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369 双欣环保 更新日期:2026-01-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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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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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5-12-19│ 6.85│ 18.0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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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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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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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保
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双欣环保
”,股票代码为“001369”。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85元/股,发行数
量为28700.00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8610.00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为7954.6567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7.72%。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
配售数量的差额655.3433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4718.3433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95%;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027.00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9.05%。
根据《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
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5562.11829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向上
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8298.15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6420.1933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30.95%;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
4325.15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69.05%。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
中签率为0.0427324473%,有效申购倍数为2340.14212倍。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缴款工作已
于2025年12月23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
况进行了统计。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
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为64191798股,其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
份数量为6423030股,占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的10.01%;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101
35股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其中1015股的限售期为6个月,占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
的10.01%。本次网下发行共有6424045股的限售期为6个月,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1%,占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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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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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保
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
重点关注,并于2025年12月23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
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12月2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
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
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3、当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
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
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
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
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根据《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5
年12月22日(T+1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311室主持了内蒙古双欣环保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凡参与本次网上
发行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发行人:内蒙古双欣环
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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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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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保
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
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
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
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870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6.85元/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8610.00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为7954.6567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7.72%。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
配售数量的差额655.3433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4718.3433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95%;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027.00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9.05%。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20745.3433万股。
根据《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
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5562.11829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向上
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8298.15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6420.1933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30.95%;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
4325.15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69.05%。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
中签率为0.0427324473%,有效申购倍数为2340.14212倍。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
点关注,并于2025年12月23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
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
25年12月23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
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
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股
份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
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
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战略配售方面,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
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
持的有关规定。
3、当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
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
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
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
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
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
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
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并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
款通知。
(一)参与对象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
资产管理计划、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以及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者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者其下属企业
组成。
(二)战略配售获配结果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双欣环保1号资管计划和双欣环保2号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
份数量合计为1852.4671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45%。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
略配售股份数量为6102.1896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1.26%。
截至2025年12月16日(T-3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
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5年12月25
日(T+4日)之前,依据缴款原路径退回。综上。
三、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
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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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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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保
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
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
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
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870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6.85元/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8610.00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为7954.6567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7.72%。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
配售数量的差额655.3433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4718.3433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95%;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027.00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9.05%。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20745.3433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
拨情况确定。
双欣环保于2025年12月19日(T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双
欣环保”股票6027.0000万股。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5年12月23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
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
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
25年12月23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
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
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股
份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
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
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12月2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
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
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
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
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战略配售方面,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
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
持的有关规定。
3、当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
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
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
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
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
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
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
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
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
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6553354户,有效申购股数为335228869500股。配号总数为670457
739个,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670457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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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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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欣环保”、“发行人”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478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保
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8700.0000万股,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2%。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发行人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本次发行价格6.85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的
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16.1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
率28.75倍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2
6.62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
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
修订)》(深证上﹝2025﹞267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
224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
”)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
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
”)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
以下简称“《首发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
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
告》”)中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网下投资者报价后,申报价格高于7.16元/
股(不含7.16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申报价格为7.16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小于3490
万股(不含349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申报价格为7.16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3490
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5年12月16日14:47:52:951的配售对象中,按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
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排列的1个配售对象予以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391个配售对象,
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157002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52403820万
股的2.996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
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
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85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5年12月19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
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4、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6.85元/股,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
于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
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
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
权平均数的孰低值(以下简称“四个数孰低值”)。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861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7954.6567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7.72%。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
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655.3433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5、本次发行价格为6.85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1.3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2.1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5.0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6.1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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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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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8700.00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02%,全部为公开
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14700.0000万股。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的发行数量为861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根据
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7954.6567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
的27.72%。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655.3433万股将回拨至网下
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4718.3433万股,约占
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95%;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027.0000万股,约占
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9.05%。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20745.3433万
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
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
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85元/股。
(四)募集资金
按本次发行价格6.85元/股计算,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196595.00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16829.3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179765.63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
,为四舍五入造成。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申购于2025年12月19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5年12月19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
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于2025年12月17日(T-2日)首先
回拨至网下发行;
2、2025年12月19日(T日)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
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且不超过100倍
(含)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有
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前述所指公开发行股票数
量按照扣除战略配售数量计算;网下投资者因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而限售的10%的
股份无需扣除。
3、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
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4、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在发生回
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25年12月22日(T+1
日)在《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
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
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
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
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
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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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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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欣环保”、“发行人”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478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或“中金公司”)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28700.0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2%,全部为公开发行新
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
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的发行数量为8610.0
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
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预计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即不超过2870.000
0万股,且认购金额不超过12689.40万元;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预计认购金额合计不超
过41800.00万元。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回拨至网下发行。
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4063.000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
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027.000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
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
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情况将在2025年
12月23日(T+2日)刊登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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