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332 锡装股份 更新日期:2025-04-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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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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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2,000吨高效换│ 4.18亿│ 7914.50万│ 2.18亿│ 52.08│ ---│ ---│
│热器生产建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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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台金属压力 │ 8000.00万│ ---│ 8000.00万│ 100.00│ 3356.22万│ ---│
│容器及其配套建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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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6.02亿│ ---│ 6.02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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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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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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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交易种类: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或期权组合类业务、人民币或其他外汇掉期业
务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2、交易金额:预计自本计划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任一时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金
额不超过等值0.5亿美元,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展期交易不重
复计算。
3、交易期限:授权期限自本事项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
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
有效期计算。
4、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风险、履约风
险、客户违约风险及业务操作不当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概述
(一)交易目的:公司主营业务中涉及大额外币收支,且公司持有一定数额的外币资产,
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及各国经济发展和其他不确定性事项因素影响,近年来本外币汇率呈现
频繁宽幅波动,防范汇率风险难度极大。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锁
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二)交易金额:根据公司外销业务及外汇管理规划,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
率风险为目的,预计公司自本计划经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任一时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金额不超过等值0.5亿美元,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展期交
易不重复计算。
(三)交易方式: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
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为美元、欧元),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审慎的大型银行金融机构。
(四)交易期限:自本事项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
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
计算。
(五)资金来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交易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将严格按照公司《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管理制度》执行,主要为:远期结售汇业务、期权或期权组合类业务、人民币或其他外
汇掉期业务及以上业务的组合,但不包括作为稳健型理财产品的与利率、汇率等挂钩的保本型
结构性存款。
二、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
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公司既
定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具体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相关事宜。
本事项内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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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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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合理谨慎原则,公司对截止
到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应收账款、应
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项目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7,592.67万元,占经审计的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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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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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北京德皓国际”);
2、为了满足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审计需求,双方
基于客观、公正、负责的原则建立合作意向,本次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3506.21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29244.
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审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
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6次
、自律监管措施5次、行政处罚1次(除2次行政监管措施,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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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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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额度
为满足公司2025年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分别向中国银
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宁波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共7家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拟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83000万元人民币,最终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批准的额
度为准。
除上述7家银行分支机构外,公司可以在本次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额度之内增加其他银
行机构作为申请对象。公司在办理申请综合授信的业务中可以在总额度范围内增加或减少在各
银行拟申请的额度,但实际批准的总额度不超过本次拟申请的总额度。
二、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期限
考虑到各家银行办理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时间、流程、授信额度、授信范围有所不同,公
司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办理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
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最终审批成功的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以公司与各家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业务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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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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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监
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
025年度薪酬方案》的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
特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
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独立董事薪酬为8万元/年(税前)。
(二)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
,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
等综合评定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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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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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徳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20
24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55163884.0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36031436.93元,扣除本期提取
的法定盈余公积1000000.00元,扣除2024年度期内已完成的利润分配109000000.00元,截至20
24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81195321.01元,总股本为110000000股。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未分配利润充足,在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
展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基础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24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人民币(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110000000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
利总额为55000000.00元(含税),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化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实施结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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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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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4年12月3日发布的《对江苏省
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证书编号为GR202432002713,发证
日期为2024年11月6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
本次认定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
认定后连续三年(2024年、2025年、2026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
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2024年已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
定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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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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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向公司
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进行备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近日,公司已完成相关登记(变更、备案)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新营业执照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136349770P
名称: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曹洪海
注册资本:11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0年03月01日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华谊路36号
经营范围:A1和A2级压力容器、高效传热换热器及换热管、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船用
海水淡化装置、海洋工程专用设备、核电站专用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和维修;高效节能工
业装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金属材料、五金产品、化工原料(不含
危险化学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
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无锡市数据局
登记时间: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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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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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合理谨慎原则,公司对截止
到2024年9月30日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应收账款、应
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项目计提减值准备。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786.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为2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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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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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24年9月12日;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4年9月30日;
3、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200.00万股,占授予日公司总股本的1.85%;
4、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1.79元/股;
5、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人数:31人;
6、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4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化工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化工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4年8月5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化工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化工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四)公司于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7日通过公司网站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已超过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五)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六)2024年8月28日,公司董事会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同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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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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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4年9月12日;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为200.00万股,授予价格为11.79元/股。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9月12日,向
符合授予条件的31名激励对象授予2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79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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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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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
案》,该议案审议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董事会审
议批准的范围内执行相关业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自有资金相对充裕,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
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
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资金额度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委托理财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委托理财投资产品范围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最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将选择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保证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其他
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委托理财的具体操作,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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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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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1-6月公司实现净利润125,441,522
.3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36,031,436.93元,扣除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0.00元,扣除2
024年1-6月期内已完成的利润分配54,000,000.0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
为807,472,959.28元。目前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未分配利润充足,在确保公司
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基础上,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5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
司总股本为108,000,00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54,000,000.00元(含税)。若公司股本总
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
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
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实施结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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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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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额度
为满足公司2024年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分别向中国银
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宁波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共7家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拟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75000万元人民币(敞口和低风险总额度),最终授信
额度以各家银行批准的额度为准,但实际批准的总额度不超过本次拟申请的总额度。具体明细
如下:
二、授信期限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授权内容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
、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公司2024年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
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
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公司董事会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曹洪海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期限及额度内
的所有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
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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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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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监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该议案。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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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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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
0011005208号),2023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65,004,771.3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65,026,
665.56元,扣除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4,000,000.00元,扣除2023年度期内已完成的利润
分配80,0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36,031,436.93元。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未分配利润充足,在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
展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基础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3年12月
31日总股本10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人民币(含税),拟派
发现金红利总额为54,0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股本总
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按照“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股本的比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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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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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种类: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或期权组合类业务、人民币或其他外汇掉期业
务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2、交易金额:预计自本计划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任一时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金
额不超过等值0.5亿美元,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展期交易不重
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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