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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装股份(00133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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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1332 锡装股份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12,000吨高效换│ 4.18亿│ 1.00亿│ 1.38亿│ 33.14│ ---│ ---│ │热器生产建设 │ │ │ │ │ │ │ ├─────────┼──────┼─────┼─────┼─────┼─────┼──────┤ │年产300台金属压力 │ 8000.00万│ ---│ 8000.00万│ 100.00│ 3207.84万│ 2021-06-30│ │容器及其配套建设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6.02亿│ ---│ 6.02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3-10-10 │ ├──────┼────────────────────────────────────────┤ │关联方 │无锡爱德旺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销商品或劳务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 │ │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年产12000吨高效换热器生产建 │ │ │设项目”和胡埭厂区改造项目的基础建设需要购置用于废气处理的环保设备,公司履行采购│ │ │审批程序后,拟与公司关联方无锡爱德旺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德旺斯”)签署环│ │ │保设备采购合同,预计产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28万元(合同金额,含税价)。 │ │ │ (二)关联关系 │ │ │ 爱德旺斯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曹洪海个人投资参股的公司,│ │ │持股比例为3.38%。曹洪海在该公司任职董事,但对该公司不具有控制关系。根据《深圳证 │ │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爱德旺斯认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 │ │关联交易。 │ │ │ (三)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 │ 公司于2023年10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 │ │反对的表决结果(3名关联董事曹洪海、邵雪枫、惠兵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 │ │拟向关联方采购环保设备暨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参与表决的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建设项目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定│ │ │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 │ │次关联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本次审│ │ │议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审议批准的范围内向关联方采购环保设│ │ │备。 │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 │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 │ │经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公司章程》 │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 │审议。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 │ │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1、企业名称:无锡爱德旺斯科技有限公司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6865846527 │ │ │ 3、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金桂东路10号 │ │ │ 4、法定代表人:曹余庆 │ │ │ 5、成立日期:2009年3月17日 │ │ │ 6、注册资本:2440.436万元人民币 │ │ │ 7、主营业务:VOCs废气处理设备(RTO)、精密涂布、气浮式烘箱8、经营范围:一般 │ │ │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 │ │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 │ │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涂装设备制│ │ │造;涂装设备销售;印刷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 │ │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 │ │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新材料技│ │ │术研发;合成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环保咨询服│ │ │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物业管理(│ │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曹洪海担任爱德旺斯的董事。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6.3.3条第二款、第三款之│ │ │规定,由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法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爱德旺斯为公司│ │ │的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6.3.8条之规定,│ │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曹洪海、惠兵和邵雪枫需回避表决。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18│银行授信 ──────┴──────────────────────────────────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额度 为满足公司2024年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分别向中国银 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宁波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共7家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拟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75000万元人民币(敞口和低风险总额度),最终授信 额度以各家银行批准的额度为准,但实际批准的总额度不超过本次拟申请的总额度。具体明细 如下: 二、授信期限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授权内容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 、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公司2024年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 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 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公司董事会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曹洪海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期限及额度内 的所有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 公司承担。 ──────┬────────────────────────────────── 2024-04-18│其他事项 ──────┴──────────────────────────────────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监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该议案。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18│其他事项 ──────┴──────────────────────────────────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 0011005208号),2023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65,004,771.3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65,026, 665.56元,扣除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4,000,000.00元,扣除2023年度期内已完成的利润 分配80,0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36,031,436.93元。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未分配利润充足,在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 展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基础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3年12月 31日总股本10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人民币(含税),拟派 发现金红利总额为54,0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股本总 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按照“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股本的比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 2024-04-18│其他事项 ──────┴────────────────────────────────── 1、交易种类: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或期权组合类业务、人民币或其他外汇掉期业 务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2、交易金额:预计自本计划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任一时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金 额不超过等值0.5亿美元,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展期交易不重 复计算。 3、交易期限:授权期限自本事项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 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 有效期计算。 4、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风险、履约风 险、客户违约风险及业务操作不当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的议案》,该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概述 (一)交易目的:公司主营业务中涉及大额外币收支,且公司持有一定数额的外币资产, 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及各国经济发展和其他不确定性事项因素影响,近年来本外币汇率呈现 频繁宽幅波动,防范汇率风险难度极大。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锁定 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二)交易金额:根据公司外销业务及外汇管理规划,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 率风险为目的,预计公司自本计划经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任一时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金额不超过等值0.5亿美元,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展期交 易不重复计算。 (三)交易方式: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 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为美元、欧元),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审慎的大型银行金融机构。 (四)交易期限:自本事项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 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 计算。 (五)资金来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交易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将严格按照公司《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管理制度》执行,主要为:远期结售汇业务、期权或期权组合类业务、人民币或其他外 汇掉期业务及以上业务的组合,但不包括作为稳健型理财产品的与利率、汇率等挂钩的保本型 结构性存款。 