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010 传化智联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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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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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4-06-15│ 9.91│ 1.89亿│
├───────────┼───────────┼───────────┼───────────┤
│增发 │ 2010-06-22│ 12.69│ 5.03亿│
├───────────┼───────────┼───────────┼───────────┤
│增发 │ 2015-11-04│ 8.61│ 200.00亿│
├───────────┼───────────┼───────────┼───────────┤
│增发 │ 2015-11-20│ 9.85│ 43.2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11-27│ 2.09│ 1.0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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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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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浙江传化合成材料股│ 62237.67│ ---│ 40.33│ ---│ 8967.32│ 人民币│
│份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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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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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传化公路港项目│ 2.80亿│ ---│ 2.25亿│ 100.00│ 8196.14万│ 201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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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780.27万│ 4780.27万│ 4780.27万│ 100.00│ -93.32万│ 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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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传化公路港项目│ 1.50亿│ ---│ 1.50亿│ 100.00│-2602.17万│ 201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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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传化公路港项目│ 2.15亿│ ---│ 2.15亿│ 100.00│ 1593.28万│ 201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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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传化公路港项目│ 2.86亿│ ---│ 2.86亿│ 100.00│ 5313.42万│ 201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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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沙坪坝传化公路│ 9273.00万│ ---│ 9273.03万│ 100.00│ 294.96万│ 2017-06-01│
│港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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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传化公路港项目│ 7.86亿│ ---│ 5.92亿│ 100.00│ 900.78万│ 201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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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传化公路港项目│ 3.15亿│ ---│ 1.34亿│ 100.00│ 725.81万│ 201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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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传化公路港项目│ 9834.00万│ ---│ 8642.43万│ 100.00│-2569.12万│ 2017-03-01│
├─────────┼──────┼─────┼─────┼─────┼─────┼──────┤
│金华公路港项目 │ ---│ ---│ 8339.03万│ 99.89│ 4307.50万│ 2018-12-01│
├─────────┼──────┼─────┼─────┼─────┼─────┼──────┤
│荆门公路港项目 │ ---│ ---│ 9900.36万│ 100.00│ 477.50万│ 2018-12-01│
├─────────┼──────┼─────┼─────┼─────┼─────┼──────┤
│沧州公路港项目 │ ---│ ---│ 7339.93万│ 93.57│ 287.21万│ 2018-12-01│
├─────────┼──────┼─────┼─────┼─────┼─────┼──────┤
│商丘公路港项目 │ ---│ ---│ 1.02亿│ 100.00│ 495.26万│ 2017-12-01│
├─────────┼──────┼─────┼─────┼─────┼─────┼──────┤
│温州公路港项目 │ ---│ ---│ 4060.92万│ 100.00│ 422.31万│ 2018-12-01│
├─────────┼──────┼─────┼─────┼─────┼─────┼──────┤
│郑州公路港项目 │ ---│ ---│ 1.26亿│ 100.00│ 295.03万│ 2019-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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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公路港项目 │ ---│ ---│ 5754.87万│ 100.00│ -575.11万│ 2017-12-01│
├─────────┼──────┼─────┼─────┼─────┼─────┼──────┤
│合肥公路港项目 │ ---│ ---│ 6546.19万│ 100.00│ 114.82万│ 2017-12-01│
├─────────┼──────┼─────┼─────┼─────┼─────┼──────┤
│怀化公路港项目 │ ---│ ---│ 3416.38万│ 100.00│ 126.33万│ 2018-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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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公路港项目 │ ---│ ---│ 7999.46万│ 100.00│ -765.74万│ 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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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邑公路港项目 │ ---│ ---│ 4517.79万│ 100.00│ 43.69万│ 2023-07-01│
├─────────┼──────┼─────┼─────┼─────┼─────┼──────┤
│濮阳公路港项目 │ ---│ 4.72万│ 219.73万│ 4.39│ -93.32万│ 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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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2O物流网络平台升 │ 22.79亿│ ---│ 11.40亿│ 98.35│ -3.21亿│ ---│
│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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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众成物流供应链│ ---│ ---│ 6.70亿│ 95.87│ -122.57万│ ---│
│管理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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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传化物流集团项│ 200.00亿│ ---│ 200.00亿│ 100.00│ -2.03亿│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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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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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4 │交易金额(元)│7971.7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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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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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温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27.54%│标的类型 │股权、债权 │
│ │股权、温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 │
│ │债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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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温州途邦供应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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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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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2026年1月22日,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传化智联”)子公司传化 │
│ │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物流”)及其子公司福建省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福建传化物流”)签署《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将传化物流持有的温州传化公│
│ │路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公路港”或“标的公司”)27.54%股权(交易价款7,97│
│ │1.74万元)、福建传化物流持有的标的公司62.46%股权(交易价款11,273.26万元)以及传 │
│ │化物流和福建传化物流持有的标的公司债权转让给温州途邦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
│ │州途邦”),转让价格合计为19,245.00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6-01-24 │交易金额(元)│1.13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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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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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温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62.46%│标的类型 │股权、债权 │
│ │股权、温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 │
│ │债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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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温州途邦供应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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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福建省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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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2026年1月22日,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传化智联")子公司传化物流 │
│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物流")及其子公司福建省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福建传化物流")签署《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将传化物流持有的温州传化公路港物流│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公路港"或"标的公司")27.54%股权(交易价款7,971.74万元)、│
│ │福建传化物流持有的标的公司62.46%股权(交易价款11,273.26万元)以及传化物流和福建 │
│ │传化物流持有的标的公司债权转让给温州途邦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途邦"),转│
│ │让价格合计为19,245.00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6-01-06 │交易金额(元)│2058.6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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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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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溶剂回收及钾钠盐副产装置技术与设│标的类型 │无形资产、固定资产 │
