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872 招商港口 更新日期:2026-08-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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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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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3-02-18│ 3.10│ 1.3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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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3-02-19│ 3.18│ 1.2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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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8-11-16│ 21.46│ 246.50亿│
├───────────┼───────────┼───────────┼───────────┤
│增发 │ 2019-10-17│ 17.16│ 21.86亿│
├───────────┼───────────┼───────────┼───────────┤
│增发 │ 2022-09-13│ 18.50│ 106.3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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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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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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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石化A1 │ 350.00│ ---│ ---│ 38.22│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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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广建1 │ 2.75│ ---│ ---│ 1.7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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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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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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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106.33亿│ 31.27亿│ 107.27亿│ 100.89│ ---│ ---│
│债务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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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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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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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招商局国际财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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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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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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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加强境外资金管理,拓宽融资渠道,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 │司”)拟与招商局国际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国际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招商国际财务为本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结算、外汇及其他金融│
│ │服务,并约定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招商国际财务日终存款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1亿元,│
│ │招商国际财务向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授出的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6亿│
│ │元,结算、外币结售汇及其他金融服务每年收费上限分别为等值人民币0.1亿元;协议期限3│
│ │年。 │
│ │ 本公司与招商国际财务均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招商国际财务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
│ │交易。 │
│ │ 本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
│ │关于与招商局国际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冯波鸣│
│ │、徐颂、严刚、陆永新、黎樟林、李庆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 │
│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
│ │东会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全权处理交易后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正式协议等。 │
│ │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
│ │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 │ 该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
│ │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信息 │
│ │ 名称:招商局国际财务有限公司 │
│ │ 本公司与招商国际财务均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招商国际财务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
│ │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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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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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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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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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劳务及接受劳务、提供租赁及接│
│ │ │ │受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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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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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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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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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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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及租赁、接受劳务│
│ │ │ │及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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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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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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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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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曾担任其董事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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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及租赁、接受劳务│
│ │ │ │及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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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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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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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及租赁、接受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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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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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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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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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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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劳务及接受劳务、提供租赁及接│
│ │ │ │受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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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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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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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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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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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及租赁、接受劳务│
