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032 苏 泊 尔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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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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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66500.00│ ---│ ---│ 67273.94│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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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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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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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绍兴袍江年产925 │ 4.50亿│ 1290.50万│ 4.07亿│ 90.41│ 1.49亿│ 2012-12-31│
│万(台)套电器产品生│ │ │ │ │ │ │
│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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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武汉年产800万口 │ 1.50亿│ ---│ 1.60亿│ 106.84│ 6468.31万│ 2011-04-30│
│不锈钢、铝制品及不│ │ │ │ │ │ │
│粘锅生产线技改项目│ │ │ │ │ │ │
│[注2]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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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越南年产790万口 │ 1.20亿│ ---│ 1.03亿│ 85.74│ 1278.11万│ 2012-12-31│
│炊具生产基地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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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余募集补充流动资│ ---│ 6102.21万│ 6102.21万│ ---│ ---│ ---│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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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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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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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SEB S.A.及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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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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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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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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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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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SEB S.A.及其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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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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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SEB S.A.及其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12-22 │
├──────┼────────────────────────────────────────┤
│关联方 │SEB S.A.及其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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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3-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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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SEB S.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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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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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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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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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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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SEB S.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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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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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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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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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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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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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浙江绍兴苏│ 13.72亿│人民币 │2023-05-01│2024-06-01│一般保证│否 │否 │
│股份有限公│泊尔家居用│ │ │ │ │ │ │ │
│司 │品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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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浙江绍兴苏│ 6.76亿│人民币 │2022-07-01│2023-06-01│一般保证│是 │否 │
│股份有限公│泊尔家居用│ │ │ │ │ │ │ │
│司 │品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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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苏泊尔符合│ 5.88亿│人民币 │2022-09-01│2023-10-01│一般保证│是 │否 │
│股份有限公│一定条件的│ │ │ │ │ │ │ │
│司 │经销商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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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苏泊尔符合│ 5.22亿│人民币 │2023-05-01│2024-06-01│一般保证│否 │否 │
│股份有限公│一定条件的│ │ │ │ │ │ │ │
│司 │经销商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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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浙江绍兴苏│ 2.89亿│人民币 │2023-01-01│2023-10-01│一般保证│是 │否 │
│股份有限公│泊尔家居用│ │ │ │ │ │ │ │
│司 │品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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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浙江绍兴苏│ 1.63亿│人民币 │2023-05-01│2024-06-01│一般保证│否 │否 │
│股份有限公│泊尔家居用│ │ │ │ │ │ │ │
│司子公司 │品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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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浙江绍兴苏│ 1.36亿│人民币 │2023-01-01│2023-10-01│一般保证│是 │否 │
│股份有限公│泊尔家居用│ │ │ │ │ │ │ │
│司子公司 │品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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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苏泊尔符合│ 1.26亿│人民币 │2022-07-01│2023-02-01│一般保证│是 │否 │
│股份有限公│一定条件的│ │ │ │ │ │ │ │
│司 │经销商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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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浙江绍兴苏│ 1.19亿│人民币 │2022-07-01│2023-06-01│一般保证│是 │否 │
│股份有限公│泊尔家居用│ │ │ │ │ │ │ │
│司子公司 │品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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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武汉苏泊尔│ 6355.00万│人民币 │2023-05-01│2024-06-01│一般保证│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炊具有限公│ │ │ │ │ │ │ │
│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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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武汉苏泊尔│ 3315.00万│人民币 │2022-09-01│2023-06-01│一般保证│是 │否 │
│股份有限公│炊具有限公│ │ │ │ │ │ │ │
│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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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武汉苏泊尔│ 1890.00万│人民币 │2023-01-01│2023-10-01│一般保证│是 │否 │
│股份有限公│炊具有限公│ │ │ │ │ │ │ │
│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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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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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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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或“苏泊尔”)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业
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023年度公
