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332 锡装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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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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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9-07│ 59.90│ 11.0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9-12│ 11.79│ 2358.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8-08│ 10.79│ 528.7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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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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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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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2,000吨高效换│ 4.18亿│ 1865.42万│ 2.36亿│ 56.55│ 2870.02万│ 2024-12-05│
│热器生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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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台金属压力 │ 8000.00万│ 0.00│ 8000.00万│ 100.00│ 1635.51万│ 2021-06-30│
│容器及配套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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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6.02亿│ 0.00│ 6.02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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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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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交易金额(元)│385.7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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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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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苏州创阔科技有限公司15.43%的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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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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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陈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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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投资事项概述 │
│ │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然人郝苓华作为投资方与标的公│
│ │司原股东吕新、陈余和昆山创智维新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签订了《对苏州创│
│ │阔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上述协议于│
│ │2026年1月30日在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签署并正式生效。根据协议约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
│ │通过老股转让与增资相结合的方式对标的公司进行投资,共计出资人民币1371.42万元,取 │
│ │得本次投资全部完成后标的公司30%的股权。其中,人民币385.71万元以股权转让的方式支 │
│ │付给原股东自然人陈余,人民币985.71万元以增资方式投入标的公司。 │
│ │ (一)关于《股权转让协议》 │
│ │ 1、签约主体 │
│ │ (1)转让方:陈余 │
│ │ (2)受让方一: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 (3)受让方二:郝苓华 │
│ │ 2、合作目的 │
│ │ 转让方自愿将其合法持有的标的公司18%的股权按照本协议约定转让给受让方一、二, │
│ │受让方一、二将与目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其他股东共同签署一揽子投资协议,以便完成对│
│ │目标公司的股权投资。 │
│ │ 3、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
│ │ (1)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5.43%的股权(对应已实缴出资额202.303万元)│
│ │以人民币385.71万元转让给公司,公司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受让该部分股权。 │
│ │ (2)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2.57%的股权(对应已实缴出资额33.695万元)以│
│ │人民币64.29万元转让给郝苓华,郝苓华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受让该部分股权。 │
│ │ (3)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不再持有目标公司任何股权,公司持有目标公司15.│
│ │43%的股权,郝苓华持有目标公司2.57%的股权,各方按照各自持有的股权比例享有股东权利│
│ │、承担股东义务。 │
│ │ 近日,苏州创阔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股权转让、增加注册资本等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
│ │昆山市数据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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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交易金额(元)│64.2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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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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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苏州创阔科技有限公司2.57%的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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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郝苓华 │
├──────┼────────────────────────────────────────┤
│卖方 │陈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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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投资事项概述 │
│ │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然人郝苓华作为投资方与标的公│
│ │司原股东吕新、陈余和昆山创智维新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签订了《对苏州创│
│ │阔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上述协议于│
│ │2026年1月30日在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签署并正式生效。根据协议约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
│ │通过老股转让与增资相结合的方式对标的公司进行投资,共计出资人民币1371.42万元,取 │
│ │得本次投资全部完成后标的公司30%的股权。其中,人民币385.71万元以股权转让的方式支 │
│ │付给原股东自然人陈余,人民币985.71万元以增资方式投入标的公司。 │
│ │ (一)关于《股权转让协议》 │
│ │ 1、签约主体 │
│ │ (1)转让方:陈余 │
│ │ (2)受让方一: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 (3)受让方二:郝苓华 │
│ │ 2、合作目的 │
│ │ 转让方自愿将其合法持有的标的公司18%的股权按照本协议约定转让给受让方一、二, │
│ │受让方一、二将与目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其他股东共同签署一揽子投资协议,以便完成对│
│ │目标公司的股权投资。 │
│ │ 3、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
│ │ (1)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5.43%的股权(对应已实缴出资额202.303万元)│
│ │以人民币385.71万元转让给公司,公司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受让该部分股权。 │
│ │ (2)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2.57%的股权(对应已实缴出资额33.695万元)以│