│ │ │ │及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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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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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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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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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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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及租赁、接受劳务│
│ │ │ │及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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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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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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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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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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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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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保障生产经营以及拓宽融资渠道,加强融资保障,根据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统称“本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拟与招商局融资租赁有│
│ │限公司(包含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
│ │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3.70亿元。融资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 │
│ │前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批准额度及有效期内决定具体融资租赁方案并负│
│ │责实施和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租赁物的选择、融资租赁金额的确定、合同及协│
│ │议的签署等。 │
│ │ 本公司与招商租赁均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实际控制的企│
│ │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招商租赁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
│ │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冯波鸣、徐颂、严刚、陆永新、│
│ │黎樟林、李庆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
│ │该议案。 │
│ │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
│ │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 │ 该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
│ │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信息 │
│ │ 名称: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 成立时间:2016年11月3日 │
│ │ 注册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海中心2号 │
│ │楼-56-202 │
│ │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太子路51号太子广场,38、39楼 │
│ │ 法定代表人:张健 │
│ │ 注册资本:577300万元人民币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5LFDXXK │
│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主要股东:招商局金融控股│
│ │有限公司持股100% │
│ │ 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 │
│ │ (二)关联关系 │
│ │ 本公司与招商租赁均为招商局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 │则》第6.3.3条的规定,招商租赁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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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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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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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为其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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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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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统称“本公司”)在招商银行│
│ │股份有限公司(包含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开设了银行账户。本公│
│ │司拟在招商银行的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最高信贷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 │ 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根据本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本公│
│ │司拟在不影响本公司日常业务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在最高存款余额│
│ │的额度内,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招商银行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在前述│
│ │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批准额度及有效期内决定具体│
│ │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方案并负责实施和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产│
│ │品的选择、投资金额的确定、合同及协议的签署等。 │
│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缪建民为招商银行董事长,根据《深圳证│
│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招商银行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公司在招商银 │
│ │行的存贷款等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
│ │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
│ │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 │ 该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
│ │关部门批准。 │
│ │ 二、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情况 │
│ │ (一)购买目的 │
│ │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根据本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本公司拟│
│ │在不影响本公司日常业务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
│ │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为本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
│ │ (二)购买金额 │
│ │ 本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最高存款额度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
│ │理财产品,即购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前述产品余额与存款余额之和不超过最高存款余额,在│
│ │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
│ │ (三)购买品种 │
│ │ 为控制风险,本公司拟购买品种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12个月内)、有保本│
│ │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及R2风险等级以内(含)的较低风险理财产品。 │
│ │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等证券或其他收益波动大且风险│
│ │较高的金融产品等高风险投资。 │
│ │ (四)购买期限 │
│ │ 本次购买额度自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 │
│ │ (五)购买方式 │
│ │ 董事会及本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批准额度及有效期内决定具体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
│ │理财产品方案并负责实施和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产品的选择、投资金额的确定│
│ │、合同及协议的签署等。 │
│ │ (六)资金来源 │
│ │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
│ │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信息 │
│ │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 │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
│ │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 │
│ │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
│ │ 注册资本:2521984.5601万元人民币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1686XA │
│ │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
│ │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
│ │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
│ │;外汇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
│ │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
│ │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证券│
│ │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
│ │务。 │
│ │ 主要股东情况: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等。 │
│ │ 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 │
│ │ (二)关联关系 │
│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缪建民为招商银行董事长,根据《深圳证│
│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招商银行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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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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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招商局慈善基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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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其出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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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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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切实履行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社会责任、提升本公│
