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391 国货航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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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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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泰航空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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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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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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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1.2024年12月31日,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本公司│
│ │”,并代表其子公司)与国泰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航空”,并代表其子公司)签│
│ │署了《通用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就货运空间销售代理及服务安│
│ │排、地面代理服务、软件服务、货运联营安排及服务、租赁服务等服务安排进行约定。《框│
│ │架协议》的初始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协议初始期限或后续续期期满后│
│ │,《框架协议》将自动连续续期多次,每次为期三年,惟届时须遵守相关上市规则的要求并│
│ │履行相关上市规则所要求的批准程序。 │
│ │ 2.国泰航空通过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 │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国泰航空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2024年12月24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
│ │于同意与国泰航空签署可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
│ │联交易事项。2024年12月26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
│ │与国泰航空签署可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邓健荣先生、林绍波先生回│
│ │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4.根据本公司与国泰航空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并结合历史交易金额和未来业务运│
│ │营规划,预期2024年、2025年、2026年关联交易上限预测分别为2.815亿元人民币、3.075亿│
│ │元人民币、3.365亿元人民币。 │
│ │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
│ │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
│ │ 公司名称:国泰航空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香港金钟道八十八号太古广场一座三十三楼 │
│ │ 企业性质:在中国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
│ │ 董事长:贺以礼 │
│ │ 总股本:2,883,000万港元 │
│ │ 国泰航空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包括太古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 │其约45%股份)、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29.99%股份)。 │
│ │ 2.主营业务及主要财务数据 │
│ │ (1)国泰航空于1946年在中国香港成立,是以香港为基地的主要尊尚旅游生活品牌。国 │
│ │泰集团(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在四大业务范畴提供产品及服务,包括尊尚旅游、货运、低│
│ │成本客运及生活品味业务。 │
│ │ (2)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泰航空的总资产为1,741.15亿港元,股东 │
│ │权益合计为600.33亿港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944.85亿港元,净利润为97.90亿港元。以 │
│ │上数据已经审计。 │
│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国泰航空的总资产为1,756.30亿港元,股东权益合计为614.13亿 │
│ │港元,2024年1-6月营业收入为496.04亿港元,净利润为36.13亿港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 │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国泰航空通过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系本公司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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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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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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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2024年12月31日,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本公司”
,并代表其子公司)与国泰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航空”,并代表其子公司)签署了
《通用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就货运空间销售代理及服务安排、地
面代理服务、软件服务、货运联营安排及服务、租赁服务等服务安排进行约定。《框架协议》
的初始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协议初始期限或后续续期期满后,《框架协
议》将自动连续续期多次,每次为期三年,惟届时须遵守相关上市规则的要求并履行相关上市
规则所要求的批准程序。
2.国泰航空通过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国泰航空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4年12月24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同意与国泰航空签署可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2024年12月26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与国泰
航空签署可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邓健荣先生、林绍波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4.根据本公司与国泰航空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并结合历史交易金额和未来业务运营
规划,预期2024年、2025年、2026年关联交易上限预测分别为2.815亿元人民币、3.075亿元人
民币、3.365亿元人民币。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国泰航空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金钟道八十八号太古广场一座三十三楼企业性质:在中国香港注册成立的
有限公司董事长:贺以礼
总股本:2883000万港元国泰航空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包括太
古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约45%股份)、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29.99%股份)。
2.主营业务及主要财务数据
(1)国泰航空于1946年在中国香港成立,是以香港为基地的主要尊尚旅游生活品牌。国泰
集团(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在四大业务范畴提供产品及服务,包括尊尚旅游、货运、低成本
客运及生活品味业务。
(2)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泰航空的总资产为1741.15亿港元,股东权益
合计为600.33亿港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944.85亿港元,净利润为97.90亿港元。以上数据
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6月30日,国泰航空的总资产为1756.30亿港元,股东权益合计为614.13亿港元
,2024年1-6月营业收入为496.04亿港元,净利润为36.13亿港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泰航空通过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系本公司关联方。
4.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及履约能力分析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国泰航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
人。目前,国泰航空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框架协议》项下的服务安排费用遵循公允、互利、合理原则,根据有关机种类型(如适
用)和所需技术标准,并参考当前市场条件、行业标准、同业竞争分析和行业惯例进行协商以
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市场惯例。该协议签订后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
低公司整体生产成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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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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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
注册(证监许可〔2024〕1486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
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国货航”,股票代码为“001391”。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同行
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发行人所处行业、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
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30元/股,发行数量为1321177520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
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约为11.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
转让。发行人授予保荐人(主承销商)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
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1519354020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约为12.44%(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2010704725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若超额配售选
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2208881225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660588760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
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的43.48%。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
及时足额缴纳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660588760股,占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总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量
的43.48%。
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一致,无需向网下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462412260股,约占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
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53.85%;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
、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98176500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
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后,网上初始发行
数量为396353000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
的46.15%。
根据《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
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保荐人(主承销商)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198176500股,约占本次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00%。
根据《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958.26785倍,高于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264236000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在超额配售选择权及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98176260股,约
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3.08%,约占本次超额
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量的13.04%;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660589000股,约占超额配售
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6.92%,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
行使后发行总量的43.48%。回拨机制启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0.1739251039%,申购
倍数为574.96013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4年12月23日(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
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首发承销细则》”)、投
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
(1)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者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者其下属企业
;
(2)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者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者其下
属企业。
截至2024年12月16日(T-3日)15:00,全部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足额按时缴纳战略
配售认购资金。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在2024年12月25日(T+4日)之前将超额缴款部分依据
原路径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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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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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
注册(证监许可〔2024〕1486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初始公开发行股票1321177520股,发行股份占
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约为11.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
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授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
商)”)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
