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358 兴欣新材 更新日期:2026-02-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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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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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12-12│ 41.00│ 8.1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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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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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宁波长惠创业投资合│ 2000.00│ ---│ 6.67│ ---│ 0.00│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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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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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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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4,000吨环保类│ 2.69亿│ 225.60万│ 1.04亿│ 38.69│ 0.00│ 2026-11-30│
│溶剂产品及5,250吨 │ │ │ │ │ │ │
│聚氨酯发泡剂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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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2.60亿│ 0.00│ 0.00│ 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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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0t/a哌嗪系列产│ 9200.00万│ 0.00│ 9222.21万│ 100.24│ 0.00│ 2025-05-31│
│品、74,600t/a重金 │ │ │ │ │ │ │
│属螯合剂、1,000t/a│ │ │ │ │ │ │
│双吗啉基乙基醚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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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大楼建设项目 │ 3750.00万│ 0.00│ 2150.50万│ 101.48│ 0.00│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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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52亿│ 1.03亿│ 1.55亿│ 101.71│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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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t/a三乙烯二胺 │ 0.00│ 24.78万│ 24.78万│ 0.23│ 0.00│ 2027-06-30│
│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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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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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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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欣诺环境(浙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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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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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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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1.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欣新材”)控股子公司欣诺环境│
│ │(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诺环境”)拟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进海南鑫鑫阳管理咨询│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鑫阳”)、XINOVAENVIRONMENTPTE.LTD.(以下简称“XINOVA” │
│ │)、杭州诺信洁源贰号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洁源贰号”)、容圭科│
│ │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圭科技”)、李俊华、杭州诺信洁源壹号环境科技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洁源壹号”)、陈阵、沈飞、李思密9位投资方,其中XINOVA为 │
│ │欣诺环境原股东。公司将与欣诺环境其他原股东及上述新增投资方共同签订《欣诺环境(浙│
│ │江)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以现金增资800万元,增 │
│ │资完成后,欣诺环境注册资本将由1200万元增至2000万元。公司基于欣诺环境的运营管理情│
│ │况,放弃本次优先认购权。 │
│ │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欣诺环境的持股比例由51.25%降至30.75%,欣诺环境将不再纳│
│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2.截至2026年2月10日,公司对欣诺环境的债权总额为3093.75万元(其中借款及利息10│
│ │20.96万元,货款往来2072.79万元),该款项是欣诺环境在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
│ │支持其日常管理运营而发生的借款及经营性往来款。增资完成后,欣诺环境将不再纳入公司│
│ │合并报表范围,上述向欣诺环境提供的借款1020.96万元将被动形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其 │
│ │实质为公司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非经营性往来的延续。根据公司与欣诺环境所签署《│
│ │借款协议》的约定,该笔借款(年利率3%)应在2027年12月31日前偿还本金及其利息。 │
│ │ 经与欣诺环境协商一致,并签署《提前还款承诺书》,欣诺环境将不晚于2026年6月30 │
│ │日前归还上述本金及利息。另外,针对公司与欣诺环境所涉及的货款往来,签署《应收账款│
│ │还款承诺书》,欣诺环境将最晚于2026年9月30日前,向公司全额清偿本承诺书已超信用期 │
│ │应收账款金额835.62万元。对于截止2026年2月10日信用期尚未到期的应收账款,按合同约 │
│ │定付款,并最晚于合同约定或2026年6月30日前孰晚原则,向公司全额清偿应收账款金额123│
│ │7.17万元。 │
│ │ 3.因公司董事吕安春先生、鲁国富先生均担任欣诺环境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
│ │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完成后,欣诺环境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为公司的关│
│ │联参股公司,公司对其提供的借款将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 │
│ │ 一、关联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
│ │ (一)本次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
│ │ 公司控股子公司欣诺环境计划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投资者,公司拟与欣诺环境其他原股│
│ │东及海南鑫阳、XINOVA、洁源贰号、容圭科技、李俊华、洁源壹号、陈阵、沈飞、李思密共│
│ │同签署《增资协议》。新增的9位投资者共同以现金出资认购800万元,增资完成后,欣诺环│
│ │境注册资本将由1200万元增加至2000万元。公司基于欣诺环境的运营管理情况,放弃优先认│
│ │购权。 │
│ │ 截至2026年2月10日,公司对欣诺环境的债权总额为3093.75万元(其中借款及利息1020│
│ │.96万元,货款往来2072.79万元),该款项是欣诺环境在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支│
│ │持其日常管理运营而发生的借款及经营性往来款。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欣诺环境的持股比例│
│ │由51.25%降至30.75%,欣诺环境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向欣诺环境提供的借款│
│ │1020.96万元将被动形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其实质为公司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非经 │
