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326 联域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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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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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10-30│ 41.18│ 6.7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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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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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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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 4.45亿│ 1514.56万│ 2.65亿│ 101.03│ 743.43万│ 2024-12-31│
│地项目 │ │ │ │ │ │ │
├─────────┼──────┼─────┼─────┼─────┼─────┼──────┤
│智能照明越南生产基│ 0.00│ 0.00│ 0.00│ 0.00│ ---│ 2027-11-07│
│地建设项目 │ │ │ │ │ │ │
├─────────┼──────┼─────┼─────┼─────┼─────┼──────┤
│智能照明越南生产基│ 1.82亿│ 173.84万│ 173.84万│ 0.95│ 0.00│ 2027-11-07│
│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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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14亿│ 689.11万│ 2128.38万│ 18.64│ ---│ 2026-12-31│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亿│ 1000.00│ 1.00亿│ 100.04│ ---│ ---│
├─────────┼──────┼─────┼─────┼─────┼─────┼──────┤
│智能照明越南生产基│ 0.00│ 173.84万│ 173.84万│ 0.95│ ---│ 2027-11-07│
│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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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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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7 │转让比例(%) │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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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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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12.56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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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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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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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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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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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徐建军、郭垒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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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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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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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于2026年4 │
│ │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搏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
│ │海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海搏”)股权激励暨增资扩股事项进行调整。现将具│
│ │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本次增资/股权激励方案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 │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海搏拟通过│
│ │增资扩股方式对联域股份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深圳海搏核心员工实施股权激励,增资│
│ │完成后,公司对深圳海搏的持股比例由100.00%下降至65.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
│ │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 │
│ │放弃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截至目前,该激励计划尚未正式实施。 │
│ │ 2、鉴于深圳海搏经营发展需要,加之部分激励对象岗位调整、个人意愿等情况发生变 │
│ │化,公司拟对本激励计划方案中的激励对象、激励额度及认缴价格等相关内容予以调整。本│
│ │次调整后,激励对象拟合计出资239.53万元认缴深圳海搏新增注册资本47.52万元(含预留 │
│ │,下同),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深圳海搏的持股比例将由100.00%下降至80.80%。本次调整 │
│ │已经公司2026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
│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委员回避表决。 │
│ │ 本次股权激励方案调整后,董事徐建军先生、郭垒庆先生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参与本次│
│ │股权激励。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 │ 本次调整事项暨关联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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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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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海搏共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海搏同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 │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海搏合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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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为其普通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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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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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本次增资概述 │
│ │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
│ │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同时更好地建立、健全深圳海搏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
│ │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与发展,深圳海搏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对联域股│
│ │份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深圳海搏核心员工实施股权激励。上述激励对象拟以直接持有│
│ │或者通过持有员工持股平台相应份额间接持有深圳海搏股权的方式参与本次股权激励。 │
│ │ 本次激励对象拟合计出资350.00万元,认缴深圳海搏新增注册资本107.70万元。其中,│
│ │为方便后续深圳海搏在本次激励计划框架下,结合未来实际情况对相关人员开展股权激励,│
│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存在预留部分激励份额,该等激励份额暂时登记至公司董事长徐建勇先生│
│ │的名下,为董事长徐建勇先生通过持有员工持股平台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的部分深圳海搏股│
│ │权(以下简称“预留激励”),预留激励部分对应的深圳海搏的注册资本为24.62万元。 │
│ │ 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深圳海搏的持股比例由100.│
│ │00%下降至65.00%,深圳海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会改变公司对深 │
│ │圳海搏的控制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
│ │ (二)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况 │
│ │ 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建勇先生,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潘年华先生,│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甘周聪先生,董事徐建军先生、郭垒庆先生拟通过直接或通过持有员工│
│ │持股平台相应份额间接持有深圳海搏股权的方式参与本次股权激励。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
│ │弃优先认缴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二、增资方的基本情况 │
│ │ (一)联域股份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公司董事长徐建勇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潘年华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甘周聪先生,│
│ │董事徐建军先生、郭垒庆先生拟通过直接或通过持有员工持股平台相应份额间接持有深圳海│
│ │搏股权的方式参与本次股权激励。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
│ │人员系公司关联自然人。 │
│ │ 经核查,上述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二)拟设立的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
│ │ 公司董事郭垒庆先生、董事徐建军先生及董事长徐建勇先生拟分别担任深圳市海搏共创│
│ │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搏共创”)、深圳市海搏同创企业管理│
│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搏同创”)、深圳市海搏合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搏合创”)的普通合伙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合伙企业系公司关联法人。以上员工持股平台名称为暂定名称,│
│ │最终持股平台名称及持股比例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
│ │ (1)海搏共创 │
│ │ 关联情况:公司董事郭垒庆先生为海搏共创的普通合伙人,海搏共创构成《深圳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 │
│ │ (2)海搏同创 │
│ │ 关联情况:公司董事徐建军先生为海搏同创的普通合伙人,海搏同创构成《深圳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 │
│ │ (3)海搏合创 │
│ │ 关联情况:公司董事长徐建勇先生为海搏合创的普通合伙人,海搏合创构成《深圳证券│
│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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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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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域│广东联域智│ 1.3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光电股份有│能技术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联域│广东联域进│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光电股份有│出口有限公│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联域│广东联域进│ 7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光电股份有│出口有限公│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联域│广东联域进│ 6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光电股份有│出口有限公│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联域│深圳市联域│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光电股份有│进出口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联域│广东联域智│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光电股份有│能技术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联域│广东联域智│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光电股份有│能技术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联域│广东联域进│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光电股份有│出口有限公│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联域│广东联域进│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光电股份有│出口有限公│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联域│广东联域进│ 3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光电股份有│出口有限公│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联域│广东联域智│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光电股份有│能技术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联域│联域(越南│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光电股份有│)电子有限│ │ │ │ │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联域│香港联域照│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光电股份有│明有限公司│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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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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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其他事项
──────┴──────────────────────────────────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董事、总
经理潘年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1286162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57%,占公司剔除回
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7.60%),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1919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