│ │人民币64.29万元转让给郝苓华,郝苓华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受让该部分股权。 │
│ │ (3)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不再持有目标公司任何股权,公司持有目标公司15.│
│ │43%的股权,郝苓华持有目标公司2.57%的股权,各方按照各自持有的股权比例享有股东权利│
│ │、承担股东义务。 │
│ │ 近日,苏州创阔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股权转让、增加注册资本等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
│ │昆山市数据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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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交易金额(元)│985.7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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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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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苏州创阔科技有限公司17.77%的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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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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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苏州创阔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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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投资事项概述 │
│ │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然人郝苓华作为投资方与标的公│
│ │司原股东吕新、陈余和昆山创智维新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签订了《对苏州创│
│ │阔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上述协议于│
│ │2026年1月30日在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签署并正式生效。根据协议约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
│ │通过老股转让与增资相结合的方式对标的公司进行投资,共计出资人民币1371.42万元,取 │
│ │得本次投资全部完成后标的公司30%的股权。其中,人民币385.71万元以股权转让的方式支 │
│ │付给原股东自然人陈余,人民币985.71万元以增资方式投入标的公司。 │
│ │ (一)关于《股权转让协议》 │
│ │ 1、签约主体 │
│ │ (1)转让方:陈余 │
│ │ (2)受让方一: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 (3)受让方二:郝苓华 │
│ │ 2、合作目的 │
│ │ 转让方自愿将其合法持有的标的公司18%的股权按照本协议约定转让给受让方一、二, │
│ │受让方一、二将与目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其他股东共同签署一揽子投资协议,以便完成对│
│ │目标公司的股权投资。 │
│ │ 3、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
│ │ (1)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5.43%的股权(对应已实缴出资额202.303万元)│
│ │以人民币385.71万元转让给公司,公司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受让该部分股权。 │
│ │ (2)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2.57%的股权(对应已实缴出资额33.695万元)以│
│ │人民币64.29万元转让给郝苓华,郝苓华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受让该部分股权。 │
│ │ (3)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不再持有目标公司任何股权,公司持有目标公司15.│
│ │43%的股权,郝苓华持有目标公司2.57%的股权,各方按照各自持有的股权比例享有股东权利│
│ │、承担股东义务。 │
│ │ 近日,苏州创阔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股权转让、增加注册资本等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
│ │昆山市数据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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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交易金额(元)│164.2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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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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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苏州创阔科技有限公司2.96%的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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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郝苓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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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苏州创阔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投资事项概述 │
│ │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然人郝苓华作为投资方与标的公│
│ │司原股东吕新、陈余和昆山创智维新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签订了《对苏州创│
│ │阔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上述协议于│
│ │2026年1月30日在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签署并正式生效。根据协议约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
│ │通过老股转让与增资相结合的方式对标的公司进行投资,共计出资人民币1371.42万元,取 │
│ │得本次投资全部完成后标的公司30%的股权。其中,人民币385.71万元以股权转让的方式支 │
│ │付给原股东自然人陈余,人民币985.71万元以增资方式投入标的公司。 │
│ │ (一)关于《股权转让协议》 │
│ │ 1、签约主体 │
│ │ (1)转让方:陈余 │
│ │ (2)受让方一: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 (3)受让方二:郝苓华 │
│ │ 2、合作目的 │
│ │ 转让方自愿将其合法持有的标的公司18%的股权按照本协议约定转让给受让方一、二, │
│ │受让方一、二将与目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其他股东共同签署一揽子投资协议,以便完成对│
│ │目标公司的股权投资。 │
│ │ 3、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
│ │ (1)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5.43%的股权(对应已实缴出资额202.303万元)│
│ │以人民币385.71万元转让给公司,公司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受让该部分股权。 │
│ │ (2)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2.57%的股权(对应已实缴出资额33.695万元)以│
│ │人民币64.29万元转让给郝苓华,郝苓华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受让该部分股权。 │
│ │ (3)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不再持有目标公司任何股权,公司持有目标公司15.│
│ │43%的股权,郝苓华持有目标公司2.57%的股权,各方按照各自持有的股权比例享有股东权利│
│ │、承担股东义务。 │
│ │ 近日,苏州创阔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股权转让、增加注册资本等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
│ │昆山市数据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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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31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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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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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杭州水热聚变科技有限公司58%的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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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杭州深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宝立辰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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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张毓华、钱素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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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签约主体: │
