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054 德美化工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6-07-07│ 6.20│ 1.9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09-09-24│ 10.76│ 6770.5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1-05-26│ 7.45│ 6423.0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2-05-18│ 7.34│ 7952.32万│
├───────────┼───────────┼───────────┼───────────┤
│增发 │ 2020-12-31│ 7.35│ 4.4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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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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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美有机硅有限│ 6777.68│ ---│ 100.00│ ---│ 1721.98│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
│德雄实业(浙江)有│ 5723.80│ ---│ 54.00│ ---│ -84.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佛山晟景二期股权投│ 1400.00│ ---│ 86.60│ ---│ -306.57│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德美研究有限公司 │ 274.93│ ---│ 100.00│ ---│ -463.7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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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Y TNHH DYMA TIC │ 215.90│ ---│ 100.00│ ---│ -5.21│ 人民币│
│CHEM ICALS VIET NA│ │ │ │ │ │ │
│M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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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塔垃生物科技有│ ---│ ---│ 59.81│ ---│ -2260.42│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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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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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荣化工乙烯裂解副│ 4.41亿│ 151.43万│ 4.35亿│ 98.67│-5908.77万│ 2024-07-31│
│产品综合利用项目(│ │ │ │ │ │ │
│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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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6-22 │交易金额(元)│1.0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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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 │
│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
│ │告如下: │
│ │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
│ │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荣化工”)增│
│ │资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本次增资”),德荣化工另一股东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 │(以下简称“浙石化”)按照其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1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前德荣化 │
│ │工的注册资本为142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德荣化工的注册资本为162000万元人民币。2026│
│ │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 │
│ │增资的议案》,同意对控股子公司德荣化工增资10000万元人民币。 │
└──────┴────────────────────────────────────────┘
┌──────┬────────────────┬──────┬────────────────┐
│公告日期 │2026-06-22 │交易金额(元)│1.0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
│卖方 │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 │
│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
│ │告如下: │
│ │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
│ │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荣化工”)增│
│ │资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本次增资”),德荣化工另一股东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 │(以下简称“浙石化”)按照其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1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前德荣化 │
│ │工的注册资本为142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德荣化工的注册资本为162000万元人民币。2026│
│ │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 │
│ │增资的议案》,同意对控股子公司德荣化工增资10000万元人民币。 │
└──────┴────────────────────────────────────────┘
┌──────┬────────────────┬──────┬────────────────┐
│公告日期 │2026-06-22 │交易金额(元)│750.00万 │
├──────┼────────────────┼──────┼────────────────┤
│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三处土地(含土地上的建筑物、水井│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 │
│ │及其他附属设施) │ │ │
├──────┼────────────────┴──────┴────────────────┤
│买方 │Uvica S.A.C. │
├──────┼────────────────────────────────────────┤
│卖方 │Silvateam ICA S.A.C.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八 │
│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出售资产的│
│ │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施华特秘鲁公司SilvateamPeruS.A.C.(以下简称“施华特秘鲁公 │
│ │司”)下属公司SilvateamICAS.A.C.(以下简称“卖方”或“伊卡公司”)将其持有的三处│
│ │土地(含土地上的建筑物、水井及其他附属设施,以下合称“标的资产”)出售给UvicaS.A│
│ │.C.(以下简称“买方”秘鲁利马),交易价格共计为750万美元。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广东德美精│浙江德荣化│ 10.1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细化工集团│工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广东德美精│浙江德荣化│ 2.0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细化工集团│工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广东德美精│浙江德荣化│ 1.2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细化工集团│工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广东德美精│浙江德荣化│ 6769.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细化工集团│工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广东德美精│汕头市德美│ 3924.3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细化工集团│实业有限公│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广东德美精│汕头市德美│ 3616.4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细化工集团│实业有限公│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广东德美精│四川亭江新│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细化工集团│材料股份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广东德美精│四川亭江新│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细化工集团│材料股份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广东德美精│绍兴德美新│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细化工集团│材料有限公│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广东德美精│绍兴德美新│ 296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细化工集团│材料有限公│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广东德美精│四川亭江新│ 2949.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细化工集团│材料股份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广东德美精│广东德美高│ 294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细化工集团│新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子公司 │ │ │ │ │ │ │ │ │
