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393 维通利 更新日期:2026-07-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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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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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6-05-06│ 30.38│ 17.2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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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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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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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北元电力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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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股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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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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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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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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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北元电力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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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股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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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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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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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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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同大永利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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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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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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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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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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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北元安达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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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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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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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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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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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北元安达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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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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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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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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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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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北元电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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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股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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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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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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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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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北元电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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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股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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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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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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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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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北元电力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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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股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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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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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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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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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同大永利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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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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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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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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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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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北元安达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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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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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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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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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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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北元安达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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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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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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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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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08 │
├──────┼────────────────────────────────────────┤
│关联方 │北京北元电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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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股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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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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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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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08 │
├──────┼────────────────────────────────────────┤
│关联方 │北京北元电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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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股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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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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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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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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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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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公告中的百分比均保留四位小数,若各分项数值之和、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
舍五入原因。
一、股东会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23日(星期四)15: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聚富南路8号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9:15-9:25,9:30-11:
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
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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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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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有关规定。北京维通利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
尚需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
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独立性要求,在以前年度担任公司审计
机构期间,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及专项报告等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基础,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与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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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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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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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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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衍生品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衍生品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
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已审议额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商品期货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1、业务目的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连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铜、铝等原材料占公司产品成本的比重
较高,生产经营与铜、铝等金属原材料价格波动具有较强关联性。
公司产品订单签订与实物交付存在时间间隔,期间铜、铝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形成现货价格
风险敞口。铜、铝等原材料价格易受宏观经济周期、市场需求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为对冲铜价
、铝价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稳定公司采购成本与经营成果,增强经营的可预期性和财务稳健
性,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
交易。
2、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0
00万元人民币,且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
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上限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审议额
度。
3、资金来源
本次拟开展的商品期货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境内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及经监管批
准的境内期货公司;交易品种为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生产所需原材料,包括铜、铝等
;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远期等商品类衍生品合约。
5、交易期限
开展商品期货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期货领导小组
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1、业务目的
公司存在产品出口销售、部分原料进口等业务安排,实际经营中形成一定的外币收支敞口
。为合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
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
交易。
2、交易金额
公司拟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000万
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
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上限不超过500万元人
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审议额度。
3、资金来源
本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和资金管理要求,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汇率类衍生品合约。
同时,公司会选择与具备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交易。
5、交易期限
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期货领导小组负责
具体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2026年7月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
品期货衍生品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衍生品和外汇衍生
品套期保值业务。
2026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
衍生品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衍生品和外汇衍生品套期
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期限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均
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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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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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17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
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一、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近日,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变更、《公司章程》备案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并取得了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756036089M
名称: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黄浩云
注册资本:24933.3334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10月20日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聚富南路8号1幢1层0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
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
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机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高铁设备、配
件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动机制造;微
特电机及组件制造;模具制造;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线、
电缆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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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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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股东会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7日(星期三)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聚富南路8号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9:15-9:25,9:30-11:
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
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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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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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17日9:15-9:25,9:30-11
: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17日9:15至15:00的任
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06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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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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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维通利”,股票代码为“001393”。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0.38元/股,发行股份6233.3334
万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
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24933.3334万股。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122.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8.00%。根据最
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122.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8.00%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无需向网下发行进
行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066.8334万股,
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044.5000万股,约占
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40.00%。根据《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9668.20396倍
,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2044.55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022.2834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发行数量的2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4089.05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发行数量的8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0.0206866184%,有效申购倍数为4834.04
287倍。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6年5月8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
略配售情况和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3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7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30%的股份限售期
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
份数量为3073153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30.06%,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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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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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通利”、“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6〕198号文同意注册。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2026年5月8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5月8日
(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
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6年5月7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
心311室主持了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中签仪式。摇号
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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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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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0.38元/股,发行股份6233.3334
万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
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24933.3334万股。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122.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8.00%。根据最
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122.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8.00%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无需向网下发行进
行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066.8334万股,
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044.5000万股,约占
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40.00%。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5111.3
334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发行人于2026年5月6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维通利”股票204
4.5000万股。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6年5月8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
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6年5月8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
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者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
,该配售对象获配股份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
股份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
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5月8日(T+
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
开发行数量的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3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7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30%的股份限售期
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战略配售方面,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
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
有关规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未参与网下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
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未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
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
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
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
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
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
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
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6845121户,有效申购股数为197666430000股,配号总量为395332
860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395332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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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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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通利”、“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6〕198号文同意注册。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份6233.3334万股,公开发行股份
数量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24933.3334万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本次发行价格30.3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5.36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6年4月28日(T-3日)发布
的“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9.40倍),低于可比公司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对应的平均静态市盈率(36.08倍)
,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
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
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本
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
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
格高于31.04元/股(不含31.04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31.04元/股,且
拟申购数量小于630万股(不含63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31.04元/股,
且拟申购数量等于630万股,且申购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14:51:00:835的配售对象,按照深交
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1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406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39946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
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13334960万股的2.9956%。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
有效申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其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
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0.38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
价。
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
大型企业或者其下属企业。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122.0000万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8.00%。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122.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8.00%。最终战
略配售比例和金额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一致,无
需向网下回拨。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6年5月6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6年5月6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
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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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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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通利”、“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198号)。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本次公开发行股份6233.3334万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本次
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
发行后总股本为24933.3334万股。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122.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8.00%。最终战
略配售比例和金额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
回拨至网下发行。
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066.8334万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
后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044.5000万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
行数量的4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
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在2026年5月8日(T+
2日)刊登的《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
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明确。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申购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一、网上路演网址:全景路演(网址:https://rs.p5w.net/);
二、网上路演时间:2026年4月30日(T-1日,周四)14:00-17:00;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本次发行的《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
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
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中国日报网,网址www.chi
nadaily.com.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www.financialnews.com.cn)查阅。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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