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040 南 京 港 更新日期:2026-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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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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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5-03-11│ 7.42│ 2.7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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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6-12-13│ 12.16│ 12.6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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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6-12-19│ 14.84│ 3.2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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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3-13│ 3.68│ 2654.0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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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13│ 3.43│ 157.7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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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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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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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南京清江物流│ 8709.00│ ---│ 14.52│ ---│ 253.84│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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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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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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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集公司现代物流服│ 3.21亿│ 3681.60万│ 1.84亿│ 91.27│ 0.00│ 2020-12-31│
│务工程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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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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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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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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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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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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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 │
│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京港│
│ │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集公司”)因816B物流仓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
│ │包项目与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工程公司”)形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
│ │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形成,具体情况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交易项目 │
│ │ 龙集公司于近日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816B物流仓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
│ │包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标管理相关制度,│
│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理。经履行评审程序后,港务工程公司、南京水│
│ │科院瑞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为上述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龙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
│ │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龙集公司816B物流仓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
│ │人为港务工程公司、南京水科院瑞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价格4,816.49万元。 │
│ │ (二)关联关系 │
│ │ 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港务工程公司42.26%的股权,是港务工程公│
│ │司的第一大股东;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港口集团”)│
│ │持有港务工程公司22.48%股权;省港口集团全资子公司江苏港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持有港务│
│ │工程公司35.26%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公开招标形│
│ │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钱伟、朱同│
│ │才、刘杰回避表决 │
│ │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4,816.49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 │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未构成│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
│ │ 名称: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 │
│ │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426号 │
│ │ 法定代表人:向宁 │
│ │ 注册资本:12,900万元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6089657911 │
│ │ 经营范围:港口经营(凭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饰│
│ │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
│ │程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送│
│ │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电气工程、电力工程;房屋拆迁服务;为企业内部物业管理服务;建筑│
│ │材料、五金交电、照明器材销售;预制构件生产、销售;自有设备租赁;亮化工程、园林绿│
│ │化工程的设计、施工;沉船、沉物打捞;普通货物仓储;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
│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 │
│ │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 截至2026年6月30日,港务工程公司总资产91,657.26万元,净资产27,840.78万元。202│
│ │6年上半年,港务工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705.33万元,净利润2,321.3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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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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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省港口集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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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之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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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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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 │
│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龙集公司信息化技术服务(TOS运维)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
│ │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集公司”)因信息化技│
│ │术服务(TOS运维)项目与江苏省港口集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港科技公司” │
│ │)续签相关服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项目概况 │
│ │ 1.项目名称: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信息化技术服务(TOS运维)项目 │
│ │ 2.预计金额:2,100万元 │
│ │ 3.服务期限:三年(2026年、2027年、2028年) │
│ │ 4.项目内容:采购集装箱码头生产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服务,以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
│ │和功能的不断迭代,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要求 │
│ │ (二)关联关系 │
│ │ 江苏省港口集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1月注册成立,是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的 │
│ │全资子公司,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形成公司的│
│ │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赵建华、朱│
│ │同才、刘杰回避表决 │
│ │ 上述关联交易预算金额合计为2,1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
│ │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未构│
│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
│ │ 名称:江苏省港口集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540号下关大厦法定代表人:刘海燕 │
│ │ 注册资本:12,900万元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MA1UWBCC57经营范围:物联网技术、智能化技术、信息技│
│ │术的研发、孵化、转化及咨询服务;贸易、物流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运行│
│ │维护,信息工程设计、安装、技术咨询服务,基于网络技术的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设计、│
│ │制作、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商品网上销售;计算机、通信及电子设备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
│ │业务经营;无船承运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 │准)一般项目:销售代理;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导航终│
│ │端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地理遥感信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省港科技公司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本1.29亿元,省属国企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之│
│ │全资子公司,是服务江苏港口一体化、信息化的重要载体平台。省港科技公司是国家高新技│
│ │术企业、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江苏省首批双化协同资源池单位以及“数字交通企业10强”│
│ │单位,建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个、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1个。 │
│ │ 省港科技公司现有专利12项、软件著作权53项、专利密集型产品1个、软件产品16件, │
│ │形成集装箱码头、散杂货码头、综合物流、绿色平安港口、一体化客户服务、智能决策等8 │
│ │个方面数字能力提升体系化解决方案。公司主营产品之一“内河集装箱码头操作系统”连续│
│ │3年在省内市场占有率达47%以上,全省排名第一;国内市场占有率达22%以上,全国排名前 │
│ │五。公司在苏州、镇江等地设有子公司,为本地港口单位提供专业化服务,并战略布局智能│
│ │航运、智能装备等版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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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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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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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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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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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 │
│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京港│
│ │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集公司”)因106堆场物流仓库项目(一期)施工与南 │
│ │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工程公司”)形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通过公开│
│ │招标方式形成,具体情况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交易项目 │
│ │ 龙集公司于近日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对106堆场物流仓库项目(一期)施工 │
│ │进行了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标管理相关制度,按照公│
│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理。经履行评审程序后,港务工程公司为上述项目的第│
│ │一中标候选人,龙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龙集公司106堆场物 │
│ │流仓库项目(一期)施工中标人为港务工程公司,中标价格7,320.52万元。 │
│ │ (二)关联关系 │
│ │ 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港务工程公司42.26%的股权,是港务工程公│
│ │司的第一大股东;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港口集团”)│
│ │持有港务工程公司22.48%股权;省港口集团全资子公司江苏港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持有港务│
