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055 ST得润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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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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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6-07-14│ 7.88│ 1.2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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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1-02-21│ 21.00│ 5.7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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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1-11-01│ 7.39│ 1524.1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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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2-11-14│ 3.65│ 1485.5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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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5-04-03│ 8.60│ 3.0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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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7-07-27│ 28.86│ 4.8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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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5-11│ 9.50│ 1.1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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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1-12-15│ 12.33│ 16.4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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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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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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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泰汽车 │ 3640.82│ ---│ ---│ 0.00│ 131.7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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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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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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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 8.40亿│ 3620.69万│ 5.92亿│ 70.48│ 0.00│ 2026-12-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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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C研发中心项目 │ 3.31亿│ 0.00│ 0.00│ 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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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4.72亿│ 0.00│ 4.72亿│ 100.02│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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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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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2 │转让比例(%) │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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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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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1360.00万 │转让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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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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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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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27 │转让比例(%) │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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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7964.16万 │转让价格(元)│5.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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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136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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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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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汤燕燕、汪小华、张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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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8 │转让比例(%) │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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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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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1785.00万 │转让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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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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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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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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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3 │交易金额(元)│1.2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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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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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柏拉蒂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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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顺益亚太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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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柏拉蒂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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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润电子”或“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 │
│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
│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本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
│ │ 基于战略规划及核心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引入顺益亚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益亚│
│ │太”或“投资人”)对控股子公司柏拉蒂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柏拉蒂”│
│ │或“目标公司”)进行增资,投资人拟以现金方式合计出资人民币12000万元(其中2392.50│
│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9607.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部分放弃优先认缴增资权,拟以现 │
│ │金方式出资人民币8300万元(其中1654.81万元计入注册资本,6645.1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 │,增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深圳柏拉蒂另一现有股东深圳市得柏智连科技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得柏智连”)放弃本次优先认缴增资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
│ │ 近期,根据本次交易协议的约定,公司向深圳柏拉蒂支付了全部增资认购款,顺益亚太│
│ │的增资认购款将在完成FDI手续之后支付。公司及子公司对深圳柏拉蒂及其子公司的其他应 │
│ │收款已全部收回,深圳柏拉蒂同步完成了本次增资扩股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由深│
│ │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其注册资本由1196.25万元变更为5243.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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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3 │交易金额(元)│83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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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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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柏拉蒂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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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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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柏拉蒂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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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
│ │ 基于战略规划及核心业务发展需要,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润电│