│ │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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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东传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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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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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交易概述 │
│ │ 为满足有机颜料溶剂回收需要,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传化智│
│ │联”)全资子公司广东传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传化新材料”)拟向浙江新安│
│ │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股份”)购买溶剂回收及钾钠盐副产装置技术与设│
│ │备(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购买价格为2058.6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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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06 │交易金额(元)│1.51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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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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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智造产业园│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土地163174平方米(计244.761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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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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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浙江传化益迅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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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传化智联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传化智联”或“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八届│
│ │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签署<不动产收储协议>的议案》,同意公│
│ │司下属公司浙江传化益迅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益迅”或“乙方”)与萧山经济│
│ │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萧经开管委会”或“甲方”)签署《不动产收储协议》│
│ │,协议约定萧经开管委会收储传化益迅宗地位于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智造产业园土地16│
│ │3174平方米(计244.761亩),在经评估机构依法评估的基础上,萧经开管委会对传化益迅 │
│ │收储地块进行补偿,补偿总额15101.760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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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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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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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传化化学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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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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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进一步提高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传化智联”)享有的核心│
│ │资产权益,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以自有资金3,510.87万元人民币收购浙江传化化学集团│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化学集团”)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传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传化精化”)7.5728%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传化精化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 │
│ │司。 │
│ │ 传化化学集团为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全资子公司,根│
│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
│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2026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
│ │家海、屈亚平、徐迅、朱江英、傅幼林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 │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
│ │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
│ │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浙江传化化学集团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说明:传化化学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传化集团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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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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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传化日用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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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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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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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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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场所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浙江传化日用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场所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浙江传化日用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场所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浙江传化日用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本次交易概述 │
│ │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管理效率,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拟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根│
│ │据金融服务的约定,协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
│ │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均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每日最高用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
│ │ 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控股的单位,根│
│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传化集团 │
│ │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周家海、周升学属于关联│
│ │董事,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 │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本│
│ │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关联方名称: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 │
└──────┴────────────────────────────────────────┘
┌──────┬────────────────────────────────────────┐
│公告日期 │2026-01-06 │
├──────┼────────────────────────────────────────┤
│关联方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销商品或劳务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交易概述 │
│ │ 为满足有机颜料溶剂回收需要,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传化智│
│ │联”)全资子公司广东传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传化新材料”)拟向浙江新安│
│ │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股份”)购买溶剂回收及钾钠盐副产装置技术与设│
│ │备(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购买价格为2,058.60万元。 │
│ │ 2、关联关系 │
│ │ 新安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控股子公司,根│
│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
│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
│ │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 │
│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家海、│
│ │周升学、屈亚平、朱江英、傅幼林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 │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
│ │一致同意本次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
│ │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需要经过│
│ │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说明:新安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控股子公司。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传化智联股│传化物流集│ 4.74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团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
│传化智联股│郑州传化华│ 3.29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商汇物流有│ │ │ │ │保证 │ │ │
│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传化智联股│包头传化交│ 1.8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投公路港物│ │ │ │ │保证 │ │ │
│子公司 │流有限公司│ │ │ │ │ │ │ │
├─────┼─────┼─────┼────┼─────┼─────┼────┼───┼───┤
│传化智联股│传化智联股│ 1.41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份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子公司 │ │ │ │ │ │ │ │ │
├─────┼─────┼─────┼────┼─────┼─────┼────┼───┼───┤
│传化智联股│淄博传化公│ 1.37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路港物流有│ │ │ │ │保证 │ │ │
│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传化智联股│浙江传化公│ 1.3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路港物流发│ │ │ │ │保证 │ │ │
│子公司 │展有限公司│ │ │ │ │ │ │ │
├─────┼─────┼─────┼────┼─────┼─────┼────┼───┼───┤
│传化智联股│长春传化公│ 1.31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路港物流有│ │ │ │ │保证 │ │ │
│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传化智联股│成都传化智│ 1.19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慧物流港有│ │ │ │ │保证 │ │ │
│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传化智联股│安庆传化公│ 1.1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路港物流有│ │ │ │ │保证 │ │ │
│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传化智联股│郑州传化公│ 97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路港物流有│ │ │ │ │保证 │ │ │
│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传化智联股│成都传化东│ 7676.6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中心物流港│ │ │ │ │保证 │ │ │
│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传化智联股│重庆市荣昌│ 73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区传化智慧│ │ │ │ │保证 │ │ │
│ │园区管理服│ │ │ │ │ │ │ │
│ │务有限公司│ │ │ │ │ │ │ │
├─────┼─────┼─────┼────┼─────┼─────┼────┼───┼───┤