├─────┼─────┼─────┼────┼─────┼─────┼────┼───┼───┤
│广东德美精│四川亭江新│ 2902.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细化工集团│材料股份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广东德美精│四川亭江新│ 1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细化工集团│材料股份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广东德美精│四川亭江新│ 1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细化工集团│材料股份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广东德美精│绍兴德美新│ 1387.5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细化工集团│材料有限公│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广东德美精│佛山市顺德│ 832.7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细化工集团│区德伟创科│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技有限公司│ │ │ │ │ │ │ │
│司 │ │ │ │ │ │ │ │ │
├─────┼─────┼─────┼────┼─────┼─────┼────┼───┼───┤
│广东德美精│浙江德荣化│ 7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细化工集团│工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广东德美精│佛山市顺德│ 73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细化工集团│区德伟创科│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技有限公司│ │ │ │ │ │ │ │
│司 │ │ │ │ │ │ │ │ │
├─────┼─────┼─────┼────┼─────┼─────┼────┼───┼───┤
│广东德美精│佛山市顺德│ 609.5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细化工集团│区德伟创科│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技有限公司│ │ │ │ │ │ │ │
│司 │ │ │ │ │ │ │ │ │
├─────┼─────┼─────┼────┼─────┼─────┼────┼───┼───┤
│广东德美精│汕头市德美│ 191.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细化工集团│实业有限公│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广东德美精│广东东岳纺│ 1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细化工集团│织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广东德美精│广东东岳纺│ 1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细化工集团│织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广东德美精│广东东岳纺│ 6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细化工集团│织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广东德美精│广东东岳纺│ 6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细化工集团│织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广东德美精│广东东岳纺│ 6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细化工集团│织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广东德美精│广东东岳纺│ 6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细化工集团│织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广东德美精│广东东岳纺│ 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细化工集团│织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广东德美精│广东东岳纺│ 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细化工集团│织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广东德美精│广东东岳纺│ 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细化工集团│织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29│其他事项
──────┴──────────────────────────────────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
3、陈秋有先生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后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0.4
1%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6-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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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地址、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同步变更为以上新办公地
址。除上述变更事项外,公司注册地址、公司网址、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
──────┬──────────────────────────────────
2026-07-09│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
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
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
2026-06-22│其他事项
──────┴──────────────────────────────────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德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美高新”)作为主办企业,
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开展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以下简称“资金池业务”),
拟申请额度为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具体额度以最终审批为准)。
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业务尚需获得国家
外汇管理局批准。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6-031)刊登于2026年6月22日的《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一、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背景
为进一步实现公司及子公司境内外主体之间跨境资金管理一体化,有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加强公司境外资金管理的安全性,以更好地支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
的发展,子公司德美高新拟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开展资金池业务。
二、资金池业务情况
(一)业务概述
本次申请的资金池业务是指企业集团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通过主办企业集中运营管
理境内外成员企业资金的业务,包括开展外债或境外放款额度集中管理、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
付和轧差净额结算中的一项或多项业务。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子公司德美高新拟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开展资金池业
务,申请的资金池配套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额度以最终审批为准)。
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开展资金池业务的审批权限
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订该业务相关协议及处理该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项
、调整参与资金池业务的境内外成员企业的名单、选择及调整合作银行,并由公司财务结算部
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议案所述的资金池业务
终止之日止。
(二)主办企业名称:广东德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三)合作银行: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符合办理资
金池业务条件的银行。
(四)资金池成员: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境内外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可根据实际
业务发展需要,调整资金池成员、数量及配套额度。
(五)业务期限:本次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议案所述的资金池
业务终止之日止。
──────┬──────────────────────────────────
2026-06-22│资产出售
──────┴──────────────────────────────────
一、交易概述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出售资产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施华特秘鲁公司SilvateamPeruS.A.C.(以下简称“施华特秘鲁公司”)
下属公司SilvateamICAS.A.C.(以下简称“卖方”或“伊卡公司”)将其持有的三处土地(含
土地上的建筑物、水井及其他附属设施,以下合称“标的资产”)出售给UvicaS.A.C.(以下
简称“买方”),交易价格共计为750万美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授权人士办理本次
拟出售资产相关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协议签署、办理转让手续等,授权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6-031)刊登于2026年6月22日的《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UVICAS.A.C.
