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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缆(00138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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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1382 新亚电缆 更新日期:2026-04-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5-03-11│ 7.40│ 4.01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电线电缆智能制造项│ 2.74亿│ 31.56万│ 31.56万│ 0.12│ ---│ 2027-02-28│ │目 │ │ │ │ │ │ │ ├─────────┼──────┼─────┼─────┼─────┼─────┼──────┤ │研发试验中心建设项│ 3457.67万│ 79.69万│ 79.69万│ 2.30│ ---│ 2027-02-28│ │目 │ │ │ │ │ │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3086.10万│ 801.08万│ 801.08万│ 25.96│ ---│ 2027-02-28│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亿│ 6163.31万│ 6163.31万│ 100.01│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陈家锦、陈志辉、范云瑜、陈伟杰、罗毅琳、陈强、赵杨 │ ├──────┼────────────────────────────────────────┤ │关联关系 │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共同控制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 │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 │ │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 │ │ │通过之日起一年,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意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含本数)的 │ │ │担保,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 │ │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授信融资事项概述 │ │ │ 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 │ │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扩充融资渠道,提│ │ │升运营能力,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 │ │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抵押、质押或担保,业务种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 │ │汇票贴现、开立保函、开立信用证、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实际签│ │ │署合同约定为准。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 │ │使用。 │ │ │ 二、关联交易概述 │ │ │ 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 │ │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陈家锦、陈志辉、陈伟杰回避表决,表决情│ │ │况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拟为公司向银行申 │ │ │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含本数)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 │ │ │期限以担保人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有效│ │ │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本次担保为无偿担保,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 │ │提供反担保。 │ │ │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借款相│ │ │关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 │ │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 │ │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陈家锦,男,中国国籍,拥有香港居民身份证,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 │ │418021988********,住所:广东省清远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 │ │ 2、陈志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18021986********, │ │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 │ │ │ 3、范云瑜,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18021990********, │ │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 │ │ │ 4、陈伟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18021988********, │ │ │住所:广东省清远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 │ │ 5、罗毅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18021988********, │ │ │住所:广东省清远市; │ │ │ 6、陈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18021986********,住 │ │ │所:广东省清远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 │ │ 7、赵杨,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1201101991********,住 │ │ │所:广东省清远市。 │ │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陈强与陈伟杰为胞兄弟关系,二人与陈家锦、陈志辉为堂兄弟关系,四人通过一致行动│ │ │协议共同控制公司,陈志辉与范云瑜、陈伟杰与罗毅琳、陈强与赵杨为夫妻关系,根据《深│ │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主体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 │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4-21│对外担保 ──────┴────────────────────────────────── 特别提示: 1、本次担保为无偿担保,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 2、本次担保属于关联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 股东须回避表决。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 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意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含本数)的担保, 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授信融资事项概述 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 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扩充融资渠道,提升运 营能力,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信用、抵押、质押或担保,业务种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汇票贴现 、开立保函、开立信用证、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实际签署合同约定 为准。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关联交易概述 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 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陈家锦、陈志辉、陈伟杰回避表决,表决情况为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含本数)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担 保人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有效期为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本次担保为无偿担保,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董 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借款相关具 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及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信用、抵押、质押或担保,业务种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汇票贴现、开 立保函、开立信用证、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实际签署合同约定为准 。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20.00亿元(含本数)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担保人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本 次担保为无偿担保,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借款 相关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 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 2026-04-21│其他事项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2026-04-21│其他事项 ──────┴──────────────────────────────────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2日14: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7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 2026-04-21│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二、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100387849.37元,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038784.9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67041970.32 元。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和稳定发展,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定为:以 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 7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至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前一交易日(2026 年4月16日)公司总股本41200000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0900000.00元(含 税)。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0900000.00元(含税 ),占2025年度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30.78%。 ──────┬────────────────────────────────── 2026-04-21│其他事项 ──────┴──────────────────────────────────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其中《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 26年度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但不限于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如适用期限内有新的薪酬方案通过的,则本薪酬方案自 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分管具体业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 酬管理制度、考核和激励方案执行,并在公司领取额外的董事固定津贴。