9%,占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3.00%)。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总经理潘年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
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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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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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26年4月8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2026年5月28日;
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11人;
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8.60万股;
5、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25.99元/股;
6、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完成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或“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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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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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下午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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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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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增资/股权激励方案暨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实
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海搏拟通过增资
扩股方式对联域股份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深圳海搏核心员工实施股权激励,增资完成后
,公司对深圳海搏的持股比例由100.00%下降至65.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
缴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截至目前,该激励计划尚未正式实施。
2、鉴于深圳海搏经营发展需要,加之部分激励对象岗位调整、个人意愿等情况发生变化
,公司拟对本激励计划方案中的激励对象、激励额度及认缴价格等相关内容予以调整。本次调
整后,激励对象拟合计出资239.53万元认缴深圳海搏新增注册资本47.52万元(含预留,下同
),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深圳海搏的持股比例将由100.00%下降至80.80%。本次调整已经公司2
026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委员回避表决。
本次股权激励方案调整后,董事徐建军先生、郭垒庆先生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参与本次股
权激励。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调整事项暨关联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激励对象及额度调整
基于激励的目的及激励对象任职状态、个人意愿等的变化,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徐建勇先生,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潘年华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甘周聪先生及部
分海搏员工退出本次激励计划,同时,新增3名核心员工纳入本次股权激励方案激励对象范围
。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额度也拟由原来的激励对象以350.00万元认缴深圳海搏新增注册资本10
7.70万元(对应深圳海搏35.00%的股权)调整为以239.53万元认缴深圳海搏新增注册资本47.5
2万元(对应深圳海搏19.20%的股权)。
(二)认缴价格调整
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最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
25年12月31日,深圳海搏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1008.77万元,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的股
东权益价值约为5.04元。基于上述评估值和市场化原则,经交易各方充分沟通、协商一致确定
本次增资的价格调整为5.04元/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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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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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董事会于
近期收到内审负责人陈妃妹女士的辞职申请,陈妃妹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内审负责人
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陈妃妹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陈妃妹女士
担任内审负责人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于20
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瑞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瑞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出生,本科学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
、中级经济师。2013年开始从事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先后在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
丰隆集团、深圳市三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奥尼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从事审计工作。
2026年4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审计经理。
截至目前,陈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陈瑞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
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其任职
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
资格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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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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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于2026年
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
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在2025年的审计服务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
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
、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
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同时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公
司董事会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
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
协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历史沿革: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3年12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事务所;1992年首批
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转制成为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0年12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
事务所之一。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人员信息:截至2025年年末,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50人,注册会计师2,3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954人。业务信息:2025年度业务收入总额29.8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01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5.47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756家,收费7.35亿元,主要涉及行业为: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
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
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
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57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
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
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
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
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
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
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
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彭宗显: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有联域股份、通达电气、东利机械、洁特生物、赛意信息、领湃科技、聚胶股份、
德尔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伟: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2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2021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超过5年,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联域股份。
项目质量复核人余芳芳: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1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
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担任了物产金轮、莱宝高科、联域股份上市公司的独立
复核质量控制工作。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
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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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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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
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资
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
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6
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2026年第一季
度,公司共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749.36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本次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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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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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于2026年
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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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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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于2026年
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同时,公司2026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
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3年11月上市,上市未满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
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
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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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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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于2025年
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0万元(含
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7.30元/股(含本数
),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自2025年5月28日起,公司回
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47.3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7.02元/股(含本数)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及2025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截至2026年4月2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5年8月7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
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
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7日、2025年6月5日、2025年7月3日、2025年
8月5日、2025年9月4日、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1月5日、2025年12月3日、2026年1月6日、
2026年2月3日、2026年3月3日、2026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3、截至2026年4月2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届满。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036%;回购
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42.7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5.44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206483.00元人
民币(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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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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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6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
