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358 兴欣新材 更新日期:2026-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3-12-12│ 41.00│ 8.10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宁波长惠创业投资合│ 2000.00│ ---│ 6.67│ ---│ 0.00│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14,000吨环保类│ 2.69亿│ 262.23万│ 1.04亿│ 38.83│ 0.00│ 2026-11-30│
│溶剂产品及5,250吨 │ │ │ │ │ │ │
│聚氨酯发泡剂项目 │ │ │ │ │ │ │
├─────────┼──────┼─────┼─────┼─────┼─────┼──────┤
│剩余超募资金 │ 2.60亿│ 0.00│ 0.00│ 0.00│ 0.00│ ---│
├─────────┼──────┼─────┼─────┼─────┼─────┼──────┤
│8,800t/a哌嗪系列产│ 9200.00万│ ---│ 9222.21万│ 100.24│ 0.00│ 2025-05-31│
│品、74,600t/a重金 │ │ │ │ │ │ │
│属螯合剂、1,000t/a│ │ │ │ │ │ │
│双吗啉基乙基醚项目│ │ │ │ │ │ │
├─────────┼──────┼─────┼─────┼─────┼─────┼──────┤
│研发大楼建设项目 │ 3750.00万│ ---│ 2150.50万│ 101.48│ 0.00│ 2024-12-31│
├─────────┼──────┼─────┼─────┼─────┼─────┼──────┤
│补充流动资金 │ 1.52亿│ 1.03亿│ 1.55亿│ 101.71│ 0.00│ ---│
├─────────┼──────┼─────┼─────┼─────┼─────┼──────┤
│4000t/a三乙烯二胺 │ 0.00│ 26.18万│ 26.18万│ 0.24│ 0.00│ 2027-06-30│
│扩建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欣诺环境(浙江)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采购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欣诺环境(浙江)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欣诺环境(浙江)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采购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欣诺环境(浙江)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1 │
├──────┼────────────────────────────────────────┤
│关联方 │欣诺环境(浙江)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1.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欣新材”)控股子公司欣诺环境│
│ │(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诺环境”)拟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进海南鑫鑫阳管理咨询│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鑫阳”)、XINOVAENVIRONMENTPTE.LTD.(以下简称“XINOVA” │
│ │)、杭州诺信洁源贰号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洁源贰号”)、容圭科│
│ │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圭科技”)、李俊华、杭州诺信洁源壹号环境科技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洁源壹号”)、陈阵、沈飞、李思密9位投资方,其中XINOVA为 │
│ │欣诺环境原股东。公司将与欣诺环境其他原股东及上述新增投资方共同签订《欣诺环境(浙│
│ │江)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以现金增资800万元,增 │
│ │资完成后,欣诺环境注册资本将由1200万元增至2000万元。公司基于欣诺环境的运营管理情│
│ │况,放弃本次优先认购权。 │
│ │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欣诺环境的持股比例由51.25%降至30.75%,欣诺环境将不再纳│
│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2.截至2026年2月10日,公司对欣诺环境的债权总额为3093.75万元(其中借款及利息10│
│ │20.96万元,货款往来2072.79万元),该款项是欣诺环境在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
│ │支持其日常管理运营而发生的借款及经营性往来款。增资完成后,欣诺环境将不再纳入公司│
│ │合并报表范围,上述向欣诺环境提供的借款1020.96万元将被动形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其 │
│ │实质为公司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非经营性往来的延续。根据公司与欣诺环境所签署《│
│ │借款协议》的约定,该笔借款(年利率3%)应在2027年12月31日前偿还本金及其利息。 │
│ │ 经与欣诺环境协商一致,并签署《提前还款承诺书》,欣诺环境将不晚于2026年6月30 │
│ │日前归还上述本金及利息。另外,针对公司与欣诺环境所涉及的货款往来,签署《应收账款│
│ │还款承诺书》,欣诺环境将最晚于2026年9月30日前,向公司全额清偿本承诺书已超信用期 │
│ │应收账款金额835.62万元。对于截止2026年2月10日信用期尚未到期的应收账款,按合同约 │
│ │定付款,并最晚于合同约定或2026年6月30日前孰晚原则,向公司全额清偿应收账款金额123│
│ │7.17万元。 │
│ │ 3.因公司董事吕安春先生、鲁国富先生均担任欣诺环境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
│ │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完成后,欣诺环境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为公司的关│
│ │联参股公司,公司对其提供的借款将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 │
│ │ 一、关联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
│ │ (一)本次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
│ │ 公司控股子公司欣诺环境计划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投资者,公司拟与欣诺环境其他原股│
│ │东及海南鑫阳、XINOVA、洁源贰号、容圭科技、李俊华、洁源壹号、陈阵、沈飞、李思密共│
│ │同签署《增资协议》。新增的9位投资者共同以现金出资认购800万元,增资完成后,欣诺环│
│ │境注册资本将由1200万元增加至2000万元。公司基于欣诺环境的运营管理情况,放弃优先认│
│ │购权。 │
│ │ 截至2026年2月10日,公司对欣诺环境的债权总额为3093.75万元(其中借款及利息1020│
│ │.96万元,货款往来2072.79万元),该款项是欣诺环境在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支│
│ │持其日常管理运营而发生的借款及经营性往来款。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欣诺环境的持股比例│
│ │由51.25%降至30.75%,欣诺环境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向欣诺环境提供的借款│
│ │1020.96万元将被动形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其实质为公司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非经 │
│ │营性往来的延续。根据公司与欣诺环境所签署《借款协议》的约定,该笔借款(年利率3%)│
│ │应在2027年12月31日前偿还本金及其利息。经与欣诺环境协商一致,并签署《提前还款承诺│
│ │书》,欣诺环境将不晚于2026年6月30日前归还上述本金及利息。另外,针对公司与欣诺环 │
│ │境所涉及的货款往来,签署《应收账款还款承诺书》,欣诺环境将最晚于2026年9月30日前 │
│ │,向公司全额清偿本承诺书已超信用期应收账款金额835.62万元。对于截止2026年2月10日 │
│ │信用期尚未到期的应收账款,按合同约定付款,并最晚于合同约定或2026年6月30日前孰晚 │
│ │原则,向公司全额清偿应收账款金额1237.17万元。 │
│ │ 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
│ │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
│ │ 注册名称:欣诺环境(浙江)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DLA4G4XM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
│ │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朝龙汇大厦1幢2001-1室 │
│ │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
│ │ 法定代表人:刘帅 │
│ │ 成立日期:2024年06月03日 │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
│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
│ │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农业面源和重│
│ │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工业工程设计│
│ │服务;固体废物治理;(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
│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关联关系说明:因公司董事吕安春先生、鲁国富先生均担任欣诺环境董事,根据《深圳│
│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
│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完成后,欣诺环境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 │,为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绍兴兴欣新│安徽兴欣 │ 2002.12万│人民币 │2025-04-29│2029-12-26│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绍兴兴欣新│安徽兴欣 │ 1000.00万│人民币 │2024-11-27│2029-09-25│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绍兴兴欣新│安徽兴欣 │ 510.01万│人民币 │2025-01-02│2029-03-30│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3-31│对外担保
──────┴──────────────────────────────────
一、本次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申请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承兑汇票、票据贴
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授信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
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董
事会同意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下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兴欣
”)、控股子公司广西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兴欣”)提供担保。其中对安徽
兴欣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对广西兴欣新增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相关担保事
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上述担保额度有
效期为自该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
在上述核定的融资和担保额度内,无需就具体发生的融资授信或担保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
