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051 中工国际 更新日期:2026-08-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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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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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6-06-05│ 7.40│ 4.23亿│
├───────────┼───────────┼───────────┼───────────┤
│增发 │ 2010-11-11│ 18.03│ 6.49亿│
├───────────┼───────────┼───────────┼───────────┤
│增发 │ 2012-12-22│ 20.22│ 12.6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4-05-08│ 7.63│ 6935.32万│
├───────────┼───────────┼───────────┼───────────┤
│增发 │ 2019-03-21│ 10.31│ 12.71亿│
├───────────┼───────────┼───────────┼───────────┤
│增发 │ 2019-05-10│ 13.63│ 2000.0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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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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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绿色能源(│ 47621.17│ ---│ 85.00│ ---│ ---│ 人民币│
│塔什干)有限公司 │ │ │ │ │ │ │
├─────────┼─────┼─────┼─────┼─────┼──────┼──────┤
│生态空间投资有限责│ 27727.81│ ---│ 100.00│ ---│ ---│ 人民币│
│任公司 │ │ │ │ │ │ │
├─────────┼─────┼─────┼─────┼─────┼──────┼──────┤
│中工国际绿色能源(│ 27294.79│ ---│ 85.00│ ---│ ---│ 人民币│
│安集延)有限公司 │ │ │ │ │ │ │
├─────────┼─────┼─────┼─────┼─────┼──────┼──────┤
│生态价值投资有限责│ 17057.86│ ---│ 100.00│ ---│ ---│ 人民币│
│任公司 │ │ │ │ │ │ │
├─────────┼─────┼─────┼─────┼─────┼──────┼──────┤
│北起院天门新疆索道│ 2570.00│ ---│ 85.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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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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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支付中介机构相关费│ 2000.00万│ 2002.09万│ 2002.09万│ 100.00│ 0.00│ ---│
│用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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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12 │
├──────┼────────────────────────────────────────┤
│关联方 │中白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董事长、董事分别担任公司董事长和董事、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出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2 │
├──────┼────────────────────────────────────────┤
│关联方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出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2 │
├──────┼────────────────────────────────────────┤
│关联方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入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2 │
├──────┼────────────────────────────────────────┤
│关联方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2 │
├──────┼────────────────────────────────────────┤
│关联方 │中国机械工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2 │
├──────┼────────────────────────────────────────┤
│关联方 │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2 │
├──────┼────────────────────────────────────────┤
│关联方 │中国机械工业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2 │
├──────┼────────────────────────────────────────┤
│关联方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2 │
├──────┼────────────────────────────────────────┤
│关联方 │中国机械工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2 │
├──────┼────────────────────────────────────────┤
│关联方 │中国机械工业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2 │
├──────┼────────────────────────────────────────┤
│关联方 │中白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董事长、董事分别担任公司董事长和董事、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2 │
├──────┼────────────────────────────────────────┤
│关联方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2 │
├──────┼────────────────────────────────────────┤
│关联方 │中国机械工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2 │
├──────┼────────────────────────────────────────┤
│关联方 │中国机械工业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2 │
├──────┼────────────────────────────────────────┤
│关联方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2 │
├──────┼────────────────────────────────────────┤
│关联方 │中国机械工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2 │
├──────┼────────────────────────────────────────┤
│关联方 │中白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董事长、董事分别担任公司董事长和董事、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出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2 │
├──────┼────────────────────────────────────────┤
│关联方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出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2 │
├──────┼────────────────────────────────────────┤
│关联方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从关联人租入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2 │
├──────┼────────────────────────────────────────┤
│关联方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2 │
├──────┼────────────────────────────────────────┤
│关联方 │中国机械工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2 │
├──────┼────────────────────────────────────────┤
│关联方 │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2 │
├──────┼────────────────────────────────────────┤
│关联方 │中国机械工业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2 │
├──────┼────────────────────────────────────────┤
│关联方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2 │
├──────┼────────────────────────────────────────┤
│关联方 │中国机械工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2 │
├──────┼────────────────────────────────────────┤
│关联方 │中国机械工业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2 │
├──────┼────────────────────────────────────────┤
│关联方 │中白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董事长、董事分别担任公司董事长和董事、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2 │
├──────┼────────────────────────────────────────┤
│关联方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2 │
├──────┼────────────────────────────────────────┤
│关联方 │中国机械工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2 │
├──────┼────────────────────────────────────────┤
│关联方 │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中工国际工│中工国际(│ 9.34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程股份有限│香港)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中工国际工│加拿大普康│ 1.84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程股份有限│控股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中工国际工│中工环境(│ 4505.9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程股份有限│成都大邑)│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中工国际工│中工国际绿│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程股份有限│色能源(安│ │ │ │ │担保 │ │ │