部公示栏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
异议。2026年3月21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4月2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
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6年4月3日对外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6年4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激励
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成就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的情况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后,由于本激励计划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人数由12人调整为11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30万股调整为9.30万股。除上
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本次
调整事项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包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激励对
象在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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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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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26年4月8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9.30万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25.99元/股。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6年4月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1名激励对象授予9.3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工具: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2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研发
、销售等部门核心员工,不含公司董事(包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5%
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5.99元/股。
5、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3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即73200000股,下同)的0.14%,本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
预留权益。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包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激励对
象在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7、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
36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
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
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
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
下期解除限售。
(2)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可
以在未来36个月内按30%、30%、40%的比例分三期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表所示:
8、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6年—2028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
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2、上述解锁安排涉及的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本激
励计划以上述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若考核结果达到目标值,则公司层面
解除限售比例为100%;若考核结果未达到目标值,所有参与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对应考
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
评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的比例。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
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个人
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
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四、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6年4月8日。
2、授予数量:9.30万股。
3、授予价格:25.99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5、授予对象及具体数量分配情况: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包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激励对
象在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6、本激励计划授予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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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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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日9:1
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
026年4月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4月2日下午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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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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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于2026年
3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议案》,公司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日9:1
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
026年4月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3月
27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象山大道172号正大安工业城6栋6楼会
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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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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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销情况概述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于2025年
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处
置全资子公司东莞海搏部分资产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对全资子公司东莞海搏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海搏”)部分资产进行处置并对其法人主体资格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处置全资子
公司东莞海搏部分资产并注销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东莞海搏已按照相关程
序完成了工商注销登记手续。注销完成后,东莞海搏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注销全
资子公司事项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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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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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
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资
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
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
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在2025年1-6
月已计提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和存货2,195.98万元减值准备的基础上,于2025年7-12月计提
各项减值准备合计1,157.17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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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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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
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
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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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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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
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布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理财投资不排除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于2025年
10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
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
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上述现金管理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
,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
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布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等品种)。
(四)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在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
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上述现金管理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五)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保证资金安全性和
流动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依据财政部
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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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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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监事会改革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注册地址由
“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象山大道172号正大安工业城6栋101-601;12栋101-301;17
栋101-301;21栋101-201”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象山大道172号正大安工
业城6栋101-601”,并对《公司章程》中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监事会改革并修订<公司章
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
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信息如下。
一、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名称: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9074480XY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象山大道172号正大安工业城6栋101-601
法定代表人:潘年华
成立日期:2012年2月16日
注册资本:732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
口。许可经营项目是:LED照明灯具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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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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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下午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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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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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全资
子公司深圳市海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海搏”)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对联域股份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深圳海搏核心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激励对象拟以直接持有或者通过
持有员工持股平台相应份额间接持有深圳海搏股权的方式参与本次股权激励。本次激励对象拟
合计出资350.00万元,认缴深圳海搏新增注册资本107.70万元(含预留,下同),公司放弃本
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深圳海搏的持股比例由100.00%下降至65.00%
,深圳海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2、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相关部门审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由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
与了本次股权激励,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5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
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深圳
海搏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对联域股份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深圳海搏核心员工实施股权激
励,并授权公司及深圳海搏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事项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同时更好地建立、健全深圳海搏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
