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032 苏 泊 尔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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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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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4-08-03│ 12.21│ 3.94亿│
├───────────┼───────────┼───────────┼───────────┤
│增发 │ 2007-08-29│ 18.00│ 7.0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08-05-12│ 3.41│ 409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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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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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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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66500.00│ ---│ ---│ 67273.94│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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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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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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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绍兴袍江年产925 │ 4.50亿│ 1290.50万│ 4.07亿│ 90.41│ 1.49亿│ 2012-12-31│
│万(台)套电器产品生│ │ │ │ │ │ │
│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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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武汉年产800万口 │ 1.50亿│ ---│ 1.60亿│ 106.84│ 6468.31万│ 2011-04-30│
│不锈钢、铝制品及不│ │ │ │ │ │ │
│粘锅生产线技改项目│ │ │ │ │ │ │
│[注2]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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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越南年产790万口 │ 1.20亿│ ---│ 1.03亿│ 85.74│ 1278.11万│ 2012-12-31│
│炊具生产基地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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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余募集补充流动资│ ---│ 6102.21万│ 6102.21万│ ---│ ---│ ---│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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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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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1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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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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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武汉苏泊尔炊具有限公司75%的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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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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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武汉苏泊尔压力锅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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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股权划转所涉标的公司:武汉苏泊尔炊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炊具公司”或“标 │
│ │的公司”)。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持│
│ │有其25%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苏泊尔压力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压力锅公司 │
│ │”)持有其75%的股权。 │
│ │ 2、股权划转情况:武汉压力锅公司拟以2025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向本公司划转其持有标│
│ │的公司75%的股权,上述股权按照账面净资产价值38682万元进行划转,公司无需支付对价。│
│ │ 近日,上述子公司股权划转事项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武汉炊具公司现成为本│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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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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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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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Thierry de LA TOUR D’ ARTAI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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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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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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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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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Thierry de LA TOUR D’ ARTAISE │
├──────┼────────────────────────────────────────┤
│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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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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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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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Thierry de LA TOUR D’ ARTAISE │
├──────┼────────────────────────────────────────┤
│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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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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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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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Thierry de LA TOUR D’ ARTAI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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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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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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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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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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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浙江绍兴苏│ 10.93亿│人民币 │2024-07-01│2025-06-01│一般保证│是 │否 │
│股份有限公│泊尔家居用│ │ │ │ │、连带责│ │ │
│司 │品有限公司│ │ │ │ │任保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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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浙江绍兴苏│ 8.76亿│人民币 │2025-07-01│2026-06-01│一般保证│否 │否 │
│股份有限公│泊尔家居用│ │ │ │ │、连带责│ │ │
│司 │品有限公司│ │ │ │ │任保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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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浙江绍兴苏│ 6.62亿│人民币 │2025-04-01│2025-12-01│一般保证│是 │否 │
│股份有限公│泊尔家居用│ │ │ │ │、连带责│ │ │
│司 │品有限公司│ │ │ │ │任保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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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苏泊尔符合│ 4.99亿│人民币 │2024-07-01│2025-06-01│一般保证│是 │否 │
│股份有限公│一定条件的│ │ │ │ │、质押 │ │ │
│司 │经销商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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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苏泊尔符合│ 4.87亿│人民币 │2025-07-01│2026-06-01│一般保证│否 │否 │
│股份有限公│一定条件的│ │ │ │ │、质押 │ │ │
│司 │经销商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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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浙江绍兴苏│ 3.09亿│人民币 │2025-01-01│2025-09-01│一般保证│是 │否 │
│股份有限公│泊尔家居用│ │ │ │ │ │ │ │
│司子公司 │品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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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苏泊尔符合│ 2.90亿│人民币 │2025-01-01│2025-09-01│一般保证│是 │否 │
│股份有限公│一定条件的│ │ │ │ │、质押 │ │ │
│司 │经销商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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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浙江绍兴苏│ 2.17亿│人民币 │2025-01-01│2025-09-01│一般保证│是 │否 │
│股份有限公│泊尔家居用│ │ │ │ │、连带责│ │ │