│公司 │集延)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中工国际工│中工国际绿│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程股份有限│色能源(塔│ │ │ │ │担保 │ │ │
│公司 │什干)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8-22│其他事项
──────┴──────────────────────────────────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或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22日、2026年6
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并修订<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因回购注销10925792股
而相应修改《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37408937元变更为
人民币1226483145元,公司总股本由1237408937股变更为1226483145股。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5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2026-037号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
照》,其中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37408937元变更为人民币1226483145元,其他内容保持不
变。
──────┬──────────────────────────────────
2026-08-18│其他事项
──────┴──────────────────────────────────
2026年8月14日晚间,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机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财务”)发来的《关于收到监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告知函》。国
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显示国机财务因个别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
未真实反映资产质量,被处以罚款40万元,并对相关部门责任人给予警告。
公司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及时启动风险处置程序,敦促国机财务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包
括但不限于:分析风险原因、制定风险处置方案及落实整改措施等内容。根据国机财务提供的
相关资料,国机财务将按期足额缴纳全部罚款,并针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本次行政处罚事项
不会对公司与国机财务之间的存贷款业务产生不良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良
影响。
──────┬──────────────────────────────────
2026-08-15│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
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
方案,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6-022号公告。
2、根据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股东会授权的分红条件,
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6年半年度
2、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6年半年度,公司利润总额为20808
4122.38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0274391.0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759620
40.76元,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5870094838.55元,减去2025年度
已分配股利135163839.08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10893040.
23元。
3、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为:以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2264831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
存至以后年度。本次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为42926910.08元,占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的32.95%。
4、自本次中期分红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
股本如因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本次中期分红将按照
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派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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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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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尼加拉瓜布港建设项目(一标段和二标段)自合同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履行需收到预付款,合同履行前对公司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3、本项目存在因法律法规、原材料价格、政治社会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而影响合同执行
和项目收益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6年7月16日,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或公司)与尼加拉瓜交
通与基础设施部(以下简称尼加拉瓜交通部)签署了尼加拉瓜布港建设项目(一标段和二标段
)商务合同。
尼加拉瓜布港建设项目一标段合同金额为5990万美元,二标段合同金额为3495万美元,两
个标段合同总金额为9485万美元。项目位于尼加拉瓜南加勒比海岸自治区。一标段项目内容为
建设一座可停靠5万吨级船舶的多功能码头及配套工程,工作范围包括采购、施工等,合同工
期自开工通知日起18个月。二标段项目内容为建设码头配套道路、桥梁等,合同工期自开工通
知日起16个月。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名称:尼加拉瓜交通与基础设施部(MinisteriodeTransporteeInfraestruct
uradeNicaragua)2、注册地址:尼加拉瓜马那瓜斯坦利卡亚索国家体育场对面(FrentealEst
adioNacionalStanleyCayasso,Managua,Nicaragua)
3、关联关系:尼加拉瓜交通与基础设施部与中工国际不存在关联关系。
4、类似交易情况:上一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的金额为人民币589976430.24元,
主要为执行尼加拉瓜蓬塔韦特国际机场改扩建项目(A标段和B标段)等项目确认的收入。
5、履约能力分析:尼加拉瓜交通与基础设施部作为国家政府的重要部委,全面负责国家
运输系统和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与监管。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1、交易双方
业主:尼加拉瓜交通与基础设施部
承包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内容
一标段项目内容为建设一座可停靠5万吨级船舶的多功能码头及配套工程,工作范围包括
采购、施工等;二标段项目内容为建设码头配套道路、桥梁等,工作范围包括采购、施工等。
3、合同价款与支付
一标段合同金额为5990万美元,二标段合同金额为3495万美元,两个标段合同总金额为94
85万美元。业主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向承包商支付工程进度款。
4、合同工期
一标段合同工期自开工通知日起18个月,二标段合同工期自开工通知日起16个月。
5、合同生效
自合同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
6、开工条件
(1)合同双方签署合同;
(2)承包商收到项目预付款;
(3)业主交付工地,满足开工所需条件;
(4)所有必要的手续和/或许可证已准备就绪。
7、双方主要责任
业主应按合同约定,提供承包商进入项目现场施工的必备条件,按照施工进度及审批的量
单向承包商付款以及在建设过程中进行管理协调。
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以其拥有的技术经验和自主研发的项目管理技术为业主提供完整
的解决方案,承担项目工程的实施、竣工以及修补缺陷(如发生),工程竣工后应能满足合同
规定的预期目的。
8、违约责任
若有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中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
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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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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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所载2026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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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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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中元)与安徽元控储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控储充)签署了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
100MW/102MWh独立混合储能电站工程总承包合同。
一、合同主要内容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100MW/102MWh独立混合储能电站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1
2738.00万元,该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项目内容为整个储能电站的勘察设计、供货、施工
、试验、调试、检测、验收等工作。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名称:安徽元控储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长征
