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319 铭科精技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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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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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香港) │ ---│ ---│ 100.00│ ---│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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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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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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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铭科汽车(新能│ 3.04亿│ 2197.83万│ 1.03亿│ 33.94│ 53.19万│ 2025-11-05│
│源)零部件产业基地│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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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138.24万│ 0.00│ 3103.37万│ 43.48│ 0.00│ 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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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 │ 1.00亿│ ---│ 1.01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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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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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06 │交易金额(元)│812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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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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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东莞市编号为2024WT092的国有建设 │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用地使用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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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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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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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近日,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铭科精技")以8,120万元人民币竞 │
│ │得东莞市编号为2024WT092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已与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署《 │
│ │成交结果确认书》,现将该项目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
│ │ 一、竞得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
│ │ 1、土地位置:塘厦镇科苑城片区 │
│ │ 2、地块编号:2024WT092 │
│ │ 3、用地面积:38,047.09平方米 │
│ │ 4、土地用途:工业用地(M1-类工业用地) │
│ │ 5、出让年限:50年 │
│ │ 6、容积率:2.0≤R≤3.0 │
│ │ 7、土地成交总价:8,120万元人民币 │
│ │ 近日,公司取得由东莞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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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04 │交易金额(元)│5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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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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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清远铭科精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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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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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清远铭科精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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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为提升公│
│ │司在精密汽车零部件领域的竞争力和生产经营规模,拟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清远铭科精│
│ │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铭科”)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500万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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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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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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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武汉铭科 │ 1500.00万│人民币 │2022-11-01│2024-11-01│--- │否 │是 │
│股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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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重庆铭科 │ 1000.00万│人民币 │2022-05-01│2025-05-01│--- │否 │是 │
│股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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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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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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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12月03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清远铭科精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资概述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为提升公司在精密汽车零部件领域的竞争力和生产经营规模,拟以
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清远铭科精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铭科”)进行增资
,增资金额为500万人民币。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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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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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上海颀硕精密模具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全
资子公司上海颀硕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颀硕”)停止经营并注销,并授权公司
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宜。
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
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注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颀硕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0938022473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孙加洪
5、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4年03月21日
7、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盛业路196号第一幢
8、经营范围:模具精密制造及相关零件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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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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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
28日(星期一)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2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
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健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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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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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科精技”或“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足够的独
立性、专业性、投资者保护能力;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其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
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核,同意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1月0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首席合伙人:郭澳
截至2023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41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22人。
2、业务规模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61472.8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5444.33万元、证
券业务收入16062.01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95家上市公司提供2023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9271.16万元,具有
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客户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
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
。
3、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836.89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00万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4、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
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10次(涉及从
业人员20人次),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1次(涉及从业人员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金炜,自2007年加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08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16年证券服务经验,近三年
已签署或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焕新,自2008年加入天衡会计
师事务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10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
15年证券服务经验,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超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伟庆,自2000年加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
他证券业务,1996年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27年证券服务经验,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
超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
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
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
审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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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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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2024年8月28日,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第二届
董事会第八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签
