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358 兴欣新材 更新日期:2025-09-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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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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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12-12│ 41.00│ 8.1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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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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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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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长惠创业投资合│ 2000.00│ ---│ 6.67│ ---│ 0.00│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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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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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4,000吨环保类│ 2.69亿│ 225.60万│ 1.04亿│ 38.69│ 0.00│ 2026-11-30│
│溶剂产品及5,250吨 │ │ │ │ │ │ │
│聚氨酯发泡剂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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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2.60亿│ 0.00│ 0.00│ 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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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0t/a哌嗪系列产│ 9200.00万│ 0.00│ 9222.21万│ 100.24│ 0.00│ 2025-05-31│
│品、74,600t/a重金 │ │ │ │ │ │ │
│属螯合剂、1,000t/a│ │ │ │ │ │ │
│双吗啉基乙基醚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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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大楼建设项目 │ 3750.00万│ 0.00│ 2150.50万│ 101.48│ 0.00│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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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52亿│ 1.03亿│ 1.55亿│ 101.71│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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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t/a三乙烯二胺 │ 0.00│ 24.78万│ 24.78万│ 0.23│ 0.00│ 2027-06-30│
│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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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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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31 │交易金额(元)│1.1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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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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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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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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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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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 │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
│ │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用于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研发大│
│ │楼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合计共11000.00万元│
│ │向全资子公司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兴欣”)进行增资,用以实施新增│
│ │募投项目,本事项尚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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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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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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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兴欣新│安徽兴欣 │ 1558.58万│人民币 │2024-11-07│2028-12-11│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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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兴欣新│安徽兴欣 │ 603.35万│人民币 │2025-04-29│2029-06-26│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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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兴欣新│安徽兴欣 │ 510.01万│人民币 │2025-01-02│2029-03-30│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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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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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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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兴欣
”)于近日完成了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经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
,取得新换发的《营业执照》。
名称: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代码:91341721670924026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袁斌炜
注册资本:陆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2008年1月18日
住所: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
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
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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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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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
督,完善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
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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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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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
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通讯的方式送达
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银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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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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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签署概况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计划在
广西钦州筹建新项目。经与管委会沟通协商一致,公司拟与管委会签署《中国—马来西亚钦州
产业园区项目投资合同》,将在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或
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兴欣年产15.3万吨多烯多胺系列产品一期项目。项目计划分三期实施,一
期项目投资额约8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72000万元,流动资金约8000万元。
公司计划在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如银行融资)等方
式满足此次对外投资的资金需求。
本合同的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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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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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
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截至2025年2月27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36889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92%,最高成交价为23.00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18.08元/股,交易总金额为49973917元(不含交易费用)。
至此,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为23688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2%
,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全部处
理完成,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中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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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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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因公司于20
25年4月28日完成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根据《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2025年员工持
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由11.68元/股调整为11.19元/股(按四
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
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三)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因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实施2024年度
权益分派工作,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由11.68元/股调整为11.19元/股,并提交
董事会审议。
(四)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
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董事会同意将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由11.68元/股调整为11.19元/股。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一)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3200000股剔除截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披露日已回购股份2368894股后的120831106股为基数测算,向全体可参与
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预计派发
现金红利60415553.00元(含税)。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每
股现金红利为0.4903859元/股(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60415553.00/123200000=
0.4903859)。上述权益分派方案于2025年4月28日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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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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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欣新材”或“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
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
强制员工参加本计划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公
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
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在初始设立时不超过124人,其中董
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超过4人,具体参与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
况确定。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参与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766.8682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
额为1.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2766.8682万份,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以实际募资总
额为准。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兴欣新材A股普通股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
并持有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的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
236.8894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12320.00万股的1.92%。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受让股份数
量根据参加对象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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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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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有关担
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承兑汇票、票据贴现
、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授信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
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下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徽兴欣”),和控股子公司欣诺环境(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诺环境”)提供担保。
其中对安徽兴欣新增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对欣诺环境新增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00
0万元。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
算。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该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
在上述核定的融资和担保额度内,无需就具体发生的融资授信或担保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另行审批,并将根据担保的实施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授
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授信、借款、担保事宜,办理相关手续
和签署合同、协议、凭证等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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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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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及《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议,公司确认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并制定了2025年度薪酬方案。
其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生效,《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监事2024年度
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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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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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
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
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
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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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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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分配比例:现暂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3200000股剔除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已回购股份2368894股后的120831106股为基数测算,向全体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股利5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60415553.00元(
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届时已回购股份为基数,
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认为本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
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
的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审议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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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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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宁波长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长惠”或“合
伙企业”)
投资金额: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受让浙江建龙钢铁实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钢铁”)所合法持有且未实缴出资的宁波长惠2000万元有限合伙份
额(占宁波长惠认缴出资总额的6.6664%)
相关风险提示:1、本次投资回报受宏观经济环境、监管政策、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
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2、本次交易
各方尚未正式签署协议,且后续尚需履行工商变更登记、基金备案等程序,具体实施情况和进
度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推进情况及时披露进展。
(一)基本情况
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与建龙钢铁签署《宁波长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拟受让建龙钢铁所持有的宁波长惠6.
6664%的有限合伙份额,对应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0元。受让
有限合伙份额后,公司拟与相关方签署《宁波长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宁波长惠的有限合伙人之一,
持有其6.6664%的合伙份额,并按合伙企业要求进行实缴。
(二)审批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
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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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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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
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00元/
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
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
24年7月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
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本次回购的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4年7月1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5
4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详见公司2024年7月1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公司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
日内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
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368894股,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92%,最高成交价为23.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08元/股,交易总金额
为4997391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
购方案中拟定的26.00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7月18日至2025年2月25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
划实施完毕,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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