│传化智联股│浙江传化合│ 6596.5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成材料股份│ │ │ │ │保证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传化智联股│浙江传化化│ 48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学品有限公│ │ │ │ │保证 │ │ │
│ │司 │ │ │ │ │ │ │ │
├─────┼─────┼─────┼────┼─────┼─────┼────┼───┼───┤
│传化智联股│浙江传化天│ 2981.1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松新材料有│ │ │ │ │保证 │ │ │
│ │限公司 │ │ │ │ │ │ │ │
├─────┼─────┼─────┼────┼─────┼─────┼────┼───┼───┤
│传化智联股│黄石传化诚│ 2445.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通公路港物│ │ │ │ │保证 │ │ │
│子公司 │流有限公司│ │ │ │ │ │ │ │
├─────┼─────┼─────┼────┼─────┼─────┼────┼───┼───┤
│传化智联股│浙江传化天│ 1216.7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松新材料有│ │ │ │ │保证 │ │ │
│ │限公司 │ │ │ │ │ │ │ │
├─────┼─────┼─────┼────┼─────┼─────┼────┼───┼───┤
│传化智联股│浙江传化涂│ 121.5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料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
│传化智联股│票据池业务│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传化智联股│资产池业务│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传化智联股│广东传化富│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联精细化工│ │ │ │ │保证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传化智联股│传化物流集│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团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
│传化智联股│传化物流集│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团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
│传化智联股│浙江传化合│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成材料股份│ │ │ │ │保证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传化智联股│浙江传化涂│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料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
│传化智联股│浙江传化化│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学品有限公│ │ │ │ │保证 │ │ │
│ │司 │ │ │ │ │ │ │ │
├─────┼─────┼─────┼────┼─────┼─────┼────┼───┼───┤
│传化智联股│浙江传化合│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成材料股份│ │ │ │ │保证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传化智联股│南昌传化智│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联公路港物│ │ │ │ │保证 │ │ │
│子公司 │流有限公司│ │ │ │ │ │ │ │
├─────┼─────┼─────┼────┼─────┼─────┼────┼───┼───┤
│传化智联股│成都传化智│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慧物流港有│ │ │ │ │保证 │ │ │
│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传化智联股│西安传化丝│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路公路港物│ │ │ │ │保证 │ │ │
│子公司 │流有限公司│ │ │ │ │ │ │ │
├─────┼─────┼─────┼────┼─────┼─────┼────┼───┼───┤
│传化智联股│贵阳传化公│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路港物流有│ │ │ │ │保证 │ │ │
│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传化智联股│台州传化洲│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否 │
│份有限公司│锽公路港物│ │ │ │ │保证 │ │ │
│子公司 │流有限公司│ │ │ │ │ │ │ │
├─────┼─────┼─────┼────┼─────┼─────┼────┼───┼───┤
│传化智联股│浙江传化合│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成材料股份│ │ │ │ │保证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6-27│收购兼并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传化智联”)享有的核心资
产权益,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以自有资金3510.87万元人民币收购浙江传化化学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传化化学集团”)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传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传化精化”)7.5728%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传化精化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传化化学集团为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2026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家海
、屈亚平、徐迅、朱江英、傅幼林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需
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传化化学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萧山区宁围街道宁新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周家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560577166L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发展情况:传化化学集团成立于2010年,经营范围如下:企业投资管
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信息服务,化工信息软件开发与销售,市场营销策划,化学品(除危
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批发零售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传化集团持股100.00%最近一
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关联关系说明:传化化学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传化集团全资子公司经查询,传化化学集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传化精化7.5728%股权。
2、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传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782356457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
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鸿达路125号
法定代表人:屈亚平
注册资本:20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
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
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化肥销售;建
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4、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
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
──────┬──────────────────────────────────
2026-05-28│其他事项
──────┴──────────────────────────────────
一、选举职工董事的情况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由
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以及1名职工董事组成,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
2026年5月27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的议案》。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投票选举,傅幼林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职工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傅幼林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
完成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
2026-05-28│其他事项
──────┴──────────────────────────────────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家海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民和路945号传化大厦会议室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下午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
7日。6、会议通知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
决的方式和方法。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其中:
会议由周家海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
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本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议
通过。本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
议通过。本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参与投票的股东中关联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徐冠
巨先生、徐观宝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本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
议通过。本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1659
074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0%;反对1798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3%;弃权19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
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
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经本
次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结果如下:
1、选举周家海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周升学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屈亚平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徐迅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朱江英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结果如下:
1、选举章国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邓晓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王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方怀宇、李诗云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1、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
2026-04-21│重要合同
──────┴──────────────────────────────────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管理效率,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拟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根据金
融服务的约定,协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均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财务公司
向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每日最高用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控股的单位,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传化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周家海、周升学属于关联董事
,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本次
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939号浙江商会大厦2幢5层法定代表人:周升学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H1PH16Q
主营业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
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
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法律法规规定或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股东结构情况:传化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5%,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财务公司总资产64.97亿元,其中: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03亿元
,存放同业款项23.6亿元,贷款余额40.02亿元,无垫款发生。总负债53.18亿元,其中:吸收
存款52.99亿元。净资产11.79亿元。2025年,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236.45万元,实现利润
总额8077.72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6038.52万元。
关联关系: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
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服务接受方):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服务提供方):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金融服务内容
