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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森药业(00136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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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1367 海森药业 更新日期:2026-07-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3-03-28│ 44.48│ 6.7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9-30│ 12.65│ 2546.4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9-11│ 8.43│ 358.07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研发中心及综合办公│ 1.15亿│ 2727.71万│ 7604.23万│ 100.00│ ---│ 2025-09-24│ │楼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万│ 0.00│ 4000.00万│ 100.00│ ---│ ---│ ├─────────┼──────┼─────┼─────┼─────┼─────┼──────┤ │年产300吨A-40(阿 │ 3.66亿│ 1189.61万│ 1189.61万│ 3.25│ 0.00│ 2027-12-31│ │托伐他汀钙)等特色│ │ │ │ │ │ │ │原料药建设项目 │ │ │ │ │ │ │ ├─────────┼──────┼─────┼─────┼─────┼─────┼──────┤ │未确认用途超募资金│ 3525.74万│ 0.00│ 0.00│ 0.00│ ---│ ---│ │金额 │ │ │ │ │ │ │ ├─────────┼──────┼─────┼─────┼─────┼─────┼──────┤ │年产200吨阿托伐他 │ 3.20亿│-3004.50万│ 0.00│ 0.00│ ---│ ---│ │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 │ │ │ │ │ │ │技改项目 │ │ │ │ │ │ │ ├─────────┼──────┼─────┼─────┼─────┼─────┼──────┤ │年产300吨A-40(阿托│ 0.00│ 1189.61万│ 1189.61万│ 3.25│ ---│ 2027-12-31│ │伐他汀钙)等特色原 │ │ │ │ │ │ │ │料药建设项目 │ │ │ │ │ │ │ ├─────────┼──────┼─────┼─────┼─────┼─────┼──────┤ │新区质量研发楼建设│ 0.00│ 0.00│ 0.00│ 0.00│ ---│ 2028-08-31│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65亿│ 7075.56万│ 7531.85万│ 45.65│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8-30 │ ├──────┼────────────────────────────────────────┤ │关联方 │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亲属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 │ │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中标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 │ │一期)及签订<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法人歌山建│ │ │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山建设”)就关联交易事宜签订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 │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推进公司战略发展,促进主营业务做精做强,公司与东阳经开区管委会签署投资合作│ │ │协议,在东阳经济开发区内投资“海森药业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包含公司募投项目│ │ │“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近期,公司委托第三方代理 │ │ │机构浙江东阳正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海森药业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进行公│ │ │开招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意见,确定歌山建设为中标单位。公司拟与歌山建设签订《建│ │ │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其承建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区域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 │ │所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室外附属工程。签约合同价(暂│ │ │定)为人民币36,023.75万元,工程结算时以实际完成量按招标文件中所述的计价办法和投 │ │ │标报价(下浮率10.50%)形成最终结算价。 │ │ │ 本次交易对方歌山建设的控股股东为歌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山控股”)│ │ │。公司副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王雨潇女士配偶的父亲李鸣朝先生担任歌山控股董事职务│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等相关规定,并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 │ │,认定歌山建设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上述事项已经由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 │ │ │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 │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中标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及签订<建 │ │ │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 │ │弃权,关联董事王式跃先生、王雨潇女士回避表决;监事会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 │ │,0票弃权。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 │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 │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信息 │ │ │ 企业名称: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歌山建设的控股股东为歌山控股,公司副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王雨潇女士配偶的父│ │ │亲李鸣朝先生担任歌山控股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 │ │ │五款等相关规定,并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歌山建设为公司关联法人。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13│其他事项 ──────┴──────────────────────────────────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海森药业”)于2026年4月20日在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 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持有公司股份16428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10.78%)的东阳泰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齐投资”)计 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8月13日)以集中竞 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7053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0%)。其中: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235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470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 公司于近日收到泰齐投资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泰齐投资已在减持计划期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20100股,并决定提前终 止本次减持计划,剩余未减持股份将不再减持。 ──────┬────────────────────────────────── 2026-06-03│其他事项 ──────┴──────────────────────────────────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暨变 更法定代表人、补选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近日,公司完成了法定代表人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王式跃”变更为“王雨潇”。除前述变更外,营业执照其他内容无变 化。名称: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7045812886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贰佰叁拾伍万壹仟贰佰元整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1998年02月18日 法定代表人:王雨潇 住所:浙江省东阳市六石街道香潭村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兽药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 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健康咨 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6-04-28│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式跃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2026-03-26│其他事项 ──────┴──────────────────────────────────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 审议前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 2026-03-26│其他事项 ──────┴──────────────────────────────────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6元(含税)人民币,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 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审计委员会认为: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 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资金需求等 情况,兼顾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通过该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会议形成以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5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现金 分红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以及自身盈利水平、未来资金需求等因 素,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股本现状、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资 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通过该方案, 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3-26│其他事项 ──────┴──────────────────────────────────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6年4月27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 星期一)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 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2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 2026-03-26│其他事项 ──────┴────────────────────────────────── 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立信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准则。