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046 国机精工 更新日期:2026-07-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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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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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5-05-11│ 6.39│ 1.48亿│
├───────────┼───────────┼───────────┼───────────┤
│增发 │ 2009-10-15│ 11.63│ 1.23亿│
├───────────┼───────────┼───────────┼───────────┤
│配股 │ 2012-03-05│ 12.50│ 3.65亿│
├───────────┼───────────┼───────────┼───────────┤
│配股 │ 2014-08-12│ 4.05│ 2.36亿│
├───────────┼───────────┼───────────┼───────────┤
│增发 │ 2016-02-26│ 8.05│ 1.01亿│
├───────────┼───────────┼───────────┼───────────┤
│增发 │ 2017-10-30│ 8.96│ 9.81亿│
├───────────┼───────────┼───────────┼───────────┤
│增发 │ 2017-12-26│ 8.96│ 5.3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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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5-16│ 8.64│ 4130.14万│
├───────────┼───────────┼───────────┼───────────┤
│增发 │ 2025-02-21│ 15.29│ 1.1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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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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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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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美达 │ 10000.00│ ---│ ---│ 16304.68│ 556.5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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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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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高功率MPCV D法│ 8031.88万│ 6897.80万│ 6897.80万│ 85.88│ 0.00│ 2026-09-06│
│大单晶金刚石项目(│ │ │ │ │ │ │
│二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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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 3222.17万│ 3222.43万│ 3222.43万│ 100.01│ 0.00│ 2026-09-06│
│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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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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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南省功能金刚石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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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子公司之联营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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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控制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白鸽磨料磨具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托管企业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其他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其他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白鸽磨料磨具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托管企业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白鸽磨料磨具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托管企业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其他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其他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二重(德阳)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一拖(洛阳)汇德工装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成都工具研究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河南省功能金刚石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子公司之联营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白鸽磨料磨具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托管企业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其他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其他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二重(德阳)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一拖(洛阳)汇德工装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成都工具研究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其他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其他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白鸽磨料磨具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托管企业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白鸽磨料磨具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托管企业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其他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其他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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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二重(德阳)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一拖(洛阳)汇德工装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成都工具研究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白鸽磨料磨具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托管企业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其他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其他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国机精工集│资产池业务│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
│国机精工集│洛阳轴承研│ 0.0000│人民币 │--- │--- │--- │是 │否 │
│团股份有限│究所有限公│ │ │ │ │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国机精工集│中国机械工│ 0.0000│人民币 │--- │--- │--- │是 │否 │
│团股份有限│业国际合作│ │ │ │ │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国机精工集│中国磨料磨│ 0.0000│人民币 │--- │--- │--- │是 │否 │
│团股份有限│具工业海南│ │ │ │ │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国机精工集│郑州国机精│ 0.0000│人民币 │--- │--- │--- │是 │否 │
│团股份有限│工发展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5│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
2026-05-20│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15:0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12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2026-04-28│其他事项
──────┴──────────────────────────────────
1、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
经成就,本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141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7
4827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564%。
2、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
请投资者注意。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
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机精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修订稿)》等相
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无差异,同意公司按照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41名,
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74827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564%。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
2026-04-14│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轴承业务板块收入下滑金额超过超硬材料及制品业务板块收入的增加,导致公司营业收
入同比减少约5000万元,毛利额同比减少约1300万元;
2.轴研所搬迁至伊滨区后运营费用增加,受此主要影响,公司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合计增
加约1100万元;
3.本期研发投入较大,研发费用同比增加约2700万元;
4.受账龄滚增及当期确认收入未到回款期影响,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约1700万元;5.去
年同期处置中浙高铁股权确认投资收益4000万元,当期无此特殊事项。
四、风险提示
本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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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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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目前总股本536,190,85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
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在保持分红总额不变的情况下重新计算分配比例。
3.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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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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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4月7日15:2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07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04月0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12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蒋蔚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93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719524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7193%。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为26703101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80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91人,代表股份49214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179%。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公告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
