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011 盾安环境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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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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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新材 │ 1656.52│ ---│ ---│ 1591.68│ 158.84│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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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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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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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7.99亿│ 0.00│ 7.99亿│ 100.03│ ---│ ---│
│银行借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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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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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08 │交易金额(元)│2.1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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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上海大创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标的类型 │股权 │
│ │合计人民币1,537.00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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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贾维新、牟江峰、沈晶、沈晓耘、大创(天津)汽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三一│
│ │智能产业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方广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南通能达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威海昆嵛双子座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天津科创天使投资有限公司、常州方广三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清科同│
│ │润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亚洲鸿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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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盾安环境")拟现金收购│
│ │贾维新、大创(天津)汽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创合伙")等交易对方│
│ │持有的上海大创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大创"或"标的公司")62.95%股权,交易│
│ │作价2.15亿元,并向上海大创增资3,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 │
│ │上市公司持有上海大创65.95%股权,上海大创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
│ │ 收购方: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贾维新、牟江峰、沈晶、沈晓耘、大创合伙、湖南三一智能产业私募股权基金│
│ │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方广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能达创新创业投资│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威海昆嵛双子座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天津科创天使投资有│
│ │限公司、常州方广三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清科同润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亚洲鸿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其中:承诺方为贾维新、牟江峰、沈晶、沈晓耘、大创合伙、天津梓初、标的公司下属│
│ │公司;公司方股东为贾维新、牟江峰、沈晶、沈晓耘、大创合伙、天津梓初 │
│ │ 相关转让方拟向收购方转让其合计持有的上海大创62.95%股权,对应公司注册资本合计│
│ │人民币1,537.00万元("标的股权"),在标的股权交割时,相关转让方应按照规定的股权转│
│ │让价款向收购方转让不存在任何负担的标的股权。 │
│ │ 上海大创拟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14.87万元("增资股权"),在标的股权交割完成后,│
│ │由收购方按照规定的认购价款认购全部增资股权。 │
│ │ 作为标的股权转让的对价,收购方应当向转让方合计支付转股对价21,459.77万元人民 │
│ │币;作为增资股权的对价,收购方应当向公司缴付3,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人民币214.87│
│ │万元应当作为增资额计入公司的注册资本,剩余部分应当作为增资的溢价进入公司的资本公│
│ │积。 │
│ │ 近日,上海大创已办理完成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嘉定区│
│ │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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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08 │交易金额(元)│3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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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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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大创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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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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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大创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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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盾安环境")拟现金收购│
│ │贾维新、大创(天津)汽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创合伙")等交易对方│
│ │持有的上海大创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大创"或"标的公司")62.95%股权,交易│
│ │作价2.15亿元,并向上海大创增资3,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 │
│ │上市公司持有上海大创65.95%股权,上海大创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
│ │ 收购方: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贾维新、牟江峰、沈晶、沈晓耘、大创合伙、湖南三一智能产业私募股权基金│
│ │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方广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能达创新创业投资│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威海昆嵛双子座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天津科创天使投资有│
│ │限公司、常州方广三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清科同润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亚洲鸿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其中:承诺方为贾维新、牟江峰、沈晶、沈晓耘、大创合伙、天津梓初、标的公司下属│
│ │公司;公司方股东为贾维新、牟江峰、沈晶、沈晓耘、大创合伙、天津梓初 │
│ │ 相关转让方拟向收购方转让其合计持有的上海大创62.95%股权,对应公司注册资本合计│
│ │人民币1,537.00万元("标的股权"),在标的股权交割时,相关转让方应按照规定的股权转│
│ │让价款向收购方转让不存在任何负担的标的股权。 │
│ │ 上海大创拟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14.87万元("增资股权"),在标的股权交割完成后,│
│ │由收购方按照规定的认购价款认购全部增资股权。 │
│ │ 作为标的股权转让的对价,收购方应当向转让方合计支付转股对价21,459.77万元人民 │
│ │币;作为增资股权的对价,收购方应当向公司缴付3,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人民币214.87│
│ │万元应当作为增资额计入公司的注册资本,剩余部分应当作为增资的溢价进入公司的资本公│
│ │积。 │
│ │ 近日,上海大创已办理完成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嘉定区│
│ │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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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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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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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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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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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商品、接受关联 │
│ │ │ │方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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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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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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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向关联方 │
│ │ │ │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8 │
├──────┼────────────────────────────────────────┤
│关联方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商品、接受关联 │
│ │ │ │方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8 │
├──────┼────────────────────────────────────────┤
│关联方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向关联方 │
