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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新药业(00202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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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020 京新药业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4-06-29│ 10.05│ 1.65亿│ ├───────────┼───────────┼───────────┼───────────┤ │增发 │ 2011-10-27│ 18.30│ 4.41亿│ ├───────────┼───────────┼───────────┼───────────┤ │增发 │ 2014-05-30│ 15.10│ 4.99亿│ ├───────────┼───────────┼───────────┼───────────┤ │增发 │ 2015-12-04│ 21.31│ 6.96亿│ ├───────────┼───────────┼───────────┼───────────┤ │增发 │ 2017-07-28│ 11.21│ 10.90亿│ ├───────────┼───────────┼───────────┼───────────┤ │增发 │ 2021-08-20│ 7.40│ 4.95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杭州纽曲星生物科技│ 2000.00│ ---│ 14.29│ ---│ 25.45│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 10.50亿│ 4345.28万│ 11.23亿│ 107.94│ 0.00│ 2025-03-21│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0.00│ 5000.00万│ 100.00│ 0.00│ 2017-08-23│ ├─────────┼──────┼─────┼─────┼─────┼─────┼──────┤ │年产30亿粒固体制剂│ 2.80亿│ 4992.86万│ 2.12亿│ 77.12│ 3444.53万│ 2024-02-29│ │产能提升项目 │ │ │ │ │ │ │ ├─────────┼──────┼─────┼─────┼─────┼─────┼──────┤ │年产50亿粒固体制剂│ 2.20亿│ 2571.04万│ 1.85亿│ 84.26│ 2.49亿│ 2021-11-30│ │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杭州海狮佳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江西京纬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新昌县信锦药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企业间接控制的孙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浙江东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物业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杭州方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物业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新昌县京新置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物业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新昌县信锦药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企业间接控制的孙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江西京纬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杭州方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新昌京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浙江东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杭州海狮佳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浙江元金包装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江西京纬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杭州海狮佳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新昌县信锦药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企业间接控制的孙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浙江东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物业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杭州方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物业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新昌县京新置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物业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新昌县信锦药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企业间接控制的孙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江西京纬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杭州方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新昌京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浙江东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杭州海狮佳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浙江元金包装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浙江京新控股有限公司 2302.00万 3.60 --- 2017-06-13 ───────────────────────────────────────────────── 合计 2302.00万 3.60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京新药│绍兴京新药│ 900.00万│人民币 │2025-05-22│2027-05-22│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业股份有限│业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24│股权回购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2026年7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 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 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19元/股(含)。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方案实 施完毕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日、7月21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 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7月23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1.4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14.14元/股,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13. 9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1.679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 2026-07-21│其他事项 ──────┴──────────────────────────────────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2026年7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日、7月21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注销 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 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9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若按回购总金额上、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 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26.32万股-1052.63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61%-1.22%。具体回购 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红利、送红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 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 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 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相关 法律、法规对债权履行另有规定或公司与债权人另有约定的,公司将从其规定执行。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 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具体如下: (一)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港城大道1831-25号京新科创园7 幢董秘办。 联系人:洪贇飞、史笑梦 邮政编码:311227 联系电话:0571-86575888 联系邮箱:stock@jingxinpharm.com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 2026-07-21│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0日14:00起。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本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王能能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7-17│其他事项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 2026-07-03│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9元/股(含),若按回购总金额上 、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26.32万股-1052.63万股,约占目前 公司总股本的0.61%-1.22%。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 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2026年7月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 在未来6个月及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存在公司股东会未审议通过的风险。 (2)存在因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等原因,导致回 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存在回购期限内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等原因,根 据相关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 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 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于2026年7月2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 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2026-07-03│其他事项 ──────┴────────────────────────────────── 经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公司 将于2026年7月20日(星期一)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2026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其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0日14:00起。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 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 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6年7月15日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本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 2026-05-16│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14:00起。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本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王能能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4-24│对外担保 ──────┴────────────────────────────────── 2026年4月22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 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担保期限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详细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保,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表: 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 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绍兴京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京新”)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路31号法定代表人:徐赛珍 成立时间:2004年12月17日 主营业务:原料药制造、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 经营状况: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33413.90万元,负债总额70975.28万 元,净资产62438.62万元,营业收入86225.91万元,利润总额7649.21万元,净利润6911.00万 元,资产负债率为53.20%。绍兴京新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所占股权比例100%。 2、公司名称:浙江京新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新进出口”)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 法定代表人:吕钢 成立时间:2006年11月28日 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医药原料、化工原料、医药中间体等。 