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国机金刚石组建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728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5%;反对1
7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3%;弃权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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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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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期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25年8月11日,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郑州三磨
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磨超硬”)与郑州天健聚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
聚创”)签署《合作协议》,约定由三磨超硬租赁天健聚创根据三磨超硬要求建造的定制化场
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
股子公司租赁定制化厂房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二、终止协议的原因
合作协议签订后,双方积极推进定制化厂房建设的前期设计工作,但就初步设计及概算双
方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经友好协商,2026年3月24日双方签署《终止协议》。
三、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郑州天健聚创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郑州三磨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一)协议解除
双方一致同意,原协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双方在原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终止,均
无需继续履行。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双方在原协议项下无待决事项。
(二)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利息
1、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的30日内将原协议项下共管账户中的履约保证金及自资金转入
日至资金转出日履约保证金产生的应计利息退回至乙方银行账户。
2、乙方收到甲方退回的履约保证金及利息后,应积极配合甲方解除原协议项下甲方专户
的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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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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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组建方案概述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机精工”)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金刚石公司的议案》。公司与河南省新材料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集团”)共同组建金刚石公司,分两步实施:第一步,
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国机金刚石(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金刚石”),国机精工持股
比例67%,新材料集团持股比例33%。
第二步,国机金刚石成立后,向国机精工增发股权用于收购国机精工持有的郑州磨料磨具
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简称“三磨所”)100%股权、精工博研测试技术(河南)有限公司(简
称“博研测试”)100%股权、中国机械工业国际合作有限公司(简称“中机合作”)100%股权
及郑州新亚复合超硬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新亚公司”)50.06%股权,同时,新材料集团同步
按照所持公司的股权比例向国机金刚石以现金方式增资并实缴到位,国机精工、新材料集团所
持国机金刚石的股权比例保持在67%:3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与新材料集团组建金刚石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二、前期进展情况
三磨所100%股权、博研测试100%股权、新亚公司50.06%股权的资产评估基准日均为2024年
4月30日,评估值分别为32.47亿元、
0.30亿元、1.70亿元,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进入国机金刚石之日,期间的损益由国机精工
享有。2024年5月,三磨所和新亚公司实施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分别向国机精工分红0.96亿
元和0.03亿元。2025年3月31日,国机金刚石向国机精工增发股权用以收购三磨所100%股权、
博研测试100%股权,新材料集团以现金15.67亿元认购国机金刚石新增股权,认购款已于当日
汇入国机金刚石。
2025年4月30日,国机金刚石向国机精工增发股权用以收购新亚公司50.06%股权,新材料
集团以现金0.82亿元认购国机金刚石新增股权,认购款已于当日汇入国机金刚石。
国机金刚石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新材料集团组建金刚石公司进展暨
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因国机精工认购国机金刚石增发股权,涉及三磨所、博研测试、新亚公司股东变更,相关
的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变化前后相关的股权关系如下图:
截至目前,中机合作100%股权注入国机金刚石事项尚未启动。
三、方案调整情况概述
经公司与新材料集团协商一致,拟终止中机合作股权注入国机金刚石,改为将中机合作所
持中国磨料磨具工业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磨海南)100%股权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至国机
金刚石。交易价格以企业评估值为作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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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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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2人离职、1人工作调动、5人退休与
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5981
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142%。
2、回购价格
按照《国机精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修订稿)》第十五章“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原则”之规定,公司在股票授予日至回购日之间发生四次派息(2022年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10785元,2023年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7元,2024年公
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2025年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
),因此应按以下方法调整回购价格:
P=P0-v=8.64-0.1010785-0.177-0.2-0.21=7.95192(元/股)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
格;v为每股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国机精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修订稿)》“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
发生异动的处理”的“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依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
价格与回购时市价孰低价格回购注销。董事会审议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高于授予价
格,因此,其所持的股票回购价格按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实行,即7.95192(元/股)。
6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依规6人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
销。利息计算方法如下:
回购价格=调整后授予价格*(1+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360*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注
销议案之日至授予股票验资日的天数)=7.95192*(1+2.75%/360*1323)=8.75556元/股。
3、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657170元,回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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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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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算注销概述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精工”)拟对全资子公司阜阳轴研轴承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阜阳轴研”)实施清算注销。
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已于2026年3月1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次注销全资子公司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拟清算注销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阜阳轴研轴承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安徽省阜阳市开发区新阳大道59号。
4、经营范围:轴承及轴承单元的研制、开发和销售设备租赁、厂房租赁。
5、股权结构:国机精工持有100%股权
三、清算注销子公司的原因
阜阳轴研于2012年开工建设,因形势变化,2013年12月停工至今,厂房等建筑尚未建成。
因不具备生产条件,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为加快推进改革调整,进一步开展亏损子公司
治理,拟对阜阳轴研实施清算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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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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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07日15:2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0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4月0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3月3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6年3月31日下午收市
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121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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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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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15:20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12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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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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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并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机精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修订稿
)》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有2人离职、1
