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035 华帝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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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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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31829.48│ ---│ ---│ 73649.48│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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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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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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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收购“百得厨卫│ 4862.00万│ 4862.00万│ 4862.00万│ 100.00│ ---│ 2013-09-17│
│”现金对价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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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5182.69万│ 5182.69万│ 5182.69万│ 100.00│ ---│ 201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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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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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7-08 │交易金额(元)│3926.6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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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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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中山华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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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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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吴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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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
│ │ 1、关联交易事项 │
│ │ 2023年7月7日,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帝股份”))召开第八届│
│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华帝电子其他股东所持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公司与吴刚先生、潘浩标先生以及韩伟先生(以下简称“交易对方”)签订《股权转│
│ │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3926.688万元收购吴刚先生持有的中山华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华帝电子”、或“标的公司”)30%股权;以自有资金2617.792万元收购潘浩标 │
│ │先生持有的华帝电子20%股权;以自有资金1308.896万元收购韩伟先生持有的华帝电子10%股│
│ │权(上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华帝电子60%股权,以下简称为“交易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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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7-08 │交易金额(元)│2617.7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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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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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中山华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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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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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潘浩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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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
│ │ 1、关联交易事项 │
│ │ 2023年7月7日,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帝股份”))召开第八届│
│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华帝电子其他股东所持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公司与吴刚先生、潘浩标先生以及韩伟先生(以下简称“交易对方”)签订《股权转│
│ │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3926.688万元收购吴刚先生持有的中山华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华帝电子”、或“标的公司”)30%股权;以自有资金2617.792万元收购潘浩标 │
│ │先生持有的华帝电子20%股权;以自有资金1308.896万元收购韩伟先生持有的华帝电子10%股│
│ │权(上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华帝电子60%股权,以下简称为“交易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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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7-08 │交易金额(元)│1308.9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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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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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中山华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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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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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韩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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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
│ │ 1、关联交易事项 │
│ │ 2023年7月7日,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帝股份”))召开第八届│
│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华帝电子其他股东所持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公司与吴刚先生、潘浩标先生以及韩伟先生(以下简称“交易对方”)签订《股权转│
│ │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3926.688万元收购吴刚先生持有的中山华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华帝电子”、或“标的公司”)30%股权;以自有资金2617.792万元收购潘浩标 │
│ │先生持有的华帝电子20%股权;以自有资金1308.896万元收购韩伟先生持有的华帝电子10%股│
│ │权(上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华帝电子60%股权,以下简称为“交易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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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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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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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吴刚、潘浩标、韩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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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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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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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
│ │ 1、关联交易事项 │
│ │ 2023年7月7日,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帝股份”))召开第八届│
│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华帝电子其他股东所持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公司与吴刚先生、潘浩标先生以及韩伟先生(以下简称“交易对方”)签订《股权转│
│ │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3926.688万元收购吴刚先生持有的中山华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华帝电子”、或“标的公司”)30%股权;以自有资金2617.792万元收购潘浩标 │
│ │先生持有的华帝电子20%股权;以自有资金1308.896万元收购韩伟先生持有的华帝电子10%股│
│ │权(上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华帝电子60%股权,以下简称为“交易标的”)。 │
│ │ 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华帝电子的股权比例为40%,华帝电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 │
│ │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华帝电子的股权比例变更为100%,华帝电子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由于标的公司的股东潘浩标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
│ │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审议程序 │
│ │ (1)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华帝 │
│ │电子其他股东所持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潘浩标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公│
│ │司收购华帝电子其他股东所持股权的具体方案,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相关事│
│ │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签署相关文件等。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
│ │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
│ │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 │
│ │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 │
│ │关部门批准。 │
│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 │ 吴刚,1971年7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与本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及 │
│ │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非本公司关联人。 │
│ │ 潘浩标,1963年7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目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职 │
│ │务,为本公司关联人。 │
│ │ 韩伟,1971年6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与本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及 │
│ │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非本公司关联人。 │
│ │ 以上交易对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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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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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 2355.00万 2.78 19.47 2023-07-25
伙企业
潘叶江 1300.00万 1.53 14.96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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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655.00万 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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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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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2 │质押股数(万股) │1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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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4.96 │质押占总股本(%) │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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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潘叶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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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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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4-08 │质押截止日 │2027-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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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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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4月08日潘叶江质押了1300.0万股给银河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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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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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1-09 │质押股数(万股) │19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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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2.55 │质押占总股本(%) │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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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潘叶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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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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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1-04-22 │质押截止日 │2024-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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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4-09 │解押股数(万股) │19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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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11月07日潘叶江解除质押900.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4年04月09日潘叶江解除质押196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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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7-25 │质押股数(万股) │12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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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0.38 │质押占总股本(%) │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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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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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银河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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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7-17 │质押截止日 │2026-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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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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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7月17日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质押了1255.0万股给银河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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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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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7-25 │质押股数(万股) │1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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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9.09 │质押占总股本(%) │1.30 │
├────────┼──────────────┴────────┴──────────────┤
│股东名称 │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 │
├────────┼──────────────────────────────────────┤
│质押方 │银河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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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7-19 │质押截止日 │2026-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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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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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7月19日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质押了1100.0万股给银河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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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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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2-08-18 │质押股数(万股) │1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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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1.57 │质押占总股本(%) │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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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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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2-08-15 │质押截止日 │2023-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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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3-07-20 │解押股数(万股) │1400.00 │
├────────┼──────────────┴────────┴──────────────┤
│质押说明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奋进投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
├────────┼──────────────────────────────────────┤
│解押说明 │2023年07月20日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解除质押14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2-04-29 │质押股数(万股)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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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5.75 │质押占总股本(%) │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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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潘叶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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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2-04-27 │质押截止日 │2024-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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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3-11-07 │解押股数(万股)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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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公司近日接到股东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 │
├────────┼──────────────────────────────────────┤
│解押说明 │2023年11月07日潘叶江解除质押500.0万股 │
└────────┴──────────────────────────────────────┘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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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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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潘叶江先生的通知,获悉
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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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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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日,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
股份74998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9%,成交最高价为6.29元/股,成交最低价为6.
22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4692152.5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公
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择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
划。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67元/股(含本数)。按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亿
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306.81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72%;按本次拟用于回购的
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153.4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36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和2023年12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1月
2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749982股,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比例为0.09%,成交最高价为6.29元/股,成交最低价为6.22元/股,成交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4692152.5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
币8.67元/股,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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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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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购公司股份基本情况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并在未来择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
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67元/股(含本数
)。按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306.81万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72%;按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亿元测算,预计回购
股份数量约为1,153.4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36%。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
股份总额的1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
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
截至目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
购期间尚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亦尚未形成未来六个月明确的
减持计划,前述人员若未来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3.相关风险提示
(1)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
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存在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
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存在因受外部环境变化、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以及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进而无法实施本次回购
的风险。
(5)存在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持有期限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股权激励计划或
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进而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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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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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审计委员
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
调整,公司董事长、总裁潘叶江先生不再担任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为保障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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