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373 翔腾新材 更新日期:2025-05-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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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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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薄膜器件生产项│ 3.01亿│ 3763.18万│ 9077.66万│ 37.63│ 0.00│ 2026-01-16│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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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26亿│ 255.15万│ 348.09万│ 2.76│ 0.00│ 2026-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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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7500.00万│ 3500.00万│ 6000.00万│ 8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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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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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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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董事会秘书辞任情况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
书蒋悦女士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蒋悦女士向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
务,其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任后,蒋悦女士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
,其辞任董事会秘书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相关业务的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悦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0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蒋悦
女士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原定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后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蒋悦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在公司规范运作、治理优化、投资者关系维护及公
司战略推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蒋悦女士在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与贡献表示
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郎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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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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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董事辞任情况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冷飞先生提交的
书面辞任报告。冷飞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不再担任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其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
常运作管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新的董事之前,冷飞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冷飞先
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仅担任董事和委员职务,辞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任董事和委
员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相关业务的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冷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冷飞先生自担任公司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
会对冷飞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情况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后,董事会同意选举施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施伟先生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
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
董事的情形。
本次选举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可能发生变动,为保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
工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
委员。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张伟(主任委员)、薛文进、施伟;
2、提名委员会成员:薛文进(主任委员)、蒋建华、张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蒋建华(主任委员)、薛文进、王健;
4、审计委员会成员:蒋建华(主任委员)、薛文进、施伟。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将在施伟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通过后正式生效
。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附件:施伟先生简历
施伟先生,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1993年7月至1999年3月,任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1999年3月至2005年10月,任职
于南方证券有限公司;2005年10月至2007年10月,任职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
10月至2017年3月,任职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2017年3月至2017年7月,任职于华英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8月至2018年5月,任职于北京富坤中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
5月至今,担任北京中瀚合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担任北京
中瀚合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9月至今,担任泉州中瀚合瑞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0年2月至今,担任泉州中瀚沁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0年2月至今,担任泉州中瀚泓瑞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1年3月至今,担任泉州中瀚浵瑞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3年1月至今,担任泉州中瀚泽瑞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3年1月至今,担任泉州中瀚灏瑞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曾任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SZ.301321)董事,曾任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SZ.000895)独立董事;曾任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审议日,施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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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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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
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较好地
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
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
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政资金项目
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
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首席合伙人:郭澳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8)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8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86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27人。
(9)财务信息:2024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为52937.5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
审计)4600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518.61万元。
(10)客户情况:2023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95家: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
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审计收费总额9271.1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445.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为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
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警
示函)6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涉及6人)、监督管理措施
(警示函)9次(涉及19人)、自律监管措施6次(涉及13人)、纪律处分1次(涉及2人)。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夏先锋最近三年受到监管警示1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梦佳最近三年
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
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基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
经验和级别相对应的收费率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拟为60万元(包
括内部控制审计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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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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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基本情况
(1)交易目的:根据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发展
战略以及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的不良影响,减少汇兑损
失。
(2)交易品种: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
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3)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经
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交易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
月内有效,期限内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
经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额度
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不
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的概述
1、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发展战略以及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及子公
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
制的不良影响,减少汇兑损失。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涉及大
额资金占用,对公司资金使用不产生重大影响。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
模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以上额度为公司及子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进行的合理预计,期限
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期
限内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
3、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
但不限于美元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
、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交易对手为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
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授权及交易期限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业务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授权财务部为日常执行机构,行
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交易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本次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
经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额度
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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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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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翔腾新材”)拟进行2024年度利润
分配,现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监事会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审字(2025)00321号审计报告,江苏
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8602869.1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为12268880.6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计提法定公积金2960648.56元,加计以
前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247574476.36元,并扣减本年度利润分配16484853.12元(
其中:2023年度利润分配13737377.60元,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2747475.52元),合并口
径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0397855.33元。
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29606485.6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计提法定
公积金2960648.56元,加计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79341394.17元,并扣减本年度利润分配164848
53.12元(其中:2023年度利润分配13737377.60元,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2747475.52元)
,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89502378.13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2024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4年12月31日,以公司总股本6868688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6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预计本次派发现金股
利共计人民币4121213.28元(含税),加上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股利金额2747475.52元(含税
),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6868688.8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55.98%。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
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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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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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
产品。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
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期限范围内,额度可循环滚动
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
度。
3、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以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理财产品;虽然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因此不排除该项投资因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期限范围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
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此议案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主体
公司及子公司。
(二)投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三)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投资
期限范围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
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四)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风险控制规定,充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合理布
局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拟进行投资的品种包括并不限于:银行、券商
、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收益产品、低风险债券、银行理财产品、券
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委托理财、信托产品等;产品类型包括不限于:保本型、固定收
益型、浮动收益型、预计收益型等。
(五)投资期限及授权
投资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董事
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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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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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依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会
计政策等,基于谨慎性原则,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翔腾新材”)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
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
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
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公
司需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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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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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
月24日在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广月路21号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龙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
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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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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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编号:2024-007)。
一、变更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天衡出具的《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具体内
容如下:
“公司续聘本所担任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拟任的项目合伙人为陈笑
春,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笑春、赵海荣,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徐春艳。
现本所因工作调整等原因,拟变更贵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
师陈笑春。变更后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夏先锋;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海荣和质量控
制复核人徐春艳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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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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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翔腾新材”)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
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充分履职,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险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具体以与
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保险合同为准)
(三)责任限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四)保险费: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经审批后,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责任险方案框架内,授权公司董事
会并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确定
保险公司、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商榷、修订、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
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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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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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翔腾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已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概况
根据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
审计),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15,770,820.4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14
2,564.0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计提法定公积金3,237,773.90元,加计以前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247,574,476.36元,并扣减2023年度利润分配13,737,377.60
元,合并口径前三季度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1,741,888.94元。
母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32,377,739.0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计提法定公积金3,237,773.90元,加计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79,341,394.17元,并扣减2023年度
利润分配13,737,377.6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94,743,981.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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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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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持有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翔腾新材”)股份768360
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19%)、17265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51%)、1726560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比例2.51%)和8632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26%)的股东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禾涌原”)、上海泷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上海泷新”)、深圳市南山区涌泉私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南山涌泉”)和上海涌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涌月
”)计划在本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10月21日起至202
5年1月20日止),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7373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其中,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86868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8686
8股。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祥禾涌原、上海泷新、南山涌泉、上海
涌月出具的《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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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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