2、企业性质:封闭式股份公司
3、注册地:秘鲁利马
4、主要办公地址:秘鲁利马省巴兰科区科利纳街113号402室
5、法律代表:总经理FRANKANTHONYMICHELLLOPEZDEROMANA先生
6、注册资本:16930520秘鲁索尔
7、税务登记号:20600697511
8、主营业务:农业种植
9、主要股东:FrankMichell和DerekMichell双方各持股50%
10、截止本公告披露日,UVICAS.A.C.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
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
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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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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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荣化工”)增资
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本次增资”),德荣化工另一股东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浙石化”)按照其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1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前德荣化工的注
册资本为142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德荣化工的注册资本为162000万元人民币。2026年6月1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对控股子公司德荣化工增资1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025年12月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对德荣化工进行增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6-031)刊登于2026年6月22日的《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日期:2017年09月04日
4、法定代表人:周爱文
5、注册资本:142000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1MA28KU615X
7、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徐福大道152号102室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供应用仪器
仪表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鱼山岛绿色石化基地鱼山
大桥桥头南侧)9、本次增资前后德荣化工股权结构:
(1)本次增资前,德荣化工的股权结构为:
(2)本次增资后,德荣化工的股权结构为:
11、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德荣化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德荣化工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13、本次增资方式:以现金方式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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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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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0日(周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0
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里建丰路7号德美新材料创新科技
园(顺德园区)E座103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冠雄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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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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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2026年度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鉴于银行授信额度即将到期,为满足公司和子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以及提高融资
效率,2026年度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06000万元
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各银行具体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形式、用途及其他条款以公司
及子公司与各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一)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申请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2、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申请2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1、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申请2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2、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无关联关系。
(三)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申请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1、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2、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无关联关系。
(四)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申请16000万元综合授信
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申请1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2、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无关联关系。
(五)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
1、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2、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无关联关系
(七)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15000万元综合授信
1、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2、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无关联关系。
(八)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
1、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2、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无关联关系。
(九)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
1、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2、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无关联关系
(十)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6000万元综合授信
1、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2、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无关联关系
(十一)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15000万元综合授信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1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2、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无关联关系。
(十二)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
1、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2、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无关联关系。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
及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
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此次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制度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有助于解决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
需求,有助于保障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本公司与
有关非关联方银行签署上述授信、提款所涉及的一切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6-004)刊登于2026年3月31日的《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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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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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85325.40万元人民币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72.3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919.6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0.36%。
3、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
同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预计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美化工”)于2026年3月2
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
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子公司全资控股的下属公司,下同)日常经营
和业务发展的需要,2026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之间互相担保、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95417.80万元人民币(含等
值外币),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940万元人民
币(含等值外币),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89477.80万元人
民币(含等值外币)。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授信、贷
款、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外汇衍生品交易、信用证、保函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
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担
保方式。上述担保额度包含本次董事会前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年度担保计划项下的担保余额、
子公司互保余额、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以及预计新增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
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相关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为审议本议案
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总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
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
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对超
出上述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
范围内审批相关担保及担保额度调剂等有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
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限为审议本议案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公司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
限等条款由公司、相关子公司与相关合作机构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
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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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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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在
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公司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
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收回的可能性,各
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商誉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
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公司截至2025年
12月31日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全年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团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本
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本
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并划分为
三个阶段,据此分别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对于已有明显迹象(如:与对方存在争议、仲裁或涉及诉讼)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
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账款单独评估信用风险;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集团
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应收款项及商业承兑汇票,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2025年度计提应收款项预期信用减值损失6604951.55元。
(2)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
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
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
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
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3692058.08元。
(3)长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子公司、
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
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及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
,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
均进行减值测试。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
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
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2025年6月末对联营企业-小冰火人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算,根
据估算结果,公司2025年需计提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减值损失30060197.04元(具体详见2025年8
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37)《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5-041));2025年12
月末对子公司德荣化工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算,根据评估结果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163
4373.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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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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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为统筹公司票据
资产,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公司拟与非关联方合作银行开展合计不超过
1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业务,额度可循环使用,开展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一、