│ │营性往来的延续。根据公司与欣诺环境所签署《借款协议》的约定,该笔借款(年利率3%)│
│ │应在2027年12月31日前偿还本金及其利息。经与欣诺环境协商一致,并签署《提前还款承诺│
│ │书》,欣诺环境将不晚于2026年6月30日前归还上述本金及利息。另外,针对公司与欣诺环 │
│ │境所涉及的货款往来,签署《应收账款还款承诺书》,欣诺环境将最晚于2026年9月30日前 │
│ │,向公司全额清偿本承诺书已超信用期应收账款金额835.62万元。对于截止2026年2月10日 │
│ │信用期尚未到期的应收账款,按合同约定付款,并最晚于合同约定或2026年6月30日前孰晚 │
│ │原则,向公司全额清偿应收账款金额1237.17万元。 │
│ │ 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
│ │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
│ │ 注册名称:欣诺环境(浙江)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DLA4G4XM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
│ │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朝龙汇大厦1幢2001-1室 │
│ │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
│ │ 法定代表人:刘帅 │
│ │ 成立日期:2024年06月03日 │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
│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
│ │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农业面源和重│
│ │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工业工程设计│
│ │服务;固体废物治理;(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
│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关联关系说明:因公司董事吕安春先生、鲁国富先生均担任欣诺环境董事,根据《深圳│
│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
│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完成后,欣诺环境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 │,为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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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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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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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兴欣新│安徽兴欣 │ 1558.58万│人民币 │2024-11-07│2028-12-11│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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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兴欣新│安徽兴欣 │ 603.35万│人民币 │2025-04-29│2029-06-26│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绍兴兴欣新│安徽兴欣 │ 510.01万│人民币 │2025-01-02│2029-03-30│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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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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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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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
27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2号绍兴兴欣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二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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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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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欣新材”)控股子公司欣诺环
境(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诺环境”)拟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进海南鑫鑫阳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鑫阳”)、XINOVAENVIRONMENTPTE.LTD.(以下简称“XINOVA”)
、杭州诺信洁源贰号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洁源贰号”)、容圭科技香
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圭科技”)、李俊华、杭州诺信洁源壹号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洁源壹号”)、陈阵、沈飞、李思密9位投资方,其中XINOVA为欣诺环境
原股东。公司将与欣诺环境其他原股东及上述新增投资方共同签订《欣诺环境(浙江)有限公
司增资扩股协议书》(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以现金增资800万元,增资完成后,欣
诺环境注册资本将由1200万元增至2000万元。公司基于欣诺环境的运营管理情况,放弃本次优
先认购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欣诺环境的持股比例由51.25%降至30.75%,欣诺环境将不再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截至2026年2月10日,公司对欣诺环境的债权总额为3093.75万元(其中借款及利息1020
.96万元,货款往来2072.79万元),该款项是欣诺环境在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支持
其日常管理运营而发生的借款及经营性往来款。增资完成后,欣诺环境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上述向欣诺环境提供的借款1020.96万元将被动形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其实质为公
司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非经营性往来的延续。根据公司与欣诺环境所签署《借款协议》
的约定,该笔借款(年利率3%)应在2027年12月31日前偿还本金及其利息。
经与欣诺环境协商一致,并签署《提前还款承诺书》,欣诺环境将不晚于2026年6月30日
前归还上述本金及利息。另外,针对公司与欣诺环境所涉及的货款往来,签署《应收账款还款
承诺书》,欣诺环境将最晚于2026年9月30日前,向公司全额清偿本承诺书已超信用期应收账
款金额835.62万元。对于截止2026年2月10日信用期尚未到期的应收账款,按合同约定付款,
并最晚于合同约定或2026年6月30日前孰晚原则,向公司全额清偿应收账款金额1237.17万元。
3.因公司董事吕安春先生、鲁国富先生均担任欣诺环境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完成后,欣诺环境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为公司的关联参股
公司,公司对其提供的借款将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
一、关联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本次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欣诺环境计划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投资者,公司拟与欣诺环境其他原股东
及海南鑫阳、XINOVA、洁源贰号、容圭科技、李俊华、洁源壹号、陈阵、沈飞、李思密共同签
署《增资协议》。新增的9位投资者共同以现金出资认购800万元,增资完成后,欣诺环境注册
资本将由1200万元增加至2000万元。公司基于欣诺环境的运营管理情况,放弃优先认购权。
截至2026年2月10日,公司对欣诺环境的债权总额为3093.75万元(其中借款及利息1020.9
6万元,货款往来2072.79万元),该款项是欣诺环境在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支持其
日常管理运营而发生的借款及经营性往来款。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欣诺环境的持股比例由51.2
5%降至30.75%,欣诺环境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向欣诺环境提供的借款1020.96
万元将被动形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其实质为公司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非经营性往来的
延续。根据公司与欣诺环境所签署《借款协议》的约定,该笔借款(年利率3%)应在2027年12
月31日前偿还本金及其利息。经与欣诺环境协商一致,并签署《提前还款承诺书》,欣诺环境
将不晚于2026年6月30日前归还上述本金及利息。另外,针对公司与欣诺环境所涉及的货款往
来,签署《应收账款还款承诺书》,欣诺环境将最晚于2026年9月30日前,向公司全额清偿本
承诺书已超信用期应收账款金额835.62万元。对于截止2026年2月10日信用期尚未到期的应收
账款,按合同约定付款,并最晚于合同约定或2026年6月30日前孰晚原则,向公司全额清偿应
收账款金额1237.17万元。
