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020 京新药业 更新日期:2026-04-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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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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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4-06-29│ 10.05│ 1.65亿│
├───────────┼───────────┼───────────┼───────────┤
│增发 │ 2011-10-27│ 18.30│ 4.41亿│
├───────────┼───────────┼───────────┼───────────┤
│增发 │ 2014-05-30│ 15.10│ 4.99亿│
├───────────┼───────────┼───────────┼───────────┤
│增发 │ 2015-12-04│ 21.31│ 6.96亿│
├───────────┼───────────┼───────────┼───────────┤
│增发 │ 2017-07-28│ 11.21│ 10.90亿│
├───────────┼───────────┼───────────┼───────────┤
│增发 │ 2021-08-20│ 7.40│ 4.9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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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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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杭州纽曲星生物科技│ 2000.00│ ---│ 14.29│ ---│ 25.45│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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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 10.50亿│ 4345.28万│ 11.23亿│ 107.94│ 0.00│ 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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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0.00│ 5000.00万│ 100.00│ 0.00│ 2017-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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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亿粒固体制剂│ 2.80亿│ 2127.00万│ 1.83亿│ 66.70│ 1608.46万│ 2024-02-29│
│产能提升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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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亿粒固体制剂│ 2.20亿│ 1344.92万│ 1.73亿│ 78.69│ 1.18亿│ 2021-11-30│
│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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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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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京新控股有限公司 2302.00万 3.60 --- 201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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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302.00万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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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京新药│绍兴京新药│ 7200.00万│人民币 │2025-05-22│2026-05-22│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业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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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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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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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2月11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
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
行并上市的申请资料。该申请资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
港证监会”)及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
及修订,投资者不应根据其中的资料作出任何投资决定。
鉴于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
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境内
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申请资料披露的
本次发行并上市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
查阅: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196/documents/sehk26021101236.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196/documents/sehk26021101237.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
出。本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
、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境外上市股份(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
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或备案,并需综合考虑市场情况以及其他因素
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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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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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8日14:00起。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本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吕钢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3,211,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65%;反
对5,883,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82%;弃权54,9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497,246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684%;反对5,883,497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991%;弃权5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5%。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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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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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京新药业”)分别于2025年9月29日
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10月20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四期员工持
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京新药业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026年1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本次
回购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727.1295万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5.49%,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14.41元/股,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11.86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60872.2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首次授予部分的公司股份数量为712.34万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3%,全部来源于上述已回购股份,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拟定用途不存
在差异。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回购股份为4014.7895万股。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第四期员
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
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51****。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以“
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15000.00万份,其中首次
授予部分份额为13150.00万份,剩余1850.00万份为预留份额。在相应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
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前,若持有人出现放弃认购、未按期或未足额缴纳其认购资金的情形,则
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利;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本员工持股计划授权的管理
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整,可将该部分权益份
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或将相关份额纳入预留份额中。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
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签署的《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
议书》和最终缴款情况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参与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
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经董事会认定对公司发展有卓越贡
献的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骨干员工或关键岗位员工。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首次授予部分认购份额为8904.25万份,实际首次授予部分认购总金
额为8904.25万元。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首次授予部分认购份额未超过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份数额上限。在实际认购过程中,部分人员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或部
分认购获授份额。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
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公司向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第三方为
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认购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0043号)。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6年1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712.34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1月21日通
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
首次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3%,过户价格为12.50元/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
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届满且未展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存续期内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全部出售完毕,可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所获标的
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
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40%、30%、30
%。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本员工持股计
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将一并锁
定,该等股票亦应遵守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期限的要求及股份锁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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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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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公司
将于2026年1月28日(星期三)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其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8日14:00起。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
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
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6年1月23日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2)。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本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8、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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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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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香港立信德
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立信”)为本次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申请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香港立信成立于1981年,注册地址为中国香港。香港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
具备审计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资格并符合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要求
。
截至2024年末,香港立信拥有超过60名董事及员工1,000人。2024年度香港立信为约200家
在中国香港及其他主要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
业务经验。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香港立信已符合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法团(专业弥偿)规则,投保有效且足够的专业责任
保险。
(三)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香港立信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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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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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的方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
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4.80元/股(含),若
按回购总金额上、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351万股-2703万股
,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57%-3.14%。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
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0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3)。
2025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3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除回购
资金总额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8日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
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4.80元/股(含)调整为14.47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自2025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47元/股(含
)的条件下,若按回购总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419万股-4838万股,约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81%-5.62%,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
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年1月10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6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12.16元/股,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11.9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38.2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披
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
展情况,并及时披露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727.129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49%,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14.41元/股,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11.8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0872.2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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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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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20日14:00起。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本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王能能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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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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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根据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开展董事会
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八届三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
表审议,同意选举徐小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徐小军先
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共同组
成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徐小军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
职工代表董事简介
徐小军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公
司运营副总监,药品制造公司生产部经理、副总经理,上海研究院副院长,职工代表监事,现
任药品制造公司总经理,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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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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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25年10月20日(星期一)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其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20日下午14:00起。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
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
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10月1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
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本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8、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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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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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
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
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天
庆主持,会议审核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
不超过1.3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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