3、注册资本:577.00万元
4、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方兴社区中山路1298号
5、关联关系:元控储充与中工国际不存在关联关系。
6、类似交易情况:上一会计年度未与元控储充发生类似业务。
7、履约能力分析:安徽元控储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元电(北京)飞轮储能科技有限
公司控股子公司。元电(北京)飞轮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磁悬浮飞轮储能技术研发
与产业化的科技型企业,业务覆盖电网侧调频、轨道交通能量回收、新能源车超充站等领域。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1、交易双方
发包人:安徽元控储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包人: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合同价款与支付
合同为暂估总价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112738.00万元。合同价格将根据双方在专用合同
条件中约定的机制进行调整,即以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经双方审核确认
的施工图预算为依据进行调整。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数额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
、设备购置费及建筑安装工程费。
3、工程期限
开工之日起244天。
4、合同的订立及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5、双方责任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基础资料、施工现场及工作
条件,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应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
定,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等工作,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
并履行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和保修义务。
6、违约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若承包人违约,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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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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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安哥拉华通电解铝生产线二期项目(一至六标段)合同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
2、本项目合同履行需收到预付款,合同履行前对公司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3、本项目存在因法律法规、政治社会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而影响合同执行和项目收益的
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6年6月11日,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中
工国际工程(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江苏)与华通安哥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通安哥拉)在第17届国际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高峰论坛暨展览签署了安哥拉华通电解铝生
产线二期项目(一至六标段)商务合同。
安哥拉华通电解铝生产线二期项目(一至六标段)商务合同金额为1716688234.67元,该
项目位于安哥拉本戈省丹德市丹德工业园区,项目内容为扩建一条年产12万吨电解铝生产线,
中工国际江苏提供设计、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服务,合同工期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名称:华通安哥拉实业有限公司(HUATONGANGOLA
INDUSTRY,LDA)
2、法定代表人:李志刚
3、注册地址:安哥拉丹德自贸区奥德工业园内
4、关联关系:华通安哥拉与中工国际不存在关联关系。
5、类似交易情况:上一会计年度与中工国际发生类似业务的金额为人民币1079940704.47
元,主要为执行安哥拉华通电解铝生产线一期项目确认的收入。
6、履约能力分析:华通安哥拉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代码605196,以下简称华通线缆)的全资子公司。华通线缆是一家电线电缆行业综合
性企业,主要从事电线电缆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1、交易双方
业主:华通安哥拉实业有限公司
承包商:中工国际工程(江苏)有限公司
2、项目内容
扩建一条年产12万吨电解铝生产线,中工国际江苏提供设计、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服务。
3、合同价款与支付
本合同的合同价格为1716688234.67元,业主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向承包商支付工程
进度款。
开工之日起24个月。
5、合同生效
自合同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
6、开工条件
(1)合同双方签署合同;
(2)承包商收到项目预付款;
(3)承包商收到经业主确认的产品所有技术文件及开工确认函;
(4)所有必要的手续和/或许可证已准备就绪。
7、双方主要责任
业主应按合同规定,提供承包商进入项目现场施工的必备条件,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
及时向承包商付款以及在建设过程中进行管理协调等。
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以其拥有的技术经验和自主研发的项目管理技术为业主提供完整
的解决方案,承担项目工程的设计、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竣工以及修补缺陷(如发生),工
程竣工后应能满足合同规定的预期目的。
8、违约责任
若有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中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
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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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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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6月9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6
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10层多功能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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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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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人中工国际绿色能源(安集延)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
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或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中工国际绿色能源
(安集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绿能安集延)负责在乌兹别克斯坦安集延投资、建设并运
营一座日处理量15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总投资1.78亿美元,建设期2年,运营期3
0年。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中工绿能安集延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3.5亿元人民币的
贷款。中工国际通过新加坡全资子公司生态价值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中工绿能安集延85%股
权,担保责任比例为85%,担保责任对应的本金金额不超过29750万元,担保期限与贷款期限一
致,自第一笔提款日起364天。
2.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中工国际绿色能源(安集延)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的议案》。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由于中工绿能安集延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中工国际绿色能源(安集延)有限公司(“CAMCEGREENENERGYANDIJAN”F
ELLC)
成立日期:2025年9月11日
注册地址:乌兹别克斯坦安集延州安集延市巴布尔沙赫街22e号(22eBoburshokhStreet,A
ndijancity,Andijanregion,Uzbekistan)公司总经理:郭子杰
注册资本:5700万美元
经营范围:负责乌兹别克斯坦安集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股东情况:中工国际通过新加坡全资子公司生态价值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中工绿能安集
延85%股权,康斯科申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中工绿能安集延15%股权。
产权关系结构图
中工绿能安集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中工绿能安集延于2025年9月成立,该公司为实施安集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而设立的
项目公司。目前,由于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建成投产,项目公司尚未产生营业收入。
或有事项:中工绿能安集延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重大
诉讼与仲裁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工国际为中工绿能安集延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3.5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承担的担保责任上限为被担保债务总额的85%,即对应的被担保债务本金不超过29750万
元,担保期限自第一笔提款日起364天。中工绿能安集延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
具体条款以中工国际与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中工绿能安集延申请银行贷款,提供不超过2975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有利于该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