│司 │品有限公司│ │ │ │ │任保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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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浙江绍兴苏│ 1.97亿│人民币 │2025-04-01│2025-12-01│一般保证│是 │否 │
│股份有限公│泊尔家居用│ │ │ │ │ │ │ │
│司子公司 │品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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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苏泊尔符合│ 1.32亿│人民币 │2025-04-01│2025-12-01│一般保证│是 │否 │
│股份有限公│一定条件的│ │ │ │ │、质押 │ │ │
│司 │经销商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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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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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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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40977.0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59%;利润总额110082
.5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754.6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
降7.70%;其中:
1、营业总收入较同期下降0.59%。内销业务,面对复杂的国内市场环境与消费者更理性的
市场需求,公司通过持续创新及强大的渠道竞争优势,营业收入较同期略有增长,且核心品类
的线上、线下市场占有率较同期有小幅提升,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外销业务,公司主要外销客
户的订单较同期略有减少,营业收入较同期有所下降。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同期下降7.70%,主要因出口业务及原材料成本上升的
综合影响,同时货币资金整体收益因利率走低而有所下降。在毛利率方面,公司采取了积极的
降本增效措施,综合毛利率较同期略有提升。在费用方面,由于国内市场竞争加剧,为支持和
实现内销营业规模的持续增长,公司投入了与销售增长相匹配的营销资源,导致本期销售费用
同比小幅上升。同时,公司对其他费用严格管控,但在研发创新上继续加大投入,丰富产品品
类,报告期内推出了更多有竞争力的产品。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和每股净资产分别较期初下降19.65%、19.52%,主
要系本期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使得本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较期初下降
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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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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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波、叶继德先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完成减持本公司股份,
其减持股份数量分别为32496股及11347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
股本的0.0055%。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已收到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告知公司其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一、本次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披露《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财务
总监徐波先生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叶继德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43849股,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
总股本的0.0055%,减持期间为自2026年7月3日起至9月30日止(如遇窗口期则不得减持)。具
体内容可参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财务总监徐波先生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叶继德先生股份减持计划
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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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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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于2026年4月2
3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2年
回购社会公众股份方案中剩余的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的1667500股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并减少注
册资本。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事项已于2026年5月6日完成。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由801185946股减至799518446股;注册资本由801185946元减至799518446元。具体内容详
见刊登于2026年4月24日及2026年5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减资公告》及《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8及2026-031)。
经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近日取得新换发的
《营业执照》,其中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01185946元变更为799518446元,其他内容保持不
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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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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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波先生、叶继德先生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122758股和42763股,合
计持有股份数量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的0.0208%;拟自2026
年6月10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32502股及1
1347股,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的0.0055%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于近日收到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要求。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
-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拟减
持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拟减持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
份计划。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
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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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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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于2025年11月
10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
案》,公司拟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考核期未达成100%解除限售条件需进
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3787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6年4月13日完
成。上述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801359733股减至801185946股;注册资本由801359
733元减少至801185946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12月30日及2026年4月15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减资公告》及《
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及2026
-025)。
经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近日取得新换发的
《营业执照》,其中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01359733元变更为801185946元,其他内容保持不
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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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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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公司注销的回购股份合计16675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21%;本次实际回
购注销金额为83159955.24元。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尚剩余3000000股
。
2、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01515656股减少至799848156股。
3、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
已办理完成。公司因实施回购注销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发
生变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
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
状况,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将采
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不超过57.96元/股(
经2022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后现调整至54.78元/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8086785股(含)且
不超过16173570股(含),其中3000000股拟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剩余股份拟注销减少注
册资本。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有效期将于20
23年4月24日届满。股份回购事项的具体内容可参见2022年4月2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
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8)。2、公司于2022年5月6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当日回购股份数量85000股,具体内容可参见2022年5
月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3、因实施2021年年度及2022年三季度利润分派,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
相关规定对回购方案中回购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可参见2022年5月26日和2022年12
月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的《关于调整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及2022-071)。
4、公司于2022年5月9日至2023年3月11日期间披露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相关公告,
及时履行了股份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可参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3、2022-036、2022-038、2022-044、2022-053、2022-057、2022-066、
2022-070、2023-005、2023-012及2023-016)。
