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045 国光电器 更新日期:2025-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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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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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 │ 20300.00│ ---│ ---│ 18652.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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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投资 │ 10000.00│ ---│ ---│ 10000.00│ ---│ 人民币│
├─────────┼─────┼─────┼─────┼─────┼──────┼──────┤
│其他 │ 727.26│ ---│ ---│ 727.26│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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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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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音响智能制造升│ 4.10亿│ 434.49万│ 611.87万│ 1.49│ ---│ ---│
│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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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音响项目 │ 6.30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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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R整机及声学模组项│ 3.44亿│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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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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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光投资有限公司 4400.00万 10.55 --- 2016-12-29
广西国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700.00万 5.76 29.60 2019-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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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7100.00万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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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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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股│梧州国光科│ 3.40亿│人民币 │2023-08-01│2025-04-01│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技发展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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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股│广东国光电│ 1.07亿│人民币 │2023-09-08│2025-06-27│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子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国光电器股│国光电器(│ 7163.00万│人民币 │2024-03-21│2024-09-20│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越南)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
│国光电器股│国光电器(│ 3509.00万│人民币 │2022-08-23│2024-08-23│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香港)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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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股│广州市国光│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否 │
│份有限公司│电子科技有│ │ │ │ │担保 │ │ │
│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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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股│江西国光科│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否 │
│份有限公司│技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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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股│广州国光国│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否 │
│份有限公司│际贸易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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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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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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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
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2025年2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
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修订稿)>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新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回购的国光电器A股普通股股票
。
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次回购部分
社会公众股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
3年2月22日披露《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公司实际回购股
份期间为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4月21日(以下简称“回购实施期间”)。回购实施期间,公
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6600696股,占回购实施时公
司总股本的3.54%,最高成交价为16.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57元/股,回购总金额为24779
9587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均价为14.93元/股。
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
24年9月18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3年实际回购股份中的5619700股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回购股份5619700股已于2024年11月19日完成注销。前述
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的股份数量为10980996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为10980996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1.95
%,过户价格为14.93元/股,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内公司股份余额为0股。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专户开立、股份认购及过户情况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证
券账户号码为0899459576。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份认购及过户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163946270.28元,实际认购股数为10980996股,实
际认购情况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上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参加对象
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10980996股已于2025年3月17日非交易过户至“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账户,过户股数为10980996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1.95%,过户价格为14.93元/股,金
额为163946270.28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当前公司股本总额
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1%。
根据《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
过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
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解锁,锁定期12个月,即锁定期为2025
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16日。
(三)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情况
根据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和非交易过户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的全部股份16600696股已处理完成,其中5619700股用于回购
股份注销,10980996股用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上述回购股份的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中的拟定
用途不存在差异,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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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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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电器”)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
,本次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3〕1983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99718919股
,每股面值1.00元,每股配售价格13.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84098595.72元,扣除与发
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723558.20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5375037.52元。募
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人民币5500000.00元后的余款人民币1378598595.72元已
划入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14日全部到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
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衡
验字(2023)00132号的《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全资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
本次需要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为“VR整机及声学模组项目”,本项目实施
主体为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投资额为34395.64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
梧州市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项目拟建设系统组装线及相关声学模组生产线,建立“VR整机+
模组”垂直化生产体系。
经过公司管理层的充分评估,决定变更本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由公司全
资子公司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广西壮族自治
区梧州市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变更为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8号国光工业园(G9
厂房)。
除此之外,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用途以及实施内容及其他募投项目均保持不
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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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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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和《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会议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国光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光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
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和《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二、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调整原因及调整情况
由于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5月24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4〕9号)第十三条中,对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期间调整为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
告前15日内,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为保证员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得买卖公司股
票的期间进行相应调整。为了更好地发挥员工持股计划对核心员工的牵引和激励作用,促进公
司长远发展,公司还拟调整参与总人数、资金来源、规模、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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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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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出
售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
3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9日、2021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2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
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
2023年2月6日非交易过户至“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股数
为17,753,978股,过户价格为9.58元/股。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4年2月5日届满,
该期全部股票于2024年2月6日解锁,解锁股数为17,753,97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3.
1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全部股票解禁后,员工持股计划管委会从2024年
3月7号开始陆续出售股票,其中管委会秉持着多次少量的原则,拉长出售周期,减少对股价的
影响,截止2024年11月19号,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17,753,978股,
占公司过户标的股票时总股本的3.13%,已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全部出售完毕。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根据《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
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后续将进行相关资产的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
行分配,完成分配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终止。
公司在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了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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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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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5619700股,占本
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89205%。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68102832股减少至56
2483132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回购股份5619700股
已于2024年11月19日完成注销。
公司因实施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
将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次回购部
分社会公众股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
众股,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8元/股(含),具体回购数
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截至2023年4月2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成。回购实施期间,公司通过股份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660069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92%
,最高成交价为16.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57元/股,回购总金额为247799587元(不含交
易费用),回购均价为人民币14.93元/股。
(二)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年9月18日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
并注销的议案》,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
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将2023年实际回购股份中的561970
0股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
资本”,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注销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相
关手续。
二、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本次注销的部分已回购股份数量为5619700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确认,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11月19日办理完成。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
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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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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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五次持有人会议于20
24年10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委员的议案》。
由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肖庆先生已于近期从公司离职,为了更好地保障
员工持股计划的整体利益,补选彭静女士为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之日止。
彭静女士将与郑崖民先生、黄汉雄先生、丁胜勇先生、梁雪莹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彭静女士为公司监事,除此之外,彭静女士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
务,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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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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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情况说明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并于2024年9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其中《公司章程》第八条由“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修改为“董事长为公司的法
定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2024年9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修改后的《公司
章程》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总裁何伟成先生变更为董事长陆宏达先生。
近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经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换发新的营
业执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换发的营业执照除法定代表人变更外,其他信息未发生变更,
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1、名称: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18445482W
3、注册资本:伍亿陆仟捌佰壹拾万贰仟捌佰叁拾贰元(人民币)
4、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住所: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8号
6、法定代表人:陆宏达
7、成立日期:1995年12月08日
8、经营范围: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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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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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3年实际回购股份中的5619
700股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
册资本”,并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注销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和2024年9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变更及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68102832股变更为562483132股,注册资本由56
8102832元变更为562483132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
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
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
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4年9月19日起45日内(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8号行政楼办公室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雪莹
联系电话:020-28609688
传真:020-28609396;
邮箱:ir@ggec.com.cn
4、申报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具体如下: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事项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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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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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
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将2023年实际回购股份中的5619700股股份的用
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同时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注销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手续。上述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次回购部
分社会公众股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
众股,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8元/股(含),具体回购数
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截至2023年4月2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成。回购实施期间,公司通过股份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660069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92%
,最高成交价为16.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57元/股,回购总金额为247799587元(不含交
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暂未
使用上述已回购股份。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原因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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