人工作调动、5人退休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共7598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拟回购注销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股本总额将由536266835股调整为536190854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36266835元减少至
人民币536190854元。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
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
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信函方式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3月7日
2、现场申报登记地点及申报材料寄送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121号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靳晓明
联系电话:0371-67619230
传真号码:0371-86095152
电子邮箱:stock@sinomach-pi.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
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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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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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购注销原因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2人离职、1人工作调动、5人退休与
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国机精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修订稿)》的规定,公
司董事会决定回购其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回购注销数量
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75981股,为公司A股普通股,占目
前公司总股本536266835股的0.0142%,占公司激励计划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4
50808股的5.2372%。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50808
股调整为1374827股。
3、回购价格
按照《国机精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修订稿)》第十五章“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原则”之规定,公司在股票授予日至回购日之间发生四次派息(2022年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10785元,2023年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7元,2024年公
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2025年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
),因此应按以下方法调整回购价格:
P=P0-v=8.64-0.1010785-0.177-0.2-0.21=7.95192(元/股)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
格;v为每股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国机精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修订稿)》“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
发生异动的处理”的“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依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
价格与回购时市价孰低价格回购注销。董事会审议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高于授予价
格,因此,其所持的股票回购价格按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实行,即7.95192(元/股)。
6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依规6人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
销。利息计算方法如下:
回购价格=调整后授予价格*(1+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360*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注
销议案之日至授予股票验资日的天数)=7.95192*(1+2.75%/360*1323)=8.75556元/股。
4、回购资金总额
根据8名激励对象的回购数量、回购价格,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总金额约为657170元。
5、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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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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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21日15:2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2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1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6年1月13日下午收市
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121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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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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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15:2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13:00-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9:15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12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蒋蔚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52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7951514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2.1224%。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为26862371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09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50人,代表股份108914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310%。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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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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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业务基本情况为加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减少资金占用,公司子公司洛阳轴研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轴研科技”)、国机金刚石(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金刚石”
)拟在关联方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资本”)及其子公司国机商业保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国机保理”)开展应收账款转让及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上述业务拟开展总额
不超过50000万元。
2、关联关系
国机资本及其子公司国机保理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本次开展
应收账款转让及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机资本控股
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转让及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蒋蔚、闫宁、
张江安、张弘、唐超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
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国机资本:注册资本426844.7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赵建国,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
丹棱街3号A座7层816室。公司经营业务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
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
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高新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
贷款;
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所投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
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截至2025年9月30日,国机资本总资产955019.68万元,净资产490488.65万元,2025年1
-9月实现营业收入19709.48万元,净利润13722.4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阅,国机资本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国机保理:国机保理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赵建国,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通州区滨惠北一街3号院1号楼1层1-8-1。公司经营业务为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
;与受让应收账款相关的催收业务;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
关的咨询服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和认可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30日,国机保理总资产352210.56
万元,净资产54979.88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844.24万元,净利润1411.31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阅,国机保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国机资本和国机保理为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应收账款转让及无追索权保理业务计划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权属
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
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本次开展应收账款
转让和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费率根据同期市场化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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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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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
3.变更原因:鉴于原聘任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服务合同
已到期,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充分保障公司审计工作安排,基于审
慎性原则以及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
通,双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4.本次变更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杭州
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为高峰,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
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为116人,注册会
计师人数为69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89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01434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8994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2024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05家,收费总额16963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1)制造业-专
