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391 国货航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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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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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引进及备用发动│ 29.90亿│ ---│ ---│ ---│ ---│ ---│
│机购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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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物流能力提升建│ 2.88亿│ ---│ ---│ ---│ ---│ ---│
│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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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与数字化建设│ 2.23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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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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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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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泰航空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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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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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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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1.2024年12月31日,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本公司│
│ │”,并代表其子公司)与国泰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航空”,并代表其子公司)签│
│ │署了《通用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就货运空间销售代理及服务安│
│ │排、地面代理服务、软件服务、货运联营安排及服务、租赁服务等服务安排进行约定。《框│
│ │架协议》的初始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协议初始期限或后续续期期满后│
│ │,《框架协议》将自动连续续期多次,每次为期三年,惟届时须遵守相关上市规则的要求并│
│ │履行相关上市规则所要求的批准程序。 │
│ │ 2.国泰航空通过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 │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国泰航空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2024年12月24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
│ │于同意与国泰航空签署可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
│ │联交易事项。2024年12月26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
│ │与国泰航空签署可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邓健荣先生、林绍波先生回│
│ │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4.根据本公司与国泰航空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并结合历史交易金额和未来业务运│
│ │营规划,预期2024年、2025年、2026年关联交易上限预测分别为2.815亿元人民币、3.075亿│
│ │元人民币、3.365亿元人民币。 │
│ │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
│ │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
│ │ 公司名称:国泰航空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香港金钟道八十八号太古广场一座三十三楼 │
│ │ 企业性质:在中国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
│ │ 董事长:贺以礼 │
│ │ 总股本:2,883,000万港元 │
│ │ 国泰航空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包括太古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 │其约45%股份)、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29.99%股份)。 │
│ │ 2.主营业务及主要财务数据 │
│ │ (1)国泰航空于1946年在中国香港成立,是以香港为基地的主要尊尚旅游生活品牌。国 │
│ │泰集团(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在四大业务范畴提供产品及服务,包括尊尚旅游、货运、低│
│ │成本客运及生活品味业务。 │
│ │ (2)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泰航空的总资产为1,741.15亿港元,股东 │
│ │权益合计为600.33亿港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944.85亿港元,净利润为97.90亿港元。以 │
│ │上数据已经审计。 │
│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国泰航空的总资产为1,756.30亿港元,股东权益合计为614.13亿 │
│ │港元,2024年1-6月营业收入为496.04亿港元,净利润为36.13亿港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 │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国泰航空通过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系本公司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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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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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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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续聘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
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
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
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4人,从业人员共5,616人,
注册会计师共1,1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德勤华永
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为人民币6亿元。德勤华永为58家上市公司提供2023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
人民币2.60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
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
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
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
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
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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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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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货航”)于2025年4月8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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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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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系2025年一季度公司货机机队规模相对2024年同期有明显增长,同时
,公司航空货运服务、航空货站服务、综合物流解决方案三大业务板块均取得了较好的经营结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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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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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货航”)分别于2025年2月25
日及2025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6日及2025年3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指
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工商备案及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等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
得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2056L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阎非
注册资本:1220888.1225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14日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柱路29号院1幢1至9层
经营范围:内地、香港和澳门地区,国际定期和不定期航空货运、邮件运输和按照货物运
输的行李运输,以及航空器维修。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地面服务和航空速递,地面设备的制造、
维修,汽车及零配件的销售(小轿车除外),汽车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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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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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13日(星期四)1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29号国货航总部综合楼三楼会
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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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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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就召开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
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13日(星期四)1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6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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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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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2024年12月31日,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本公司”
,并代表其子公司)与国泰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航空”,并代表其子公司)签署了
《通用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就货运空间销售代理及服务安排、地
面代理服务、软件服务、货运联营安排及服务、租赁服务等服务安排进行约定。《框架协议》
的初始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协议初始期限或后续续期期满后,《框架协
议》将自动连续续期多次,每次为期三年,惟届时须遵守相关上市规则的要求并履行相关上市
规则所要求的批准程序。
2.国泰航空通过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国泰航空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4年12月24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同意与国泰航空签署可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2024年12月26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与国泰
航空签署可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邓健荣先生、林绍波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4.根据本公司与国泰航空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并结合历史交易金额和未来业务运营
规划,预期2024年、2025年、2026年关联交易上限预测分别为2.815亿元人民币、3.075亿元人