可控的范围之内。中工绿能安集延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本次担保公平、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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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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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9日(周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
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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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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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人中工国际绿色能源(塔什干)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
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或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中工国际绿色能源
(塔什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绿能塔什干)负责在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投资、建设并运
营一座日处理量25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总投资2.97亿美元,建设期2年,运营期3
0年。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中工绿能塔什干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3.5亿元人民币的
贷款。中工国际通过新加坡全资子公司生态空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中工绿能塔什干85%股
权,担保责任比例为85%,担保责任对应的本金金额不超过29750万元,担保期限与贷款期限一
致,自第一笔提款日起364天。
2.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中工国际绿色能源(塔什干)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的议案》。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由于中工绿能塔什干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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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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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
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10层多功能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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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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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工国际”)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
实施完毕。公司本次注销的股份为10925792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1237408937股)的0.88
%,本次注销的股份数量与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一致。
2.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
的注销手续。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37408937股变更为1226483145股。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就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5年12月1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109257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8%,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4
月30日。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10.1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2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99117064.64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总金额已达回购股份方案中回
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
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情形的,需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期限
内予以注销。公司本次注销的股份为10925792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88%,本次注销的
股份数量与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一致。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37408937股变更为12
26483145股。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
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回购股份注销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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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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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工国际”)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12.8
5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
数),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
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
66)。
截至2026年4月30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
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
公告。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5年12月1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109257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8%,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4
月30日。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10.1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2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99117064.64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总金额已达回购股份方案中回
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
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
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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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生效日期
2026年1月1日。
2、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
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
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
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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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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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上一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审计意见。
2、公司未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
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境内子公司和境外子公司,预计审计费用为15
2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
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创立于1987年,
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
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截至2025年末,中审众环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中审众环2025年经审计总收入221,574.80万元、审计业
务收入184,341.7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912.18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3家
,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
、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
收费33,868.63万元,与公司同行业(土木工程建筑业)上市公司的审计客户共6家(含本公司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
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纪律处分5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44名