│ │司品牌形象,2026年,本公司拟申请对外捐赠额度3000万元人民币。 │
│ │ 对外捐赠的范围主要包括:乡村振兴、赈灾、助医、助学、助教、助残、助孤、支持环│
│ │境保护、节能减排等社会公益事业。对外捐赠的对象包括招商局慈善基金会在内的公益性社│
│ │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社会弱势群体或者个人。 │
│ │ 若向招商局慈善基金会捐赠公益金,由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招商局集团”)为招商局慈善基金会的主要出资人、管理人,则将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联董事冯波鸣、徐颂、严刚│
│ │、陆永新、黎樟林、李庆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 │
│ │果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捐赠预算或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全票通过并同意将│
│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该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
│ │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信息 │
│ │ 名称:招商局慈善基金会 │
│ │ 法定代表人:张军立 │
│ │ 企业性质:基金会 │
│ │ 住所/办公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沿山路21号2层 │
│ │ 经营范围:济困、扶贫、赈灾、助医、助学、助教、助残、助孤及帮助社会上其他需关│
│ │爱的人士,支持公益事业的发展。 │
│ │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
│ │ 设立时间:2009年6月15日 │
│ │ 设立批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 │ (二)关联关系 │
│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为招商局慈善基金会的主要出资人、管理人,若向招商局│
│ │慈善基金会捐赠公益金,则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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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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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Terminal Link S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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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首席运营官、总经理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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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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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本次财务资助概述 │
│ │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
│ │公司(香港联交所代码:00144.HK,以下简称“招商局港口”)拟以自有资金通过股东借款│
│ │的方式向其参股子公司TL提供19,600,000.00美元的财务资助(以下简称“本次财务资助” │
│ │或“本次交易”),TL的控股股东CMACGMSA(法国达飞集团公司,以下简称“CMA”)按出 │
│ │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贷款利率为8.25%,贷款期限为10年或协议双方书面确定的 │
│ │其他期限,资金用途为支持TL旗下全资子公司牙买加金斯顿港KingstonFreeportTerminalLi│
│ │mited(以下简称“KFTL”)的西堆场扩建项目投资。KFTL近年来每年完成箱量稳定上升,2│
│ │024年完成箱量已贴近码头设计总箱量,面临经营瓶颈,码头管理层建议扩建码头西堆场以 │
│ │增加码头设计总箱量。出于对KFTL业务发展情况和经营预期的预测,经内部评估,认为项目│
│ │具备商业可行性,决定执行,由TL双方股东按出资比例向KFTL提供资金支持。 │
│ │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 │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 │
│ │管理人员所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与上市公司│
│ │构成关联关系。鉴于本公司董事、首席运营官、总经理陆永新先生担任TL的董事,本次交易│
│ │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信息 │
│ │ 名称:TerminalLinkSAS │
│ │ TL系招商局港口控股子公司DirectAchieveInvestmentsLimited的参股公司。本公司董 │
│ │事、首席运营官、总经理陆永新先生担任TL的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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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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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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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港口│CMHI Finan│ 42.17亿│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否 │
│集团股份有│ce (BVI)Co│ │ │ │ │ │ │ │
│限公司子公│., Ltd │ │ │ │ │ │ │ │
│司 │ │ │ │ │ │ │ │ │
├─────┼─────┼─────┼────┼─────┼─────┼────┼───┼───┤
│招商局港口│CMHI Finan│ 35.14亿│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否 │
│集团股份有│ce (BVI)Co│ │ │ │ │ │ │ │
│限公司子公│., Ltd │ │ │ │ │ │ │ │
│司 │ │ │ │ │ │ │ │ │
├─────┼─────┼─────┼────┼─────┼─────┼────┼───┼───┤
│招商局港口│深圳海星港│ 8.31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有│口发展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招商局港口│COLOM BO I│ 1.76亿│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否 │
│集团股份有│NTERN ATIO│ │ │ │ │ │ │ │
│限公司子公│NAL CONTAI│ │ │ │ │ │ │ │
│司 │ NER TERMI│ │ │ │ │ │ │ │
│ │N ALS LIMI│ │ │ │ │ │ │ │
│ │TED │ │ │ │ │ │ │ │
├─────┼─────┼─────┼────┼─────┼─────┼────┼───┼───┤
│招商局港口│高兰巴多自│ 1.5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集团股份有│贸区有限公│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招商局港口│招商局国际│ 1.3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有│码头(青岛│ │ │ │ │保证 │ │ │
│限公司子公│)有限公司│ │ │ │ │ │ │ │
│司 │ │ │ │ │ │ │ │ │
├─────┼─────┼─────┼────┼─────┼─────┼────┼───┼───┤
│招商局港口│Terminal L│ 1.14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集团股份有│ink SAS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招商局港口│Terminal L│ 5724.71万│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是 │
│集团股份有│ink SAS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招商局港口│Terminal L│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集团股份有│ink SAS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招商局港口│China Merc│ ---│人民币 │--- │--- │一般保证│是 │否 │
│集团股份有│hants Fina│ │ │ │ │ │ │ │
│限公司子公│nce Compan│ │ │ │ │ │ │ │
│司 │y Limited │ │ │ │ │ │ │ │
├─────┼─────┼─────┼────┼─────┼─────┼────┼───┼───┤
│招商局港口│COLOM BO I│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集团股份有│NTERN ATIO│ │ │ │ │ │ │ │
│限公司子公│NAL CONTAI│ │ │ │ │ │ │ │
│司 │ NER TERMI│ │ │ │ │ │ │ │
│ │N ALS LIMI│ │ │ │ │ │ │ │
│ │TED │ │ │ │ │ │ │ │
├─────┼─────┼─────┼────┼─────┼─────┼────┼───┼───┤
│招商局港口│CMHI Finan│ ---│人民币 │--- │--- │一般保证│是 │否 │
│集团股份有│ce (BVI)Co│ │ │ │ │ │ │ │
│限公司子公│., Ltd │ │ │ │ │ │ │ │
│司 │ │ │ │ │ │ │ │ │
├─────┼─────┼─────┼────┼─────┼─────┼────┼───┼───┤
│招商局港口│安速捷码头│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集团股份有│仓储服务(│ │ │ │ │ │ │ │
│限公司子公│深圳)有限│ │ │ │ │ │ │ │
│司 │公司 │ │ │ │ │ │ │ │
├─────┼─────┼─────┼────┼─────┼─────┼────┼───┼───┤
│招商局港口│深圳海星港│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集团股份有│口发展有限│ │ │ │ │ │ │ │
│限公司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招商局港口│CMHI Finan│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集团股份有│ce(BVI)Co.│ │ │ │ │ │ │ │
│限公司子公│,Ltd │ │ │ │ │ │ │ │
│司 │ │ │ │ │ │ │ │ │
├─────┼─────┼─────┼────┼─────┼─────┼────┼───┼───┤
│招商局港口│PT PBM Adi│ ---│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否 │
│集团股份有│purusa │ │ │ │ │ │ │ │
│限公司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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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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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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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发布《关于债务
融资工具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披露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
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DFI66号)(下称“通知书”),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本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有效期为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2025年1
1月12日,本公司发行了202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25招商局港SCP002”,代码:0
12582728),发行规模为20亿元,期限为267天,票面利率为1.58%。有关发行结果的具体内容
详见2025年11月15日本公司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78)。本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6年8月7日到期,本公司已
在到期日兑付了该超短期融资券本息,有关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公告详见上海清算所网站(www.
