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331 胜通能源 更新日期:2026-01-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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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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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8-30│ 26.78│ 6.9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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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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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SENT ON ENER GY SI│ ---│ ---│ 100.00│ ---│ 64.04│ 人民币│
│NG APORE PTE.LTD. │ │ │ │ │ │ │
│(胜通能源新加坡有│ │ │ │ │ │ │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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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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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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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 4.67亿│ 0.00│ 4339.80万│ 9.30│ -10.38万│ ---│
├─────────┼──────┼─────┼─────┼─────┼─────┼──────┤
│物流信息化系统建设│ 4182.00万│ 204.02万│ 848.44万│ 20.29│ ---│ ---│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90亿│ ---│ 1.9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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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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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2 │转让比例(%) │2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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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1.24亿 │转让价格(元)│1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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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8464.38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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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魏吉胜、龙口新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龙口弦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魏红越、龙口│
│ │同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龙口云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张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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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七腾机器人有限公司、深圳市弘源泰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弘源祥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重庆智行创机器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承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一村│
│ │扬帆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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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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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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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珠海海胜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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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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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收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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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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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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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龙口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且担任董事长的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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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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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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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珠海海胜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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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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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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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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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珠海海胜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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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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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收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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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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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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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龙口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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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且担任董事长的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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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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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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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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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珠海海胜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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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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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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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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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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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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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胜通物流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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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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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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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5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115号,以下简称“决定书一”)
以及《关于对张伟、宋海贞、王兆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
5]116号,以下简称“决定书二”),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一的主要内容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2024年至2025年上半年,你公司部分贸易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不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导致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三季度报告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列报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和《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和《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
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你公司应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效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自收到本
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决定书二的主要内容
张伟、宋海贞、王兆涛:
经查,2024年至2025年上半年,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通能源或公司)部分
贸易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导致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列报
不准确。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和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和《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张伟作为胜通能源董事长、时任总
经理,宋海贞作为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责;王兆涛作为总经理,对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负责。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和《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
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你们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
生。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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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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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再次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
和“物流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333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股。本次募集资金
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实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7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03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
民币(不含税)105050000.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8350000.00元。本次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容诚验字[2
022]200Z005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
行管理,并于2022年9月14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烟台龙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分别签
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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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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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胜通能源”)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魏吉胜先生、张伟先生、魏红越女士及龙口云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龙口同
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龙口弦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龙口新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乙方”或“转让方”)于2025年12月11日与七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
腾机器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智行创机器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承壹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代表一村扬帆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深圳市弘源泰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
表弘源祥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甲方”或“受让方”)签署了《关于胜通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84643776股股份(占胜通能源总
股本的29.99%,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甲方。同时,七腾机器人和/或其指定适格第
三方拟以标的股份转让完成为前提,向上市公司的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要约收购股份
数量为42336000股(占胜通能源总股本的15%),其中龙口云轩、龙口同益、龙口弦诚及龙口
新耀共同申报预受要约4192322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胜通能源总股本的14.85%)。龙口
云轩、龙口同益、龙口弦诚及龙口新耀同意,标的股份转让完成后,自标的股份过户之日至本
次要约收购完成之日期间,龙口云轩、龙口同益、龙口弦诚及龙口新耀放弃其预受要约的4192
322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胜通能源总股本的14.85%)的表决权。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七腾机器人将拥有上市公司44.99%的股份及该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持股情况系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的要约收购上限及承诺预受要约上限计算,实际情况
以最终要约结果为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七腾机器人”,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朱冬先
生。
3.本次交易需求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魏吉胜、魏红越、王兆涛、宋海贞、姜晓、刘军、刘大庆、张健、姜忠全拟申
请豁免其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出的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前述豁免事项尚需上市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是否能够审议通过豁免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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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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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了贯彻落实《公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
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本次组织架构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优化,不会对公司生
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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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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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全资子公司温州胜远物流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胜远”)及漳州市胜德能源有限公司(“漳州胜德”),并授权公司
管理层办理相关注销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注销子公司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注销子公司事项不
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城门路40号一幢105A室法定代表人:刘军成立日期
:2024年1月1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港口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装卸搬运;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物联网
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汽车零配
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温州胜远总资产0元,净资产0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
0元。注册资本:100万元
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隆教畲族乡红星村顶社195号法定代表人:冷鸿刚
成立日期:2024年9月29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漳州胜德总资产0元,净资产0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
0元。本次注销上述子公司,是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降低经营管理
成本,提升公司经营质量。本次注销子公司事项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当期损益产生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相关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
相应发生变化,温州胜远及漳州胜德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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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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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12日分别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烟台市行
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1057901272T
公司名称: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伟
注册资本:贰亿捌仟贰佰贰拾肆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13日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经济开发区和平路5000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
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特种设备出租;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
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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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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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修改、增加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时间:2025年9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
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经济开发区和平路5000号胜通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21246062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2766%。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7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21168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00%;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14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7806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6
%。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78062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14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7806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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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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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章郑伟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不再继续负责该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
工作的有序进行,国元证券委派丁维立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章郑伟先生继续履行该项目的
持续督导工作。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
人为丁维立先生、王凯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公司董事会对章郑伟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工作期
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附件:丁维立先生简历
丁维立先生:保荐代表人,国元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资深经理,具有多年投资银行工作经验
,担任了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协办人,主要参与了芜湖富春染织股份
有限公司、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项目、海螺(安徽)节能环保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再融资项目;芜湖雅葆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小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交所项目,并参
与多家拟IPO公司的辅导改制及财务顾问工作。丁维立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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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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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任意
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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