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欣诺环境(浙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DLA4G4X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朝龙汇大厦1幢2001-1室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帅
成立日期:2024年06月0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
染防治技术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固
体废物治理;(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因公司董事吕安春先生、鲁国富先生均担任欣诺环境董事,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完成后,欣诺环境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为公
司的关联参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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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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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将于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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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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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为进一
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管理,优化业务管理流程,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需要,构建适
应公司战略发展的组织体系,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董事会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组
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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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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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兴欣
”)于近日完成了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经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
,取得新换发的《营业执照》。
名称: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代码:91341721670924026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袁斌炜
注册资本:陆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2008年1月18日
住所: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
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
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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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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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
督,完善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
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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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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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
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通讯的方式送达
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银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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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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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签署概况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计划在
广西钦州筹建新项目。经与管委会沟通协商一致,公司拟与管委会签署《中国—马来西亚钦州
产业园区项目投资合同》,将在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或
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兴欣年产15.3万吨多烯多胺系列产品一期项目。项目计划分三期实施,一
期项目投资额约8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72000万元,流动资金约8000万元。
公司计划在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如银行融资)等方
式满足此次对外投资的资金需求。
本合同的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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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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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
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截至2025年2月27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36889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92%,最高成交价为23.00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18.08元/股,交易总金额为49973917元(不含交易费用)。
至此,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为23688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2%
,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全部处
理完成,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中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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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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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因公司于20
25年4月28日完成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根据《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2025年员工持
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由11.68元/股调整为11.19元/股(按四
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
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三)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因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实施2024年度
权益分派工作,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由11.68元/股调整为11.19元/股,并提交
董事会审议。
(四)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
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董事会同意将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由11.68元/股调整为11.19元/股。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一)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3200000股剔除截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披露日已回购股份2368894股后的120831106股为基数测算,向全体可参与
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预计派发
现金红利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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