shclearing.com.cn)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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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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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发布《关于债务融
资工具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披露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发
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DFI43号)(下称“通知书”),中国银行间市场
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本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有效期为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本公司于2
026年8月1日披露了《关于发行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
6-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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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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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DFI43号)(下称“通知书”),同意接
受本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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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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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的有关规定,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条件,将于2026年6月1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并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交易,交易方式包括匹配成交
、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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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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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下发行
最终网下实际发行规模为10亿元,票面利率为1.32%,认购倍数5.57倍。2、发行人其他关
联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本期债券认购,最终获配2亿元。除此之外,发行人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参与本期债券认购。3、经核查,本期
债券承销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合计参与认购4亿元
。上述认购报价及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及《关于规范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各项
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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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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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50亿元公司
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322号文注册。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
行规模为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
本期债券期限为190天,债券简称为“26招港D1”,债券代码为524813.SZ。
2026年5月25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本期
债券利率询价区间为1.20%-1.80%。根据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32%。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26年5月26日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
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考2026年5月20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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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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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议案;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
26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三路1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5楼A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徐颂先生(本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其主持本次会议
)。
6.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5人,代表股份数为2246479924股,占本次会议本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0.512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11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1576503737股,占本次会议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188%;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
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6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69976187股,占本次会议本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6.9939%。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59人,代表股份数为2189240249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A
股股份总数的95.0994%。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6人,代表股份数为57239675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B股
股份总数的31.8183%。
4.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长冯波鸣先生
、副总经理李文波先生、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李晓枫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股东
会,已履行请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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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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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150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322号文注册。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
过10亿元(含10亿元)。
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本期债券名称由原申请的“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变更为“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期公司债券
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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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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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强境外资金管理,拓宽融资渠道,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拟与招商局国际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国际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根
据《金融服务协议》,招商国际财务为本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结算、外汇及其他金融服务,
并约定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招商国际财务日终存款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1亿元,招商国际
财务向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授出的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6亿元,结算、
外币结售汇及其他金融服务每年收费上限分别为等值人民币0.1亿元;协议期限3年。本公司与
招商国际财务均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6.3.3条的规定,招商国际财务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招商局国际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冯波鸣、徐
颂、严刚、陆永新、黎樟林、李庆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
本公司管理层全权处理交易后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正式协议等。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该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
部门批准。
(一)基本信息
名称:招商局国际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全资公司
注册地:香港干诺道中168-200号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厦39楼董事长:吴泊
注册资本:港币1000万元
公司注册号(香港):542740
经营范围:金融服务活动,包括投资与控股公司,以及信托、基金和类似金融实体的活动
。
主要股东情况:招商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股100%。
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招商局集团
(香港)有限公司,持有招商局国际财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三)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招商国际财务均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招商国际财务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招商国际财务向本公司提供的存款服务、信贷服务、结算服务、外汇
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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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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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
《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会期及议程安排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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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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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招商局
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本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
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了《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及2026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直接提交本公
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公司董事(含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一)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
效;
(二)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
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方案
(一)本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1)在本公司承担除董事职责以外的其他具体管理职责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相应工作
职责和工作内容对应的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和激励方案执行,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薪
酬及津贴;
(2)在本公司未承担除董事职责以外的其他具体管理职责的非独立董事,不在本公司领
取薪酬及津贴。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5万元/年(税前)。津贴发放不与本公司经营业绩挂钩,仅为独
立董事履行董事职责的固定报酬。
(二)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本公司有关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其相应工作职责和工作内
容、本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等综合因素领取薪酬。
(三)薪酬构成及绩效占比要求
在本公司承担除董事职责以外的其他具体管理职责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
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
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50%;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本公司相关计划实施情况确定,与本公司长期
发展目标相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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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资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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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障生产经营以及拓宽融资渠道,加强融资保障,根据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
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统称“本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拟与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包含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合计不
超过人民币23.70亿元。融资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