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3人次、纪律处分14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超玉,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中工国际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建长,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中工国际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或复核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郝国敏,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同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4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中工国际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或复核8家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
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预计2026年审计费用为152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万元,审计范围包括公司本部
、境内子公司和境外子公司。审计费用系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
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
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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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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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5年年末的各
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同时,结合公司相关规定
,对子公司部分资产进行核销。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原因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为真实、准
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应收款项、
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止
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资产核销有关规定
,为真实反映资产与财务状况,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子公司部分资产予以核销。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基本情况
(1)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款项、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合计金额为25104.79万元,本期未发生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的情况。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资产核销有关规定
,为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2025年度部分资产予以核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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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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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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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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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履职
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公司
不再额外支付董事津贴。其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
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50%。
由公司股东依法委派、推荐,不担任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外其他职务的外部
董事,其报酬依据相关规定执行。具体金额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准。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外部董事、外部监事会议津贴的议案》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外部董事、外部监事年度基本报酬的议案》。
外部董事年度基本报酬标准为8万元/人/年,会议津贴标准为参加董事会2000元/次/人、
参加专门委员会为1000元/次/人。以上基本报酬及会议津贴标准,如需调整应经股东会审议通
过后执行。
2.独立董事:领取年度津贴,根据公司2021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
贴的议案》,津贴标准为每年15万元/人。
以上年度津贴标准,如需调整应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3.职工代表董事:不以董事职务取薪,根据其在公司工作岗位,按照公司薪酬管理有关规
定领取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高管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管理,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履职情况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考评,并据此作为确
定薪酬的依据。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含任期激励)等组成。高
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发放,任期激励收入是指与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相挂钩的收入,每个任期核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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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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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
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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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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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下午2:0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3月2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
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上午9:
15至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10层多功能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博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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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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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3月26日(周四)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3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3
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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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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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锁定工程及贸易利润,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远期结售汇为主要方式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
2、交易额度和期限: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
超过46.11亿元人民币,在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上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
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述额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
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3、审议程序: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工作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以签约生效的国际工程合同、正常进出
口业务为基础,与现货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禁止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但仍可
能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履约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公司海外工程承包及进出口业务占公司业务总量比重较大,主要采用美元
、欧元等外币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如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将对公司
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应对汇率波动引起的汇率
风险,锁定工程及贸易利润,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公司开展外汇
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以签约生效的国际工程合同、正常进出口业务为基础,与现货的品种