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
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
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2、合作银行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合适的非关联方商业银行作为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
行,提请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人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
银行票据池业务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最终确定具体银行。
3、有效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4、实施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
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票据质
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需要频繁的收取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或
商业承兑汇票进行结算,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
1、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将收到的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
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将尚未到期的部分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
,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
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票据资产统筹管理,有利于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同时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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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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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持续发展需要股东的大力支
持,因此公司将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为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
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以下简称“规划”),具体要点如下:
第一条公司制定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的和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股东意愿、外部
融资情况、公司现金流状况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
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规划的制定原则
规划的制定应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公司应根据当期的经营情况和
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
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据此制定一定期间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划,以保持公司利
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
第三条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规划。公司若因外部经营环境和自
身经营状态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
和说明原因。股东会审议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当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并在公司定期报告中就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进行详细的说明。董事会需确保每
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规划,确保其提议修改的规划内容不违反《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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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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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向非关联方金融机构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该10,000万元额度可以
滚动使用,预计累计滚动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实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与该项投资有关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
于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6-004)刊登于2026年3月31日的《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非关联方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
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
2、投资主体: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
3、交易对方: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
4、投资额度: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情况,拟用于购买保本型现金管理产
品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该额度包括将理财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即任何一时
点的认购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预计累计滚动总
额不超过20,000万元,实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投资对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认购的对象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及
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资产管理计划等类固定收益类产品、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6、资金来
源: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
来源为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7、投资期限: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单个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
年。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该交易对方均无关联关系。
9、需履行的审批程序:依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非关联方金融机构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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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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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随着海外业务的
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亦同步增长。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基于日常生产经营的外汇收支业务
情况以及外币资产、负债状况,开展额度不超过1,200万(含)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外汇衍
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增强财
务稳健性。
2.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获得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修订)》《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业务,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
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
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
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
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履约风险: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
(3)法律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
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因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
的交易损失。
一、投资情况概述
1、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随着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亦同步增长。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拟基于日常生产经营的外汇收支业务情况以及外币资产、负债状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
期保值业务,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
性,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需求情况,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
1,200万(含)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该事项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1,200万(含)
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3、交易对方与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具有外汇衍生品套期
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进行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
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掉期、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
4、交易期限
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三年。
5、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或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6、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银行
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预留的保证金等)
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240万(含)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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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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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讨论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及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时关联董事何国英先生、黄尚东先生已回避表决,上述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以行业薪
酬水平、经营效益、岗位职级等为依据,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津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
25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内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参照公司所在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2026年度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薪酬管
理制度领取相应薪酬。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2
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2026年年度报告披露及绩效评价完
成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按季度发放。津贴标准为每年人民币80000元(税前)。独立董
事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可在此基础上领取专门委员会职务津贴,标准为委员会主任每人每
年人民币18000元(税前),委员会委员每人每年人民币12000元(税前)。参加多个专门委员
会工作的独立董事,其委员会职务津贴按其所任职的委员会数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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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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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
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2)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6)人员信息: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7)业务信息: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
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
,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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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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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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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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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科学、审慎决策,合理确定现金分
红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规定的分配政策。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
经营净现金流情况、未来经营发展和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
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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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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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50%以上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
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
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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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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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在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5-03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佛山市顺德区昌连荣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连荣投资”)计划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即2025年9月10日起至2025年12月8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14463463股(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即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3%。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昌连荣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到期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
