73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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