│ │工程公司35.26%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公开招标形│
│ │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赵建华、朱│
│ │同才、刘杰回避表决 │
│ │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7,320.52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 │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未构成│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
│ │ 名称: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 │
│ │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426号 │
│ │ 法定代表人:向宁 │
│ │ 注册资本:12,900万元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6089657911 │
│ │ 经营范围:港口经营(凭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饰│
│ │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
│ │程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送│
│ │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电气工程、电力工程;房屋拆迁服务;为企业内部物业管理服务;建筑│
│ │材料、五金交电、照明器材销售;预制构件生产、销售;自有设备租赁;亮化工程、园林绿│
│ │化工程的设计、施工;沉船、沉物打捞;普通货物仓储;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
│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 │
│ │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 截至2026年6月30日,港务工程公司总资产91,657.26万元,净资产27,840.78万元。202│
│ │6年上半年,港务工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705.33万元,净利润2,321.3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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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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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市锦诚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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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之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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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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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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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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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远洋太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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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股权之控股子公司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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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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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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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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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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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之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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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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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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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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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远洋新世纪供应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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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受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公司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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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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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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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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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远洋达海航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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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股权之控股子公司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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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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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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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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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港江盛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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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的联营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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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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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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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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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港龙潭天宇码头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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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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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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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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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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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晟海多式联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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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控制本公司的公司控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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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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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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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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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集海航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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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第二大股东之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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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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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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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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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航华国际船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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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第二大股东之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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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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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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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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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港集团长江港口物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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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第二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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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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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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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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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高淳码头运营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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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之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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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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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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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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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省港口集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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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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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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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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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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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港龙潭天宇码头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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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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