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339 智微智能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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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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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 6.75亿│ 2561.72万│ 4.84亿│ 71.64│ ---│ 2026-08-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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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 9572.09万│ 0.00│ 0.00│ 0.00│ ---│ ---│
│有限公司年产32万台│ │ │ │ │ │ │
│交换机生产基地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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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微智能研发、技服│ 0.00│ 1008.06万│ 2134.83万│ 22.30│ ---│ 2026-05-31│
│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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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营销│ 6248.37万│ 0.00│ 0.00│ 0.00│ ---│ ---│
│网络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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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00亿│ 0.00│ 1.8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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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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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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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袁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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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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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房屋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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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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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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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郭旭辉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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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房屋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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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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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
│关联方 │袁烨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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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房屋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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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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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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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郭旭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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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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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房屋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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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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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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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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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东莞市智微│ 472.2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智能科技股│智能科技有│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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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郑州市智微│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智能科技股│智能科技有│ │ │ │ │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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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南宁市腾云│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智能科技股│智算科技有│ │ │ │ │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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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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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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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辞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合同到期
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
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2.85万股限制性股
票。
(二)回购股票种类
股权激励限售股(A股)。
(三)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7285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回购
注销178500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次激励计划实际完成首次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数量2192000股
的8.1432%,占目前公司总股本251146485股的0.0711%。预留授予部分回购注销550000股限制
性股票,占本次激励计划实际完成预留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数量587000股的93.6968%,占目前
公司总股本251146485股的0.219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43人调整
为38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减少178500股;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获
授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2人调整为1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将减少550000股;在不考虑其他事项导致公司股本变动的前提下,公司总股本将由251146
485股减少为250417985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251146485元减少为250417985元,公司将于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减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0.55元/股(调整后),本次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
额共计人民币7685675.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减资公告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人未在此期间对公司主
张权利。
(六)验资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报告号为“中汇会验[2025]0012号”的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4年11月22日,贵公司以货
币资金支付了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款项合计人民币7685675.00元,因此减少注册资本(股
本)合计人民币728500.00元,减少资本公积合计人民币6957175.00元。贵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250372710.00元,变更后的实收股本为人民币250372710.00元。
(七)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截至2025年1月20日公司已完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验资至办理回购注销事宜期间,因公司部分员工行权,公司总
股本增加至251146485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51146485股减少为250417985
股,注册资本将发生相应变化,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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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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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东莞市新
兆电科技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近日进行了营业范围增项,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已在市场监督局办理完毕,并取得换发后的营业执照。
新取得的《营业执照》所载具体信息
1、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5YDTQ97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1年02月07日
法定代表人:袁微微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智盛路6号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五金产品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
;软件开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
系统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五金产品制造;模具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
统装置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工业控制计算机
及系统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五金产
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模具销售;专业设计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标准化服务;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东莞市新兆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东莞市新兆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55598990L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0年05月07日
法定代表人:袁微微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智盛路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
机及系统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
及辅助设备批发;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五金
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租赁;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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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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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拟担保的被担保对象智微智能(香港)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
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微智能”或“公司”)于2024年12月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智微智能(香港)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智微智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智微”
)向其指定供应商出具担保函,就香港智微向该供应商采购商品或服务所涉及的所有订单/协
议产生的到期应付款项提供无限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限额为不超过377万美元。《担保函》有
效期至自每项担保义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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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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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1、2024年4月24日及2024年5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
2、2024年7月29日,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及影响
自公司公告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
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公司结合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
等诸多因素的考虑,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现决定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本次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4年度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事项。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4年度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事项。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基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的考虑,公司决定终止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终
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终止2024年度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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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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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1名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2.85万股限制
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9月28日、2024年10月3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51065359股(截至2024年10月25日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行权后的数据,下同)减少为250336859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251065359元减少
为250336859元。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
据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
文件及相关凭证依法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前述权
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或信函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
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
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
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若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无异议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
序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债权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9:30-17:00(以邮
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B-1303
联系人:张新媛
联系电话:0755-23981862
邮政编码:5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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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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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微智能”或“公司”)于2024年11月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智
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担保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公司拟为东莞智微日常经营所需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事项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谢岗支行
2、被担保人:东莞智微
3、保证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次日起三年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
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
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
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莞智微日常经营所需的事项提供担保,可以解决其经营发展中的资金
需求,保障其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经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
、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董事会认为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及子公
司的资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充分了解被
担保对象的发展和经营状况,对被担保对象生产经营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管控力,担保风险可控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事项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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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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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变更情况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温安林先生因个人原因
申请辞去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
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经公司股东袁微微女士提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提名詹伟哉
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詹伟哉先生担任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
二、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补选詹伟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董事会选举詹伟哉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同时,独立董事詹伟哉先生是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选举詹伟哉先生为第二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次补选的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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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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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决定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
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24-082)。
2024年11月4日,公司收到股东袁微微女士出具的《关于提议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推举詹伟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函出具日,袁微微女士持有公
司股份比例39.7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袁微微女士具备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资格,具备提名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资格,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有明确的议题、提案程序等符合规定。公司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事项提交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
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詹伟哉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将此事项提交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
立董事候选人詹伟哉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方可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此本次增加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本公司及董事会
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议案》。除上述调整外,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现对2024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
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15:0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
4年1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
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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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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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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