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 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 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 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5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洪建良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庆举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晶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时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 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 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 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 况、市场情况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2026年具体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 2026-01-29│其他事项 ──────┴──────────────────────────────────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25日分别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12)。 2026年1月27日,公司收到立信送达的《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告知函》。 ──────┬────────────────────────────────── 2025-12-16│其他事项 ──────┴────────────────────────────────── 一、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 业和2025年通过复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通告》,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通过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 二、对公司的影响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经各省级主管部门通过组织报送、 专家评审及社会公示等流程而评选产生的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 核心关键技术、质量效益优的排头兵企业。 公司继被认定为2021年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后,本次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 人”企业,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公司技术水平、创新能力、生产制造水平及综合实力等多 方面的认可,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对公司整体发展产生积极影 响。未来,公司坚定践行“致力于不断研发、生产与推广卓越的医药产品与服务,为持续提升 人们生命质量而努力”的企业使命,聚焦化学药品原料药、中间体及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等核心主业,走专业化发展道路,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巩固和强化核 心竞争力,推动公司综合实力的稳步提升。 ──────┬────────────────────────────────── 2025-12-05│其他事项 ──────┴────────────────────────────────── 1、持有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97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41%)的董事代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2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70%)的副总经理张 胜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2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70%)的副总经理楼岩军先生,持有 公司股份97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41%)的财务总监潘爱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768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0641%)的董事会秘书胡康康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3月2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2 4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16%)。 2、上述拟减持股份均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的股份(含相应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股份),已于2025年10月30日上市流通。 ──────┬────────────────────────────────── 2025-12-05│其他事项 ──────┴──────────────────────────────────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30日和2025年11月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 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 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注册资本由“壹亿伍仟壹佰玖拾贰万陆仟肆佰肆拾元”变更为“壹亿伍仟贰佰叁拾伍万壹 仟贰佰元整”。 除上述变更外,营业执照其他内容无变化。 名称: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7045812886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贰佰叁拾伍万壹仟贰佰元整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1998年02月18日 法定代表人:王式跃 住所:浙江省东阳市六石街道香潭村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兽药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 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健康咨 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5-11-29│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式跃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9:15-9:25,9 :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五)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六石街道严甽188号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5-10-31│其他事项 ──────┴──────────────────────────────────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5年11月28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 (星期五)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 2025-10-27│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9月11日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5年10月30日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42.476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公司股本总额 的0.2796%。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8.43元/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人数:31人 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登记工作。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于<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 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核实<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 异议。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关于<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 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截至 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4年10月30日。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 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2025-09-12│其他事项 ──────┴──────────────────────────────────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 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的规定,并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 整。 (一)调整事由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完成股份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 ,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 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025年4月25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2025年5月13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 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0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2653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 .7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中的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不送红股,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预留授予价格及授 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1、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3)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P=(12.65-0.17) /(1+0.48)=8.43元/股(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计算)。 2、预留授予数量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 (2)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Q=28.70×(1+0 .48)=42.4760万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 2025-09-12│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 对象为8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9.169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844%。