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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凯科技(00133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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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1335 信凯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5-03-31│ 12.80│ 2.44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6-05│对外担保 ──────┴──────────────────────────────────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述 为满足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凯科技”或“公司”)经营和业务 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含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的各下属公司,下同)拟 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 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包括融资性保函 、非融资性保函)、国内信用证、进口信用证、进口押汇、贸易融资、票据置换、外汇及其衍 生品等业务。 各合作银行的授信额度以银行的具体授信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 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而确定。同时,由公司无偿为子公司授信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为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该等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综合授 信以及担保额度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办理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以 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 2025-06-05│其他事项 ──────┴────────────────────────────────── 1.交易目的、金额:为了防范和控制外汇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其给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经营业绩 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业 务,在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期限12 个月,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余额(含前述交易的 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 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 不超过任一交易日所持有最高合约价值的8%。 2.交易品种、工具: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包括但不限于 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3.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它相关部门批准、具有相应外汇衍生 品业务经营资格的机构。 4.审议程序:2025年6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人民 币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稳健原则,不进行 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在外汇衍生品业务 开展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开展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不断发展,公司的外币结算业务日益增加。当前外汇市场波动加剧,为 防范和降低外汇市场风险,聚焦主业,尽可能降低汇率波动对主营业务以及公司利润的不确定 性,实现提升经营可预测性目标。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整体外汇衍生品业务规模与 公司实际业务量、外币资产、外币负债规模相匹配,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非法套 利交易。 (二)交易品种 根据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 (三)交易工具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 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四)交易场所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它相关部门批准、具有相应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 格的机构。为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境外开展衍生品交易, 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满足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 (五)交易金额、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套期 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 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 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任一交易日所持有最高合约价值的8%。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前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在前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 其授权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文件。 (六)资金来源 使用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 2025-06-05│其他事项 ──────┴──────────────────────────────────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6月25日 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 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9:15-15:00的任 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8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6月18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格式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东莲街1069号浙江信凯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2025-06-05│委托理财 ──────┴──────────────────────────────────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凯科技”、“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 的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 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授权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证 券公司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 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 2025-06-05│其他事项 ──────┴──────────────────────────────────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凯科技”、“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尚须股 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业水平良 好,熟悉公司业务,作为公司2024年度聘任的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 勉尽职,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了保 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相关审计费用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市场行情由 双方协商确定。 ──────┬────────────────────────────────── 2025-06-05│其他事项 ──────┴──────────────────────────────────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凯科技”、“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关于除兼任董事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 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2025-06-05│其他事项 ──────┴──────────────────────────────────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凯科技”)于2025年6月3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 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110,969,670.87元,截至2024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386,865,832.97元;母公司报 表净利润77,781,133.94元,截至2024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203,428,848.19元。 根据2024年度公司盈利状况,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公司长远发展与 股东投资回报的基础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 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以此初步核算,公司拟派 发现金红利:14,060,934.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分配方案 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 2025-04-07│其他事项 ──────┴──────────────────────────────────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凯科技”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23 43.489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86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信凯科技”,股票代码为“001335 ”。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80元/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343.4890万 股。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406.189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 初始发行数量为937.3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00%,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根据网上 、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根据《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 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9916.47162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 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93 7.4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468.789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 行数量的2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874.70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80.00%。回拨 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201695398%,申购倍数为4957.97133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5年4月2日(T+2日)结束。 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 如下: (一)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8645762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238665753.6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101238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295846.40 (二)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4687325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59997760.0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565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7232.00 ──────┬────────────────────────────────── 2025-04-02│其他事项 ──────┴──────────────────────────────────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凯科技”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86号)。本次发行的 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 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2025年4月2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 5年4月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 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 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 露。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 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本次 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5年4月1日(T+1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 心311室主持了信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 2025-04-02│其他事项 ──────┴──────────────────────────────────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 。依据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5年3月31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行公告》中 披露的52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646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参与了 网下申购,有效申购数量为4619180.00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4619180.00万股,根据《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 步配售。 本次初步配售没有产生零股。 ──────┬────────────────────────────────── 2025-04-01│其他事项 ──────┴────────────────────────────────── 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 统计,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3812143户,有效申购股数为92947088500股,配号总数 为185894177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185894177。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 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9916.47162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 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93 7.4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468.789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 行数量的2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874.70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80.00%。回拨 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201695398%,申购倍数为4957.97133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2025年4月1日(T+1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 号深业中心311室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25年4月2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金融时报》《经济参考报》《中国日报》上公布摇号中签结 果。 ──────┬────────────────────────────────── 2025-03-28│其他事项 ──────┴──────────────────────────────────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凯科技”、“发行人”或“公司”)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 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 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 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 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4〕237 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 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等相关规定,以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 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 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 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 规定。 ──────┬────────────────────────────────── 2025-03-27│增发发行 ──────┴──────────────────────────────────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86 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 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2343.489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本次公开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为9373.956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人本次公 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406.1890万股,约占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 始发行数量为937.3000万股,约占发行数量的40.00%。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 况确定。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在2025年4月2日(T+2日)刊登的《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明确。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浙江信凯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1、路演时间:2025年3月28日(周五)14:00-17:00; 2、路演网站:全景网(网址http://rs.p5w.net); 3、参加人员: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主要成员,保荐人 (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人员。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www.financialne ws.com.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中国日报网,网址www.chinadaily.com.cn)查 询。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 2025-03-21│其他事项 ──────┴────────────────────────────────── 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公司信 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信息披露的内容、信息披露的程序、保密措施、信息披露常设 机构和联系方式、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确保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工作,明确信息披露的具体流程。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 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实信用、规范运作,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 系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 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专职部门 ,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和信息披露事务。 二、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一)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结合《公司章程》、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 回报规划先制定分配预案并进行审议。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 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且需事先书面征询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应 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 心的问题。 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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