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316 润贝航科 更新日期:2025-09-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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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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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6-15│ 29.20│ 4.7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7-28│ 18.07│ 3998.8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7-09│ 17.43│ 430.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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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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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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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20亿│ 1.10亿│ 3.20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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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润和新材料公司│ 2.47亿│ 0.00│ 1.26亿│ 100.00│ 640.39万│ ---│
│航空非金属材料、复│ │ │ │ │ │ │
│合材料、航空清洁用│ │ │ │ │ │ │
│品生产基地新建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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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贝信息化升级建设│ 3499.93万│ 0.00│ 588.90万│ 100.00│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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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航空复合材料研│ 1402.58万│ 0.00│ 1402.58万│ 100.00│ 0.00│ ---│
│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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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新材料研发中心│ 5556.31万│ 0.00│ 711.98万│ 100.00│ ---│ ---│
│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36亿│ 1.10亿│ 3.20亿│ 100.00│ ---│ ---│
├─────────┼──────┼─────┼─────┼─────┼─────┼──────┤
│先进航空复合材料研│ ---│ 0.00│ 1402.58万│ 100.00│ ---│ ---│
│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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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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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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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
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
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
的调整。本次调整前,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为17.425元/股。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回购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批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上述激励
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
绩效考核为“C”,对应个人层面解锁比例为80%。1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绩效考核为“D”,对
应个人层面解锁比例为0%。上述6位激励对象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9180股,占《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总数(回购注销前)的0.62%,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的0.02%。
(二)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1.838元/股叠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具体价格调整情况详
见“二、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调整情况”,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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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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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
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
)的规定。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53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45万元人
民币,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8万元人民币。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
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
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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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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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
利润。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分配现
金股利,以人民币计价和支付。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现金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符合现金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
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利润分配。2、现金利润分配的条件
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可实施现金分红: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
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能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
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现金利润分配的最低比例
当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付发生时,公司每年以
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实际分红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
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者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
之二十;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处理。
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
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进行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
,可以派发股票股利,但不得单独派发股票股利。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
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提出可行的
利润分配提案,并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形成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方案可
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
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具
体理由。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
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
分红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确需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
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需经
董事会详细论证并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交股东会审议批准。股东会审议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
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变更事项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或其他方式为社会公
众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时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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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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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51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79520股,占
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68%;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办理相关手续,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
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
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在限售期满后对满足解除限售
条件的激励对象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7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本期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期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年7月11日,公司以在内部张贴的形式对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
示时间为自2023年7月11日起至2023年7月20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及相关部门未收到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三)2023年7月28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四)2023年7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批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董事会以7月28日作为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023年9月26日,首批授予
部分股份完成授予登记。
(五)2024年7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等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对本期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2024年7月26日,首批授予部分股份完成授予
登记。2024年7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6月6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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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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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19180股。完成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5134600股减少至115115420股,公
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15134600元变更为115115420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23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须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
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
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本
次股份注销也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
债权人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一)申报时间: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
(二)申报材料: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债权人
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需同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联系(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塘朗车辆段旁塘朗城广
场(西区)A座3901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电子邮箱:ir@lubair.com
(五)联系电话:0755-81782356
传真号码:0755-81782137
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
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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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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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贝航科”)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于2025年9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2025年10月13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
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于20
25年9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润贝航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
5年10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
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
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30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2025年9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
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塘朗车辆段旁塘朗城广
场(西区)A座3901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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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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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分配基准:2025年半年度
(二)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7248587.06元,未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2
025年半年度末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452354903.1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4320321.90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
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
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因此,截至2025年6月30日,
确定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4320321.90元。
(三)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5年半年度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总
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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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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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16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6800股,占
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14%;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办理相关手续,在上市流通前公
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在限售期满后对满足解除限售条
件的激励对象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7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2023年7月11日,公司以在内部张贴的形式对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
示时间为自2023年7月11日起至2023年7月20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及相关部门未收到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三)2023年7月28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宜的议案》。
(四)2023年7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董事会以7月28日作为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五)2023年9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3年9月26日,授予股份
数量为221.30万股,授予价格为18.07元/股,授予人数为65人。
(六)2024年7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公司本激励计划项下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8.07元/股调整为17.425元/股,
向18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24.70万股,回购并注销本激励计划中4名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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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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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0)。
(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14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上午9:1
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塘朗车辆段旁塘朗城广场(
西区)A座3901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现场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俊锋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润贝航
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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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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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6
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2025年7月14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6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润贝航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14日(星期一)下午15:0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7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
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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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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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221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27%,回购价格17.425
元/股,涉及激励对象20名。
2、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由82460000股减少至82239000股。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励计划中4名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000股;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
注销16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1000股。
公司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注销手续。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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