5、公司于2022年5月6日至2023年2月8日期间,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8700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占回购股份方案中需回购股份数量下
限的60.22%;其中最高成交价为54.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4.5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428
75394.33元(不含交易费用)。
6、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将已回购股份中1253500股过户登记至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名下,并于2023年2月24日将已回购股份中79000股过户登记至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名下。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剩余1667500股,
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可参见2022年11月11日和2023年2月27日披露于《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
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7、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
议案》,鉴于公司前期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方案中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且回购股份有效
期即将于2023年4月24日届满,公司综合考虑市场及自身实际情况,决定终止实施于2022年4月
26日披露的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终止回购
股份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可参见2023年3月31日
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终止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8、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
购
股份的议案》。鉴于公司未能在三年有效期内将2022年回购社会公众股份方案中剩余的16
67500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同意对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667500股进行注销并减少注
册资本。具体内容可参见2026年4月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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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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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上述事项已经2026年4月23日召
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拟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
有的1667500股进行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将由801185946股减至799518446股。公告信息详见刊登于2026年4月3日和4月24日《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
回购股份的公告》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和2026-027)。
上述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注册资本由801185946元变更为799518446元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
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
利的,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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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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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提交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3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23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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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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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八届董
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职工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经全体与会代表讨论并表决,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俊法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职工董事。张俊法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上述股东会将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张俊法先生的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
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俊法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董
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其担任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职工董事简历
张俊法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生,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张俊法先生现任公司工会主席
兼公司玉环基地行政部总监,历任于公司保卫科、法务部、办公室等。张俊法先生未持有本公
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其他关联关系。张俊法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到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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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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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申请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73787股;
2、本次注销股份占注销前总股本比例:0.0217%;
3、本次回购资金总金额:173787元;
4、本次申请注销涉及人数:281人。
根据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2025年11
月10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工作。公司本次以1元/股的价格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173787股。
一、限制性股票计划已履行的相应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概述
1、2022年8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实。
2、2022年9月16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2年9月21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
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年9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
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亦未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2年10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288名激励对象1253500股限制性
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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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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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求,综合考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现金流状况,拟为全
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6.5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3.50亿元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2日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担保
有效期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
)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6.5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
币13.50亿元。任一时点的未到期担保余额不应超过审批额度的70%。
前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
担保。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等。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
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担保额度不得跨过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标准进行调剂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前述额度
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与财务总监共同批准与外部融资机
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等各类文件,无需再逐笔提交审议。公司财务部每月须向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报告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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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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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详细情况
公告如下: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服务素质,
在2025年度的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
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履职评估的结果和相应的
续聘程序,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其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
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
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
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
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
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
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
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
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
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苏泊尔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徐敏,200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徐敏先生1998年开始在毕马
威华振执业,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徐敏先生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欣亭,201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胡欣亭女士2015年开
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胡欣亭女士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徐春,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周徐春先生2005年开
