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336 楚环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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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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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楚环新能源科技│ 3000.00│ ---│ 100.00│ ---│ -0.62│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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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楚环新能源科技│ 1000.00│ ---│ 100.00│ ---│ -0.34│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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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楚环新能源科技│ 300.00│ ---│ 100.00│ ---│ -0.58│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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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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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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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治理设备系列产│ 1.68亿│ 2926.09万│ 8457.38万│ 50.25│ ---│ 2025-09-20│
│品生产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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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研发中心及信息│ 7163.50万│ 807.17万│ 2574.31万│ 35.94│ ---│ 2025-10-12│
│协同平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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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1.43亿│ 0.00│ 1.44亿│ 100.6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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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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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楚环科│杭州楚恒环│ 3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保技术服务│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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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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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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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天健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天健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
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
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所履行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
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
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
形。
4、审计收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年报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水平等,与
天健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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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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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类
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财务
状况与经营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及子公司于2024年末对各
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
货的变现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
,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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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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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谨慎评估和筛选,选择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下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防范理财风
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但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受到政策、市场
、流动性、收益、信用、操作等风险点影响导致收益不及预期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
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
、稳健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收益。委托理财额
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
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
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
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余额(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种类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谨慎评估和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委托理财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前次授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自动终止。
(五)资金来源
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作为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七)关联关系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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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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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
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
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继续为公司及公
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
”)。董监高责任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子公司,对应前述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
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3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预计不超过2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后续续保可根据市场价格
协商调整
5、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方案范围内办理董
监高责任险购买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费、赔偿限额及其他保险条款
;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
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到期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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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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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
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
函、信用证、票据贴现、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所有签署的融资、授信相关合同文件均有效
。在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拟申请授信额度以银行最终审批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
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具体合作银行、融资金额、业务品种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及正式
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综合授信额度申
请及后续相关借款等事项,并在上述额度内签署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
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有利于公司资金的合
理配置和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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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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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中明确。
2、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元(含
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
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3、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一)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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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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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
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披
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2025年4月11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质量控
制复核人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李振华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复核人。由于内部人员工作调整,现委派管金明接替李振华作为质量控
制复核人。
二、变更后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情况
管金明于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10年开始在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管金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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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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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30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2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
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5)、《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回购股份的价格按照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4年半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29.87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6日、2024年10月11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
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
-054)。
截至2024年12月27日,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22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
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8);
(二)回购期间,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日、2024年4月3日、2024年5月7日、2024年6月5
日、2024年7月2日、2024年8月2日、2024年9月3日、2024年10月9日、2024年11月5日、2024年
12月4日披露了本次回购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截至2024年12月27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52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470%,最高成交价为19.9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
8.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11110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
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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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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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安吉浙
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于更换委派董事的函》,建议杨媛女士不再担任公司
非独立董事,并推荐葛健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杨媛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二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葛健斌先生为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非独立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同时,杨媛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杨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杨媛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司董事
会对杨媛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葛健斌先生简历
葛健斌,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7月至2015
年4月任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5月至今任职于杭州礼瀚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葛健斌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2392股;因在杭州礼瀚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任职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安吉浙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关联关系
,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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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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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类
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资产价值、财务
状况与经营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4年第
三季度末对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
上,对各类存货的变现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
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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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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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
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2024年9月19日
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
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变更前后的经营范围如下:
一、变更前公司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
存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物联网技术服务;大气污染治理;环境保护监测;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
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
其再生利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物联网设
备销售;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电子
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
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
存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物联网技术服务;大气污染治理;环境保护监测;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
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
其再生利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物联网设
备销售;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电子
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
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施工专业作业;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除经营范围变更外,公司《营业执照》的其他登记事项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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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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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中明确。
2、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元
(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
,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公
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8709490.58元,母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0856975.74元。根据
《公司法》及《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
司按照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85697.57元。截至2024年6月
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62106139.32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4874102.41元
,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254874102.41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
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数量为520000股,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80373500股扣除520000股后的股本总额79853500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39560
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再
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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