1.1存款服务
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
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
,在甲方提出资金需求时予以及时、足额兑付。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收款、付款
等的结算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乙方应保障甲方资金安全和结算网络安
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支付需求。
1.3综合授信服务
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在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
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及其他形式的资
金融通服务。
1.4其他金融服务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乙方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顾
问服务、信用鉴证服务、委托贷款服务、代理服务等。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
需进行磋商并订立独立协议。
2、预计交易额度
存款额度: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的存款日均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综合授信服务额度: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综合授信额度,甲方每日最高用
信余额预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综合授信服务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签署协议。
3、定价原则
3.1存款定价原则
乙方向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在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政策规定的基础上,
不得低于中国主要商业银行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甲方的利率。
3.2结算定价原则
乙方对甲方提供结算服务时实施结算费用减免或优惠。如需向甲方收费,在符合中国人民
银行有关收费标准规定的基础上,不得高于中国主要商业银行在同等条件下向甲方收取的费用
标准。
3.3贷款定价原则
乙方向甲方提供贷款服务的贷款利率,在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政策规定的基础上,
不得高于中国主要商业银行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甲方的利率。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收取
的费用,在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收费标准规定的基础上,不得高于中国主要商业银行在同等
条件下向甲方收取的费用,具体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4.1本协议的签订、生效、履行、变更、终止、解除、解释、争议解决及司法程序等均适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
区的法律)。
4.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协议生效及其他事项
5.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成立,并于通过双方各自必要的审批程序后生效。甲方的审批程
序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协议有效期至甲方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5.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金融服务时,甲方的范围包括传
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下属公司。
5.3本协议项下的中国主要商业银行,是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银行。
5.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2026-04-21│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日常运营和项
目建设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总计不超过5390
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422000.00万元
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170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担
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
审批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
负债率大于等于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
保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
或股东会审议。对超出上述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
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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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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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
司将于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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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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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管家(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资产管家(票
据池)业务(以下简称“票据池业务”),业务开展期限为自相关合同签署之日起3年,业务
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
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银行为客户提供票据信息查询、保管、托收等票据托管服务,同时根据客
户的需要,以票据、票据托收回款、存单及保证金账户中的保证金设定质押担保,通过总额度
控制模式为客户提供融资的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可以在各
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它
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或担保额度
,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2、合作银行
公司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授权公司管理层
根据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合作银行。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即用于与
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业务期限内,上述
额度可循环使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可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
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
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
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
公司结算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随之增加。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可以采用开具
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
1、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
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在对外结算上可以最大限度地使用票据存量转化为对外支付手段,可以利用票据
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
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减少货币资金占用,降低财务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
效率,提升公司的整体资产质量,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
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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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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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与内控审计机构,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天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
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
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
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
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
天健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
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
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
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
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
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
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尉建清,201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超1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书娟,202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22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6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梁政洪,201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5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倪春华,199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7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书娟、梁政洪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尉建清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受到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近三
年受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各一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天健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
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审计费用为46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4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2026
年度审计费用将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
置及投入时间等因素,参考往年公司向其支付的审计费用,最终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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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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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
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就董事职务在
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年8万元整(含税)/人。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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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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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截至2025年12月31
日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于2026
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
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
测试,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符合财务核销
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或预计未来无法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已计
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予以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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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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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
五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965.37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后,报告期末未分配
利润金额102115.75万元,公司总股本为2764030908股。
以公司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
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至实施前,如股本总数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