│ │子”或“公司”)拟引入顺益亚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益亚太”或“投资人”)对控股│
│ │子公司柏拉蒂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柏拉蒂”或“目标公司”)进行增资│
│ │,投资人拟以现金方式合计出资人民币12000万元(其中2392.5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9607.5│
│ │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部分放弃优先认缴增资权,拟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8300万元 │
│ │(其中1654.81万元计入注册资本,6645.1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
│ │资金;深圳柏拉蒂另一现有股东深圳市得柏智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得│
│ │柏智连”)放弃本次优先认缴增资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 近期,根据本次交易协议的约定,公司向深圳柏拉蒂支付了全部增资认购款,顺益亚太│
│ │的增资认购款将在完成FDI手续之后支付。公司及子公司对深圳柏拉蒂及其子公司的其他应 │
│ │收款已全部收回,深圳柏拉蒂同步完成了本次增资扩股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由深│
│ │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其注册资本由1196.25万元变更为5243.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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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9-11 │交易金额(元)│1.3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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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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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柳州市双飞汽车电器配件制造有限公│标的类型 │股权 │
│ │司18%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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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天津同历并赢十六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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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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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
│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交易概述 │
│ │ 因战略规划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参股公司柳州市双飞汽车电器配件制造│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双飞”)18%股权转让给天津同历并赢十六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
│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同历”),转让价款为13500万元;柳州双飞其他股东 │
│ │同意放弃本次转让优先认购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柳州双飞股权。 │
│ │ 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天津同历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3500万元。后续各方将 │
│ │协同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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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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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26 │
├──────┼────────────────────────────────────────┤
│关联方 │柏拉蒂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6-26 │
├──────┼────────────────────────────────────────┤
│关联方 │鹤山市柏拉蒂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曾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6-26 │
├──────┼────────────────────────────────────────┤
│关联方 │鹤山市柏拉蒂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曾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6-26 │
├──────┼────────────────────────────────────────┤
│关联方 │鹤山市柏拉蒂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曾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6-26 │
├──────┼────────────────────────────────────────┤
│关联方 │美达电器(重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现任董事长、总裁担任其副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6-26 │
├──────┼────────────────────────────────────────┤
│关联方 │美达电器(重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现任董事长、总裁担任其副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6-26 │
├──────┼────────────────────────────────────────┤
│关联方 │鹤山市柏拉蒂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曾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鹤山市柏拉蒂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曾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鹤山市柏拉蒂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曾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鹤山市柏拉蒂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曾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美达电器(重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现任董事长、总裁担任其副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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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美达电器(重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现任董事长、总裁担任其副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鹤山市柏拉蒂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曾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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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得柏智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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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
│交易详情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润电子”或“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 │
│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
│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本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
│ │ 基于战略规划及核心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引入顺益亚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益亚│
│ │太”或“投资人”)对控股子公司柏拉蒂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柏拉蒂”│
│ │或“目标公司”)进行增资,投资人拟以现金方式合计出资人民币12,000万元(其中2,392.│
│ │5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9,607.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部分放弃优先认缴增资权,拟以│
│ │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8,300万元(其中1,654.81万元计入注册资本,6,645.19万元计入资本 │
│ │公积),增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深圳柏拉蒂另一现有股东深圳市得柏智连科技合伙│
│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得柏智连”)放弃本次优先认缴增资权(以下简称“本次交│
│ │易”)。 │
│ │ 本次交易完成后,深圳柏拉蒂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196.25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243.│
│ │56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047.31万元;公司对深圳柏拉蒂的持股比例将从60%下降至4│
│ │5.25%,深圳柏拉蒂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二)关联关系 │
│ │ 得柏智连主要为股权激励持股平台,目前持有深圳柏拉蒂40%股权,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
│ │邱扬先生、职工董事叶星先生、副总裁刘桥明先生通过得柏智连间接持有深圳柏拉蒂股份,│
│ │构成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公司判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审批程序 │
│ │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1次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子│
│ │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表决同意通过。 │
│ │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 │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邱扬先生、邱建民先生(邱建民与邱扬为父子关系)、叶星先生│
│ │回避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通过。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二十条相关 │
│ │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向共同投资的企业增资、减资,或者通过增资、购买│
│ │非关联人投资份额而形成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或者增加投资份额的,应当以上市公司的投资、│
│ │增资、减资、购买投资份额的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适用《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的相关│
│ │规定”;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7条款相关规定, │
│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 │值超过5%的,应当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增资金额8,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
│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5%,因此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
│ │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 │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
│ │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深圳市得柏智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邱扬先生持有柏联汇创40%股权,副总裁刘桥明先生持有柏联汇创12%│
│ │股权,职工董事叶星先生持有柏联汇创22%股权及柏越创新30%股权。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 8796.70万 14.55 82.57 2022-04-09
司
邱建民 1706.10万 2.82 97.43 2022-01-28
─────────────────────────────────────────────────
合计 1.05亿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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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得润│鹤山市得润│ 2.80亿│人民币 │--- │2034-04-25│连带责任│否 │否 │