经营状况: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60827.03万元,负债总额57527.59万元 ,净资产3299.45万元,营业收入43951.64万元,利润总额485.74万元,净利润369.01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94.58%。 京新进出口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所占股权比例10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次议案是确定年度担保计划,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事项以各方后续签 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通过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解决子公司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子公司保 持必要的周转资金,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 2、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且本公司直接持有100%的股权,本 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本公司可控制范围内。 3、因京新进出口负债率已超过70%,故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提请股东会授 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 2026-04-24│其他事项 ──────┴────────────────────────────────── 2026年4月22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在过去为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的 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 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为2026年度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150万元人民币。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 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 定。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5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 2026-04-24│其他事项 ──────┴────────────────────────────────── 2026年4月22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 金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详细情况如 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的进出口业务主要为外币结算,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 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 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 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一)交易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 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主 要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一般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利 率互换等业务。 (二)拟投入金额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授权及期限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 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 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市场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会带来较大 公允价值波动;若市场价格优于操作时的锁定价格,将造成汇兑风险。 2、公司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款项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 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3、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 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 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 2026-04-24│其他事项 ──────┴────────────────────────────────── 经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公司 将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2025年度股 东会,其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 2026-04-24│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2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757979439.23元 (合并报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加上上 年度转入本年度可分配利润2897381706.60元,减去2024年度分红款284853745.75元,公司本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累计3370507400.08元。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61029140股扣除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0147895股后的8208812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 .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87308435.75元( 含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注: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 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若在分配方 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 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及股份回购总额情况 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预计287308435.7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为37.90%。 公司2025年度采用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727.1295万股,累计回购金额60872.2 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综上,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和股份回购总额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18.21%。 ──────┬────────────────────────────────── 2026-04-24│委托理财 ──────┴────────────────────────────────── 2026年4月22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 响资金安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中低风险金融理财产品。 (一)投资额度 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中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金融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 高风险投资产品。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委托理财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金融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影响 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 ,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 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 2026-02-12│其他事项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2月11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 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 行并上市的申请资料。该申请资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 港证监会”)及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 及修订,投资者不应根据其中的资料作出任何投资决定。 鉴于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 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境内 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申请资料披露的 本次发行并上市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 查阅: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196/documents/sehk26021101236.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196/documents/sehk26021101237.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 出。本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 、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境外上市股份(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 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或备案,并需综合考虑市场情况以及其他因素 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1-29│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8日14:00起。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本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吕钢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3,211,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65%;反 对5,883,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82%;弃权54,9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497,246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684%;反对5,883,497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991%;弃权5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5%。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2026-01-23│其他事项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京新药业”)分别于2025年9月29日 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10月20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四期员工持 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京新药业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026年1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本次 回购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727.1295万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5.49%,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14.41元/股,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11.86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60872.2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首次授予部分的公司股份数量为712.34万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3%,全部来源于上述已回购股份,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拟定用途不存 在差异。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回购股份为4014.7895万股。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第四期员 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 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51****。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以“ 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15000.00万份,其中首次 授予部分份额为13150.00万份,剩余1850.00万份为预留份额。在相应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 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前,若持有人出现放弃认购、未按期或未足额缴纳其认购资金的情形,则 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利;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本员工持股计划授权的管理 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整,可将该部分权益份 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或将相关份额纳入预留份额中。