以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所确定的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数为基数,依法重新调整
分配总额后进行分配。
2025年12月,公司注销完成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23939600股,回购前述股份
所用资金总金额为20001.96万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现金分红后,公司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41460.46万元。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
购注销总额61462.43万元,占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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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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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
和监督机制,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科学性,增强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
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本规划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在遵循重视
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股东回报规划,兼顾处理
好公司短期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现金分红信
息披露的真实性。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等意见。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是在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
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
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
的基础上做出的安排。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的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遵循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尽量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
润,在满足现金分配条件情况下,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3、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及差异化现金分配政策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
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未来
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
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4)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
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
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
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4、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
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
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除上述原因外,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还应当
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5、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
其占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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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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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概述
2026年1月22日,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传化智联”)子公司传
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物流”)及其子公司福建省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福建传化物流”)签署《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将传化物流持有的温州传化公路
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公路港”或“标的公司”)27.54%股权、福建传化物流持有
的标的公司62.46%股权以及传化物流和福建传化物流持有的标的公司债权转让给温州途邦供应
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途邦”),转让价格合计为19245.00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
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
在公司管理层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温州途邦供应链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月乐西街151号2幢二楼201室法定代表人:陈坚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2MAG0GPY83L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企业形象策划;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
温州途邦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
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温州途邦的履约能力:温州途邦本次收购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和股东借款,相关资金将
根据交易进度逐步到位。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
温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90%股权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温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4344090265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浙江省潘桥街道福州路666号
法定代表人:陈志伟
注册资本:13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运代理;货运配载;装卸服务;货运站(场)服务;机动车维修
;汽车美容;汽车租赁;车辆保管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市场内场所租赁
;仓储(不含危险品)服务;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材料、棉花、汽车及
配件、轮胎、装潢装饰材料、生活日用品的销售;企业登记代理服务,代理记账服务,广告制
作、代理、设计及发布;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设计、施工,建筑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下设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分支机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3、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主
要财务数据:
5、公司持有上述标的公司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为其提供
担保、财务资助、委托该标的公司理财等情况,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
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以经营
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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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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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概述
为满足有机颜料溶剂回收需要,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传化智联
”)全资子公司广东传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传化新材料”)拟向浙江新安化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股份”)购买溶剂回收及钾钠盐副产装置技术与设备(以
下简称“标的资产”),购买价格为2058.60万元。
2、关联关系
新安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家海、周升
学、屈亚平、朱江英、傅幼林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本次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
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镇
法定代表人:吴严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192743
注册资本:134959.704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二、三类
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农药生产;农药批发
;农药零售;肥料生产;农作物种子经营;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
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发
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天然水收集与分配;有毒化学品进出口;检验检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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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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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传化智联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传化智联”或“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签署<不动产收储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下
属公司浙江传化益迅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益迅”或“乙方”)与萧山经济技术开
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萧经开管委会”或“甲方”)签署《不动产收储协议》,协议约
定萧经开管委会收储传化益迅宗地位于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智造产业园土地163174平方米
(计244.761亩),在经评估机构依法评估的基础上,萧经开管委会对传化益迅收储地块进行
补偿,补偿总额15101.7607万元。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收储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涉及
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政府管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11330109002514566N,办公地址为萧山区市心北路99号,具备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萧经开管委会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
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收储事项的标的资产为传化益迅所持有位于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智造产业园的土
地,面积163174平方米(计244.761亩),权证号为浙(2025)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700452号,
用途为二类与三类工业兼容用地。
上述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第三方权利,资产权属不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标的资产价值:以2025年12月17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账面原值12113.46万元,账面
净值11413.07万元(未经审计)。其中:土地账面原值8851.40万元,净值8380.11万元。在建
工程原值3032.96万元,净值3032.96万元。双方根据标的资产价值及评估情况,协商约定具体
补偿金额为15101.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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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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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为规避公司库存产品、在途
原料因现货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
交易的丁二烯橡胶等商品期货的套期保值业务。拟投入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5,
00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4,000.00万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2、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
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主要是用来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库存产品、在途原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不以套利、投
机为目的,可能存在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技术风险、信用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避险机
制,最大可能的规避产品库存、在途原料因现货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控制经
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
本次开展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丁二烯橡胶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及
