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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环科技(00133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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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1336 楚环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山西楚环新能源科技│ 3000.00│ ---│ 100.00│ ---│ -0.31│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废气治理设备系列产│ 1.68亿│ 1619.68万│ 7150.97万│ 42.49│ 0.00│ 2025-09-20│ │品生产线项目 │ │ │ │ │ │ │ ├─────────┼──────┼─────┼─────┼─────┼─────┼──────┤ │技术研发中心及信息│ 7163.50万│ 559.43万│ 2326.57万│ 32.48│ 0.00│ 2025-10-12│ │协同平台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1.43亿│ 0.00│ 1.44亿│ 100.67│ 0.00│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27 │ ├──────┼────────────────────────────────────────┤ │关联方 │陈步东、吴意波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支持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环科技"或"公司")的日常经营及业务│ │ │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步东先生、吴意波女士继续为公司向银行办理授信及借│ │ │款等融资事项提供信用担保,预计总额度不超过4亿元(额度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本 │ │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该金额范│ │ │围内签署相关文件(如有)。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 │ │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步东│ │ │先生、徐时永先生、吴意波女士、陈晓东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 │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 │ 本次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公司不支付担保费,亦不提供反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 │ │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陈步东先生,中国国籍,直接持有公司24.63%的股权,通过担任杭州元一投资咨询合伙│ │ │企业(有限合伙)和杭州楚一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发行│ │ │人9.55%的股权,合计控制发行人34.18%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 │ │.3.3条的规定,陈步东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 │ │ 吴意波女士,中国国籍,为陈步东之妻,直接持有公司8.87%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 │ │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吴意波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 │ │ 二人合计控制公司43.05%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 经查询,陈步东先生、吴意波女士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条件│ │ │。 │ │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 │ │ 为支持公司的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步东先生、吴意波女│ │ │士继续为公司向银行办理授信及借款等融资事项提供信用担保,预计总额度不超过4亿元( │ │ │额度循环滚动使用)。上述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杭州楚环科│杭州楚恒环│ 3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保技术服务│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10-31│其他事项 ──────┴──────────────────────────────────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类 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资产价值、财务 状况与经营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4年第 三季度末对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 上,对各类存货的变现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 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 2024-10-10│其他事项 ──────┴──────────────────────────────────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 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2024年9月19日 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 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变更前后的经营范围如下: 一、变更前公司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 存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物联网技术服务;大气污染治理;环境保护监测;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 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 其再生利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物联网设 备销售;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电子 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 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 存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物联网技术服务;大气污染治理;环境保护监测;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 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 其再生利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物联网设 备销售;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电子 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 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施工专业作业;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除经营范围变更外,公司《营业执照》的其他登记事项均保持不变。 ──────┬────────────────────────────────── 2024-08-31│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中明确。 2、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元 (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 ,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公 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8709490.58元,母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0856975.74元。根据 《公司法》及《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 司按照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85697.57元。截至2024年6月 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62106139.32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4874102.41元 ,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254874102.41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 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数量为520000股,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80373500股扣除520000股后的股本总额79853500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39560 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再 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公司的现金分 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 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 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8-31│其他事项 ──────┴──────────────────────────────────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 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与经营情况,对2024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 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资产价值、财务 状况与经营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4年半 年末对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 对各类存货的变现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分 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能 发生价值减损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等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 产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5587138.21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 年6月30日。 ──────┬────────────────────────────────── 2024-07-10│其他事项 ──────┴──────────────────────────────────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披露了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持股5%以上股 东安吉浙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楚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期限为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或大宗交易方式(期限为 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607470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 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 实施回购方案,按总股本扣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股份数量520000股后的79853500股为基数 计算,上述减持计划股数调整至不超过1597070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楚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 至2024年7月8日,浙楚投资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 2024-07-10│其他事项 ──────┴──────────────────────────────────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披露了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公司副总经理任 倩倩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期限为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 月内)和大宗交易方式(期限为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合计减 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741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4%,总股本比例以总股本扣除截至上 述公告披露日回购股份数量433100股后的79940400股为基数计算)。 公司于近日收到任倩倩女士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任倩倩女士决定 提前终止上述股份减持计划。 ──────┬────────────────────────────────── 2024-05-14│其他事项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27│对外担保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环科技”或“公司”)的日常经营及业 务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步东先生、吴意波女士继续为公司向银行办理授信及借 款等融资事项提供信用担保,预计总额度不超过4亿元(额度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该金额范围内 签署相关文件(如有)。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步东先生、徐 时永先生、吴意波女士、陈晓东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公司不支付担保费,亦不提供反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 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陈步东先生,中国国籍,直接持有公司24.63%的股权,通过担任杭州元一投资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和杭州楚一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发行人9. 55%的股权,合计控制发行人34.18%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 的规定,陈步东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吴意波女士,中国国籍,为陈步东之妻,直接持有公司8.87%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吴意波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二人合计控制公司43.05%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经查询,陈步东先生、吴意波女士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条件。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为支持公司的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步东先生、吴意波女士 继续为公司向银行办理授信及借款等融资事项提供信用担保,预计总额度不超过4亿元(额度 循环滚动使用)。上述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 2024-04-27│其他事项 ──────┴──────────────────────────────────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与经营情况,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 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并核销部分资产。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财务 状况与经营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3年末 对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 类存货的变现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 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能发生价值减损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等,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 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24022840.81元,计入的报 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2024-04-27│其他事项 ──────┴──────────────────────────────────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 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时可能引致的风险以 及引发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同时也为了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继续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购 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董监高责任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 3、责任限额:每年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单为准) 4、保费支出:每年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单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方案范围内办理董监高 责任险购买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费、赔偿限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 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 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到期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 2024-04-27│其他事项 ──────┴──────────────────────────────────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其中,因全体董事和监事回避表决,《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薪酬方案 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根据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结合地区、行业的薪酬水 平,2024年拟确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如下: 1、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 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金。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非独立 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每位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标准为10万元(税前)。独立董 事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 3、监事薪酬标准,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绩效考 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金。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酬水平,按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金。 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 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其他说明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生效,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 2024-04-27│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品种: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下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防范理财 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但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受到政策、市 场、流动性、收益、信用、操作等风险点影响导致收益不及预期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环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收益。委托理财额度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 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门组织实施。本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 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即期限内任 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委托理财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作为委托理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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