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与发展,深圳海搏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对联域股份部
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深圳海搏核心员工实施股权激励。上述激励对象拟以直接持有或者通
过持有员工持股平台相应份额间接持有深圳海搏股权的方式参与本次股权激励。
本次激励对象拟合计出资350.00万元,认缴深圳海搏新增注册资本107.70万元。其中,为
方便后续深圳海搏在本次激励计划框架下,结合未来实际情况对相关人员开展股权激励,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存在预留部分激励份额,该等激励份额暂时登记至公司董事长徐建勇先生的名下
,为董事长徐建勇先生通过持有员工持股平台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的部分深圳海搏股权(以下
简称“预留激励”),预留激励部分对应的深圳海搏的注册资本为24.62万元。
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深圳海搏的持股比例由100.00
%下降至65.00%,深圳海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会改变公司对深圳海
搏的控制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建勇先生,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潘
年华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甘周聪先生,董事徐建军先生、郭垒庆先生拟通过直接或
通过持有员工持股平台相应份额间接持有深圳海搏股权的方式参与本次股权激励。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实施股权激励
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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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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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
2、本次预计的对外担保事项,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风险可控
。
3、本次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预计担保额度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额度为人民币1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广大
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
联域股份”)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
人民币2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拟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
过人民币1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
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外汇衍生产品等。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实
际融资金额,具体授信额度、品类、期限及其他条款要求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本次申请综
合授信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
环使用。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本次授
信额度生效后,公司过往经批准但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自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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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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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支持深圳市海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海搏”)及其子公司香港海搏电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海搏”)的生产经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向深圳海搏及香港海搏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下同
),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财务资助额度事项之日止,有
效期内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2、被资助对象深圳海搏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的资产负债率为121.96%,本次提供财务资
助属于“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提供的财务资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不超
过12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深圳海搏及香港海搏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深圳海搏拟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深圳海搏核心员工拟通过直接持有或者通过持有员工持股平台相
应份额间接持有深圳海搏股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深圳海搏的股权将由100.00%下降至65.
00%,深圳海搏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为控股子公司(截至目前,该股权激励事项尚未正式实
施)。本次增资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深圳海搏及其子公司香港海搏主要从事新能源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前期研发阶
段技术攻关难度大、环节复杂,需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技术研究、人才引进、设备购置等方面。
考虑到深圳海搏及其子公司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及使用计划,在深圳海搏增资扩股实施股权
激励事项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计划继续向深圳海搏及香港海搏提供额
度不超过120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期限为本议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财务资助额度事项之日止,有效期内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借款利
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公司及
子公司根据资金情况、实际经营需要分批向深圳海搏及香港海搏划转资金。
上述增资完成后,深圳海搏的其他股东不同步向深圳海搏提供财务资助,但将按照其持有
深圳海搏的持股比例向公司就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担保,资金的使用期限、利息、违
约责任等内容以各方签署的财务资助协议为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主要是为了支持深圳海搏及
香港海搏的生产经营,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
于《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事项尚
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财务资助的
协议签署等相关手续。
三、财务资助协议
目前,公司尚未与被资助对象签署财务资助协议,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根据被资
助对象的实际资金需求及经营情况签署相关财务资助协议。
深圳海搏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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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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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于2025年
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议案》,公司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9:25,9:3
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结
束时间为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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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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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套期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2.交易品种及交易工具:远期结汇、售汇业务。
3.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
融机构。
4.交易金额:不超过9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6.履行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本投资不以投机为目的,对开展远
期结售汇业务严格把关,但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内部控制风险、操作风险、
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于2025
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9000万
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自有资金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
进行结算,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合理降
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汇、售汇业务,以加强外汇
风险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业
的发展。
2、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发生远期结汇、售汇交易总额为不超过9000万美元
(或等值人民币),即任一交易日累计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9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9000万美
元(或等值人民币)。
3、交易方式:交易品种主要为远期结汇、售汇业务。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
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
有效期限,则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
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9000万美元(或
等值人民币)的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市
场情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制度在审议额度范围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签署相关协
议及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易对手方均为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在实际发生业务时与交易对手方签订协议,并在
定期报告中披露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使用情况。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
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
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
存在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公
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对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
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保风险可控。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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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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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于近日收
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出具的《关于变更深圳市联
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中信建投作为公司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原指派武鑫先生和沈杰先生担
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现保荐代表人武鑫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公
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建投决定委派梅超先生(简历附后)接替武鑫先生担任公司
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责任。
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梅超先生和沈杰先生。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不会
影响中信建投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风险和影响。公司董
事会对武鑫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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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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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
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资
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
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195.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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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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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第二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
025年8月15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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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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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于2025年
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0万元(含
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7.30元/股(含本数
),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自2025年5月28日起,公司回
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47.3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7.02元/股(含本数)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及2025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
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8月7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7
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3%,成交价为35.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0520.00元人民币(不
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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