或股东会另行审批,并将根据担保的实施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
由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授信、借款、担保事宜,办理相关手续和签署合同、协议、凭证等相关法
律文件。
二、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
本次审议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新增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担保有效期内任一时
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对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总额范围之外的担保
,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2.广西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2.上表中的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安徽兴欣、广西兴欣均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
2026-03-31│其他事项
──────┴──────────────────────────────────
1.每股分配比例:现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3200000股为基数测算,向全体可
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预
计派发现金红利30800000.00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中明确。
3.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30日,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票。董事会认为本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
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
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48314952.1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2532540.76元。根据《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母公司2025年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7253254.08元,加上年初未分
配利润459138129.22元,减去2024年度利润分配60415553.00元,2025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464001862.90元。
2.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3200000股为基数测算,向全体可参与分配的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预计派发现金红
利30800000.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的63.7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3.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
购等发生变动时,则以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届时已回购股份为
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4.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
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
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如本利润分配方案获得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30800000.00元,2025年度,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605600股,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
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13327177.40元(不含交易费用)。因此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
回购总金额为44127177.40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91.33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办理与此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项。
──────┬──────────────────────────────────
2026-03-31│重要合同
──────┴──────────────────────────────────
重要内容提示:
1.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签署《项目落户协议》,计划在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
,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融资等方式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33760吨电子
化学品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5.5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78亿
元,建设周期为3年,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2.公司与管委会已就项目投资签署相关协议。根据协议约定,该协议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本次先行签署协议主要基于项目前期审批手续的需要,即以已签署的落
户协议作为申报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材料。鉴于公司所在地区环保部门于2025年全面提升了重
点排污企业的环评审批要求,尤其对新增涉气污染物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受理范围进行了调整
。受此影响,本项目最终取得环评批复的时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为在保障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持续推进的同时,避免因信息不完整导致投资者误判,公司经
审慎研究决定,先行与园区签署协议,以便提前准备行政审批所需的基础文件。待相关不确定
性因素消除后,公司将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该协议,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项目为中长期建设工程,整体实施进度受多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建设过
程中,若建材、人工等成本上涨,可能导致项目成本高于预期;若市场环境或下游需求发生重
大变化,可能导致投产后无法达到预期效益;若未来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或环保政
策发生重大调整,也可能影响项目目标的实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述
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落户协议》,
计划在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融资等方式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
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33760吨电子化学品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5.5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
.78亿元,建设周期为3年,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二)协议签署情况及环评审批不确定性说明
公司与管委会已就项目投资签署相关协议。根据协议约定,该协议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正式生效。本次先行签署协议主要基于项目前期审批手续的需要,即以已签署的落户
协议作为申报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材料。鉴于公司所在地区环保部门于2025年全面提升了重点
排污企业的环评审批要求,尤其对新增涉气污染物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受理范围进行了调整。
受此影响,本项目最终取得环评批复的时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为在保障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持续推进的同时,避免因信息不完整导致投资者误判,公司经
审慎研究决定,先行与园区签署协议,以便提前准备行政审批所需的基础文件。待相关不确定
性因素消除后,公司将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该协议,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管委会
签署<项目落户协议>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在保障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持续推进的同时,为避
免因信息不完整导致投资者误判,公司先行与园区签署协议,系在不影响项目进度的前提下,
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出发点。董事会同意,公司在项目关键不确定性因素(即环评批复时间)
取得明确进展后,再行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办理本次项目投资相
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办理行政审批手续以及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适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
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
2026-03-31│其他事项
──────┴──────────────────────────────────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为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会计政
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清查和减值测试,本着谨
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依据和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存货存在跌价
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变现净值。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
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存货进行清查和减值测试后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183097.71元,详情如下表: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审计委员会意见: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客观、真实,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意见: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事项。
──────┬──────────────────────────────────
2026-03-31│其他事项
──────┴──────────────────────────────────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