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339 智微智能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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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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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 6.75亿│ 2.26亿│ 4.58亿│ 67.84│ ---│ 2026-08-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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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微智能研发、技服│ 9572.09万│ 1126.77万│ 1126.77万│ 11.77│ 0.00│ 2026-05-31│
│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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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 9572.09万│ 0.00│ 0.00│ 0.00│ ---│ ---│
│有限公司年产32万台│ │ │ │ │ │ │
│交换机生产基地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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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微智能研发、技服│ 0.00│ 1126.77万│ 1126.77万│ 11.77│ ---│ 2026-05-31│
│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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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营销│ 6248.37万│ 0.00│ 0.00│ 0.00│ ---│ ---│
│网络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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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00亿│ 100.00│ 1.8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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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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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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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袁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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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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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房屋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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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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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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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郭旭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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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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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房屋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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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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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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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袁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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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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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房屋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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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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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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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郭旭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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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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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房屋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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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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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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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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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东莞市智微│ 1.35亿│人民币 │2021-12-28│2026-12-28│连带责任│是 │否 │
│智能科技股│智能科技有│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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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东莞市智微│ 1.35亿│人民币 │2021-12-28│2026-12-28│连带责任│是 │否 │
│智能科技股│智能科技有│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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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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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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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审议通过的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43人,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61.17万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4%;
本次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解除限售,届时将另行公告,敬
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
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
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
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
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
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二)2023年1月1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温安林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2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的全部提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三)2023年1月14日至2023年1月2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
的任何异议。2023年1月31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
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四)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
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
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六)2023年3月17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向160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560.91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6.06元/份;2023年3月20日,公
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47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219.
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71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3年3月21日
,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46965000股增加至249157000股。
(七)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
行权/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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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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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50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56.7170万
份,行权价格为16.02元/份。
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行权事宜需在相关机构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
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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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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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获授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0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8.52万份
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辞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合同到期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
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0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
激励对象条件。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
未行权的38.52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60人调整为150人,
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560.91万份调整为522.39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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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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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微智能”)于2024年4月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
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及市场变化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
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谢岗智微智
能科技项目”子项目“智微智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作出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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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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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0.71元/股调整为10.67元/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15.30万股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获授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
据《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15.3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因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
完毕,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相应调整为10.67元/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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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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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50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
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已发表同意的
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近日,公司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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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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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本次提请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
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
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
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
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
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发行竞价结
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
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
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
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
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
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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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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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4年一季度末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1607.86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资产状况
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全面清
查,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公司(含子公司)于20
24年一季度末对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评
估,在此基础上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对2024年一季度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1607.86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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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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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拟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2年度净资产50%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微智能”或“公司”)于2024年3月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宁市腾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腾云智算”)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或其他日常经营所需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
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预计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在实际业务发生时进行调剂。
为提高业务办理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负责人代表公司办理相
关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担保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办理担
保额度的调剂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提供担保事项已
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全票审议通过并作出决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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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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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
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贷、开立信用证、出口押汇、开立保函、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汇票贴现、进口开证、商票保贴、进口代付、票据池业务、低风险业务类等品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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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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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深圳市智微智能软件开
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微软件”)于近日收到了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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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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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
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5501.46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尚
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定为准。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
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全面清
查,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拟计提减值准备。
(二)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对2023年末存在减值迹象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可能发生
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拟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5501
.46万元,其中:信用资产减值准备1593.34万元,资产减值准备3908.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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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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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权简称:智微JLC2
2、期权代码:037419
3、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2024年1月17日
4、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数量:81.19万份
5、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人数:26人根据中国证券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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