用设备制造业;(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制造
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等。2024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为3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
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
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先丹先生,200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格,2023年至今在中汇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
5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赵超方先生,202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取得中国注
册会计师资格,2024年至今在中汇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
任能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会英女士,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年成为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1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先丹、签字注册会计师赵超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会英近三年内未曾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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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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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27日15:2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0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0日7、出席对象:(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
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5年10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本公司聘请的
律师。
8、会议地点: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121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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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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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及证监会相关监管要求,
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照深
交所“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号召,秉承“精工致远”的发展理念,结合高端轴承与超硬
材料主业战略布局,制定本行动方案,旨在全面提升公司经营质量、治理效能与投资者回报水
平。
一、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国机精工长期致力于轴承、磨料磨具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已形成较为完善的
产业布局。在轴承业务方面,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武器装备、风力发电、精密机床
等关键领域,部分高端产品已实现进口替代;超硬材料业务领域,公司技术优势显著,产品质
量稳定,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公司深耕主责主业,持续优化业务结构
,资源持续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核心产品集中。公司经营稳健,盈利能力稳步提升。
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轴承和超硬材料双主业发展,加大在研发、生产、市场拓展等方面
的资源投入力度。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品质,扩大市场份额等,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
司在行业内的地位。同时,持续推进精益管理,强化成本管控与生产效率提升,提高运营效率
,推动主营业务收入稳步增长,不断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二、加大研发投入,增强核心竞争力
国机精工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发展核心驱动力,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在高端轴承制造、超
硬材料制备等领域形成技术优势。依托旗下“轴研所”与“三磨所”两大国家级科研院所的核
心创新能力,着力构建“企业研究院-国家重大科研平台-产业化单元”三位一体的研发格局
。取得各类科研成果2400余项;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1070余项,现有发明专利830余件;近5
年,有2项成果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为行业技术进步作出突出贡献;拥有“
高性能工具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超硬材料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国家磨料磨具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40余个。
凭借现有的技术积累和研发平台优势,公司将持续强化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未来将进一
步完善研发体系建设,保持稳定的研发投入强度,重点支持核心产品技术升级与关键工艺改进
。在轴承领域,聚焦高端装备配套需求,加强航天特种轴承、风电主轴轴承等产品的技术攻坚
,提升极端工况下产品性能稳定性,保障国家重点工程配套需求。超硬材料板块将重点开拓功
能性金刚石材料在国防、半导体等高端领域的应用场景,加速科研成果转化,推动产品结构向
更高附加值方向升级。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稳步提升高端产品占比,增强公司核
心竞争力与行业引领能力。
三、完善公司治理,夯实发展基础
国机精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各司其职、相
互制衡的治理机制。在此基础上,公司不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风险管理机制,确保
公司规范运作。同时,不断创新治理机制,通过实施覆盖全级次的战略目标契约管理、推行重
大科技成果奖励及产品研发挂联提成等中长期激励措施,显著提升了改革效能与创新活力。公
司积极践行ESG理念,构建了“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三级ESG管理架构与上下联动的运行
机制。公司已连续10年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并于近3年连续披露ESG报告。
公司将持续完善治理架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公司章程》为
中心,及时修订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强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能
,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履职。深化内控与风险管理机制,每年开展供应链安全及技术保密专项审
计。将ESG理念融入经营管理,提升环境、社会及治理绩效,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筑牢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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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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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项目后续是否能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经
营业绩的实际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一、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25年8月11日,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郑州三
磨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磨超硬”)与郑州天健聚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健聚创”)经友好协商签署《合作协议》,约定由三磨超硬租赁天健聚创根据三磨超硬要求建
造的定制化场地(即租赁标的物,以下简称“定制项目”或“本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签署《合作协议》不
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署
《合作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郑州天健聚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9LG41748
注册资本:100000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毅堃
控股股东:郑州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天健聚创股权,其成立于2019年,是
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4+N”架构中的二级子集团。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注册资本80000万元,下设31家全资、控股子公司,10余家参股子公司;实控1家上市公
司;资产总额已突破100亿元。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冬青街26号5号楼12层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及子公司与天健聚创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郑州天健聚创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郑州三磨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一)合作方案
1、郑州高新区高性能超硬材料制品产业园项目分两期开发建设,均由甲方通过“招拍挂
”方式获取项目土地使用权。项目一期由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完成定制建设,定制项目建成后,
乙方承租定制项目房屋;项目二期建设周期应按照管委会批复的《产业实施方案》为准。
本协议所称定制项目仅为一期项目。
2、定制项目地址:郑州市高新区梧桐街北,黄兰路东、杜英街南约230.38亩土地(具体
以甲方依法获取的项目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书记载为准)。
3、定制项目建筑物需求: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98687平方米,根据乙方需求,一期建筑面
积约114800平方米(包含一期建筑物及建筑范围的厂区工程),具体建设标准结合乙方要求按
照本协议约定确定;二期建筑面积约83887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为暂定,最终以建规证面积为
准。
(二)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后15日内,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20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
贰仟万元整),该笔履约保证金应存放于甲方新设立的银行专户,由双方进行共管,不得用于
项目建设。
乙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后7日内解除账户共管,并将履约保证金转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作
为租赁押金,相关利息转为首期租金,首期租金不足部分乙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后15日内一次
性缴纳。
(三)定制项目租赁
1、定制项目通过建设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60日内,乙方应当与甲方
签订租赁合同,承租定制项目。
2、双方应当按照如下约定签订租赁合同:
(1)结合乙方要求的项目设计方案、设计参数、建造标准,参考周边市场租赁价格,本
项目含税租赁价格不低于33元/平方米/月(本项目有效计租面积为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记载的总建筑面积),税率一旦确定,除税收政策变动外,不得更改。如因国家政策变动,
出现税率变更,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合同不含税价不变。
(2)首期租赁期限为2年,起租日以定制项目通过建设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
手续后60日为准。租赁合同采用年度预付的方式支付租金,乙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向
甲方支付一年期租金。
(3)首期租赁期限届满前六个月内,乙方仍应按照前项约定与甲方续签租赁合同,后续
租赁合同起租日自前期租赁期限届满次日起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中途退租或租赁
期限到期前拒绝与甲方续签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5款
的约定全额扣除租赁押金。
(4)后续租期仍为项目全租模式,租赁价格不得低于首租价格,计租面积仍按照项目一
期建设规划许可证记载的总建筑面积为准。如经双方书面达成其他合作模式的,则本协议及租
赁合同终止,甲方应于终止之日起30日内退还乙方租赁押金(租赁押金不计息)。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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