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382 新亚电缆 更新日期:2025-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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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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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5-03-11│ 7.40│ 4.0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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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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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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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宁市硕盈矿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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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股东为公司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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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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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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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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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宁市硕盈矿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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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股东为公司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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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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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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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陈家锦、陈志辉、陈强、陈伟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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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董事、持有公司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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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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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授信融资情况 │
│ │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 │
│ │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扩充融资渠道,│
│ │提升运营能力,2025年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 │
│ │),授信方式为信用、抵押或担保,业务种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汇票贴现│
│ │、开立保函、开立信用证、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实际签署合同约│
│ │定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
│ │ (二)担保事项 │
│ │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 │
│ │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陈家锦先生、陈志辉先生、陈伟杰先生回│
│ │避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拟 │
│ │为公司2025年度与相关金融机构形成的债权债务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
│ │保等方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的上述担保免于收│
│ │取担保费用。 │
│ │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综合授信│
│ │以及担保额度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
│ │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
│ │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截止2025年3月31日,陈家锦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164,000,000.00股, │
│ │占公司总股本39.81%;陈志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82,000,000.00股 │
│ │,占公司总股本19.90%;陈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9.95%;陈│
│ │伟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份41,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9.95%。 │
│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陈强先生与陈伟杰先生为胞兄弟关系,二人与陈家锦先生、陈志辉先生为堂兄弟关系,│
│ │四人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共同控制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 │《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 │
│ │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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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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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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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反担
保;
2、本次担保属关联担保,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广东新亚光
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
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融资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扩充融资渠道,提升
运营能力,2025年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授
信方式为信用、抵押或担保,业务种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汇票贴现、开立保
函、开立信用证、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实际签署合同约定为准,在
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二)担保事项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陈家锦先生、陈志辉先生、陈伟杰先生回避表
决,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拟为公司2
025年度与相关金融机构形成的债权债务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的上述担保免于收取担保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综合授信以及担
保额度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
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截止2025年3月31日,陈家锦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16400000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39.81%;陈志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820000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19.90%;陈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9.95%;陈伟杰先生担任
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份41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9.95%。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陈强先生与陈伟杰先生为胞兄弟关系,二人与陈家锦先生、陈志辉先生为堂兄弟关系,四
人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共同控制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和依据
2025年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主要用途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授信方式为信用、抵押或担保,业务种类范围包括但不
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汇票贴现、开立保函、开立信用证、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等,具体金额
及业务品种以实际签署合同约定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控股股东陈家锦先生、陈志辉先生、陈强先生和陈伟杰先生及其配偶拟为公司2025年
度与相关金融机构形成的债权债务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担保(实际担
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担保人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本次担保为无偿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
费用,也不需要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反担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借
款相关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
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信融资及授权事宜有限期自审议本次借款的股东大会决议
通过之日起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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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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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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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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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二)上市时间:2025年3月21日
(三)股票简称:新亚电缆
(四)股票代码:001382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41200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62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05%,本次
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6013.9493万股(八)本次上市的
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5186.0507万股(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
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限售安排:本次发行不涉及战略配售。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限售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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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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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新亚电缆”,股票代码为“00138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40元/股,发行数量为620
0.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4340.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860.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
根据《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
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8348.14492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2
48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86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
量的3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434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回拨后本次网上
发行的中签率为0.0279503214%,有效申购倍数为3577.77639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缴款工作已于2025年3月13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
,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
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
数量为1860507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027%,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3.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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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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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3月13
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
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发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广
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缆”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
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5年3月12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
心311室主持了新亚电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
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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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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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
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
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
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4〕237号)等相关
规定,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交所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5年3月11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行公告》中
披露的46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824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
网下申购,有效申购数量为1127765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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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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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
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4353660户,有效申购股数为155275495500股,配号总数为310550
991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310550991。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
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8348.14492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2480
.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860.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
的3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4340.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回拨后,本次网
上发行中签率为0.0279503214%,有效申购倍数为3577.77639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2025年3月12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5号深业中心311室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25年3月13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金融时报》《经济参考报》和《中国日报》上公布网
上摇号中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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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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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缆”、“发行人”或“公司”)根据《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
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
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
深证上〔2023〕110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
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
〔2024〕237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
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或“广发证券”)。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及网
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实施,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
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价格7.4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8.71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5年3月5日(T-4日
)发布的“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18.91倍,低于可比上市公
司2023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30.89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板注册制下的市场化定价机制与核准制下定价机制存在差异,在
高价剔除、“四个数孰低值”计算、发行价格确定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
公告“一、(三)剔除最高报价部分情况”“一、(四)发行价格的确定”部分。
主板注册制下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发生重大变化,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公告
“二、(五)回拨机制”部分。
主板注册制下网下投资者限售规则发生重大变化,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公告“二、(六)
限售期安排”部分。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方式、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回拨机制、中止发行及
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7.
86元/股(不含7.86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7.86元/股,且拟申购数量
小于2000万股(不含20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7.86元/股,拟申购数
量等于2000万股,且申报时间同为2025年3月5日13:17:46:009的配售对象,按照深交所网下发
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6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66个配售对
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11832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1181
8590万股的1.001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配售对
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有效申购倍数、发行人基
本面、所处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
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4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5年3月11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5年3月11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
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限售期安排: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
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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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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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缆”、“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35号)。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6200.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
后股份总数的15.0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的股
票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本次发行价格7.4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8.71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5年3月5日(T-4日
)发布的“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18.91倍,低于可比上市公
司2023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30.89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及网
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7.
86元/股(不含7.86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7.86元/股,且拟申购数量
小于2000万股(不含20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7.86元/股,拟申购数
量等于2000万股,且申报时间同为2025年3月5日13:17:46:009的配售对象,按照深交所网下发
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6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66个配售对
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11832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1181
8590万股的1.001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有效申购倍数、发行人基
本面、所处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
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4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5年3月11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5年3月11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
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4、本次发行价格7.4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5.8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2)15.76倍(每股收益按
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3)18.71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
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4)18.5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的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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