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045 国光电器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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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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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5-04-29│ 10.80│ 3.0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08-03-21│ 5.05│ 2252.3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09-06-09│ 5.05│ 2252.3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09-10-26│ 4.17│ 2231.78万│
├───────────┼───────────┼───────────┼───────────┤
│增发 │ 2010-04-28│ 16.80│ 3.51亿│
├───────────┼───────────┼───────────┼───────────┤
│增发 │ 2018-05-24│ 9.46│ 4.66亿│
├───────────┼───────────┼───────────┼───────────┤
│增发 │ 2023-12-08│ 13.88│ 13.7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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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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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 │ 20300.00│ ---│ ---│ 18652.00│ ---│ 人民币│
├─────────┼─────┼─────┼─────┼─────┼──────┼──────┤
│基金投资 │ 10000.00│ ---│ ---│ 10000.00│ ---│ 人民币│
├─────────┼─────┼─────┼─────┼─────┼──────┼──────┤
│其他 │ 727.26│ ---│ ---│ 727.26│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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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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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音响智能制造升│ 4.10亿│ 1674.06万│ 1851.44万│ 4.52│ ---│ 2026-12-31│
│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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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音响项目 │ 6.30亿│ 0.00│ 0.00│ ---│ ---│ 202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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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R整机及声学模组项│ 3.44亿│ 0.00│ 0.00│ ---│ ---│ 2026-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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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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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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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锂宝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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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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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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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电器”)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 │
│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签订回购事项之│
│ │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原股│
│ │份”)、广州锂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锂宝”)、成都集信锂宝投资中心(有│
│ │限合伙)(以下简称“集信锂宝”或“项目基金”)、四川省集成电路和信息安全产业投资│
│ │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安基金”)、四川弘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弘│
│ │芯管理”)拟签署《宜宾锂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事项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
│ │充协议》”),将回购义务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该│
│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与天原股份、集信锂宝、集安基金于2019年2月21日签订《关于广州锂宝锂电池正 │
│ │极材料项目回购协议》(以下简称“《回购协议》”)。经友好协商,公司、天原股份、广│
│ │州锂宝、集信锂宝、集安基金、弘芯管理拟签署《补充协议》,将回购义务延期至2026年12│
│ │月31日。 │
│ │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
│ │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回购事项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
│ │会审议。 │
│ │ 广州锂宝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郑崖民为广州锂宝董事,根据《股票│
│ │上市规则》第6.3.3条中第(四)款的规定,广州锂宝与公司形成关联关系。因此上述交易 │
│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经│
│ │查询,广州锂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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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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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光投资有限公司 4400.00万 10.55 --- 2016-12-29
广西国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700.00万 5.76 29.60 2019-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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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7100.00万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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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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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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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股│梧州国光科│ 2.64亿│人民币 │2024-03-08│2025-12-19│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技发展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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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股│广东国光电│ 1.28亿│人民币 │2024-06-27│2025-12-24│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子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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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股│国光电器(│ 7219.00万│人民币 │2024-10-10│2025-04-10│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越南)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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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股│江西国光科│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否 │
│份有限公司│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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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股│广州国光国│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否 │
│份有限公司│际贸易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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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股│国光电器(│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香港)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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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股│广州市国光│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否 │
│份有限公司│电子科技有│ │ │ │ │保证 │ │ │
│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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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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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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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
(1)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3)首席合伙人:郭澳
(4)2024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为85人,注册会计师人
数为38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27人。
(5)业务规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2937
.5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600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518.61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为95家,审计收费为9271.16万元。
3.投资者保护能力。
(1)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024年末余额):2445.10万元;
(2)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
(3)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4)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4.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
。2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涉及6人)、监督管理措施9次(涉及19
人)、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11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金炜,自2007年加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08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
16年证券服务经验,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玮,自2014年加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16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10年证券服务
经验,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国祥,自1997年加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01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自2024年起担任天
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质控负责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被采取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
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或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
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4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145.8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15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授
