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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恩股份(00131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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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1312 福恩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6-04-10│ 18.38│ 9.83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杭州福恩股│南通远吉织│ 2994.02万│人民币 │2025-10-14│2026-10-13│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染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 │杭州福恩股│南通远吉织│ 1169.00万│人民币 │2024-07-22│2027-07-22│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染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 │杭州福恩股│南通远吉织│ 0.0000│人民币 │2024-09-23│2029-09-23│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染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 │杭州福恩股│南通远吉织│ 0.0000│人民币 │2024-09-20│2025-09-18│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染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5-13│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解决全资孙公司南通远吉织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远吉”)生产经营及发展的资 金需求,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南通远吉提供综合授信担保,担保 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700万元的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以银行或其他相关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南通远吉法定 代表人或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公司已于2026年5月12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2026-05-13│委托理财 ──────┴────────────────────────────────── 重要提示:截止2026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31,057.71万元,自有资金大额存单20,970 .23万元、理财资金8,710.67万元,合计60,738.61万元。2026年5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806.3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将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合理安排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 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 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 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风险控制规定,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合理布局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 产品(包括但不限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机构发行的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 存款、理财产品、债券、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固收类产品等)。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 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 3、投资额度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 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 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4、资金来源 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投资期限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使用。 6、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 2026-05-13│其他事项 ──────┴──────────────────────────────────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 )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 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4)。 2026年5月12日,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湃亚(浙江)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发出的《关于增 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为了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提议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湃亚(浙江)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持有64,000,000股公 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43%,其提案资格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 上述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 知》中载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召开方式等均 保持不变。 ──────┬────────────────────────────────── 2026-04-29│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与内控审计机构,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天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 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 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 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 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 天健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 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 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 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 责任情况。天健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 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 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焱鑫,200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银,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邓柳梅,201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3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焱鑫、徐银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 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审计费用为5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20 26年度审计费用将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 配置及投入时间等因素,参考往年公司向其支付的审计费用,最终由双方协商确定。 ──────┬────────────────────────────────── 2026-04-2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对方和交易金额:为对冲汇率波动风险,实现 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开展 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经 营资质的金融机构。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 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资金来 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主要包括并不限于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等。 2、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 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本业 务无保本保收益的业务承诺,尽管公司已配备相关专业人员开展上述业务,但在实施过程中仍 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实际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 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 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 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 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 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如单 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资金来源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者银行 信贷资金。该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投资等 行为带来影响。 (四)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从事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 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包括美元等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 包括并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等。 (五)交易对方 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上述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 联关系。 (六)期限及授权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授权 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 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根据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 将于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2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0344719.72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后,公司合并报表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41721252.5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26314242.55元,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应当以合并报表 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截至2025年12月 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26314242.55元。 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当前的股本总数233333334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46666666.80元(含税),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至实施前,如股本总数发生变动,将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的股本总数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 截至2026年4月29日,公司总股本为233333334股,预计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46666666.80 元(含税)。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466666 66.80元,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合计466666 66.80元,占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20.26%。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就董事职务在 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年6万元整(含税)/人。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 2026-04-16│其他事项 ──────┴──────────────────────────────────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福恩股份”,股票代码为“001312”。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有效认购倍数、行业可比公司估值 水平、发行人所处行业、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 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38元/股,发行数量为5,833.3334万股。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500.0334万股,约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 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333.3000万股,约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40.00%。 根据《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 ,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8,757.68403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 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4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2,333.3500万股 )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166.6834万股,约占本次公开 发行数量的2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4,666.6500万股,约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80.00%。 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0.0228373326%,申购倍数为4,378.79510倍。本次发行的网 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6年4月14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 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 份数量为1,173,065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5%,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2.01%。 ──────┬────────────────────────────────── 2026-04-14│其他事项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5,833.3334万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18.38元/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5,833.3334万股,约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 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23,333.3334万股。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500.0334万股,约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 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333.3000万股,约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40.00%。 根据《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 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8,757.68403倍,高于100倍,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 数倍,即2,333.35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166. 6834万股,约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2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4,666.6500万股,约占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8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0.0228373326%,有效申购倍数为4 ,378.79510倍。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6年4月14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 ──────┬────────────────────────────────── 2026-04-14│其他事项 ──────┴──────────────────────────────────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4月14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 2026-04-13│其他事项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38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5,833.33 34万股,约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 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3,333.3334万股。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 行数量为3,500.0334万股,约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333.3000 万股,约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4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5,833.3334万股,网 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福恩股份于2026年4月10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福恩股份”股 票2,333.3000万股。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6年4月14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 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6年4月14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 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 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 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 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 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4月14日(T+2日) 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网 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 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 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 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 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 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 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 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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