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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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远洋达海航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股权之控股子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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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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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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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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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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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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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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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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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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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港江北港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上海集海航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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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第二大股东之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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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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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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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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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集海航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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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第二大股东之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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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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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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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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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航华国际船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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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第二大股东之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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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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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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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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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龙潭铁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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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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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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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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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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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高淳码头运营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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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之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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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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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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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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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港龙潭天宇码头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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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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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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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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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港江盛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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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的联营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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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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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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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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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港铁物资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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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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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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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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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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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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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股份│中化扬州 │ 800.00万│人民币 │--- │--- │--- │是 │是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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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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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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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京港
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集公司”)因816B物流仓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与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工程公司”)形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通
过公开招标方式形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项目
龙集公司于近日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816B物流仓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标管理相关制度,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理。经履行评审程序后,港务工程公司、南京水科院瑞
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为上述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龙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间无异议。龙集公司816B物流仓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人为港务工
程公司、南京水科院瑞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价格4,816.49万元。
(二)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港务工程公司42.26%的股权,是港务工程公司
的第一大股东;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港口集团”)持有
港务工程公司22.48%股权;省港口集团全资子公司江苏港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持有港务工程公
司35.26%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公开招标形成公司的
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钱伟、朱同才
、刘杰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4,816.49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未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名称: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426号
法定代表人:向宁
注册资本:12,9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6089657911
经营范围:港口经营(凭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饰工
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
工总承包;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送变电工
程专业承包;电气工程、电力工程;房屋拆迁服务;为企业内部物业管理服务;建筑材料、五
金交电、照明器材销售;预制构件生产、销售;自有设备租赁;亮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
计、施工;沉船、沉物打捞;普通货物仓储;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
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
截至2026年6月30日,港务工程公司总资产91,657.26万元,净资产27,840.78万元。2026
年上半年,港务工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705.33万元,净利润2,321.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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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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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长离任情况
赵建华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二、选举董事长、变更法定代表人情况
为保障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
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钱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钱
伟先生自担任公司董事长之日起,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变更为钱伟先生。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选举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情况
为保障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
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钱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组成人员将由独立董事葛军、独立董事马野青、董事赵
建华变更为独立董事葛军、独立董事马野青、董事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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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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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本次股东会