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
限为5,00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4,0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
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的相应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交易方式
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丁二烯橡胶等合约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
4、交易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交易业务的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或者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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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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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对方和交易金额:为对冲汇率波动风险,实现
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开展
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经
营资质的金融机构。拟投入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任
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5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2、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本业
务无保本保收益的业务承诺,尽管公司已配备相关专业人员开展上述业务,但在实施过程中仍
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对冲进出口业务的汇率波动风险。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
1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5000.00万元人民币
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的相应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
3、交易对方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经营资质的
金融机构。上述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交易期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者
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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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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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同向上升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但与其就业绩预告有关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初
步沟通,目前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化学业务聚焦市场需求,优化营销策略;物流业务持续优化资产结构,聚
焦优势业务,提升盈利能力。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主要有以下原因:(1
)公司经营业绩取得良好增长;(2)公司转让传化支付有限公司股权和青岛传化物流基地有
限公司股权确认相关投资收益;(3)公司回购浙江传化合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提升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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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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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传化智联”)本次对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库存股予以注销,注销数量为23939600股,占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86%。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787970508股减少至2764030908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库存股票注销事宜
已于2025年12月1日办理完成。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
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众股份,回
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区间为20000万元-40000万
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11.98元/股(含本数)。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4)。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通过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23939600股
,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6%,最高成交价为9.22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380元/股,成交
总金额200019617.1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进展暨回购完
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二、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原计划“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用途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
注册资本”,即对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3939600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23939600股,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总股本的0.86%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
25年12月1日办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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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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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
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于2025年
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
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
测试,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符合财务核销
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或预计未来无法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已计
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予以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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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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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
并注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4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787970508股减少至
2764030908股。公司本次注销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
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
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以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10月11日起45天内,每日8:30—11:30、12:30—17:30,双休日及法
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民和路传化大厦资本证券部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磊先生、祝盈女士
联系电话:0571-82872991
联系传真:0571-83782070
邮政编码:311215
电子邮箱:zqb@etransfar.com
4、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
件及复印件。
5、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
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申报文件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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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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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举职工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传化智联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
和职工代表监事,同时将董事会成员由7名董事调整为8名董事,新增1名职工董事。公司于202
5年10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投票选举,傅幼林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傅幼林先生本次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七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备查文件
附件:
傅幼林先生:中国国籍,1967年出生,大专学历,1987年参加工作。1989年加入本公司工
作,曾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传化化学高级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功能化学品事业部常务副总裁。
未在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320000股,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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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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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
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于2025年
8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
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
测试,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符合财务核销
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或预计未来无法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已计
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予以核销。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及总金额
经对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
减值测试后,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1627.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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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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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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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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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2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以
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子道先生主持,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
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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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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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8月11日,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传化智联”)子公司传
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物流”)签署了《关于成都传化智慧物流港有限公司四
川省智能制造供应链一体化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固定资产贷款的补流承诺函》,传化物流为其下
属公司成都传化智慧物流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智慧港”)四川省智能制造供应链一体
化公共服务中心项目19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传化物流已履行了审议程序
,本次承诺事项无需提交传化智联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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