范围内,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批准额度及有效期内决定具体融资租赁方案并负责实施和办
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租赁物的选择、融资租赁金额的确定、合同及协议的签署等。
本公司与招商租赁均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招商租赁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与
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冯波鸣、徐颂、严刚、陆永新、黎樟
林、李庆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该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
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6年11月3日
注册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海中心2号楼-
56-202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太子路51号太子广场,38、39楼
法定代表人:张健
注册资本:5773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5LFDXXK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主要股东: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
公司持股100%
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
(二)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招商租赁均为招商局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6.3.3条的规定,招商租赁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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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
一、关联交易概述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统称“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包含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开设了银行账户。本公司拟
在招商银行的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最高信贷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自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根据本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本公司
拟在不影响本公司日常业务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在最高存款余额的额
度内,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招商银行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批准额度及有效期内决定具体购买结构
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方案并负责实施和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产品的选择、
投资金额的确定、合同及协议的签署等。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缪建民为招商银行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招商银行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公司在招商银行的
存贷款等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该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
部门批准。
二、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情况
(一)购买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根据本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本公司拟在
不影响本公司日常业务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为本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购买金额
本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最高存款额度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
财产品,即购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前述产品余额与存款余额之和不超过最高存款余额,在前述
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购买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公司拟购买品种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12个月内)、有保本约
定的结构性存款及R2风险等级以内(含)的较低风险理财产品。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等证券或其他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
高的金融产品等高风险投资。
(四)购买期限
本次购买额度自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
(五)购买方式
董事会及本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批准额度及有效期内决定具体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
财产品方案并负责实施和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产品的选择、投资金额的确定、合
同及协议的签署等。
(六)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注册资本:2521984.5601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1686XA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
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
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
;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
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情况: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等。
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
(二)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缪建民为招商银行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招商银行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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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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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切实履行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社会责任、提升本公司
品牌形象,2026年,本公司拟申请对外捐赠额度3000万元人民币。
对外捐赠的范围主要包括:乡村振兴、赈灾、助医、助学、助教、助残、助孤、支持环境
保护、节能减排等社会公益事业。对外捐赠的对象包括招商局慈善基金会在内的公益性社会团
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社会弱势群体或者个人。
若向招商局慈善基金会捐赠公益金,由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招商局集团”)为招商局慈善基金会的主要出资人、管理人,则将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联董事冯波鸣、徐颂、严刚、
陆永新、黎樟林、李庆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捐赠预算或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全票通过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
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招商局慈善基金会
法定代表人:张军立
企业性质:基金会
住所/办公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沿山路21号2层
经营范围:济困、扶贫、赈灾、助医、助学、助教、助残、助孤及帮助社会上其他需关爱
的人士,支持公益事业的发展。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设立时间:2009年6月15日
设立批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二)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为招商局慈善基金会的主要出资人、管理人,若向招商局慈
善基金会捐赠公益金,则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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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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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毕马威
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本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毕马威华振在2025年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
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本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未来的业务发展和审计需要,经本公司慎重调查和考虑,拟继续
聘请毕马威华振为本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聘
期一年。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审议及授权
本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本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
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
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
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
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
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
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
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
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
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
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
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
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
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吴惠煌先生,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吴惠煌先生2008年开
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吴惠煌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3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丹女士,201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李丹女士2011年开
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李丹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海峰先生,200
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徐海峰先生199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8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徐海峰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27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吴惠煌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丹女士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海峰先生最近
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吴惠煌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丹女士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
海峰先生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费用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10.58万元,其中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722.45万
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34万元),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388.13万元。毕马
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
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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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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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本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为积极回报股东
,与所有股东分享本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本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
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本公司董事会提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本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的50%,不再继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
购等事项导致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本公司20
25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所处的行业特点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
《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规定,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公司的现金
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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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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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情况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本公司总法律顾
问(首席合规官)、董事会秘书刘利兵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刘利兵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
辞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利兵先生的辞职自书面辞呈送达本