权公司管理层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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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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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被担保对象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光电器(香港)有限公司、国光电器(越南)
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州国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根据上述3家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显示
,其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予以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该
等公司提供额度为人民币282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
对外担保事项审议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期间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担保额度。该担保事项将进一步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协议、担保期限、担保
主体等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为准,但担保额度不得超过总审批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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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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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电器”)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增聘郭依维女士为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郭依维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
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历符
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郭依维女士简历如下:
郭依维,女,1996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
24年8月加入公司。曾任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咨询顾问。
郭依维女士通过“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90000股
,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郭依维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8号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28609688
传真:020-28609396
电子邮箱:ir@gge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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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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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电器”)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新型音响智能制造升级项目”、“汽车音响项目”、“VR整
机及声学模组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从2025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3〕1983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99718919股
,每股面值1.00元,每股配售价格13.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84098595.72元,扣除与发
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723558.20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5375037.52元。募
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人民币5500000.00元后的余款人民币1378598595.72元已
划入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14日全部到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
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衡
验字(2023)00132号的《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全资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VR整机及声学模
组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变更为广东省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8号国光工业园(G9厂房)。除此之外,VR整机及声学模组项目
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用途以及实施内容及其他募投项目均保持不变。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
司决定将募投项目“新型音响智能制造升级项目”、“汽车音响项目”、“VR整机及声学模组
项目”进行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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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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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电器”)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议案》。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
状况,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基于谨慎性原则,于2024年末对可能存在减值的存货等资产进
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2024年度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062.17万元,明细如下表:
(1)应收款项:2024年,公司结合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约1701.78
万元。
(2)存货:2024年,公司结合客户未来订单需求情况、账龄等,对存货进行梳理分析后
,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1004.54万元。
(3)固定资产:2024年,公司结合未来订单情况、相关资产的通用性,对公司的固定资
产进行梳理分析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约355.85万元。本次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
了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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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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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
买委托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财务收益,同意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开展向金融机构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业务,本次委托理财额度有效期内任一时点购买
委托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并按照公司《委托理
财管理制度》规定开展有关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额度有效期为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审议的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原则,对
闲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理财、信托理财及其他理财工具进行运作和管理,在确保安全性、流动
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2.委托理财的原则
(一)公司的委托理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的委托理财应当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合理评估效益;
(三)公司的委托理财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坚持“规范运作、
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不得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行。
3.委托理财产品
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必须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4.委托理财资金额度
本次委托理财额度有效期内任一时点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利用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审议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购买委托理财产品发生额总额为34470万元,截至2024年12
月31日购买委托理财产品余额为4750万元。预计本次委托理财额度有效期内公司任一时点购买
委托理财产品的总额不会超过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
5.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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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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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电器”)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
于调整第十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全体董事回避《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
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的具体薪酬发放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五、3、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报酬情况”相关内容。
二、调整前的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调整前的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和
2024年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
议公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相关内容。
三、调整后的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考核制度》(注: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制
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与第十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相同。
(二)薪酬制度原则
1、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薪酬标准。
2、竞争原则:薪酬水平需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规模的公司标准,保持公司薪酬的吸
引力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3、绩效原则:薪酬标准以绩效为基础确定,薪酬包含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基本年薪结
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给定,按固定薪资
逐月发放。绩效年薪以其年度指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公司实现效益情况(如营业收入、利
润、市场占有率、订单数等)以及专项工作完成情况等其他情况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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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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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以套期保值、规避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2.交易种类: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3.交易金额: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以外币收入额的90%为基础计算,且不超过
该等收入与外币支付之差。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
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高于100,000万元。
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5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将
进一步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
可能存在市场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境外衍生品交易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
案》,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以套期保值、规避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同意公司进行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业务的总规模根据未来24个月的销售、采购、融资情况进行滚动跟踪,开展
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以外币收入额的90%为基础计算,且不超过该等收入与外币支付之
差。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审议的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将进一步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是以出口为主的企业,存在较多的外币结算业务,为提高公司应对汇率、利率波动风
险的能力,减少对公司营业利润的影响,公司有必要根据实际业务情况与金融机构开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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