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
5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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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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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八
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投资计划调整的议案》。为提高公司
投资计划实施率,稳步推进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根据公司生产实际和发展需求,拟对2026年度
投资计划作部分调整。
一、2026年度投资计划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2026年5月28日召开的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2026年度投资计划共计投资项目
22项,均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投资额预计4.30亿元,2026年计划投资3.92亿元,包括往年
结转续建项目8项,总投资额预计3.21亿元,2026年计划投资2.83亿元;2026年新增项目14项
,总投资额预计1.09亿元,2026年计划投资1.09亿元。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油港国际港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油港国际”)、控股子公司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龙集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港江北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北集公司”)经营
发展的需要,拟对2026年度投资计划作部分调整。2026年投资计划年中调整新增项目共8项,
均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增总投资额共3,153.00万元,新增2026年投资额1,17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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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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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集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港江北集
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北集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投资目的
在确保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
型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2.资金来源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保本型理财产品。
4.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其中包括龙集公司不超过10,000万元,江北集公司
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实施程序及方式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及风险控制。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
作能力强的银行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
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内控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
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定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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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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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离任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赵建华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辞职报告,赵建华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任何职务。为保证董事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赵建华先生将继续履职到股东会选举出新任董事、并由董事会选举
出新任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为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赵建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
票。
赵建华先生在任职董事期间始终以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为己任,勤勉尽职,公司全
体董事对赵建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及经营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调整董事会成员情况
为保障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股东单位南京港(集团)有限
公司提名钱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钱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钱伟先生当选公司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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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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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龙集公司信息化技术服务(TOS运维)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集公司”)因信息化技术
服务(TOS运维)项目与江苏省港口集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港科技公司”)续
签相关服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信息化技术服务(TOS运维)项目
2.预计金额:2,100万元
3.服务期限:三年(2026年、2027年、2028年)
4.项目内容:采购集装箱码头生产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服务,以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和
功能的不断迭代,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要求
(二)关联关系
江苏省港口集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1月注册成立,是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形成公司的关联交
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赵建华、朱同
才、刘杰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预算金额合计为2,1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未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名称:江苏省港口集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540号下关大厦法定代表人:刘海燕
注册资本:12,9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MA1UWBCC57经营范围:物联网技术、智能化技术、信息技术
的研发、孵化、转化及咨询服务;贸易、物流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运行维护
,信息工程设计、安装、技术咨询服务,基于网络技术的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设计、制作、
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商品网上销售;计算机、通信及电子设备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
;无船承运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销售代理;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导航终端销售;智能无
人飞行器销售;地理遥感信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省港科技公司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本1.29亿元,省属国企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之全
资子公司,是服务江苏港口一体化、信息化的重要载体平台。省港科技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
业、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江苏省首批双化协同资源池单位以及“数字交通企业10强”单位,
建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个、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1个。
省港科技公司现有专利12项、软件著作权53项、专利密集型产品1个、软件产品16件,形
成集装箱码头、散杂货码头、综合物流、绿色平安港口、一体化客户服务、智能决策等8个方
面数字能力提升体系化解决方案。公司主营产品之一“内河集装箱码头操作系统”连续3年在
省内市场占有率达47%以上,全省排名第一;国内市场占有率达22%以上,全国排名前五。公司
在苏州、镇江等地设有子公司,为本地港口单位提供专业化服务,并战略布局智能航运、智能
装备等版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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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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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京港
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集公司”)因106堆场物流仓库项目(一期)施工与南京
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工程公司”)形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
方式形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项目
龙集公司于近日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对106堆场物流仓库项目(一期)施工进
行了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标管理相关制度,按照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理。经履行评审程序后,港务工程公司为上述项目的第一中标
候选人,龙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龙集公司106堆场物流仓库项
目(一期)施工中标人为港务工程公司,中标价格7,320.52万元。
(二)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港务工程公司42.26%的股权,是港务工程公司
的第一大股东;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港口集团”)持有
港务工程公司22.48%股权;省港口集团全资子公司江苏港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持有港务工程公
司35.26%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公开招标形成公司的
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赵建华、朱同
才、刘杰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7,320.52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未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名称: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426号
法定代表人:向宁
注册资本:12,9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6089657911
经营范围:港口经营(凭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饰工
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
工总承包;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送变电工
程专业承包;电气工程、电力工程;房屋拆迁服务;为企业内部物业管理服务;建筑材料、五
金交电、照明器材销售;预制构件生产、销售;自有设备租赁;亮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
计、施工;沉船、沉物打捞;普通货物仓储;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
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
截至2026年6月30日,港务工程公司总资产91,657.26万元,净资产27,840.78万元。2026
年上半年,港务工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705.33万元,净利润2,321.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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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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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决定于2026年09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召开会议的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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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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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871540股,
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38%;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416元/股,预留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233元/股;回购金额为人民币6361539.94元,涉及人数55人。
2.截至2026年7月21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87946985股变更为486075445股。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
第一次会议以及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5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18715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4日、20
26年5月29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
条件未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截至本公告日,公
司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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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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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再审立案阶段;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
3.涉案金额:114680450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盐城国投石化有
限公司的诉讼请求,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再审申请立案对公司
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构成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南京港”)与盐城国投石化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石化”或“盐城国投公司”或“盐城国投”)、上海融泰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融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