、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禁止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
2、交易额度和期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在任一交易
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46.11亿元人民币,在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上述交易
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本次交易额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
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3、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占
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预计不超过交易总额度的10%。
4、交易方式:公司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采取远期结售汇方式,远期结售汇是经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办理。
5、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工作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签署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
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协议及文件。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
低于交割日实时汇率,或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售汇汇率高于交割日实时汇率时,将造
成汇兑损失。
2、操作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如操作人员在开展交易时未按规定程序进行
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3、流动性风险:公司根据工程项目实施计划和进出口合同进行工程款及贸易款的回收预
测,实际执行过程中,业主及客户可能会对项目进度和订单进行调整,导致远期结汇交割违约
风险。
4、履约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
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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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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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业务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含子公司)拟与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机构,开展总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等值外币)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保理融资的期限、融资费率、合作机构等内容以单项保理合同的约定为
准。
一、交易概述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1
月20日和1月21日召开,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2、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等值外币),交易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
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3、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主要内容
合作机构:公司(含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
相关业务资质的机构,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合作关系,并综合考虑资金成本、
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因素审慎选择。
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保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等值外币)。
保理费率:保理融资利息和费用按照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浮动,具体以保理协议价格
为准。
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每笔保理交易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
定期限为准。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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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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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25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2025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形势和国内经济转型压力,公司持续深化“一体两
翼”发展格局,立足“新市场布局、新细分赛道、新资源配置”“三新”定位,积极服务国家
新型工业化与区域重大发展战略,深度参与海外工业化建设,整体经营稳健,经营质量、合同
储备同步增强。
在海外,公司在执行项目稳步推进,圭亚那地区医院群、乌兹别克斯坦奥林匹克城等标志
性项目顺利移交;尼加拉瓜蓬塔韦特国际机场项目、哈萨克斯坦江布尔州年产50万吨纯碱厂项
目一期等重大项目有序推进。公司投资建设的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和安集延两个生活垃圾焚烧
发电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公司聚焦重点国别和优势领域,成功实现项目滚动开发和区域深耕
,在圭亚那、伊拉克等国家签约8个海外医疗项目,“中工总包+中元设计”的商业模式,已经
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竞争优势;持续开发土耳其图兹湖天然气储库三期、伊拉克SIBA气田作
业中心FEED设计服务等油气领域项目,海外油气工程领域不断实现突破;成功签约哈萨克斯坦
江布尔州年产50万吨纯碱厂项目二期等工业化项目。在国内,公司聚焦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全
面服务新型工业化建设,深耕医疗健康、现代物流、清洁能源、客运索道、智能仓储等优势领
域,统筹推进国内工程承包与设计咨询业务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动装备制造业务国际化经营能
力提升,加强投建营一体化项目建设力度。公司首个投资建设的新疆阿图什天门索道项目,已
经进入试运营,持有的污水处理和固废处理运营资产规模再上新台阶。
2、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同比减少6.55%、14.93%,
主要为:上年同期多个项目处于执行高峰以及本报告期美元贬值产生汇兑损失。目前公司部分
项目陆续进入执行高峰期,进展顺利。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汇率波动,积极采取远期结售汇等
措施将汇率风险维持在可控水平。
3、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207.13%,主要为土耳其图兹湖
天然气储库三期项目等多个重要项目生效,在执行项目收汇顺利,现金流入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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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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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项目存在因法律法规、原材料价格、政治社会环境、汇率等因素发生变化而影响合同执
行和项目收益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伊拉克卫生部下属迪瓦尼耶省卫生
局(以下简称迪瓦尼耶省卫生局)签署伊拉克迪瓦尼耶省100床位医院建设项目商务合同。
伊拉克迪瓦尼耶省100床位医院建设项目商务合同金额为105389300500伊拉克第纳尔,折
合人民币约57119.39万元。该项目位于伊拉克迪瓦尼耶省阿尔巴迪尔区,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
一所建筑面积约3万平米,配置100张床位的医院,包括医疗建筑和配套设施的建设以及医用设
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等。合同工期不超过1095天。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名称:伊拉克卫生部下属迪瓦尼耶省卫生局(MinistryofHealth,DiwaniyahHe
althDirectorate)2、授权代表:Dr.MuhannadNaeemHusseinAl-Mayali
3、注册地址:伊拉克迪瓦尼耶省迪瓦尼耶市
4、关联关系:迪瓦尼耶省卫生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履约能力分析:迪瓦尼耶省卫生局隶属于伊拉克卫生部,本项目由伊拉克卫生部负责
招标并支付工程款,项目所在地卫生局为具体项目执行主体。
6、类似交易情况: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未与伊拉克卫生部及其下属迪瓦尼耶省卫生局发生
类似业务。2025年2月,公司与伊拉克卫生部下属穆萨纳卫生局签署了伊拉克穆萨纳省100床位
医院建设项目,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009号公告,目前该项目现场施工
已全面展开,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1、交易双方
业主:伊拉克卫生部下属迪瓦尼耶省卫生局承包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内容
该项目位于伊拉克迪瓦尼耶省阿尔巴迪尔区,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所建筑面积约3万平
米,配置100张床位的医院,包括医疗建筑和配套设施的建设以及医用设备的供货、安装、调
试等。
本合同的合同价格为105389300500伊拉克第纳尔,折合人民币约57119.39万元。业主按照
合同约定向承包商支付工程进度款。
4、合同工期
自开工日起不超过1095天。
5、合同生效
自合同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
6、双方主要责任
业主应按合同规定,提供承包商进入项目现场施工的必备条件,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
及时向承包商付款以及在建设过程中进行相应的管理协调等。
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项目工程的土建和安装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竣工以及修补
缺陷(如发生),工程竣工后应能满足合同规定的预期目的。
7、违约责任
若有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中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
