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358 兴欣新材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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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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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诺环境(浙江)有│ 615.00│ ---│ 51.25│ ---│ -3.1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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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欣(杭州)新材料│ 500.00│ ---│ 100.00│ ---│ 0.08│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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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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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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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4,000吨环保类│ 2.69亿│ 9810.34万│ 9810.34万│ 36.54│ ---│ 2026-11-30│
│溶剂产品及5,250吨 │ │ │ │ │ │ │
│聚氨酯发泡剂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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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制定超募资金使│ 2.60亿│ ---│ ---│ ---│ ---│ ---│
│用计划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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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0t/a哌嗪系列产│ 9200.00万│ 9225.32万│ 9225.32万│ 100.27│ ---│ 2025-12-31│
│品、74,600t/a重金 │ │ │ │ │ │ │
│属螯合剂、1,000t/a│ │ │ │ │ │ │
│双吗啉基乙基醚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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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大楼建设项目 │ 3750.00万│ 1757.44万│ 1757.44万│ 46.87│ ---│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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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52亿│ 5202.22万│ 5202.22万│ 34.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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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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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18 │交易金额(元)│92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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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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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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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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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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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 │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2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安 │
│ │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兴欣”)进行增资,用以实施募投项目,本事项无│
│ │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
│ │ 近日,公司收到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通知,其注册资本工商登记信息已完成变更│
│ │,并经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取得新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仅涉及注册资本变更│
│ │,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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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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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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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兴欣新│安徽兴欣 │ 1491.44万│人民币 │2023-06-15│2024-04-16│连带责任│是 │是 │
│材料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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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兴欣新│安徽兴欣 │ 168.64万│人民币 │2024-02-23│2024-04-16│连带责任│是 │是 │
│材料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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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兴欣新│安徽兴欣 │ 158.41万│人民币 │2024-03-25│2024-04-16│连带责任│是 │是 │
│材料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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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兴欣新│安徽兴欣 │ 137.27万│人民币 │2024-02-19│2024-04-16│连带责任│是 │是 │
│材料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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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兴欣新│安徽兴欣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材料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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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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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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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签署情况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近期与清华大学(以下简
称“乙方”),具体承办单位为清华大学环境学院(以下简称“环境学院”)签署了《清华大
学(环境学院)-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哌嗪类吸收剂联合研究中心合作协议书》(以
下简称“协议书”或“本协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的原则,在哌嗪类吸收剂领域,充分利用环境学院在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技术开发
成果、开发经验与平台,结合公司的哌嗪及其衍生物在烟气脱硫脱碳领域工程应用优势,联合
成立“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哌嗪类吸收剂联合研究中心”(
以下简称“联合研究中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相关
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简介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源于国立清华大学于1928年设立的市政工程系,是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
高水平研究中心。学院坚持面向国家环境保护战略需求,围绕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保护、给水
排水、土壤与地下水环境、大气污染控制、固体废物控制与资源化、环境化学、环境生物学、
环境生态学、环境健康、环境系统分析、环境管理与政策、环境可持续性、水质与水生态等重
点领域开展了一大批基础性、前瞻性、创新性和战略性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此外,学院多
项科研成果为国家重大行动与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提供了支撑,多项创新技术成功投入重大环境
工程实际应用并持续改进推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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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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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为进一步
加强和规范公司管理,优化业务管理流程,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需要,构建适应
公司战略发展的组织体系,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董事会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
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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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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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7月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8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2
32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88000000.00股变更为123200000.00股,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
款进行了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同时,公司根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换届选举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完成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商备案手续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
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信息如下:
一、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名称: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74050700X4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2号
法定代表人:叶汀
成立日期:2002年6月27日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叁佰贰拾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
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
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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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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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
月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
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7月1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5
4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最高成交价为18.5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08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998076.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
既定的回购方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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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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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购公司股份基本情况: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具体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00元/股(含),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
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
(6)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5000万元、回购价格
上限26.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923076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6%;按照本
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25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6.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61538股
,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
(7)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8)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6个月内暂无明确的股份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
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从而导
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因公司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
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因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
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或员工放
弃参与持股计划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在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
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
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如出现前述风险情形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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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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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
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
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024年7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大会
同意选举应钱晶女士、孟春凤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应钱晶
女士、孟春凤女士将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
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依
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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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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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
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
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
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亿元。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与本公司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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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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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优化产业布局,延伸产业链,全面
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以自有资金与外资XINOVAENVIRONMENTPTE.LTD.(以下简称“XINOV
A”)、杭州诺信洁源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诺信洁源”),本着平等合
作、互利共赢的原则,共同出资设立“欣诺环境(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其中:公司出资615万元,持有合资公司51.25%的股权;股东XINOVA以货币方式出资435万人
民币元,持有合资公司36.25%的股权、股东诺信洁源以货币方式投入150万人民币元,持有合
资公司12.50%的股权。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杭州市萧山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
资公司在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亦不属于关联
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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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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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国盛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国盛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指定韩逸驰先生和孙蓓女士作为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5
年12月31日止。鉴于孙蓓女士本人工作变动原因,不再继续承担持续督导的保荐工作。为保证
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盛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储伟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孙蓓女士
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项目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韩逸驰先生和储伟先生。本次变更不影响国盛
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董事会对孙蓓女士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
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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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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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拓宽业务,延伸产业链布局
,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整体发展战略,以自有资金500万人民币在杭州投资设立全资子
公司虞欣(杭州)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目前,该子公司已经完成工商注
册登记并取得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会
授权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亦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
二、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虞欣(杭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朝龙大厦1幢2001室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严利忠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自有或自筹资金)
股东出资额及比例: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
成立日期:2024年4月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DEJ2BTX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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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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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议,公司确认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并制定了2024年度薪酬方案
。其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
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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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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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人民币(含税);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比例不变、
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情况。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141576780.8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0979155.50元,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495262926.56元;2023年末母公司资本公积885329952.87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
利12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金中的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800万股为基数测算,预
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560万元,以股本溢价转增352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2320万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转
增股本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
此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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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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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有关担
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承兑汇票、票据贴现、
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
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
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同时,同意公司在上述授信下为子公司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兴欣”
)提供担保,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
准;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该议案经公司2023年
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授
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相关手续和签署合同、
协议、凭证等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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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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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41.00元/股,并于2023年12月21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二、相关股东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3年12月21日上市,自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2月23日,公司股票连续20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41.00元/股,触发上述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
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公司相关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
上自动延长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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