告国投石化的诉讼请求后,国投石化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盐城中院”),
盐城中院于2024年12月2日立案受理,2025年2月10日公司收到盐城中院作出的(2024)苏09民
终5618号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苏高院”)出具的《江苏省高级人民
法院应诉通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2026)苏民申7183号),江苏高院已经受理国投
石化的再审申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一)2021年3月,国投石化对本公司向盐城中院提起(2021)苏09民初222号、(2021)
苏09民初223号两案诉讼,两案合计涉案金额114680450元,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3日、2021年
3月10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2021-010
)。
(二)经近两年的审理,盐城中院于2022年10月28日出具(2021)苏09民初222号之二《
民事裁定书》、(2021)苏09民初22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述两案国投石化的
起诉,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2-046)。
(三)2022年12月14日,公司收到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2022)苏0903民初5875号、58
76号《应诉通知书》《民事诉状》等文件,国投石化以同样的诉讼请求、同样的事实与理由、
同样的证据材料再次起诉本公司。公司于2022年12月17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
讼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2022-054)。
(四)2023年1月18日、3月21日,(2022)苏0903民初5875号、5876号两案在盐城市盐都
区人民法院分别进行两次开庭审理。2023年11月13日,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裁定将(2022)
苏0903民初5876号案并入(2022)苏0903民初5875号案中审理。2023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盐
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2022)苏0903民初587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国投石化的起诉,
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3)。
(五)因该案并非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所认定的涉嫌经济犯罪、应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公司向盐城中院提起上诉。2024年2月2日,公司收到盐城中院的通知,公司针对(2022)苏09
03民初5875号《民事裁定书》的上诉已被盐城中院立案受理,案号为(2024)苏09民终950号
,并移送民事审判第二庭审理,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
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六)2024年2月29日,公司收到盐城中院《民事裁定书》(2024)苏09民终950号,公司
于2024年3月2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
05)。
(七)2024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苏0903
民初3405号,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7)。
(八)2024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盐城中院发送的《传票》,确认盐城国投石化有限公司
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融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上诉一案,盐城中院已立案
受理,案号为(2024)苏09民终5618号,定于2024年12月27日上午九时开庭审理。公司于2024
年12月14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
(九)2025年2月10日,公司收到盐城中院(2024)苏09民终5618号《民事判决书》,驳
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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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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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28日(周四)14:3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公共路19号南京港口大厦A座1922会议室。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8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05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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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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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
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章、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目标,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同时,2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整,不再满足股权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决定对5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71540股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87946985股变更为486075445股,
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87946985元减少至486075445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2026年5月29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
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
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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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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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
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于2026
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五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伦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
董事。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离任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张传平先生、时青松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辞职报告,张传平先生、时
青松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其原定任期到期日为2026年10月30日,
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传平先生、时青
松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
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传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青
松先生持有公司134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275%。张传平先生、时青松先生不存在应
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张传平先生、时青松先生在任职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始终以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为己任,公司董事会对张传平先生、时青松先生在任职期间
为公司规范运作及经营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调整董事会成员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障董事会的规范运作,
同时,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将分别由股东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名非独立董事、1名职
工代表董事。
(一)选举非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障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股东单位南京港(集团)有限
公司提名刘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杰先
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刘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本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1名,
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
开的五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伦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
件),任期自本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杰先生、陈伦平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刘杰先生、陈伦平先
生当选公司董事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陈伦平,男,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南京港股份有限公
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曾任南京通海水运公司业务部科员、业务部副经理、业
务部经理;南京港轮驳分公司业务部副经理、商务中心副经理、商务中心常务副经理、商务中
心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副总经济师兼办公室主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伦平先生未持有公
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伦平先生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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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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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6-024),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2026年5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杰先生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港集团”)出具的《关于提请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增
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根据《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
,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
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经董事会核查,截至2026年5月15日,南京港集
团持有公司股份277855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94%。该提案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要求;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
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案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
股东南京港集团提议的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根据以上增加临时提案
的情况,公司对2026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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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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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
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2026年度投资计
划具体如下:
一、2026年投资计划表
2026年度公司投资项目计划如下:
二、2026年度投资计划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需要,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龙集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油港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油港国际”)、全
资子公司南京港江北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北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2026年
重点项目投资情况,公司及龙集公司、江北集公司、油港国际2026年度投资计划共计投资项目
22项,均为固定资产投资,总投资额预计42954.00万元,2026年计划投资3920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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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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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投资计划
需求,结合公司2025年度融资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融资计划,具体如下:
一、融资主体范围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二、2026年公司债务融资计划
为确保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以及投资计划有序平稳的开展,融资计划如下:
1.根据公司2026年生产经营以及投资计划情况,2026年度公司拟对外融资余额不超过8651
2万元人民币;
2.主要通过银行直接借款、票据融资、银行委托贷款等方式解决;
3.上述融资计划的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
召开之日止。
三、担保方式
由公司或者所属控股子公司分别提供信用担保。
四、业务授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的有效期内具体办理上述2026年度融资事宜。公司2026年度融资计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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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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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
第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金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离任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柳长满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辞职报告,柳长满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
何职务。为保证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柳长满先生将
继续履职到股东会选举出新任董事为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柳长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柳长满先生在任职董事期间始终以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为己任,勤勉尽职,公司全