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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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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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概述
1、基本情况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工国际工程(江苏)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工江苏)拟开展不超过8亿元应收款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即将其不超过8亿元
人民币的海外工程承包项目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中信建投-国机保理第1-20期资
产支持专项计划”第2期(实际以证券交易所审核为准,以下简称本期专项计划),并委托关
联方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资本)为本次交易提供金融综合服务。
2、关联关系
国机资本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控制的企业,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上市公司的
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开
展不超过8亿元应收款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博、李海欣、赵
立志、王玮玲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六次会
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及连续十二个月内
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组上市。
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1、基础资产及规模: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为中工江苏依照国际工程承包项
目商务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后,应收取而尚未收取的工程款项、成套设备出口及服务等应收账
款及其附属担保权益,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2、各方职责: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专项计划管理人,负责向合格投资者发
行资产支持证券,以募集资金作为基础资产的购买价款。中工江苏为本期专项计划的原始权益
人和资产服务机构,提供基础资产管理服务。国机资本为本期专项计划的代理人,代理中工江
苏与中信建投签署专项计划相关服务协议,并代为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
3、交易架构:中工江苏将其不超过8亿元的海外工程承包项目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转
让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由其设立专项计划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本期资产支持证券
分为优先级、夹层级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其中夹层级将由中工江苏认购,认购规模不超过专
项计划发行规模的20%。优先级和次级将在公开市场进行发售。
4、发行情况:资产支持证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合
格投资者。存续期限不超过18个月(含)(以实际发行期限为准)。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
情况确定。
5、保障措施:本次拟转让的应收账款,全部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并设定最低
赔付比例,可覆盖全部优先级本息还款。同时,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提供增信差补支持。
6、发行决议的有效期: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51629513G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建国
注册资本:426844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8月6日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高新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
历史沿革及财务数据:国机资本成立于2015年8月,是国机集团二级子公司,是国机集团
产融投资平台。截至2025年6月30日,国机资本资产总额为1002143.51万元,净资产为494678.
8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2501.45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0237.5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实际控制人:国机资本的主要股东为国机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国机集团为国机资本的实际
控制人。
关联关系说明:国机资本为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国机资本经营活动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情况
本期专项计划委托关联方国机资本提供金融综合服务,代为与计划管理人签署专项计划服
务协议,并代为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双方服务合同尚未签署,交易内容以最终签订合同及相
关文件内容为准,预计服务费用不超过发行规模的2‰。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根据市场定价原则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公允。
2025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国机资本(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
联人)累计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098.97万元,公司已履行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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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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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或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含)且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85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审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150%),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85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10000万元测算,预
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78.21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3%;按回购金额下限5000万元测
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89.11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1%;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
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待回购完成后,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
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
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或信函的方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
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
件日为准。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2月13日,9:00-11:30,14:00-17:00(双休日及
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
联系人:高宇微、周辉
电子邮箱:002051@camce.cn
联系电话:(010)82688606
邮政编码:10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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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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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
会职工代表讨论和民主表决,选举孙玉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
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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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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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下午2:0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
2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上
午9:15至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10层多功能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博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354人,代表股份79639722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4.3601%。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78461942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
3.408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1人,代表股份117778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9518%。
3、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股东共352人,代表股份11777901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0.9518%。
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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