│ │ 1、投资方A1:杭州深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2、投资方A2:杭州宝立辰科技有限公司; │
│ │ 3、投资方B:上海经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 │ 4、投资方C: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 (投资方A1、A2合称为投资方A,投资方A、投资方B、投资方C合称“投资方”) │
│ │ 5、目标公司:杭州水热聚变科技有限公司; │
│ │ 6、目标公司老股东:张毓华、钱素贞。 │
│ │ (二)合作目的 │
│ │ 投资方通过股权转让方式收购目标公司100%股权,并在取得目标公司100%股权后共同对│
│ │目标公司进行增资,通过目标公司从事石油化工、煤化工等领域的废水处理相关业务。 │
│ │ (三)股权转让及增资 │
│ │ 1、各方同意,投资方以0元价格购买目标公司老股东所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注册│
│ │资本10万元由投资方在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进行实缴,其中,投资方A受让58%的股权,投资│
│ │方B受让22%的股权,投资方C受让20%的股权。 │
│ │ 2、各投资方同意,在投资方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目标公司100%股权后,各投资方共同按 │
│ │前述第2.1条股权转让的比例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990万元人民币。 │
│ │ 3、通过前述股权转让及增资,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共计人民币1000万元,各投资方均以 │
│ │货币方式出资。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交易金额(元)│0.00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杭州水热聚变科技有限公司22%的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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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经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
│卖方 │张毓华、钱素贞 │
├──────┼────────────────────────────────────────┤
│交易概述 │一)签约主体: │
│ │ 1、投资方A1:杭州深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2、投资方A2:杭州宝立辰科技有限公司; │
│ │ 3、投资方B:上海经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 │ 4、投资方C: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 (投资方A1、A2合称为投资方A,投资方A、投资方B、投资方C合称“投资方”) │
│ │ 5、目标公司:杭州水热聚变科技有限公司; │
│ │ 6、目标公司老股东:张毓华、钱素贞。 │
│ │ (二)合作目的 │
│ │ 投资方通过股权转让方式收购目标公司100%股权,并在取得目标公司100%股权后共同对│
│ │目标公司进行增资,通过目标公司从事石油化工、煤化工等领域的废水处理相关业务。 │
│ │ (三)股权转让及增资 │
│ │ 1、各方同意,投资方以0元价格购买目标公司老股东所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注册│
│ │资本10万元由投资方在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进行实缴,其中,投资方A受让58%的股权,投资│
│ │方B受让22%的股权,投资方C受让20%的股权。 │
│ │ 2、各投资方同意,在投资方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目标公司100%股权后,各投资方共同按 │
│ │前述第2.1条股权转让的比例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990万元人民币。 │
│ │ 3、通过前述股权转让及增资,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共计人民币1000万元,各投资方均以 │
│ │货币方式出资。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交易金额(元)│0.00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杭州水热聚变科技有限公司20%的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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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张毓华、钱素贞 │
├──────┼────────────────────────────────────────┤
│交易概述 │一)签约主体: │
│ │ 1、投资方A1:杭州深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2、投资方A2:杭州宝立辰科技有限公司; │
│ │ 3、投资方B:上海经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 │ 4、投资方C: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 (投资方A1、A2合称为投资方A,投资方A、投资方B、投资方C合称“投资方”) │
│ │ 5、目标公司:杭州水热聚变科技有限公司; │
│ │ 6、目标公司老股东:张毓华、钱素贞。 │
│ │ (二)合作目的 │
│ │ 投资方通过股权转让方式收购目标公司100%股权,并在取得目标公司100%股权后共同对│
│ │目标公司进行增资,通过目标公司从事石油化工、煤化工等领域的废水处理相关业务。 │
│ │ (三)股权转让及增资 │
│ │ 1、各方同意,投资方以0元价格购买目标公司老股东所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注册│
│ │资本10万元由投资方在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进行实缴,其中,投资方A受让58%的股权,投资│
│ │方B受让22%的股权,投资方C受让20%的股权。 │
│ │ 2、各投资方同意,在投资方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目标公司100%股权后,各投资方共同按 │
│ │前述第2.1条股权转让的比例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990万元人民币。 │
│ │ 3、通过前述股权转让及增资,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共计人民币1000万元,各投资方均以 │
│ │货币方式出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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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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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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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获得供应商资质认证的基本情况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收到阿美远东(北京)
商业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发送的批准函(ApprovalLetter),通知公司正式通过了沙特阿
拉伯国家石油公司(以下简称“沙特阿美”)供应商资质认证,批准函编号:ST015-26/AL。
本次公司准入产品是符合沙特阿美标准的两种品类:1、换热器管束(BUNDLE;TUBE;32-SA
MSS-007);2、壳管式换热器(HEATEXCHANGER;SHELL&TUBE;ALLMATLO)。上述产品均属于公
司主营产品。
二、对公司的影响
沙特阿美是目前全球最大的石油生产公司和世界领先的综合性能源和化工企业之一,公司
本次获得沙特阿美供应商资质认证,可依照沙特阿美公司规定向其销售批准范围内的产品,有
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提升品牌国际影响力,提升公司产品出口竞争力,是公司积极
拓展海外市场、坚持全球化发展战略的重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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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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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6日与山西力德福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力德福”)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拟共同出资在无锡市设立一家有限责任
公司(公司名称待定,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共同探索并拓展
超高压技术装备在目标领域的应用。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
金认缴出资人民币25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力德福认缴出资人民币245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49%。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
与力德福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按照合作协议相关规定设立合资公司;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
签署投资协议以及完成新设合资公司登记所需的必要文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
合资公司设立所需的手续,并向合资公司委派董事、监事等经营管理人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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