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信凯科技(00133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查询个股重大事项(输入股票代码):

资本运作☆ ◇001335 信凯科技 更新日期:2025-03-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3-28│其他事项 ──────┴──────────────────────────────────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凯科技”、“发行人”或“公司”)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 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 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 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 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4〕237 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 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等相关规定,以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 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 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 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 规定。 ──────┬────────────────────────────────── 2025-03-27│增发发行 ──────┴──────────────────────────────────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86 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 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2343.489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本次公开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为9373.956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人本次公 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406.1890万股,约占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 始发行数量为937.3000万股,约占发行数量的40.00%。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 况确定。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在2025年4月2日(T+2日)刊登的《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明确。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浙江信凯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1、路演时间:2025年3月28日(周五)14:00-17:00; 2、路演网站:全景网(网址http://rs.p5w.net); 3、参加人员: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主要成员,保荐人 (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人员。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www.financialne ws.com.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中国日报网,网址www.chinadaily.com.cn)查 询。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 2025-03-21│其他事项 ──────┴────────────────────────────────── 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公司信 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信息披露的内容、信息披露的程序、保密措施、信息披露常设 机构和联系方式、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确保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工作,明确信息披露的具体流程。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 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实信用、规范运作,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 系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 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专职部门 ,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和信息披露事务。 二、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一)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结合《公司章程》、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 回报规划先制定分配预案并进行审议。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 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且需事先书面征询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应 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 心的问题。 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大会提交 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二)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及程序 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或 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 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 审议该议案时应当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 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1、因国家法律、 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2、因出现战争、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均低于20%; 4、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 2025-03-21│其他事项 ──────┴──────────────────────────────────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或“国投证券”)负责组织实施。 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及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结算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实施,请网 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 累计投标询价。 3、网下发行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 》等相关规定中确定的条件及要求的经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 、信托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 机构投资者,以及经证券业协会注册的符合一定条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其他法人和组织( 专业机构投资者和一般机构投资者统称“机构投资者”)以及个人投资者。 4、初步询价: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T-4日)9:30-15:00。 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申购价 格和拟申购数量。 特别提示一: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深交所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上新增了定价依据 核查功能。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网下投资者在本次初步询价开始前一工作日(2025年3月24日,T-5日)上午8:30至询价日 当日(2025年3月25日,T-4日)上午9:30前应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 zse.cn)提交定价依据,并填写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否则不得参与本次询价。网下投资者提 交定价依据前,应当履行内部审批流程。网下投资者为个人的,应在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 平台提交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定价依据。 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定价依据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修改建议价 格或者超出建议价格区间进行报价。 ──────┬────────────────────────────────── 2025-03-21│其他事项 ──────┴────────────────────────────────── 一、发行人上市的目的 全球有机颜料行业稳步发展,行业竞争格局不断优化,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同时有机颜 料行业环保、安全要求日趋严格,推动颜料供应商的产品和工艺持续升级,下游需求个性化、 特色化、专业化等特点要求颜料供应商的定制服务能力、颜料产品的特殊应用性能不断提升。 信凯科技作为全球有机颜料行业知名企业,通过本次发行上市,将借助资本市场平台提升 公司研发实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以研发为支撑,维系公司产品的持续优势,打造更安全、 更环保的有机颜料产品,助力有机颜料民族品牌在全球竞争中提升竞争力、扩大影响力,推动 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并在稳中求进的发展中回馈社会、回报股东。 二、发行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以法 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了规范的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 全有效并得到有效执行。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价值回报,制定了明确的利润分配计划和 长期回报计划。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