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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00202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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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027 分众传媒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非保本理财产品 │ 325861.63│ ---│ ---│ 328021.38│ ---│ 人民币│ ├─────────┼─────┼─────┼─────┼─────┼──────┼──────┤ │基金 │ 218271.55│ ---│ ---│ 210389.34│ ---│ 人民币│ ├─────────┼─────┼─────┼─────┼─────┼──────┼──────┤ │股权 │ 124724.09│ ---│ ---│ 93419.68│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支付11股权对应差额│ 49.30亿│ 49.30亿│ 49.30亿│ 100.00│ ---│ 2016-06-23│ │部分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2-06 │ ├──────┼────────────────────────────────────────┤ │关联方 │江南春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 │ │为积极推进公司海外业务市场布局,增强投资人对公司海外业务的信心,同时,考虑激励对│ │ │海外业务扩展有贡献的团队成员,江南春(JIANGNANCHUN)先生拟通过其控制的指定投资主│ │ │体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全资子公司FocusMediaOverseasInvestmentIIILimited(以下简称“FM│ │ │OILIII”)增资等值人民币2,207万元的美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FMOILIII70%的│ │ │股份,江南春(JIANGNANCHUN)先生将间接持有FMOILIII30%的股份(其中15%的股份拟用于│ │ │海外业务扩展团队成员的激励),FMOILIII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 │ 鉴于江南春(JIANGNANCHUN)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根│ │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 │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增│ │ │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江南春(JIANGNANCHUN)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 │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前置审核,该议案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 │ │成员同意并发表相关意见。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 │在董事会的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江南春(JIANGNANCHUN)先生,新加坡国籍,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公司3,425,│ │ │818,777股,占公司股份的23.72%。江南春(JIANGNANCHUN)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裁兼首 │ │ │席执行官。经查询,江南春(JIANGNANCHUN)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公告日期 │2023-11-25 │ ├──────┼────────────────────────────────────────┤ │关联方 │Focus Media Korea Co.,LTD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众传媒”)分别于2023年4月27 │ │ │日、2023年5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公司2022 │ │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境内、外子公司(含│ │ │子公司之间)提供累计担保额度等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事项,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 │ │ │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性担保及主要为│ │ │履约担保等的非融资性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 │ │23年4月29日、2023年5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 │ │ 近日,为满足公司境外子公司FocusMediaKoreaCo.,LTD(以下简称“FMKorea”)的业 │ │ │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德峰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德峰”)与中国│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支行(以下简称“中行长宁支行”)签署了《授信业务总协议│ │ │》、《保证金质押书》等相关文件,通过内保外贷的方式为FMKorea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 │ │司首尔分行(以下简称“中行首尔分行”)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保函/备用信用证 │ │ │金额7000万元人民币及上述金额在质押期间产生的利息,担保期限自保函/备用信用证开立 │ │ │之日起至2024年12月9日。具体内容如下: │ │ │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FocusMediaKoreaCo.,LTD │ │ │ 2、成立日期:2017年6月 │ │ │ 3、住所:Floor45,FKI,24,Yeoui-daero,Yeongdeungpo-gu,Seoul,RepublicofKorea │ │ │ 4、法定代表人:尹堤铉(YoonJaeHyun) │ │ │ 5、股本总额:韩币5033850000元 │ │ │ 6、股权结构:分众传媒持股50.40%、尹堤铉持股21.60%、友利-信荣Growth-Cap第1号 │ │ │私募投资合资公司持股19.00%、LGUplusCorporation持股9.00% │ │ │ 7、关联关系:FMKorea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 │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0244.80万元, │ │ │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7382.7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2862.06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 │人民币38523.09万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6742.4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252.83万元;截至│ │ │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6881.78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9186.50万元,净资 │ │ │产为人民币17695.28万元;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6711.52 │ │ │万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4468.4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575.07万元。 │ │ │ 9、经查询,FMKorea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上海德峰向境内银行中行长宁支行为境外子公司FMKorea申请内保外贷的业务,为境外 │ │ │子公司FMKorea从中行首尔分行的融资提供担保,即上海德峰向境内银行申请保函额度,由 │ │ │境内银行向其在境外的对应合作银行开立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并由公司境外子公司FM│ │ │Korea基于该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向境内银行对应的境外合作银行申请贷款。本次担保 │ │ │金额为保函/备用信用证金额7000万元人民币及上述金额在质押期间产生的利息,担保期限 │ │ │自保函/备用信用证开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9日。 │ └──────┴────────────────────────────────────────┘ ┌──────┬────────────────────────────────────────┐ │公告日期 │2023-08-10 │ ├──────┼────────────────────────────────────────┤ │关联方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8-10 │ ├──────┼────────────────────────────────────────┤ │关联方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4-29 │ ├──────┼────────────────────────────────────────┤ │关联方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易贤忠 2980.00万 9.86 --- 2015-12-24 ───────────────────────────────────────────────── 合计 2980.00万 9.86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分众传媒信│优幕广告有│ 2.40亿│人民币 │2020-01-24│2024-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限公司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分众传媒信│公司及下属│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子公司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03-06│其他事项 ──────┴────────────────────────────────── 2023年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2024年1月22日 ,国常会指出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 稳信心。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众传媒”)为践行上述会 议提出的指导思想、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 ,同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业,服务新时代品牌建设 分众传媒构建了国内最大的城市生活圈媒体网络。公司当前的主营业务为生活圈媒体的开 发和运营,主要产品为楼宇媒体(主要包括电梯电视媒体和电梯海报媒体等)和影院银幕广告 媒体等,覆盖城市主流消费人群的工作场景、生活场景、娱乐场景和消费场景,并相互整合成 为生活圈媒体网络。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的重大倡议,相继在韩国、新加坡、印度 尼西亚、泰国、马来西亚和日本等海外市场进行布局,持续助力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的生活圈媒体网络覆盖国内约300个城市、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及 韩国、印度尼西亚、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和越南等国的70多个主要城市。其中公司电梯电 视媒体自营设备近90万台,公司电梯海报媒体自营设备逾150万个,公司影院媒体合作约1.3万 个影厅,覆盖国内超过270个城市的观影人群。除上述媒体网络之外,公司加盟电梯电视媒体 设备约5.2万台,参股公司电梯海报媒体设备约33万个。 未来,公司将积极有序加大优质资源点位的拓展力度,进一步优化媒体资源覆盖的密度和 结构,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二、创新驱动,增强核心竞争力 新质生产力代表了先进生产力的演进方向,重在“以新促质”,以创新驱动新经济变革, 以新经济引领高质量发展。因此,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和关键所在。 近年来,公司持续提升数字化、智能化营销能力,目前已实现云端在线推送,并将绝大部 分屏幕物联网化,实现了远程在线监控屏幕的播放状态。同时,公司通过对大数据的不断深入 分析研究,根据不同楼宇、社区消费者的不同品类消费需求和品牌偏好,持续帮助客户实现精 准有效投放。 另一方面,新技术对广告媒体行业将可能产生革命性的变化,公司将积极把握新技技术所 带来的机遇,不断尝试和探索新兴技术的广泛应用。未来,公司将继续以创新为驱动,持续增 强核心竞争力。 三、完善治理,加强规范运作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 管理制度,促进“三会一层”归位尽责;规范公司及股东的权利义务,防止滥用股东权利、管 理层优势地位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引导中小投资者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为各类投资者主体参 与重大事项决策创造便利,增强投资者的话语权和获得感。 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中外部董事占多数席位,对强化董事会对公司的战略规划 、对外投资、风险控制等重大事项能够切实发挥指导和决策作用;同时,积极发挥独立董事“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注重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四、需求导向,提升信息披露 公司继续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的原则,保证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性,同时以公司股东和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使用简洁明 了、通俗易懂的语言客观介绍实际情况,主动披露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用的信息,强化行业发 展、公司业务、技术创新、风险因素等关键信息披露,同时减少冗余信息披露,杜绝炒概念、 蹭热点行为。 ──────┬────────────────────────────────── 2024-02-06│增资 ──────┴──────────────────────────────────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为 积极推进公司海外业务市场布局,增强投资人对公司海外业务的信心,同时,考虑激励对海外 业务扩展有贡献的团队成员,江南春(JIANGNANCHUN)先生拟通过其控制的指定投资主体以现 金方式向公司全资子公司FocusMediaOverseasInvestmentIIILimited(以下简称“FMOILIII” )增资等值人民币2207万元的美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FMOILIII70%的股份,江南 春(JIANGNANCHUN)先生将间接持有FMOILIII30%的股份(其中15%的股份拟用于海外业务扩展 团队成员的激励),FMOILIII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鉴于江南春(JIANGNANCHUN)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增资 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江南春(JIANGNANCHUN)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前置审核,该议案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成员同 意并发表相关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 董事会的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江南春(JIANGNANCHUN)先生,新加坡国籍,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公司34258187 77股,占公司股份的23.72%。江南春(JIANGNANCHUN)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经查询,江南春(JIANGNANCHUN)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2024-01-05│其他事项 ──────┴──────────────────────────────────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概述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阿里巴巴(中国) 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网络”)实施存续分立,分立为存续公司阿里网络和新设 公司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灏月”)、传滨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传 航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分立后存续公司及各新设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与分立前阿里 网络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一致。阿里网络持有的公司885100134股股份将全部由新设公司杭州灏 月承继。本次权益变动基于阿里网络存续分立发生。