司业绩激励基金的获授条件已经成就。经公司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按照公司《激
励基金管理办法》计提22903379元激励基金,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奖励对象进行分配。现将相关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决策程序
1、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
限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该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
2、2023年10月19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
有限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8日和2023年10月2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2023-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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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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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及定价依据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因激励对象离职需进行回购注销的调整情况:
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潘灵国、沈建忠因个人原因发生离职,根据20
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第三条第(四)款的规
定,公司须对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1元/股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中因激励对象离职需进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5500股。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因激励对象离职需进行回购注销的调整情况:
鉴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潘灵国、孙杰、周玉红、沈建忠因个人原因发
生离职,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第三条
第(四)款的规定,公司须对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1元/股回购并注销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因激励对象离职需进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95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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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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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
)符合一定条件的经销商。被担保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经销商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与本公司签订符合授信额度的《反
担保保证合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累计数量: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预付款融资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4年度继续开展业务授信总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授信滚动使用后年度总规模不超过14000
0万元的预付款融资业务以解决优质经销商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资金需求问题并支持公司营销
业务的发展。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授信额度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1、业务模式
银行、公司及经销商三方分别签署《合作协议》及《预付款融资合作协议书》。根据协议
约定,使用此项三方承兑业务的经销商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与银行签订符合授信额度的《最
高额担保合同》,然后该经销商向合作银行存入一笔不低于开具承兑汇票额度30%的存款保证
金;同时,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向合作银行存入相应的存款或定期存单作为风险缓释金。合作银
行按照协议约定,如经销商在承兑汇票到期后未能全额偿还开票金额,将承担一部分损失;同
时,合作银行按照其内部管理规定,独立承担授信审核审批责任。在上述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
,银行根据经销商的进货资金需求开具不超过6个月的电子承兑汇票,该承兑汇票按照协议约
定直接支付给公司用于进货。公司将收到的承兑汇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相关规定
在财务报表上列示。
2、业务风险情况
如经销商在承兑汇票到期后未能偿还保证金与承兑汇票金额之间的差额,则公司将承担的
损失情况如下:
银行有权在约定的条件下扣划公司风险缓释金中相应的金额,但双方应配合继续向经销商
追偿:若追偿到所有差额,则银行将全额退回暂时划扣的公司风险缓释金;若只追偿到部分差
额(或全部未追偿到),则银行只退回部分暂扣的风险缓释金,该金额包括追偿到的部分及银
行根据约定承担未追偿到的部分金额,公司承担另外部分未追偿到的金额损失。但经销商已向
公司出具的承兑汇票继续有效,其有效性并不因经销商未能如期偿付银行承兑汇票差额而受到
影响,仍能背书及兑付。
3、前期业务开展情况
2022年度,银行、公司及经销商三方签署的授信总额度为70000万元。截至2022年底,公
司收到尚未偿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为79631.00万元,其中已背书78831.00万元;公司所需承担的
最大风险敞口为30174.38万元。
2023年度,银行、公司及经销商三方签署的授信总额度为70000万元。截至2023年底,公
司收到尚未偿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为94976.00万元,其中已背书86102.31万元;公司所需承担的
最大风险敞口为34391.36万元。
截止目前,所有参与该业务的经销商经营情况良好,未出现承兑汇票到期偿还逾期而导致
公司遭受损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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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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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求,综合考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现金流状况,拟为全
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6.5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3.50亿元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八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担保有
效期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
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6.5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3.50亿元。任一时点的未到期担保余额不应超过审批额度的70%。
前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
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等。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
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担保额度不得跨过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标准进行调
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前述
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与财务总监共同批准与外部
融资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等各类文件,无需再逐笔提交审议。公司财务部每月须向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报告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被担保对象的基本财务数据:
以上所有被担保人均未专门申请信用评级,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后续具体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
司及被担保方与相关机构在合理公允的条件下共同协商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
经理与财务总监共同批准与外部融资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等各类文件。本次担保事项仅针对
全资子公司,无须共同担保或反担保。
是否关联担保: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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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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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八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详细情况公告
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服务素质,
在2023年度的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
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履职评估的结果和相应的
续聘程序,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其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
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
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
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80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
为人民币4.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
: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
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
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苏泊尔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黄锋,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黄锋先生2003年开始在毕马
威华振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黄锋先生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靳阳,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靳阳女士2010年开始在
毕马威华振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靳阳
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徐春,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周徐春先生2005年开
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周徐春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
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
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
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280万元,2024年度的审计收费尚在商定之中,以双方最终签订的
合同为准。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
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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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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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目的: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2.交易种类: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远期和互换等外汇衍生品。
3.拟持有合约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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