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周徐春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
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
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
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320万元,2026年度的审计收费尚在商定之中,以双方最终签订的
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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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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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
)符合一定条件的经销商。被担保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经销商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与本公司签订符合授信额度的《反
担保保证合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累计数量: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预付款融资业务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2026年度继续开展业务授信总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授信滚动使用后年度总规模不超过1
40000万元的预付款融资业务以解决优质经销商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资金需求问题并支持公司
营销业务的发展。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授信额度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
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1、业务模式
银行、公司及经销商三方分别签署《合作协议》及《预付款融资合作协议书》。根据协议
约定,使用此项三方承兑业务的经销商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与银行签订符合授信额度的《最
高额担保合同》,然后该经销商向合作银行存入一笔不低于开具承兑汇票额度30%的存款保证
金;同时,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向合作银行存入相应的存款或定期存单作为风险缓释金。合作银
行按照协议约定,如经销商在承兑汇票到期后未能全额偿还开票金额,将承担一部分损失;同
时,合作银行按照其内部管理规定,独立承担授信审核审批责任。在上述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
,银行根据经销商的进货资金需求开具不超过6个月的电子承兑汇票,该承兑汇票按照协议约
定直接支付给公司用于进货。公司将收到的承兑汇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相关规定
在财务报表上列示。
如经销商在承兑汇票到期后未能偿还保证金与承兑汇票金额之间的差额,则公司将承担的
损失情况如下:
银行有权在约定的条件下扣划公司风险缓释金中相应的金额,但双方应配合继续向经销商
追偿:若追偿到所有差额,则银行将全额退回暂时划扣的公司风险缓释金;若只追偿到部分差
额(或全部未追偿到),则银行只退回部分暂扣的风险缓释金,该金额包括追偿到的部分及银
行根据约定承担未追偿到的部分金额,公司承担另外部分未追偿到的金额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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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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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于2026年4月2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对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667500股进行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
众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2022年回购社会公众股份方案”)。2022年回购社会公众股
份方案如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公
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不超过57.96元/股(
经2022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后调整至54.78元/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8086785股(含)且不
超过16173570股(含),其中3000000股拟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剩余股份拟注销减少注册
资本。截至2023年3月29日,公司已回购股份数量4870069股,最高成交价为54.00元/股,最低
成交价为44.5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4287.5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鉴于股价表现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回购社
会公众股份方案。在2022年回购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终止实施后,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0日和
2023年2月24日将已回购股份中1253500股和79000股过户登记至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
及的激励对象名下;另于2023年4月10日注销1870069股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2022
年回购社会公众股份方案中剩余股份数量为166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
上述股份回购事项的具体内容可参见2023年3月31日和2023年4月1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回购部分
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27、2023-038)。
二、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以回购股
份用于股权激励的,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注销;逾期未转让的
,应当履行注销程序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截止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未能在三年有效期内将2022年回购社会公
众股份方案中剩余的1667500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667500
股进行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01185946股减至799518446股
;注册资本将由801185946元变更为799518446元。
三、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
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正常经营造成不利
影响。
上述注销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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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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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2.交易种类: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远期和互换等外汇衍生品。
3.拟持有合约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额其他货币
,在持有最高合约价值的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通过
、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
5.特别风险提示: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
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额其他货币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
目前公司日常经营中,部分进出口业务以外币计价,为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降低
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利用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公司拟实施与公司业务规
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以签约
生效的合同、收发货形成的往来金额及其收付款为基础,与现货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
匹配,禁止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
2.拟持有合约金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0万美
元或等额其他货币,在持有最高合约价值的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
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
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
3.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和互换等产品,不使用期
权工具,不加杠杆倍数。
在最高余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的授权范围内,公司根据外汇净敞口,逐月或者逐笔与交
易对手签署业务合约。单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均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关
系稳定、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具有国际A-或同等信用等级以上的大型商业银行
。公司在交易银行均须获取信用额度,以覆盖衍生品价值波动风险。衍生品交易过程中,公司
均以通过框架合同或授权书与银行约定的方式实施和确认。
除对外币现金远期结汇业务执行交割获取人民币外,其它远期或互换交易均采用轧差以现
金结算。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不影响公司资金流动性。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的规定。
4.业务期限
本次业务有效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
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属于董事会
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操作的衍生品业务种类、所涉及的币种、单个产品设置的期限均匹配公司业务,充分
利用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使衍生品价格波动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对冲经营活动净外
汇敞口价格波动带来的损失或收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此外,公司已建立完善的《
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并明确风险应对措施,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行为。公司已交易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或合约价值变动加总,
导致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人
民币时公司将以临时公告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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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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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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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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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于2026年4月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浙江苏
泊尔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2,190,565,763.85元(注:含子公司分红2,034,
841,354.0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8,923,245
.90元(注:累计已达到股本的50%),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3,278,810,132.94元,减去2025年
5月27日派发2024年度现金红利2,238,705,174.73元,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71,7
47,476.16元。以2025年末公司总股本801,660,65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4,667,