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辞去上述职务后,刘利兵先生将继续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利兵先生可行权期权25000份尚未行权,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刘利兵先生在担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各项职
责。在此,本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刘利兵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贡献!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第五次会
议、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首席合
规官)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本公司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徐颂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晓枫先生担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晓枫先生:出生于1982年8月,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
、法学博士学位。现任本公司风控审计部/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澳大利亚PortofNewcastle董事
。历任宁波海事法院助理审判员,中国租船有限公司法律与风险控制部项目经理,中国外运长
航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经理、高级经理,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经理,招商局港口控
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及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
、法律事务部总经理、风控审计部/法律合规部执行总经理。
李晓枫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李晓枫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
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晓枫先生
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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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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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发布《关于债务
融资工具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披露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
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DFI66号)(下称“通知书”),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本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有效期为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
2025年5月19日,本公司发行了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25招商局港SCP001
”,代码:012581169),发行规模为20亿元,期限为180天,票面利率为1.51%。有关发行结
果的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5月22日本公司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本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5年11月16日到期,本公司已在到期日兑付了
该超短期融资券本息,有关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公告详见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cn)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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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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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没有否决议案;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7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11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三路1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5楼A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首席运营官、总经理陆永新先生(本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其主持本
次会议)。
6.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2人,代表股份数为2,237,587,774股,占本次会议本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60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10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1,576,830,583股,占本次会议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359%;通过网络投票
参与表决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6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60,757,191股,占本次会议本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242%。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59人,代表股份数为2,180,276,239股,占本公司有表决
权A股股份总数的94.7165%。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3人,代表股份数为57,311,535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B
股股份总数的31.8582%。
4.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长冯波鸣先生
、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徐颂先生、副总经理李文波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股东会,已
履行请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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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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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发布《关于债务
融资工具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披露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
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DFI66号)(下称“通知书”),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本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有效期为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
本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披露了《关于发行202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075)。
2025年11月12日,本公司发行了20亿元的202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2025年11月13日
资金已全额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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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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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发布《关于债务
融资工具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披露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
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DFI66号)(下称“通知书”),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本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有效期为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本公司
于2025年11月7日披露了《关于发行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
5-073)。
2025年11月7日,本公司发行了20亿元的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5年11月10日资金
已全额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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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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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
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第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批授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象已丧失参与本公司激励计划的资格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该等人员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3500份。具体内容
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注销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2025年11月4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公司已办理
完成上述共计1350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
期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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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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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资助对象:TerminalLinkSAS(以下简称“TL”);
2.资助方式:股东借款;
3.资助额度:19,600,000.00美元;
4.资助期限:10年或协议双方书面确定的其他期限;
5.资助利率:8.25%;
6.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本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尚须提交本公司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财务资助概述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
司(香港联交所代码:00144.HK,以下简称“招商局港口”)拟以自有资金通过股东借款的方
式向其参股子公司TL提供19,600,000.00美元的财务资助(以下简称“本次财务资助”或“本
次交易”),TL的控股股东CMACGMSA(法国达飞集团公司,以下简称“CMA”)按出资比例提
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贷款利率为8.25%,贷款期限为10年或协议双方书面确定的其他期限,
资金用途为支持TL旗下全资子公司牙买加金斯顿港KingstonFreeportTerminalLimited(以下
简称“KFTL”)的西堆场扩建项目投资。KFTL近年来每年完成箱量稳定上升,2024年完成箱量
已贴近码头设计总箱量,面临经营瓶颈,码头管理层建议扩建码头西堆场以增加码头设计总箱
量。出于对KFTL业务发展情况和经营预期的预测,经内部评估,认为项目具备商业可行性,决
定执行,由TL双方股东按出资比例向KFTL提供资金支持。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所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与上市公司构成
关联关系。鉴于本公司董事、首席运营官、总经理陆永新先生担任TL的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陆永新已回避表
决,非关联董事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该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
部门批准。
三、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财务资助借款年利率为8.25%,为参考市场定价并双方谈判协商确定,高于目前有担
保隔夜融资利率(SOFR,SecuredOvernightFinancingRate)。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
、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转移,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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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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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
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第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
(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本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董事会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19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
草案)》”)及其摘要、《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同日,本公司第九
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同时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
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2019-070)
。
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同日,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并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调整
后)》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
-002、2020-003、2020-004)。
本公司监事会对首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公司对股票期权首批授予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本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9日止。
公示期满,本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首批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本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
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本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本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2020-013、2020-014)
。
本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预留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