在公司不担任具体职 务、不分管具体业务的非独立董事,仅领取董事固定津贴。董事固定津贴不参与绩效考核。 2.独立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 (1)独立董事 固定津贴7.2万元/年/人(税前),按月平均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 的绩效考核; (2)职工代表董事 按其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另领取董事固定津贴。 (四)其他规定 1.董事薪酬方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董事薪酬方案通过后自 动失效。 2.董事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及公 积金费用、按照国家或公司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费用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3.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基本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发放 ,绩效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内考核结果计算发放。 4.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 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 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管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如适用期限内有新的薪酬方案通过的,则本薪酬方案自 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高管薪酬总额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绩效薪酬占薪酬总额原则上不低于50%。 绩效薪酬为当期支付+延期支付,绩效薪酬延期部分分成两部分支付,其中一部分绩效薪酬在 次年一季度支付,另一部分则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绩效评价完成后发放。 绩效薪资采取定期预发与按年结算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结算一定比例,待年度考核结果确 定后,按照扣除预发部分后的差额予以结算,多退少补,若绩效薪资结算额低于预发额的,可 从未发绩效薪资中等额扣除。 (四)其他规定 1.高管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基本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发放 ,绩效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内考核结果计算发放。 2.因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扣减全部未发放绩效薪酬,并追究相应责任 。 3.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 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 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 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4.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 保险及公积金费用、按照国家或公司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费用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 2025-12-02│对外担保 ──────┴──────────────────────────────────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自有专利权追加质押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 自有的专利权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出具保函追加质押担保,最高质押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质押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授信融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 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 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2025年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 含本数),授信方式为信用、抵押或担保,业务种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汇票 贴现、开立保函、开立信用证、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实际签署合同 约定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15)。 二、本次追加质押担保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自有专 利权追加质押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自有的专利权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出具保函追加质 押担保,最高质押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质押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 可循环使用。具体用于质押的自有专利权及其他具体事宜由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 签订的协议或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以 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以部分自有专利权追加质押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5-10-14│重要合同 ──────┴────────────────────────────────── 特别提示: 1、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计划在清远市清城 区辖区内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投资建设绿色环保电缆产业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在 本次项目投资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内,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为2.98亿元人民币。项目运作的具 体金额以后续实际结算为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本项目投资协议由协议签约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商定,并将在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正式签署。本投资协议涉及的项目具体实施尚需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 审核批准,相关投资项目进度、收益等存在不确定性。协议能否按照约定内容执行尚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后续工作的实施与开展,尚需协议双方进一步落实和推进。 3、本次拟投资建设绿色环保电缆产业项目尚处于前期的筹划阶段,投资协议中涉及项目 的各项数据均为初步规划或估计数据,未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受到行业、市场等因素影响 ,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5、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投资,审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项目投 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签署《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协议 》(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在清远市清城区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投资建设绿色环保电缆产 业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额约为2.98亿元人民币。项目选址于清远市清城区沙田工业区紧邻广 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旁,规划用地面积约为82.0257亩(以实际供地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 慎投资,审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名称: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 2、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关 3、法定代表人:庄志辉 4、办公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行政文化中心大楼 5、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6、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良好 三、投资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绿色环保电缆产业项目(以最终备案为准) 2、项目投资内容:主要新建35kV及以下电线电缆、特种电缆等产品车间约27000㎡,配建 中高压电线电缆及特种电缆等产品生产线,并建设物流区及道路、停车场等其它配套工程 3、项目计划投资金额约为2.98亿元人民币,以上金额为预估金额,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该投资金额不构成公司对此项目的承诺投资金额 4、项目用地位置、面积:项目选址于清远市清城区沙田工业区紧邻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 有限公司旁,规划用地面积约为82.0257亩(以实际供地为准) 5、项目实施主体:本公司 6、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7、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 2025-07-14│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合规 运作,公司于2025年7月6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潘泽国 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对选举结果进行了公示,2025 年7月1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 潘泽国先生由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为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 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2025-06-14│其他事项 ──────┴──────────────────────────────────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 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部分调整。 该议案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具体情况 基于对市场潜力的重新评估和区域经济发展态势的考量,公司拟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实施地点进行部分调整。原计划在广州、深圳、东莞、珠海、惠州、佛山、江门、湛江、阳江 和清远建设营销网点,现调整为在原计划营销网点建设基础上增加中山和肇庆营销网点建设, 减少珠海、湛江和阳江营销网点建设。 (二)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因实施地点调整,为合理配置资金,确保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高效推进,公司拟对该项目内 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增加软硬件设备购置、品牌建设及推广等项目投资金额;减少装修工程 、房屋租赁费、人员投入等项目投资金额。 ──────┬────────────────────────────────── 2025-05-19│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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