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312 福恩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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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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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6-04-10│ 18.38│ 9.8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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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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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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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政工出(2023)82│ 8.00亿│ 1.02亿│ 1.02亿│ 16.17│ ---│ ---│
│号再生环保毛型色纺│ │ │ │ │ │ │
│面料一体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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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档环保再生材料研│ 4.50亿│ 5046.85万│ 5046.85万│ 14.42│ ---│ ---│
│究院及绿色智造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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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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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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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正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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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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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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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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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正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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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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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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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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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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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正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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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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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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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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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浙江正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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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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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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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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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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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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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恩股│南通福恩 │ 3300.00万│人民币 │2024-07-22│2027-07-22│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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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恩股│南通福恩 │ 2466.55万│人民币 │2025-10-14│2026-10-13│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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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恩股│南通福恩 │ 1568.00万│人民币 │2024-09-23│2029-09-23│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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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恩股│南通福恩 │ 0.0000│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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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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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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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萧政工出(2023)82号再生环保毛型色纺面料一体化项目”在募集资金投资
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在
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0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33333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3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107216.67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953.1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263.5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于2026年4月16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
验〔2026〕113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
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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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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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
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有关
资产计提了相应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
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分析、评估并进行减值测
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公司共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27761710
.10元。具体明细如下: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
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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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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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独立董事吕晓红女士、姚玉元先生
、孙虹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为进一步落实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
用,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独立董事在
重大决策、规范运作及风险防控中的职责与工作量,并结合公司自身经营规模以及同地区、同
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拟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6万元/人/年调
整为10万元/人/年,该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调整后的独立
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本次独立董事津贴调
整事项,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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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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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8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8月28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8日(星期
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8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2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靖江街道福恩路299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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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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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6〕70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6〕493号)同意,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8,333,334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
.00元,发行价格为18.38元/股,并于2026年4月2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本次发行
后,公司总股本为233,333,334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增发、送股、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事项,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内利、王学林、王恩伟就股份锁定事宜做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本人就任时确
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
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
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
后六个月期末(2026年10月21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如公司在此期间发生
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4、公司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6
个月;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
锁定期限6个月;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
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
5、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因此所得收益将归属公司,因此给公司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相关股东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价存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的
情形,触发前述股份锁定期延长承诺的履行条件,上述相关股东所持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
月。根据前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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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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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12日、2026年5月29日召开
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
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近日,公司已完成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住所、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
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
具体信息如下:
一、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1434762335
名称: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靖江街道福恩路299号
法定代表人:王内利
注册资本:贰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叁仟叁佰叁拾肆元
成立日期:1997年01月22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面料
纺织加工;面料印染加工;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纺纱加
工;服装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
;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第一
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
人员防护用品零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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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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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内利女士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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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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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解决全资孙公司南通远吉织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远吉”)生产经营及发展的资
金需求,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南通远吉提供综合授信担保,担保
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700万元的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以银行或其他相关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南通远吉法定
代表人或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公司已于2026年5月12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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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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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截止2026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31,057.71万元,自有资金大额存单20,970
.23万元、理财资金8,710.67万元,合计60,738.61万元。2026年5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806.3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将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合理安排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
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
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
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风险控制规定,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合理布局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
产品(包括但不限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机构发行的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
存款、理财产品、债券、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固收类产品等)。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
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
3、投资额度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
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
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4、资金来源
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投资期限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使用。
6、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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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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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
)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
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4)。
2026年5月12日,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湃亚(浙江)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发出的《关于增
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为了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提议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湃亚(浙江)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持有64,000,000股公
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43%,其提案资格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
上述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
知》中载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召开方式等均
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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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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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与内控审计机构,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天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
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
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
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
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
天健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
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
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
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
责任情况。天健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
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
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焱鑫,200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银,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邓柳梅,201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3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焱鑫、徐银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
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审计费用为5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20
26年度审计费用将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
配置及投入时间等因素,参考往年公司向其支付的审计费用,最终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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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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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对方和交易金额:为对冲汇率波动风险,实现
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开展
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经
营资质的金融机构。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
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资金来
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主要包括并不限于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等。
2、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
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本业
务无保本保收益的业务承诺,尽管公司已配备相关专业人员开展上述业务,但在实施过程中仍
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实际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
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
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
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
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
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如单
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资金来源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者银行
信贷资金。该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投资等
行为带来影响。
(四)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从事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
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包括美元等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
包括并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等。
(五)交易对方
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上述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
联关系。
(六)期限及授权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授权
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
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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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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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
将于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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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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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0344719.72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后,公司合并报表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41721252.5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26314242.55元,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应当以合并报表
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截至2025年12月
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26314242.55元。
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当前的股本总数233333334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46666666.80元(含税),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至实施前,如股本总数发生变动,将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的股本总数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
截至2026年4月29日,公司总股本为233333334股,预计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46666666.80
元(含税)。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466666
66.80元,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合计466666
66.80元,占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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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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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就董事职务在
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年6万元整(含税)/人。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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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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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福恩股份”,股票代码为“001312”。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有效认购倍数、行业可比公司估值
水平、发行人所处行业、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
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38元/股,发行数量为5,833.3334万股。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500.0334万股,约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
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333.3000万股,约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40.00%。
根据《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
,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8,757.68403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
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4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2,333.3500万股
)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166.6834万股,约占本次公开
发行数量的2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4,666.6500万股,约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80.00%。
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0.0228373326%,申购倍数为4,378.79510倍。本次发行的网
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6年4月14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
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
份数量为1,173,065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5%,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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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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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5,833.3334万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18.38元/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5,833.3334万股,约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
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23,333.3334万股。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500.0334万股,约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
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333.3000万股,约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40.00%。
根据《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
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8,757.68403倍,高于100倍,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
数倍,即2,333.35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166.
6834万股,约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2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4,666.6500万股,约占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8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0.0228373326%,有效申购倍数为4
,378.79510倍。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6年4月14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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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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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4月14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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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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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38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5,833.33
34万股,约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
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3,333.3334万股。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
行数量为3,500.0334万股,约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333.3000
万股,约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4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5,833.3334万股,网
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福恩股份于2026年4月10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福恩股份”股
票2,333.3000万股。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6年4月14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
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6年4月14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
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
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
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
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
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4月14日(T+2日)
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网
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
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
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
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
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
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
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
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
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次网上发行
有效申购户数为15,915,888户,有效申购股数为204,343,041,500股,配号总数为408,686,083
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408686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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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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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恩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70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5833.3334万股,约占发行
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
深交所主板上市。
本次发行价格18.3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6.83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6年4月3日(T-4日)发布的
“纺织业(C17)”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27.63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
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
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
修订)》(深证上﹝2025﹞267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
224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
”)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
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
”)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
以下简称“《首发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
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
算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
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18.77元/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
格为18.77元/股、拟申购数量小于1680万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12
5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15957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
者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15844720万股的1.007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
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8.38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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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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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恩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7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
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
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
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首次公
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
规则》(中证协发〔2025〕57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
中证协发〔2024〕277号)等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
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
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
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
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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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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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恩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审核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70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5833.3334万股,约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3333.3334万股。
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500.0334万股,约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
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333.3000万股,约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40.00%。网下及网
上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在2026年4月14日(T+2日)
刊登的《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中予以明确。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申购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
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1、网上路演时间:2026年4月9日(T-1日,周五)14:00-17:00;
2、网上路演网站:全景路演(https://rs.p5w.net/);
3、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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