500股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73,787股,加上2026年初至3月末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自主
行权实际增加公司股份28,790股后的796,848,156股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现金红利26.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095,710,650.28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也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
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
例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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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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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保本产品或风险等级为一级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债券等委托理财等。
2.投资金额:在投资期限内的任何时点,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二十亿元购买短期理
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率受到市场波动
的影响;且理财产品在投资期内金融机构有权提前终止的,则公司存在理财产品提前到期的风
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及保证资金安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继续利用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二十亿元的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以增加流动资金的收益。
1.投资目的
本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流动资金较为充足。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在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及保证资金安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公司拟继
续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以增加流动资金的收益。
2.投资金额
在投资期限内的任何时点,可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二十亿元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为维护公司资金安全与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仅可投资于保本产品,或风险等级为一级的低
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债券和其他经交易所认可的年收益率标准差低于1%
的境内委托理财行为。产品风险级别依据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及其监管的协会发布的相
关规定评定。公司投资的债券应为中国国债或信用评级国际A-或同等信用级别或中国AA+级的
标准债券。委托理财应为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
投资公司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
产品。
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中规定的委托理财品种。
本公司只委托符合国际A-或同等信用级别或中国A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的金融机构及其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此外,公司在任一金融机构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授权总投资金额的20
%。
4.投资期限
公司理财产品一般本金赎回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允许公司提前一
周内赎回。投资期限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投资短期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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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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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浙江苏泊尔
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本次为2名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962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公司将在股票上市流通前发布相关提
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1、限售期届满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50%。
本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完成日为2023年2月24日,第二个限售期已
于2026年2月24日届满。
2、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锁: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已成就。因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未达成100%解除限售条件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按照
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业绩考核达成比例对相应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除上述情况外,董
事会认为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情况
1、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2962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37%,占授予
限制性股票激励总量(剔除离职激励对象获授但已完成回购注销的股份总量)的2.2477%;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共计2名;
3、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可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
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实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
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绩效考核
均合格且符合公司及所在业务单元业绩考核指标等其他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
的资格合法、有效。
五、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
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苏泊尔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根据《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满足,可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按照其所在业务单元业绩考核达成比例对相应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本次解除限售已经履行了相关程序,为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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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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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77175.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4%;利润总额258752.72万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9672.0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
58%;其中:
1、营业总收入较同期增长1.54%。内销业务,面对复杂的国内市场环境与消费者更理性的
市场需求,公司通过持续创新及强大的渠道竞争优势,营业收入较同期稳定增长,且核心品类
的线上、线下市场占有率保持领先。外销业务,公司主要外销客户的订单较同期略有减少,营
业收入较同期略微下降。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同期下降6.58%,主要因出口业务的综合影响,同时货
币资金整体收益因利率走低而有所下降。在毛利率方面,公司采取了积极的降本增效措施,综
合毛利率较同期略有提升。在费用方面,由于国内市场竞争加剧,为支持和实现内销营业规模
的持续增长,公司投入了与销售增长相匹配的营销资源,导致本期销售费用同比小幅上升。同
时,公司对其他费用严格管控,但在研发创新上继续加大投入,丰富产品品类,全年推出了更
多有竞争力的产品。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同期减少2.17个百分点,主要因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较同期下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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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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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于2025年12月
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并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董事会中须设置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职工代
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七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全体与会代表讨论并表
决,选举张俊法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与现任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俊法先
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其担任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董
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职工董事简历
张俊法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生,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张俊法先生现任公司工会主席
兼公司玉环基地行政部副总监,历任于公司保卫科、法务部、办公室等。张俊法先生未持有本
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张俊法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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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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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
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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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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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于2025年10月
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
获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未达
成100%行权条件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以及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上述激励对象获授的共计5672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具体
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10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
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项已于2025年11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完毕。
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程序合规。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股