体董事对柳长满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及经营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调整董事会成员情况
为保障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股东单位上海国际港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提名金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审核通过,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金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金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同时,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正常运转,经董事长提名,拟对董事会提
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自股东会选举通过金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之日起担任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
金健先生当选公司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金健先生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金健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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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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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京港
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集公司”)因购置1台双箱岸桥、购置4台人工RTG、102重
箱堆场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龙潭港区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等项
目分别与南京港机重工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机重工”)、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港务工程公司”)形成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形成,具体情况
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项目
1.购置1台双箱岸桥项目(118#)
龙集公司于近日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对购置1台双箱岸桥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
,本次公开招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采购管理相关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严格按程序办理。经履行评审程序后,港机重工为上述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龙集公司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龙集公司购置1台双箱岸桥项目中标人为港机重
工,中标价格3,998万元。
2.购置4台人工RTG项目
龙集公司于近日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对购置4台人工RTG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
本次公开招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采购管理相关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严格按程序办理。经履行评审程序后,港机重工为上述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龙集公司按
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龙集公司购置4台人工RTG项目中标人为港机重工,
中标价格4,788万元。
3.102重箱堆场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龙集公司于近日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对102重箱堆场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
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标管理相关制度,按照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理。经履行评审程序后,港务工程公司为上述项目的第一
中标候选人,龙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龙集公司102重箱堆场勘
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中标人为港务工程公司,中标价格3,365.95万元。
4.龙潭港区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龙集公司于近日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南京港龙潭港区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扩建工
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标管
理相关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理。经履行评审程序后,港务工程公
司、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为上述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龙集公司按
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南京港龙潭港区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扩建工程设计
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人为港务工程公司、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
价格1860.45万元。
(二)关联关系
港机重工是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港集团”)的全资子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持有港务工程公司42.26%的股权,是港务工程公司的第一大股
东;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港口集团”)持有港务工程公
司22.48%股权;省港口集团全资子公司江苏港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持有港务工程公司35.26%股
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3项公开招标形成公司的关联交
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赵建华、朱同
才、时青松、张传平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14,012.40万元,其中与港机重工交易金额为8,786万元,与港务
工程公司交易金额为5,226.4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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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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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相关工程施工及外包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
全资子公司江苏油港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油港国际”)因相关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与
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工程公司”)签订相关施工协议、因业务外包需求
与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高淳码头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高淳分公司”)签订相关业务外包
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集公司”)、南京港江北集
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北集公司”)因相关服务外包项目与南京港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签订相关服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油港国际C513、C311、C312罐磷酸适装性改造项目土建施工标段
(1)项目内容:磷酸储罐体基础、防火墙、地坪、排水沟以及配套泵房地坪进行适装硫
酸的防渗防酸改造。
(2)项目预算:129万元。
(3)交易对方: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
2.油港国际煤炭码头业务外包项目
(1)项目内容:煤码头堆场料仓装车、装载机装车及日常维修、堆场场地清扫、车辆指
挥、车辆清洗、场地堆垛、堆场设备管理等服务。
(2)项目预算:154万元(一年)
(3)交易对方: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高淳码头运营分公司
3.食堂外包项目
(1)项目内容:对龙集公司、江北集公司食堂进行业务运营管理、食堂食材及低值易耗
品等采购供应。
(2)项目预算:合计1286万元,其中龙集公司1232.8万元(两年),江北集公司53.2万
元(一年)。
(3)交易对方:南京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港集团”)持有港务工程公司42
.26%的股权,是港务工程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省港口集团”)持有港务工程公司22.48%股权;省港口集团全资子公司江苏港航工程
建设有限公司持有港务工程公司35.26%股权。高淳分公司是南京港集团的分公司。资产公司是
南京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上述交易形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联董事赵建华、朱同才、时青松、张传平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预算金额合计为1569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未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港务工程公司
名称: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426号
法定代表人:向宁
注册资本:129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6089657911
经营范围:港口经营(凭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饰工
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
工总承包;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送变电工
程专业承包;电气工程、电力工程;房屋拆迁服务;为企业内部物业管理服务;建筑材料、五
金交电、照明器材销售;预制构件生产、销售;自有设备租赁;亮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
计、施工;沉船、沉物打捞;普通货物仓储;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
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港务工程公司总资产8.51亿元,净资产2.50亿元。2025年,港务工
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6亿元,净利润4274.26万元。
(二)高淳分公司
名称: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高淳码头运营分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住所:南京市高淳区阳江总部经济产业园A区3幢495室法定代表人:乔广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8MAC5KXU2XC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港
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装卸搬运;港口理货;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
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港口设施
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
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高淳分公司总资产367.09万元,净资产-632.45万元。2025年,高
淳分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0.42万元,净利润-63.03万元。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工程项目控制价
委托第三方编制,采购定价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设备采购费根据市场询价
和政府采购最高限价进行估算,设备安装费根据《工程造价定额标准》进行估算,合同价格按
照初步设计概算签订,最终结算价格按照经第三方审计的按时结算价为准,交易价格公平公允
,并签订相关交易协议,对相关价格及付款规定予以明确。码头业务外包项目参照市场公允价
值,实行固定单价方式,以年度煤码头完成的装卸自然吨按含税单价结算。食堂外包项目采购
定价严格遵循市场调研数据,结合往期项目费用情况,以及业务外包人员配置要求、低值易耗
品及食材品质、成本核算,经公司预算审核确定项目预算价格,并执行资产公司通过公开招标
方式确定的中标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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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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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调
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
度业绩未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同
时,2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整,不再满足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
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规定,公司决定对5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18715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权益分
派已实施完毕,决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一、已履行的决策程
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
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港股
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
向激励对象授予总计不超过897.8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72人,首
次授予741.20万股,预留156.6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审核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
见,一致同意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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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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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
第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参照公司所在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自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
止。
(三)薪酬方案
1.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并结合公
司2026年经营业绩、个人工作绩效、所在岗位等在公司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
激励薪酬。基本薪酬按照担任的具体职务,根据岗位职责、履职情况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等因
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与公司年度
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相挂钩,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月度、年度考核后
发放;激励薪酬包括超额激励、任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任期绩效考核评
价情况等组织实施。
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
事津贴为8万元/年/人(税前),交通补贴200元/月/人。
2.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并结合2026年经营业绩、个人工作绩效、所在岗位等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