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1519354020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2.44%(超额配售选择权
全额行使后)。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2010704725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若超额配售选
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2208881225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660588760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
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的43.48%。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66
0588760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总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
后本次发行总量的43.48%。
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一致,无需向网下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462412260股,约占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
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53.85%;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
、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98176500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
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后,网上初始发行
数量为396353000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
的46.15%。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2.30元/股。
根据《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
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保荐人(主承销商)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198176500股,约占本次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00%。
根据《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958.26785倍,高于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264236000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在超额配售选择权及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98176260股,约
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3.08%,约占本次超额
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量的13.04%;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660589000股,约占超额配售
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6.92%,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
行使后发行总量的43.48%。回拨机制启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0.1739251039%,申购
倍数为574.9601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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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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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
4年12月2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
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
开发行数量的70%时,网上和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或“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发行
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12月20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
业中心311室主持了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中签仪式
。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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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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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
注册(证监许可〔2024〕1486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初始公开发行股票1321177520股,发行股份占
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约为11.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
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授予中信证券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
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1519354020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2.44%(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2010704725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若超额配售选
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2208881225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2.30元/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660588760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
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的43.48%。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
及时足额缴纳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660588760股,占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总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量
的43.48%。
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一致,无需向网下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462412260股,约占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
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53.85%;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
、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98176500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
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后,网上初始发行
数量为396353000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
的46.15%。
根据《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
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保荐人(主承销商)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198176500股,约占本次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00%。
国货航于2024年12月19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国货航”股票3
96353000股。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4年12月23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
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
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4年12月23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
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
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
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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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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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下、网上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
(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结算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
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
企业组成。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
的投资者报价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2.66元/股(不含2.66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
除;将拟申购价格为2.66元/股、拟申购数量小于23000万股(不含230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
部剔除;在拟申购价格为2.66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23000万股且系统提交时间同为2024年12
月16日14:08:21:115的配售对象中,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
后到前剔除75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225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3316100
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的2.9861%。剔除部分
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
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发行人所处行业、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
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3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价格为2.30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
数,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
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
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660588760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
的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数量的43.48%。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660588760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50.00%,
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数量的43.48%。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与初始战略配售股
数一致,无需向网下回拨。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4年12月19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
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4年12月19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0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09:15-11:30,13:00-15:00。
4、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授予中信证券超额配售选择权,中信证券将按本次发行价格
向投资者超额配售初始发行股份数量15.00%(198176500股)的股票,即向投资者配售总计初
始发行规模115.00%(1519354020股)的股票,最终超额配售情况将在2024年12月20日(T+1日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
告》中披露。
超额配售股票将通过向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并全部向
网上投资者配售。中信证券为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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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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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
价格高于2.66元/股(不含2.66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2.66元/股、拟
申购数量小于23000万股(不含230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在拟申购价格为2.66元/股
、拟申购数量等于23000万股且系统提交时间同为2024年12月16日14:08:21:115的配售对象中
,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75个配售对象。以上过
程共剔除225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331610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不符
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的2.986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
除情况请见附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
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发行人所处行业、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
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3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4年12月19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
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4年12月19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0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09:15-11:30,13:00-15:00。
3、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
业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
下属企业组成。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660588760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前本
次发行数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数量的43.48%。根据最终确定
的发行价格,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660588760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
的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数量的43.48%。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与初始
战略配售股数一致,无需向网下回拨。
4、限售期安排: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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