本结构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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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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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3名,可行权
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480780份,行权价格为36.49元/份;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取自主行权方式;
3、本次行权事宜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手续办
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
4、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
上市条件。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于2025
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浙江苏泊尔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
权条件的53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80780份。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概述
1、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实。
2、2023年10月14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3年10月19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
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3年10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
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亦未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6、2023年11月8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2023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于2023年11月7日过户登记至各激励对象名下。
7、2025年10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部分
获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1、等待期届满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自股票期权授
权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第一个行权期自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50%。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23年10月26日,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25年10月26日届满
。
2、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因
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第一个行权期未达成100%行权条件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按照激励对象
所在业务单元业绩考核达成比例对股票期权进行行权。除上述情况外,董事会认为本次实施的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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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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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于2025年10月
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
案》,拟根据《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173,
787股。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限制性股票计划已履行的相应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概述
1、2022年8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实。
2、2022年9月16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2年9月21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
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年9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
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亦未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2年10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288名激励对象1,253,500股限制
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10月12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6、2022年11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253,500股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11月10日过户登记至288名激励对
象名下。
7、2023年1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2名暂缓授予激励对象7
9,000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3年2月1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确认。
8、2023年2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79,000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2月24日过户登记至2名暂
缓授予激励对象名下。
9、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有两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
激励条件,同意公司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5
0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3年6月29日完成。
10、2023年8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有三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
励条件,同意公司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250
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4年8月7日完成。
11、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有四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
励条件,同意公司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500
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4年8月7日完成。
12、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和《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第一个限售期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24个月,上述限售期已于2024年11月10日届满。公司286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合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56,20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6%。上述限制性
股票已于2024年11月19日上市流通。因公司激励对象第一个限售期内所在业务单元未达成100%
解除限售条件的业绩考核目标,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以1元/股回
购并注销激励对象获授的部分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8,674股;上述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5年1月17日完成。
13、2025年1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同意为两名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9,62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上述限制性
股票已于2025年3月3日解除限售,但暂缓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管,上述股份已被重新锁定为
高管锁定股。
14、2025年10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
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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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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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浙江苏泊尔
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其中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未达成100%解除限售
条件的业绩考核目标;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为279名激励对象共
计45008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公司将在股票上市流通前发布相关提
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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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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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八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激励
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023年度公司业绩激励基金
的发放条件已经成就。经公司2025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发放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按照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向
285名奖励对象发放激励基金,合计人民币22903379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决策程序
1、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该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2023年10月19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
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3、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
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议案》,鉴于2023年度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的获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拟按
照《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提22903379元激励基金,向285名符合获授条件的奖励
对象进行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20日和2024年3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关于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
计提和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2023-073和202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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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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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第一个行权期未达成100%行权条
件的业绩考核目标,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五章“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之第六条
第(三)款的规定,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相关业绩达到基础目标及以上为激励对象可全部或