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2021-008)。
(第一期)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09)。本
公司对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本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
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8日止。公示期满,本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首批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
任何异议。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2022-008、2022-0
09、2022-010)。
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006、2023-0
07、2023-008、2023-009)。
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2024-005、2024-0
06、2024-007、2024-008)。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第四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进行
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2024
-063、2024-065)。
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2024-097、2024-0
99)。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第三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进行
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2025
-053、2025-056)。
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2025-070)。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期)首批授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象已丧失参与本公司激励计划的资格,本公司将注销该等
人员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35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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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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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
《关于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期及议程安排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召开会议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15:30;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15
: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本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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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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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公司本
次注销的股份为19817696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2501565281股)的0.79%,本次注销的股
份数量与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一致。
2.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
的注销手续。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501565281股变更为2481747585股。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10月29
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9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8900万元(含)的自
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
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5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
月6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回购期间,公司按
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的相关进展公告。
截至2025年9月1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
份19817696股,占公司总股本(以公司2025年9月19日总股本2501565281股为基数)的0.79%,实
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9月19日。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20.99元/股,
最低为17.9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88952994.18元(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
本次回购股份总金额已达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公司本
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3)。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情形的,需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期限
内予以注销。
公司本次注销的股份为19817696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79%,本次注销的股份数量
与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一致。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501565281股变更为2481747585
股。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回购股
份的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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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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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9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8900万元(含),回购实
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4年10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七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披露的《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
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92)。
截至2025年9月19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
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
动公告。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
月6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回购期间,公司按
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的相关进展公告。截至2025年9月1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817696股,占公司总股本(以公司2025年9月19日总股本2501565281股
为基数)的0.79%,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9月19日。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
交价为20.99元/股,最低为17.9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88952994.18元(含印花税、佣金
等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总金额已达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
总金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
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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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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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资助对象:天津海天保税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天”);
2.资助方式:以借款方式直接提供财务资助;
3.资助额度:3430万元人民币;
4.资助期限:拟调整为至2028年12月18日止;
5.资助利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6.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8月28日,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对原财务资助进行展期。
一、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概况
2022年12月23日,本公司召开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香
港联交所代码:00144.HK,以下简称“招商局港口”)的全资子公司招商局国际(中国)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国际投资”)以自有资金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向招商局港口的参
股子公司天津海天保税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天”)提供的343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
助,天津海天的控股股东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港股份”)按出资比例通过委
托贷款的方式提供财务资助,贷款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LPR)执行,贷款期限展期三年(以下简称“原财务资助”)。
2024年5月31日,本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招商局国际投资对原财务资助的资助方式和资助期限进
行调整,资助方式由招商局国际投资以自有资金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天津海天提供3430万元
人民币的财务资助调整为招商局国际投资以自有资金直接向天津海天提供3430万元人民币的财
务资助,资助期限调整为至2025年12月18日止。天津港股份继续按出资比例通过委托贷款的方
式提供财务资助。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8)、2022年11月3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
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调整控股子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鉴于原财务资助即将于2025年12月18日到期,为满足天津海天的日常运营需要,招商局港
口拟对原财务资助进行展期,资助期限调整为至2028年12月18日止。天津港股份继续按出资比
例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提供财务资助。原财务资助的其他条件不变。
本次财务资助调整事项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展期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
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对原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全权处理交易后续相关事
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正式协议等。本公司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玉彬先生自2022年10月
起担任天津海天的副董事长,已于2024年1月辞去天津海天副董事长职务,并于2024年5月辞去
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12个月内未曾担
任过天津海天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三、财务资助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不涉及变更财务资助利率,财务资助的借款年利率仍为全国银行间同业
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采用市场定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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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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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30日,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
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摘要同步披露于《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了方便投资者了解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的
相关情况,本公司将于2025年9月5日下午举行网上投资者交流会,届时本公司管理层将就本公
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等事宜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本次网上投资者交流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参与
本次网上投资者交流会。
会议时间:2025年9月5日(星期五)15:00-16:00
交流网址:http://rs.p5w.net/c/001872.shtml
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4日18:00前将关心的问题发送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Cmpir@cmh
k.com。本公司将在交流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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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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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一期)》(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本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一)调整事由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本公司最新总股本基数,每十股派发现金股利
7.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6月25日
实施完毕。
(二)调整方法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若在行权前公司
发生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派息的调整方法如下: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三)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批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统一由15.5
0元/股调整为14.76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统一由13.25元/股调整为12.51元/股。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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