本次权益变动前,阿里网络持有公司股份 8851001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3%;与一致行动人Gio2HongKongHoldingsLimited、Giova nnaInvestmentHongKongLimited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83174276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88% 。本次权益变动后,阿里网络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杭州灏月将持有公司股份885100134股, 杭州灏月与Gio2HongKongHoldingsLimited、GiovannaInvestmentHongKongLimited仍构成一致 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83174276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88%。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 ,阿里网络与杭州灏月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日刊登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权益变动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通知,公司股东已就上述权益变动事宜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收到了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阿里网络向杭州灏月转让的88 5100134股股份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日期为2024年1月2 日。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前后,各方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 因本次协议转让而违反承诺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 续经营产生影响。 ──────┬────────────────────────────────── 2023-12-23│对外投资 ──────┴────────────────────────────────── 一、投资基金情况概述 2016年7月,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分众 鸿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众鸿意”)、上海分众鑫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分众鑫晟”)与沸点资产管理(天津)有限公司(现用名“海南沸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海南沸点”)共同参与设立重庆沸点新媒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基金”),基金规模为10210万元人民币,其中分众鸿意认购5 000万元人民币、分众鑫晟认购100万元人民币。 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 备案证明》(备案编码:SX2542)。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7月26日、2018年5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的相关公告。 鉴于客观环境变化及标的项目实际情况,合伙企业拟调整认购规模。经合伙企业各方达成 一致,同意各方均不再出资,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由10210万元调整至4160万元,其中分众鸿 意认缴出资金额相应调整为人民币1500万元。本次调整投资基金认购份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 内部审议程序,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金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重庆沸点新媒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规模:人民币10210万元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5、经营场所:重庆市渝中区华盛路1号第21层02单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 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7、普通合伙人:海南沸点、分众鑫晟 8、有限合伙人:分众鸿意、宁波坤元道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 坤元”)、嘉兴雨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用名“海南雨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雨树”)、上海景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 景洲”)、重庆市渝中区盛世启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世启盈 ”)。 ──────┬────────────────────────────────── 2023-12-12│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明确的股东权益回报,加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 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盈利 能力、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度-2026年度)》(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 情况、战略发展规划、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及股东意愿等因素,对利润分配做 出制度性安排,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回报并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充分听取和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 和监事的意见。 ──────┬────────────────────────────────── 2023-11-25│对外担保 ──────┴──────────────────────────────────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众传媒”)分别于2023年4月2 7日、2023年5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境内、外子公司(含子公 司之间)提供累计担保额度等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事项,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 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性担保及主要为履约担保 等的非融资性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 日、2023年5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为满足公司境外子公司FocusMediaKoreaCo.,LTD(以下简称“FMKorea”)的业务 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德峰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德峰”)与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支行(以下简称“中行长宁支行”)签署了《授信业务总协议》、《 保证金质押书》等相关文件,通过内保外贷的方式为FMKorea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尔分 行(以下简称“中行首尔分行”)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保函/备用信用证金额7000万 元人民币及上述金额在质押期间产生的利息,担保期限自保函/备用信用证开立之日起至2024 年12月9日。具体内容如下: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FocusMediaKoreaCo.,LTD 2、成立日期:2017年6月 3、住所:Floor45,FKI,24,Yeoui-daero,Yeongdeungpo-gu,Seoul,RepublicofKorea 4、法定代表人:尹堤铉(YoonJaeHyun) 5、股本总额:韩币5033850000元 6、股权结构:分众传媒持股50.40%、尹堤铉持股21.60%、友利-信荣Growth-Cap第1号私 募投资合资公司持股19.00%、LGUplusCorporation持股9.00% 7、关联关系:FMKorea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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