订投资协议的议案》,公司将于近日与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订投资
协议,公司拟在东莞市塘厦镇科苑城片区投资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总部增资扩产项
目,项目投资总额36000万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请
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况
为加强总部职能建设及研发投入,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市场需求,公司于近日拟
与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签订《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总部增资扩产项目投资协议书
》,公司拟在东莞市塘厦镇科苑城片区投资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总部增资扩产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36000万元。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本次交易不属
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
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为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书面授
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项目相关的所有合同及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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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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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
8日(星期三)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2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经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本次监事会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
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职工代表监事,邹健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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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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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铭科精技”或“东莞铭科”)已于2024年8月2
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盛安(苏州)汽车部件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苏州盛安”)为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并将苏州市增加为
该项目的实施地点。
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并经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
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4月12日印发《关于核准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46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3535.00万股
新股。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
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353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4.89元。
截至2022年5月5日,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5263615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
民币51429079.8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4932420.20元。
二、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原因及情况
(一)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原因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次调整主要鉴于苏州盛安现有客户在新能源核心动力总成电机电
控领域的业务需求提升,为持续提升核心客户的合作黏性,紧密围绕新材料成型工艺开发、电
机电控核心技术零部件成型等领域的研发机会。公司根据灵活开展模具成型工艺研发需要,方
便在多地开展研发测试工作,并有效整合公司场地资源和研发团队,拟新增苏州盛安为“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相应新增苏州市作为实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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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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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铭科精技”)已于2024年8月23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投资合作协议并注销项目公司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铭科精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科精技(香港)”)经与先佳电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佳电子”)友好协商后拟签订《终止合作协议》,决定终止项目合作
,对项目公司予以解散和清算,并注销项目公司。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有关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终止合作协议》及其他补充协议的签署、注销项目公司等相关事项。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终止投资项目概述
(一)原投资项目概述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子公司先佳铭科(
香港)有限公司的议案》,2024年1月与先佳电子签订《合资企业谅解备忘录》与先佳电子就
生产滤水设备及塑料和电子产品加工项目进行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铭科精技(香港)拟以自
有资金出资1020万港元与先佳电子在香港成立先佳铭科(香港)有限公司。
先佳铭科(香港)有限公司自2024年1月9日成立以来,仅围绕注册登记、前期商务沟通进
行活动,未展开其他境外经营活动。
(二)拟注销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先佳铭科(香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香港
注册资本:港币贰仟万整
经营范围:生产滤水设备及塑料和电子产品加工,并销售给指定客户。
二、终止投资项目并注销项目公司的原因
本次注销子公司先佳铭科是基于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及市场环境变化的考虑,符合公司业务
及经营发展需要,可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组织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效率
及经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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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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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收储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披露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东莞市
塘厦镇田心路180号的土地、厂房等,被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塘厦镇政府”)
进行收储,并于近期完成全部土地征收手续后告知公司,具体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
公司所使用地块停止补办手续并被政府收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根据《国有土
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东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
及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经充分协商,公司与塘厦镇政府、东莞市塘厦镇田心股份经济
联合社(以下简称“田心社区”)共同签署《地上建筑物征收协议书》,本次涉及房屋及附属
物收储补偿款共计1700.00万元人民币。2024年7月31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全票通过《关于签订田心路180号地上建筑收储补偿协议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
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且在公司董事
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本事项仍需获得交易对方有权决策机构批
准。
(一)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1900007345538G
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9号
负责人:任奎
(二)东莞市塘厦镇田心股份经济联合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281809956P
地址:东莞市塘厦镇田心管理区
负责人:叶国雄
经查询,上述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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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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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塘厦镇已建房
屋补办房地产权手续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补办办”)的书面通知,补办办根据上级单位的
政策调整通知,告知公司东莞市已建房屋补办房地产权政策将于近期停止执行,并撤销补办办
。鉴于公司补办项目情况较为复杂,工作开展难度较大,房屋安全鉴定、消防安全评估登记等
必要资料均未取得有效进展,导致补办工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根据调整政策安排,公司结合
自身实际情况拟向补办办申请退出《东莞市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违法建筑补办不动权试点项
目台账》(以下简称“补办台账”)。
与此同时,公司收到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塘厦镇政府”)下属的规划管理
所(以下简称“规划所”)《关于塘厦镇田心路180号相关地块已被塘厦镇政府收储的情况说
明》(以下简称“《情况说明》”)的通知。据《情况说明》内容,塘厦镇政府于2023年3月1
6日与东莞市塘厦镇田心股份经济联合社签订《土地征收协议》,对田心社区位于东莞市塘厦
镇田心路180号地块(以下简称“目标地块”)的集体土地进行收储,并于2023年11月28日完
成国有土地征收手续。
截至目前,目标地块由本公司用于办公、生产制造等经营活动。
一、公司相关土地房屋的历史情况及补办进度
公司目前使用的相关土地、房屋位于东莞市塘厦镇,因历史遗留问题公司一直未能办理土
地、房屋产权证书。
2010年4月1日,公司与东莞市诚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义实业”)、东莞市塘厦
镇田心股份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田心社区”)签订《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转让合同书
》,约定诚义实业将其有偿使用的塘厦镇田心区路180号工业用地40172.00平方米及地上建筑
物转让给公司。由于东莞市快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上述集体土地及
地上建筑物未办理土地、房屋产权证书。
2020年2月26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东莞市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
建筑补办不动产权手续实施方案》对符合适用范围的历史违建,优化不动产权补办手续,妥善
、高效解决历史问题,建立《东莞市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补办不动产权试点
项目台账》,将符合补办条件的土地纳入台账范围。在公司知悉相关地块符合纳入补办台账情
形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于2021年8月10日取得补办办出具的《同意受理补办不动
产权手续通知书》(编号:21202108),被正式纳入补办台账。自纳入补办台账以来,公司一
直与主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积极推动相关补办程序,但由于流程推进时间不可控,一直未能
办理完成。截至目前,鉴于上述政策调整变化,公司预计在政策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土地及
建筑物的产权补办手续。公司拟向补办办申请退出补办台账。
二、关于土地收储的基本情况
公司目前使用的目标地块,并在该场地上建造房屋、办公、制造生产及对外招租等经营活
动,涉及40172.00平方米生产经营用地及地上建筑物。本次收储前,目标地块属于集体所有土
地。
公司收到规划所《情况说明》的具体内容如下:
“为合理有效利用现有的土地资源、遵照国家有关规定,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
3月16日与东莞市塘厦镇田心股份经济联合社签订《土地征收协议》,对田心社区位于东莞市
塘厦镇田心路180号地块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进行收储,并于2023年11月28日完成征收手续。
塘厦镇政府在本次收储后拥有目标地块的土地所有权,塘厦镇政府享有对该地块的占有、
使用、收益等权利。同时,塘厦镇政府可根据塘厦镇的发展需要将该地块适时推向土地交易市
场。
涉及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其他补偿待评估公司估评后,由塘厦镇政府按相关征收政策与贵
司再行协商处理。
贵司应根据塘厦镇政府规划部门的具体要求和国家土地政策的相关规定,协助塘厦镇政府
办理该地块土地出让所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做好搬迁腾挪的准备工作。”截至公告日,公司
生产和经营正常。后续本公司将就土地收储涉及经营场地搬迁事宜与塘厦镇政府协商相关补偿
事宜。目前相关资产评估工作尚未开展,补偿范围、补偿金额和给付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具体以评估结果和正式签署的收储补偿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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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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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科精技”、“公司”)于2024年1月6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2),持有公司股份330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35%)的副董事长、总经理杨国
强先生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在本
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242000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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