公司选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合作方都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审慎的大型银行金融机构;选择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并与合作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的币种、金额、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 2024-04-18│其他事项 ──────┴──────────────────────────────────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 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合理谨慎原则,公司对截止 到2023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应收账款、应 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项目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3107.20万元,占经审计的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8.83%。 ──────┬────────────────────────────────── 2023-10-28│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黄伟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选举黄海雄先生、沈丽华女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3位监事共同 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经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下午13: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推选黄海雄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 2023-10-27│其他事项 ──────┴──────────────────────────────────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10月25日 届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3人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职 工代表监事1人。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全体职工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 同意黄伟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出的职工代表监事, 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黄伟裕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第三届监事会各监事仍将 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 责。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黄伟裕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2年加入本公司 ,历任销售经理、销售部副部长;2014年10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销售部副部长。 截至目前,黄伟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实际控制 人、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伟裕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 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3-10-10│购销商品或劳务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年产12000吨高效换热器生产建设 项目”和胡埭厂区改造项目的基础建设需要购置用于废气处理的环保设备,公司履行采购审批 程序后,拟与公司关联方无锡爱德旺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德旺斯”)签署环保设备 采购合同,预计产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28万元(合同金额,含税价)。 (二)关联关系 爱德旺斯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曹洪海个人投资参股的公司,持 股比例为3.38%。曹洪海在该公司任职董事,但对该公司不具有控制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爱德旺斯认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 易。 (三)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 对的表决结果(3名关联董事曹洪海、邵雪枫、惠兵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 关联方采购环保设备暨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参与表决的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建设项目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定价 遵循市场化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 联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本次审议内容 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审议批准的范围内向关联方采购环保设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公司章程》《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无锡爱德旺斯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6865846527 3、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金桂东路10号 4、法定代表人:曹余庆 5、成立日期:2009年3月17日 6、注册资本:2440.436万元人民币 7、主营业务:VOCs废气处理设备(RTO)、精密涂布、气浮式烘箱8、经营范围:一般项 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 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 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涂装设备制造;涂装 设备销售;印刷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 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零件、零部 件销售;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 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曹洪海担任爱德旺斯的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6.3.3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 定,由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法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爱德旺斯为公司的关 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6.3.8条之规定,公司董 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曹洪海、惠兵和邵雪枫需回避表决。 ──────┬────────────────────────────────── 2023-10-10│其他事项 ──────┴──────────────────────────────────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10月25日 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应于任期届满前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3年10月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 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3人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职工 代表监事1人。 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同意提名黄海雄先生、沈丽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公司监事会同意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提交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 项投票表决。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1名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第三届监事会各监事仍将 继续依照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 职责。 ──────┬────────────────────────────────── 2023-10-10│其他事项 ──────┴──────────────────────────────────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10月25日 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应于任期届满前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3年10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 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上述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3-05-27│其他事项 ──────┴──────────────────────────────────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拟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将注册资本由80 00万元增加至10800万元,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07)、《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13)。 近日,公司已完成相关登记(变更、备案)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新营业执照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136349770P 名称: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曹洪海 注册资本:10800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0年03月01日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华谊路36号 经营范围:A1和A2级压力容器、高效传热换热器及换热管、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船用 海水淡化装置、海洋工程专用设备、核电站专用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和维修;高效节能工 业装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金属材料、五金产品、化工原料(不含 危险化学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 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登记时间:2023年5月24日 ──────┬────────────────────────────────── 2023-05-12│其他事项 ──────┴──────────────────────────────────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获2023年5月8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预案的情况 (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截 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人民币(含 税),不送红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80000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具体 的明细会计科目为“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5股,共计转增股本 总额28000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8000000股。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 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 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按照“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固 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股本的比例。 (二)自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 ,公司股本总额80000000股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需要调整。 (三)本次实施的权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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