25年12月8日昌连荣投资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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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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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美化工”)于2025年9月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日,2025年9月1
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
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规模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德美化工A股普通股股票。2023年7月
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4年7月9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
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9,920,205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6%。
2、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规模不超过9,920,205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
总额的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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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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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谨定于2025年9月17日(星期
三)下午15:0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性质为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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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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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德运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运创投”)参股的佛山市顺德区德伟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德伟创”)因项目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向公司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18亿元人民
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2.5年。控股子公司德运创投拟按照10%的实际出资比例为德伟创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180万人民币,德伟创其他股东按
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
2、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实际担保额度、担保期限、担保条件等相关事项,以德运创投根
据实际需要和相关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德运创投法定代
表人就上述担保事项与相关银行签署所有协议及文件。
3、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4、本次交易不构
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
关部门批准。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37)刊登于2025年8月22日的《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对象:佛山市顺德区德伟创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日期:2020年4月28日
4、法定代表人:周赖根
5、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MA54KTTE7P
7、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红星社区文海东路6号(住所申报)
8、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租赁经营;物业管
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德伟创的实际控制人是何海婴先生。
10、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系:公司持有德运创投100%股权,德运创投持有德伟创10%股权
。
11、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
12、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BBB
13、经查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目前德伟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德运创投本次为参股公司德伟创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支持德
伟创项目顺利推进以及持续经营发展。同时德伟创的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
保,被担保人偿债能力及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生过借款逾期无法偿还情形。因担保风险总体可
控,故被担保对象未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公平、对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担
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其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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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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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非关联方银行开展卖方担保买方融资业务合作的
议案》,为解决公司及子公司非关联下游客户(以下简称“客户”)融资瓶颈问题,支持客户
做大做强,促进客户与公司共同成长,推动公司业绩增长,加速资金回笼,公司拟为符合资质
条件的客户在公司指定的非关联方银行开展卖方担保买方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向股东会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根据
业务开展的需要,代表公司办理与本次开展卖方担保买方融资业务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分割、调整各个客户的融资额度,确定信贷结算方式、业务品种、金额、期限,决定对外担保
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等。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要取得有关部门批准;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为客户开展卖方担保买方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存在客户还款和逾期担保的风险,为加强
风险控制,公司明确了被担保人的条件,并将在内部严格评审、谨慎选择。
1、担保对象:公司及子公司优质客户,具体由公司根据业务情况,向合作银行进行推荐
并完成认证,通过银行征信系统构建良好的商业信用环境。公司与上述担保对象无关联关系,
合作为非关联交易。
2、开展卖方担保买方融资业务的客户主要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客户及实际控制人信用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客户具备相关经营资质,与公司或子公司合作时间在2年以上且过往合作记录良好;
(3)客户的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70%(不含本数);
(4)公司根据经营管理要求补充的其他条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及罚息等。
2、担保的方式和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的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担保的金额:本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在总担保额度
范围内,在客户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
5、担保融资款项的用途:本次担保额度下的融资用途限于向公司及子公司支付采购款项
。
具体内容以公司实际与合作银行、客户签订的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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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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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1日收到
公司副总经理区智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区智明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
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区智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去副总经理职务
后,区智明先生将担任公司专家职务,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董监高及其它职务。区智
明先生其退休离任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截至本公告日,区智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3362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离任后,区智明先生将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
变动管理(2025年修订)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股份管理。
公司及董事会对区智明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为公司经营和发展工作做出的积
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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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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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谨定于2025年9月8日(星期一
)下午15: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性质为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37)刊登于2025年8月22日的《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股东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8日(星期一)下午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
(1)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8日(现
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本次股东会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8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
:15—下午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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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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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
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经与
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选举陈秋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陈秋有先生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八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秋有先生原
为第八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本次选举完成后,变更为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成员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不变。陈秋有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附件:陈秋有先生简历
陈秋有: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山大学EMBA。2001年加入公司
,历任德美福建公司经理、汕头公司经理、无锡公司经理、绍兴公司经理、德美高公司经理、
公司营销中心主任、公司营销总监等职务;2013年1月至2020年12月担任公司纺化事业部总经
理职务;2018年7月至2021年3月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2020年10月至今担任子公司德荣化工总
经理职务;2021年4月至2023年3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职务。2023年3月至2024年4月担任公司
总经理职务。2024年4月22日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职务。陈秋有先生目前还兼任公司子公司浙江
德荣化工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广东德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四川亭江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汕头市德美实业有限公司经理;福建省晋江新德美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德
美精英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佛山市顺德区美龙环戊烷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陈秋有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4)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5)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重大失信不良记录。
陈秋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陈秋有先生没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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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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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
于2025年8月8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WEIYANXIANG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
,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WEIYANXIANG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会议。
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
《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现场及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逐项审核了本次监事会的全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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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
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
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公司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
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收回的可能性,各
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商誉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
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公司截至2025年
0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合计34978290.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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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9│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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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佛山
市顺德区昌连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连荣投资”)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昌连荣投资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发生解除冻结、冻结
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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