│ │ │ │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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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 2.70亿 29.48 --- 2018-09-06
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906.94万 9.71 --- 2019-09-16
─────────────────────────────────────────────────
合计 3.59亿 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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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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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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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盾安人│浙江盾安禾│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工环境股份│田金属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盾安人│浙江盾安禾│ ---│人民币 │--- │--- │抵押 │未知 │未知 │
│工环境股份│田金属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浙江盾安人│浙江盾安国│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工环境股份│际贸易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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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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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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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对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
人在上述额度内批准和办理有关的对外担保全部事项,该议案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下一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有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需求,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为
子公司及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总担保额度不超过180000万元,均是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
司提供担保,具体以实际保证合同履行金额为准。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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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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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总额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
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
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总额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章周虎先生、李建军先生、
冯忠波先生回避表决;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
度薪酬总额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并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综合
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津贴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具体方案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2万元/年/人(税前)。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
,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
二、监事薪酬方案
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单独发放监事津
贴。
职工代表监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
度领取薪酬,该薪酬由目标年薪、超目标激励构成。
(一)目标年薪
公司的薪酬等级与岗位PC直接挂钩,岗位PC使用的是美世IPE岗位价值评估体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PC等级从20至30不等,董事长对公司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及经营风险负责,岗位重
要度最高(PC30),依次为总裁、副总裁、总监。公司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对应PC等级、胜
任度综合评议确定目标年薪。
目标年薪分为固定收入和变动收入两部分,目标年薪的30%为固定收入,目标年薪的70%为
变动收入(绩效奖金),根据《绩效与激励管理标准》,变动收入与绩效结果挂钩。
(二)超目标激励
为激发团队积极性,公司于2021年开始实施超目标激励,超目标即超EVA目标,EVA较好的
补充了目标年薪中绩效奖金激励性不足的问题。当年超目标激励奖金部分发放,部分计入个人
风险金。风险金用于承担超目标利润/降本目标未实现的负激励责任以及违法违规负激励责任
(日常工资奖金不足以承担时),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保密约定及其他形式的损害公司利益、
侵犯公司权益的赔偿责任,员工遭遇灾害、家庭变故、重大疾病救济等。
超目标激励奖金核算及发放由管理层根据公司《超目标(EVA)利润/降本激励管理规定》
《风险金池管理办法》等制度执行。
为强化应收账款管理,严控逾期款,加速资金回笼,防控经营风险,设立逾期应收款管控
与奖金发放、股权激励股份解锁挂钩的专项约束机制,具体由总裁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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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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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
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29159559.21
元,加2024年初未分配利润-874661670.24元,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45502111.03
元。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及符合利润分配原
则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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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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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
。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
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家数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
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执业人员受
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兵,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邬夏霏,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丽,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江超杰,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11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江超杰、项目合伙人王兵、签字注册会计师邬夏霏、吴丽最近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王兵、签字注册会计师邬夏霏、吴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江
超杰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
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本次拟聘任中审众环担任2025年
度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为22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0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
元,不含增值税及差旅费)。如审计内容变更等导致审计费用增加,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
营层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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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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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
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应收账
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其他流动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
础上,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实施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计
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了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
间公司对2024年末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拟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各
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074455.41元。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为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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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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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监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发出表决单5份,收到有效表决单5份。
4、监事会会议主持人
会议监事会主席张伟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盾安人工环境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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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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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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