激励薪酬。基本薪酬按照担任的具体职务,根据岗位职责、履职情况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等因
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与公司年度
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相挂钩,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月度、年度考核后
发放;激励薪酬包括超额激励、任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任期绩效考核评
价情况等组织实施。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其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孰高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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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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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
第五次会议及2025年10月13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其中包括控股子公司
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集公司”)不超过1亿元、全资子公司南京港江北
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北集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
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资金规划,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短期闲置
自有资金的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拟增加使
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此次增加额
度后,理财产品额度将由现有的5亿元增加至6亿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投资目的
在确保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
型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2.资金来源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保本型理财产品。
4.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增加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此次增加额度后,理财
产品额度将由现有的5亿元增加至6亿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
10月12日。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5.实施程序及方式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及风险控制。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
作能力强的银行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
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内控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
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定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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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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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决定于2026年05月2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现将召开会议的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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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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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
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净利润228190
133.2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781796.01元;2025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5868645
.51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以2025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的10%计提法
定盈余公积金8586864.55元,扣除2025年支付2024年度对股东的利润分配46033675.33元,202
5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94513495.3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99438649.26元。2026年
4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
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
件未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87946985股变更
为486075445股。
3.兼顾回馈股东及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拟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调整
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48607544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
股利1.1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6384751.62元。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51%。
4.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
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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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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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
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及2025年10月13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其
中包括控股子公司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集公司”)不超过10000万元、
全资子公司南京港江北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北集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单
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和2025年10月14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刊登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4)、《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5)及《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5-058)。
2025年10月22日公司披露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相关事项,
具体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目前该等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的部分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2025年10月20日,公司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鼓楼支行“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521366)”、用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
存款产品(TLBB20252136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
告》。该两笔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已于2026年4月18日到期赎回,本金3000万元
及利息295890.42元全部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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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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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公司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的工作总基调,以
“158”战略为指导,全体职工凝心聚力、攻坚克难,较好完成了“十四五”规划收官任务,
并实现了生产经营的较好增长与高质量发展能级的显著跃升,为开启“十五五”新征程奠定了
坚实基础。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5304.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03%;营业利润30912.5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46%;利润总额30988.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98%;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54.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6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55.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20%。
2025年,公司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3740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18.28%;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5.44%,较上年同期增加0.68个百分点。
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为540486.46万元,较期初增长4.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所有者权益为341293.73万元,较期初增长4.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6.99元
/股,较期初增长4.64%。报告期内,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
条件未成就,回购注销1961280股限制性股票,期末总股本较期初下降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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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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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0日(周三)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公共路19号南京港口大厦A座1922会议室。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0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
为:2025年12月1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赵建华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78名,代表股份数为3324019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68.1226%。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股份数为3
278046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1804%;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474人
,代表股份总数为45973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22%。
公司部分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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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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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京港”)近期收到间接控股股东江苏省港
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港口集团”)出具的《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避免
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函》,省港口集团拟延长其于2018年12月10日出具的《江苏省港口集
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以下简称“原《承诺函》”)、2023年11月20日出
具的《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函》(以下简称“延期
《承诺函》”)(原《承诺函》、延期《承诺函》以下合称“前述《承诺函》”)的履行期限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5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间接控
股股东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的相关规定,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承诺基本情况
1.同业竞争产生的背景
为了积极响应江苏省人民政府组建省港口集团的计划,2018年12月,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国资委全资控股)将其持有的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南京港集团”)55%股权无偿划转至省港口集团。南京港集团为南京港的控股股东
,因此,本次无偿划转后,省港口集团将通过南京港集团间接控股南京港。
南京港的主营业务为提供油品液化及集装箱的装卸和堆存服务。省港口集团控制的企业中
,部分企业主营业务涉及装卸货种为液体化工品或集装箱,在收购完成后预计与南京港存在同
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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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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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5300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277%。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披露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南京港
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
会议,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港股份
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股权激励相关议案
,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如下:
1.激励工具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1人,包括公司董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管理骨干、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及其他骨干人员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3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
接影响管理骨干、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及其他骨干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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