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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新药业(00202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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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020 京新药业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4-06-29│ 10.05│ 1.65亿│ ├───────────┼───────────┼───────────┼───────────┤ │增发 │ 2011-10-27│ 18.30│ 4.41亿│ ├───────────┼───────────┼───────────┼───────────┤ │增发 │ 2014-05-30│ 15.10│ 4.99亿│ ├───────────┼───────────┼───────────┼───────────┤ │增发 │ 2015-12-04│ 21.31│ 6.96亿│ ├───────────┼───────────┼───────────┼───────────┤ │增发 │ 2017-07-28│ 11.21│ 10.90亿│ ├───────────┼───────────┼───────────┼───────────┤ │增发 │ 2021-08-20│ 7.40│ 4.95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杭州纽曲星生物科技│ 2000.00│ ---│ 14.29│ ---│ 25.45│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 10.50亿│ 4345.28万│ 11.23亿│ 107.94│ 0.00│ 2025-03-21│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0.00│ 5000.00万│ 100.00│ 0.00│ 2017-08-23│ ├─────────┼──────┼─────┼─────┼─────┼─────┼──────┤ │年产30亿粒固体制剂│ 2.80亿│ 4992.86万│ 2.12亿│ 77.12│ 3444.53万│ 2024-02-29│ │产能提升项目 │ │ │ │ │ │ │ ├─────────┼──────┼─────┼─────┼─────┼─────┼──────┤ │年产50亿粒固体制剂│ 2.20亿│ 2571.04万│ 1.85亿│ 84.26│ 2.49亿│ 2021-11-30│ │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浙江京新控股有限公司 2302.00万 3.60 --- 2017-06-13 ───────────────────────────────────────────────── 合计 2302.00万 3.60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京新药│绍兴京新药│ 900.00万│人民币 │2025-05-22│2027-05-22│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业股份有限│业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4-24│对外担保 ──────┴────────────────────────────────── 2026年4月22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 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担保期限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详细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保,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表: 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 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绍兴京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京新”)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路31号法定代表人:徐赛珍 成立时间:2004年12月17日 主营业务:原料药制造、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 经营状况: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33413.90万元,负债总额70975.28万 元,净资产62438.62万元,营业收入86225.91万元,利润总额7649.21万元,净利润6911.00万 元,资产负债率为53.20%。绍兴京新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所占股权比例100%。 2、公司名称:浙江京新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新进出口”)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 法定代表人:吕钢 成立时间:2006年11月28日 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医药原料、化工原料、医药中间体等。 经营状况: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60827.03万元,负债总额57527.59万元 ,净资产3299.45万元,营业收入43951.64万元,利润总额485.74万元,净利润369.01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94.58%。 京新进出口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所占股权比例10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次议案是确定年度担保计划,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事项以各方后续签 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通过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解决子公司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子公司保 持必要的周转资金,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 2、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且本公司直接持有100%的股权,本 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本公司可控制范围内。 3、因京新进出口负债率已超过70%,故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提请股东会授 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 2026-04-24│其他事项 ──────┴────────────────────────────────── 2026年4月22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在过去为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的 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 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为2026年度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150万元人民币。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 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 定。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5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 2026-04-24│其他事项 ──────┴────────────────────────────────── 2026年4月22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 金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详细情况如 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的进出口业务主要为外币结算,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 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 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 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一)交易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 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主 要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一般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利 率互换等业务。 (二)拟投入金额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授权及期限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 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 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市场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会带来较大 公允价值波动;若市场价格优于操作时的锁定价格,将造成汇兑风险。 2、公司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款项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 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3、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 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 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 2026-04-24│其他事项 ──────┴────────────────────────────────── 经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公司 将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2025年度股 东会,其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 2026-04-24│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2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757979439.23元 (合并报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加上上 年度转入本年度可分配利润2897381706.60元,减去2024年度分红款284853745.75元,公司本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累计3370507400.08元。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61029140股扣除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0147895股后的8208812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 .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87308435.75元( 含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注: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 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若在分配方 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 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及股份回购总额情况 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预计287308435.7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为37.90%。 公司2025年度采用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727.1295万股,累计回购金额60872.2 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综上,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和股份回购总额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18.21%。 ──────┬────────────────────────────────── 2026-04-24│委托理财 ──────┴────────────────────────────────── 2026年4月22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 响资金安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中低风险金融理财产品。 (一)投资额度 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中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金融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 高风险投资产品。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委托理财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金融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影响 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 ,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 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 2026-02-12│其他事项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2月11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 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 行并上市的申请资料。该申请资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 港证监会”)及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 及修订,投资者不应根据其中的资料作出任何投资决定。 鉴于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 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境内 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申请资料披露的 本次发行并上市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 查阅: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196/documents/sehk26021101236.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196/documents/sehk26021101237.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 出。本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 、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境外上市股份(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 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或备案,并需综合考虑市场情况以及其他因素 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1-29│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8日14:00起。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本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吕钢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3,211,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65%;反 对5,883,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82%;弃权54,9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497,246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684%;反对5,883,497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991%;弃权5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5%。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2026-01-23│其他事项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京新药业”)分别于2025年9月29日 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10月20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四期员工持 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京新药业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026年1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本次 回购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727.1295万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5.49%,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14.41元/股,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11.86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60872.2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首次授予部分的公司股份数量为712.34万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3%,全部来源于上述已回购股份,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拟定用途不存 在差异。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回购股份为4014.7895万股。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第四期员 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 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51****。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以“ 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15000.00万份,其中首次 授予部分份额为13150.00万份,剩余1850.00万份为预留份额。在相应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 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前,若持有人出现放弃认购、未按期或未足额缴纳其认购资金的情形,则 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利;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本员工持股计划授权的管理 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整,可将该部分权益份 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或将相关份额纳入预留份额中。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 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签署的《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 议书》和最终缴款情况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参与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 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经董事会认定对公司发展有卓越贡 献的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骨干员工或关键岗位员工。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首次授予部分认购份额为8904.25万份,实际首次授予部分认购总金 额为8904.25万元。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首次授予部分认购份额未超过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份数额上限。在实际认购过程中,部分人员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或部 分认购获授份额。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 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公司向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第三方为 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认购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0043号)。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6年1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712.34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1月21日通 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 首次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3%,过户价格为12.50元/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 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届满且未展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存续期内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全部出售完毕,可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所获标的 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 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40%、30%、30 %。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本员工持股计 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将一并锁 定,该等股票亦应遵守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期限的要求及股份锁定安排。 ──────┬────────────────────────────────── 2026-01-13│其他事项 ──────┴────────────────────────────────── 经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公司 将于2026年1月28日(星期三)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其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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