部分当期行权的前提条件之一;若所在业务单元的相关业绩未达到基础目标,则公司按照本计
划规定将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所在业务
单元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整体达成率为89.45%,故公司需进行注销的股票期权为56720股。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的详细信息可参见2025年10月24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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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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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期权简称:苏泊JLC5;
2、股票期权代码:037928;
3、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1,026,000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28%;
4、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人数为56人;
5、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25年9月26日,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5年10月15日;
6、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8.82元/股;
7、本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8、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有效期为48个月,股票期权自授权之日起满24个月、36个月后分
两次行权,每个行权期为12个月,可行权比例为50%。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根据公司2025
年9月2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已于2025年10月
15日办理完成《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实。
2、2025年9月13日,公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认为,列入本
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5年9月19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
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5年9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有
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亦未发
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5年9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25年9月26日;
2、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8.82元/股;
3、本次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4、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和数量: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56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1,026,000份;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
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5、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浙江苏泊
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不存在差异。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等待期内,激
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待期满后,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
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的全部事宜。
股票期权自授权之日起满24个月后分两次行权,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7、股票期权行权考核指标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公司层面业绩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和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
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可全部或部分当期行权的前提条件之
一。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若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规定将激励对象当年可行权的股
票期权注销。
(2)所在业务单元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项下,公司需要对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层面的业绩进行考核,激励对象所在
业务单元相关业绩达到基础目标及以上为激励对象可全部或部分当期行权的前提条件之一;若
所在业务单元的相关业绩未达到基础目标,则公司按照本计划规定将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
票期权注销。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项下,公司需要分年度对激励对象进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激励对象在考核年
度的个人绩效考核成绩为合格及以上为激励对象可全部或部分当期行权的前提条件之一;若激
励对象在该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以下,则公司按照本计划规定将激励对象当期可行
权的股票期权注销。
在:(1)公司层面业绩达成,(2)所在业务单元相关业绩达到基础目标及以上,(3)
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成绩为合格及以上三项前提条件同时达成的情况下,激励
对象可按照所在业务单元业绩达成情况确定当期可行权的具体比例;若上述任一前提条件未达
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规定将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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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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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股权划转所涉标的公司:武汉苏泊尔炊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炊具公司”或“
标的公司”)。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持
有其25%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苏泊尔压力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压力锅公司”
)持有其75%的股权。
2、股权划转情况:武汉压力锅公司拟以2025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向本公司划转其持有标的
公司75%的股权,上述股权按照账面净资产价值38682万元进行划转,公司无需支付对价。
3、本次划转属于公司内部资产划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子公司股权划转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压力锅公司将其持有的武汉炊具公司
75%的股权划转给公司。本次股权划转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
可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划转情况概述
为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效率,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武汉压力锅公司拟以
2025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向本公司划转其持有标的公司75%的股权。本次拟划转股权的账面净资
产价值约为人民币38682万元。
(一)划出方及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划出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武汉苏泊尔压力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5300248366X
注册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金色一路8号
法定代表人:林小芳
注册资本:22403.9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1月19日
经营范围:厨房用具及配件、家用电器、液压阀、液压站的生产、销售;铝型材制造;压
力锅销售;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科研生
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
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武汉压力锅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武汉苏泊尔炊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5758155532J
注册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金色一路8号
法定代表人:林小芳
注册资本:911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3月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日用杂品制造,卫生陶瓷制品制造,母婴用品制
造,五金产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日用陶瓷制品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厨具卫具及日
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茶具销售,日用
陶瓷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搪瓷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日用玻
璃制品制造,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母婴用
品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
发,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家居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
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市场营销策划,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第二类医
疗器械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日用产品修理,
金属制品修理,户外用品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
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
售,竹制品制造,竹制品销售,喷枪及类似器具制造,喷枪及类似器具销售,烘炉、熔炉及电炉制
造,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消毒器械销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武汉炊具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本次划转前后股权结构
本次划转前股权结构:本次划转后股权结构:
(二)本次划转股权情况
1、基准日
本次股权划转的基准日为2025年8月31日。截至上述基准日,标的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46
553.81万元,净资产为51575.9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09239.03万元,营业利润4252.58万元,
净利润2706.94万元。本次拟划转股权的账面净资产价值约合人民币38682万元(上述经营数据
未经审计)。本次股权划转基准日至实际交割日期间发生的资产及负债变动将根据实际情况调
整并予以划转。
2、权属情况
本次划转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
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自划转基准日起划入方即享有划
转股权的实际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
(三)本次股权划转的主要安排
1、价款支付
本次交易为武汉压力锅公司与本公司之间按照账面价值划转股权,本公司取得划转股权不
支付对价。
2、划转涉及的员工安置
本次划转不涉及员工安置。
3、划转涉及的税务安排
本次划转拟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具体以税务部门的认定为准。
4、划转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及协议主体变更安排
本次划转涉及的债权债务将办理相关转移手续,相关债权债务的划转若涉及第三方同意、
批准的,本公司与武汉压力锅公司将共同促使获得该等同意和批准。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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