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在手续办理完成后 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85名激 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森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海森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 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 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 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海森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2025-09-12│其他事项 ──────┴──────────────────────────────────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贯彻落实《公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对原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 本次调整是对公司组织架构的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 2025-09-12│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9月11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42.4760万股(调整后),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2796%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8.43元/股(调整后)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并确定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9月11日,以8.4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1 名激励对象授予42.476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 2025-09-12│其他事项 ──────┴────────────────────────────────── 一、新签订单情况 截至2025年第二季度末,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手订 单金额为30.25亿元,已连续七个季度保持高位,创公司历史新高。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 11日,公司新签订单12.05亿元,较去年第三季度全期大幅增长85.88%,新签订单已创历史新 高,其中AI算力相关的订单占比约64%。除新签订单创历史新高外,公司在手订单持续保持高 位,预计将对公司后续经营业绩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上述新签订单数据为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不能以此直接推算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 等财务数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动,以上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日常 经营概况。公司业绩情况以公司最终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 2025-08-30│其他事项 ──────┴──────────────────────────────────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5),定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中标 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及签订<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的《关于关联方中标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及签订<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鉴于前述议案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公司已 定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为提高会议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公 司控股股东浙江海森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森控股”)于2025年8月29日以书面形式将 前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补充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2025-08-30│重要合同 ──────┴──────────────────────────────────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中标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 一期)及签订<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法人歌山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山建设”)就关联交易事宜签订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推进公司战略发展,促进主营业务做精做强,公司与东阳经开区管委会签署投资合作协 议,在东阳经济开发区内投资“海森药业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包含公司募投项目“年 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近期,公司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浙 江东阳正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海森药业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意见,确定歌山建设为中标单位。公司拟与歌山建设签订《建设项目施工 总承包合同》,由其承建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区域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房屋建筑 与装饰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室外附属工程。签约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36 023.75万元,工程结算时以实际完成量按招标文件中所述的计价办法和投标报价(下浮率10.5 0%)形成最终结算价。 本次交易对方歌山建设的控股股东为歌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山控股”)。 公司副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王雨潇女士配偶的父亲李鸣朝先生担任歌山控股董事职务。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等相关规定,并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 歌山建设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已经由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中标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及签订<建设项目 施工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 联董事王式跃先生、王雨潇女士回避表决;监事会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 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7045832167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1996年11月4日 住所:浙江省东阳市吴宁西路107号 法定代表人:徐仙元 注册资本:3503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 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消防技术服务;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保温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 五金产品批发;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歌山控股持股97.9373%,东阳市歌山品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627% 实际控制人:何向全先生 年由乡镇集体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以建设为主导的现代服务型企业,业务覆 盖居住建筑、商业建筑、产业建筑、基础设施、城市更新等建设领域,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特级资质。近三年来主要业务为建设工程施工。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吨A-40、3000吨A-31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 目(暨海森药业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地点:东阳市六石街道东阳经济开发区纵七路 以东、横十二路以北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28151.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1778 平方米,主要包括:质量研发楼1幢、总控楼1幢、8个原料药生产车间及6个仓库等配套设施。 总投资约20亿元,其中本次招标估算价(土建、安装及附属工程)约为4.025亿元,分三期实 施。 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区域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建筑安装工程 、构筑物工程以及室外附属工程。不含:电梯、高压配电、质检研发楼精装、空调设备、生产 设备及安装。具体详见总图及施工图,最终以审图合格的施工图为准。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项目采用委托第三方机构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合作单位,共3家单位投标。评标委员会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对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标、商务标分别进行 评审,从投标单位的资质等级、以往业绩、项目经验、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技术、质量、进度、 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措施以及投标报价等内容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确定歌山 建设为中标第一候选人。招投标过程公开透明,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不 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发包人(甲方):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25-08-15│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日以钉钉及电话通知的方 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韦闯凡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 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 2025-08-15│其他事项 ──────┴──────────────────────────────────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11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 11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 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六石街道严甽188号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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