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020 京新药业 更新日期:2025-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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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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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纽曲星生物科技│ 2000.00│ ---│ 14.29│ ---│ 25.45│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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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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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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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 10.50亿│ 7960.40万│ 10.04亿│ 96.49│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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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 5000.00万│ 100.00│ 0.00│ 2017-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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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亿粒固体制剂│ 2.80亿│ 1650.49万│ 1.28亿│ 46.52│ 0.00│ 2024-02-18│
│产能提升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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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亿粒固体制剂│ 2.20亿│ 1155.45万│ 1.49亿│ 67.76│ 8013.07万│ 2021-11-01│
│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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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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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京新控股有限公司 2302.00万 3.60 --- 201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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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302.00万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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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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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8-03 │质押股数(万股) │405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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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0.06 │质押占总股本(%) │4.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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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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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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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1-09-22 │质押截止日 │2026-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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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9-27 │解押股数(万股) │405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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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大股东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京新控股”)的函告,获悉京新控股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
│ │押解除,股份质押情况发生变动。 │
├────────┼──────────────────────────────────────┤
│解押说明 │2024年09月27日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4056.7567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3-07-29 │质押股数(万股) │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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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5.93 │质押占总股本(%) │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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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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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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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7-27 │质押截止日 │2026-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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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7-31 │解押股数(万股) │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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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7月27日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800.0万股给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 │
│ │新昌支行 │
├────────┼──────────────────────────────────────┤
│解押说明 │2024年07月31日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8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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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3-04-18 │质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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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 │质押占总股本(%) │--- │
├────────┼──────────────┴────────┴──────────────┤
│股东名称 │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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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0-05-26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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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3-04-14 │解押股数(万股) │7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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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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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3年04月14日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72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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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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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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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京新药│绍兴京新药│ 1.14亿│人民币 │2024-04-24│2025-04-24│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业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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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京新药│浙江京新药│ 4500.00万│人民币 │2024-04-24│2025-04-24│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业进出口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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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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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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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3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0
0万元(含)”。
2、除上述事项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3、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4、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
披露的价格上限等原因,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回购股份用于实
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持股对象或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或无
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存在回购期限内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
项发生等原因,根据相关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
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
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35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
除回购资金总额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本次调整事宜属于董事会
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份回购的方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
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4.8元/股(含),若按回购总金额上、下限和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351.35万股-2702.7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
.57%-3.14%。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回购报
告书》(公告编号:2025003)。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843.352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0%,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13.16元/股,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11.
8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5211.3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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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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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的方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4.8元/股(含),若按回
购总金额上、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351万股-2703万股,约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57%-3.14%。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根据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
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年1月10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6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12.16元/股,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11.9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38.2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
14.8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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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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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购的基本情况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4.8元/股(含),若按回
购总金额上、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351万股-2703万股,约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57%-3.14%。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内。
2、相关人员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
未来6个月及回购期间的减持计划,未来若有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风险提示
(1)存在因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等原因,导致回
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未能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持股对象或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
致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或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3)存在回购期限内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等原因,根
据相关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
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
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
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
购股份事项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回购方案内容公告如
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同时进一步
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团队的工作积极性,有效推动公司的长
远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
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
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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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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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
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医保发〔2024〕33号)(下称“《通知》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1类创新药地达西尼胶囊(商标名为“
京诺宁”,规格为2.5mg)通过国家医保谈判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
险药品目录(2024年)》(下称“《国家医保目录(2024)》”),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地达西尼胶囊
医保类别:医保乙类
适应症:适用于失眠患者的短期治疗。
协议有效期: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执行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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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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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大股东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京新控股”)的函告,获悉京新控股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解除,
股份质押情况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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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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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4009号公告。
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
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额度增加50000
万元,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3月27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
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如下:
一、拟增加委托理财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增加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中低风险金融理财产品投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上述额度增加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将变更为150000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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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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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大股东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京新控股”)的函告,获悉京新控股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解除,
股份质押情况发生变动。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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