民币、3.365亿元人民币。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国泰航空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金钟道八十八号太古广场一座三十三楼企业性质:在中国香港注册成立的
有限公司董事长:贺以礼
总股本:2883000万港元国泰航空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包括太
古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约45%股份)、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29.99%股份)。
2.主营业务及主要财务数据
(1)国泰航空于1946年在中国香港成立,是以香港为基地的主要尊尚旅游生活品牌。国泰
集团(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在四大业务范畴提供产品及服务,包括尊尚旅游、货运、低成本
客运及生活品味业务。
(2)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泰航空的总资产为1741.15亿港元,股东权益
合计为600.33亿港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944.85亿港元,净利润为97.90亿港元。以上数据
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6月30日,国泰航空的总资产为1756.30亿港元,股东权益合计为614.13亿港元
,2024年1-6月营业收入为496.04亿港元,净利润为36.13亿港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泰航空通过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系本公司关联方。
4.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及履约能力分析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国泰航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
人。目前,国泰航空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框架协议》项下的服务安排费用遵循公允、互利、合理原则,根据有关机种类型(如适
用)和所需技术标准,并参考当前市场条件、行业标准、同业竞争分析和行业惯例进行协商以
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市场惯例。该协议签订后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
低公司整体生产成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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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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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
注册(证监许可〔2024〕1486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
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国货航”,股票代码为“001391”。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同行
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发行人所处行业、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
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30元/股,发行数量为1321177520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
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约为11.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
转让。发行人授予保荐人(主承销商)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
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1519354020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约为12.44%(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2010704725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若超额配售选
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2208881225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660588760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
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的43.48%。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
及时足额缴纳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660588760股,占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总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量
的43.48%。
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一致,无需向网下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462412260股,约占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
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53.85%;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
、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98176500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
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后,网上初始发行
数量为396353000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
的46.15%。
根据《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
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保荐人(主承销商)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198176500股,约占本次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00%。
根据《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958.26785倍,高于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264236000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在超额配售选择权及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98176260股,约
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3.08%,约占本次超额
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量的13.04%;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660589000股,约占超额配售
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6.92%,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
行使后发行总量的43.48%。回拨机制启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0.1739251039%,申购
倍数为574.96013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4年12月23日(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
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首发承销细则》”)、投
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
(1)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者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者其下属企业
;
(2)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者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者其下
属企业。
截至2024年12月16日(T-3日)15:00,全部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足额按时缴纳战略
配售认购资金。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在2024年12月25日(T+4日)之前将超额缴款部分依据
原路径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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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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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
注册(证监许可〔2024〕1486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初始公开发行股票1321177520股,发行股份占
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约为11.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
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授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
商)”)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
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1519354020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2.44%(超额配售选择权
全额行使后)。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2010704725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若超额配售选
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2208881225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660588760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
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的43.48%。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66
0588760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总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
后本次发行总量的43.48%。
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一致,无需向网下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462412260股,约占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
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53.85%;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
、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98176500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
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后,网上初始发行
数量为396353000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
的46.15%。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2.30元/股。
根据《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
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保荐人(主承销商)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198176500股,约占本次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00%。
根据《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958.26785倍,高于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264236000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在超额配售选择权及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98176260股,约
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3.08%,约占本次超额
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量的13.04%;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660589000股,约占超额配售
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6.92%,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
行使后发行总量的43.48%。回拨机制启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0.1739251039%,申购
倍数为574.9601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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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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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
4年12月2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
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
开发行数量的70%时,网上和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或“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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