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 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签署的《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 议书》和最终缴款情况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参与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 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经董事会认定对公司发展有卓越贡 献的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骨干员工或关键岗位员工。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首次授予部分认购份额为8904.25万份,实际首次授予部分认购总金 额为8904.25万元。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首次授予部分认购份额未超过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份数额上限。在实际认购过程中,部分人员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或部 分认购获授份额。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 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公司向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第三方为 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认购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0043号)。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6年1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712.34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1月21日通 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 首次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3%,过户价格为12.50元/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 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届满且未展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存续期内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全部出售完毕,可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所获标的 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 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40%、30%、30 %。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本员工持股计 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将一并锁 定,该等股票亦应遵守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期限的要求及股份锁定安排。 ──────┬────────────────────────────────── 2026-01-13│其他事项 ──────┴────────────────────────────────── 经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公司 将于2026年1月28日(星期三)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其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8日14:00起。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 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 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6年1月23日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2)。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本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8、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3日。 ──────┬────────────────────────────────── 2026-01-13│其他事项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香港立信德 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立信”)为本次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申请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香港立信成立于1981年,注册地址为中国香港。香港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 具备审计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资格并符合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要求 。 截至2024年末,香港立信拥有超过60名董事及员工1,000人。2024年度香港立信为约200家 在中国香港及其他主要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 业务经验。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香港立信已符合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法团(专业弥偿)规则,投保有效且足够的专业责任 保险。 (三)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香港立信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2026-01-08│股权回购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的方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 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4.80元/股(含),若 按回购总金额上、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351万股-2703万股 ,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57%-3.14%。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 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0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3)。 2025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3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除回购 资金总额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8日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 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4.80元/股(含)调整为14.47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自2025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47元/股(含 )的条件下,若按回购总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419万股-4838万股,约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81%-5.62%,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 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年1月10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6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12.16元/股,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11.9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38.2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披 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 展情况,并及时披露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727.129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49%,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14.41元/股,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11.8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0872.2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 2025-10-21│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20日14:00起。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本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王能能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5-10-11│其他事项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根据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开展董事会 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八届三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 表审议,同意选举徐小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徐小军先 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共同组 成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徐小军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 职工代表董事简介 徐小军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公 司运营副总监,药品制造公司生产部经理、副总经理,上海研究院副院长,职工代表监事,现 任药品制造公司总经理,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 2025-09-30│其他事项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25年10月20日(星期一)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其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20日下午14:00起。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 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 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10月1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 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本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8、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15日。 ──────┬────────────────────────────────── 2025-08-27│其他事项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 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 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天 庆主持,会议审核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 不超过1.3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2025-08-08│重要合同 ──────┴────────────────────────────────── 一、许可协议签署概况 2025年8月7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新药业”)与Gede onRichterPlc.(以下简称“GedeonRichter”)签署了《专利许可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 本协议”)。根据协议,GedeonRichter将授予京新药业一项专利独占许可,京新药业可在许 可区域(中国大陆)内使用该专利开发、制造和商业化盐酸卡利拉嗪制剂及原料药(API)。 盐酸卡利拉嗪为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属于多巴胺D2、D3受体部分激动剂。主要用于成人 精神分裂症的治疗、成人双相Ⅰ型障碍相关躁狂或混合发作的急性期治疗、成人双相I型障碍 (双相抑郁症)相关抑郁发作的治疗以及抗抑郁治疗(ADT)中的重度抑郁症(MDD)辅助治疗 。目前,盐酸卡利拉嗪已获得美国FDA批准用于治疗成人精神分裂症、双相躁狂、双相抑郁以 及作为抗抑郁治疗(ADT)中的重度抑郁症(MDD)辅助治疗;已获得欧洲药品管理局(EMA) 批准用于治疗成人精神分裂症;其在全球多国已获得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等疾病的相关 诊疗指南推荐。 根据协议约定,在满足包括获得监管批准在内的设定条件后,京新药业将向GedeonRichte r支付总额不超过53万欧元的里程碑款项。此外,未来在许可区域(中国大陆)内盐酸卡利拉 嗪产品上市销售后,京新药业将根据协议约定,在不同适用条件下,按许可区域内产品净销售 额向GedeonRichter支付相应的销售分成。 本协议已经本公司经营管理层审议批准,根据相关规定,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GedeonRichterPlc. 注册地:匈牙利布达佩斯 注册资本:27819545000匈牙利福林(HUF)主营业务:聚焦女性健康(在欧洲市场的避孕 药物领导者)与中枢神经系统(CNS)创新药研发及商业化,并覆盖从原料药(API)到制剂生 产的垂直整合产业链。 GedeonRichterPlc.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许可人:GedeonRichterPlc. 被许可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许可范围 根据协议,GedeonRichter将授予京新药业一项专利独占许可,以在许可区域(中国大陆 )内使用该专利开发、制造和商业化盐酸卡利拉嗪制剂及原料药(API)。京新药业将自主生 产盐酸卡利拉嗪,并以自有品牌进行商业化。 (二)许可里程碑及销售提成 本协议生效后,在盐酸卡利拉嗪开发及上市阶段,若达到设定的里程碑条件(包括专利有 效性获得有利裁定及获得监管批准),京新药业应向GedeonRichter支付总额不超过53万欧元 的里程碑款项。此外,盐酸卡利拉嗪在许可区域内(中国大陆)获批上市销售后,京新药业应 根据本协议,在不同适用条件下,按许可区域内产品净销售额向GedeonRichter支付相应的销 售分成。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盐酸卡利拉嗪已正式提交上市申请,与GedeonRichter的此次合作,有助于加快公 司盐酸卡利拉嗪在国内的上市和商业化,为中国精神分裂症患者带来这一全新且重要的、前景 广阔的治疗选择。同时,此举丰富了公司在中枢神经系统领域的产品管线,持续增强公司的核 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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