│电子股份有│电子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得润│美达电器(│ 1.22亿│人民币 │--- │2028-09-05│连带责任│否 │是 │
│电子股份有│重庆)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得润│重庆瑞润电│ 6448.00万│人民币 │--- │2037-06-06│连带责任│否 │否 │
│电子股份有│子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深圳市得润│合肥得润电│ 6000.00万│人民币 │--- │2030-06-04│连带责任│否 │否 │
│电子股份有│子器件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得润│深圳市得润│ 2000.00万│人民币 │--- │2031-09-08│连带责任│否 │否 │
│电子股份有│光学有限公│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得润│深圳市得润│ 1000.00万│人民币 │--- │2029-11-19│连带责任│否 │否 │
│电子股份有│光学有限公│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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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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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仲裁事项
──────┴──────────────────────────────────
一、公司担保涉及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
、美特科技(宜宾)有限公司共同为美达电器(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美达”)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的借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由于重庆美达未及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农业银行向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璧山法院”)对借款方和担保方提起诉讼。
相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15日、2026年1月27日、2026年3
月5日、2026年3月18日、2026年4月24日、2026年6月4日、2026年6月12日、2026年6月24日、2
026年7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公告》《关于担保事项
涉及诉讼进展暨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进展暨公司部
分资产被查封的公告》《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进展暨公司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关于
担保事项涉及诉讼进展暨公司部分资产解除查封的公告》《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进展暨公司部分资产被查封
、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增加的公告》《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关于担保事项涉及
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2026-004、2026-005、2026-011、2026-013、2026
-021、2026-041、2026-045、2026-047、2026-051)。
二、本次诉讼事项结案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璧山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6)渝0120执3323号之一]及《结案
通知书》[(2026)渝0120执3323号],裁定划拨公司在农业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58972711.8
5元,此款项已被划扣,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日披露的《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公司此前被冻结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
根据《结案通知书》,本次诉讼已经结案,主要内容如下: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
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为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
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2
6)渝0120执3323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其他诉讼事项,其所涉金额未达到《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
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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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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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资产抵押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抵押担保事项概述
因公司未及时、足额履行对债权人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荣集团
”)股权回购义务,港荣集团向公司提起诉讼,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冻结了公司所持部分
子公司股权及查封了公司名下部分资产。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4日、2026年6月1
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进展暨公司部分资产被
查封、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增加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2026-045)。
公司与债权人港荣集团进行了积极沟通协商,为尽快推进撤诉工作、达成债务解决方案,
公司拟以名下资产得润大厦及得润电子光明工业园厂房、宿舍A、宿舍B为公司向港荣集团履行
支付义务提供不动产抵押担保,抵押财产的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为
准。双方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相关抵押担保合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资产抵押事项在公司
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抵押权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日期:2004-06-01
4.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00762326226A
6.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僰侯庙路一段42号盛世临港9幢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园区管理服务;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停车场
服务;物业管理;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代理
代办服务;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
仓储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通
讯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公司与港荣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资产目前为被查封状态,目前尚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债权人
港荣集团将向法院申请解除对上述资产的查封,解除查封之后再具体办理相关资产抵押工作。
公司本次提供资产抵押担保,旨在通过向债权人港荣集团提供增信担保措施,争取尽快推进撤
诉工作,缓解短期兑付压力,并最终达成债务解决方案,有利于公司化解诉讼和债务风险,保
障公司生产经营的平稳运行;但如果后续工作推进不顺,有可能发生债权人行使抵押权导致公
司资产流失的风险。公司将切实推进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力争妥善解决债务风险问题,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
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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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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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为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鹤山市得润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鹤山市合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部分被担保
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此外,连同本次续保与计划新增担保等值人民币敞口163400万元,
公司计划对外累计担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敞口额度1819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
会计报表净资产的137.75%。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
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鹤山市得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鹤山市合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
圳市得润光学有限公司、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青岛得润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得润精密
零组件有限公司、惠州市升华科技有限公司、得润电子(香港)有限公司、得润汽车部件(重
庆)有限公司、河北得润电子元器件有限公司、武汉瀚润电子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
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敞口163400万
元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总经理)在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
负责与相关机构确定具体融资及担保事项并签订融资合同及担保合同等文件;在担保总额度范
围内,公司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
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事项已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
以上同意,并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此前为美达电器(重庆)有限公
司提供的担保因其未及时偿还债务而导致逾期,产生诉讼纠纷外,未为其他任何公司或个人提
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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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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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2023年至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
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29日起将被叠加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
2.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得润”,证券代码仍为“002
055”,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本次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不停牌。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不变,仍为“ST得润”
3.股票代码:002055
4.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年4月29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不停牌
6.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二、公司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
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25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披露
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
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八)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9.5.2条第一
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
科目。”因此,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不触及《上市规则》第九
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三、本次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由于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2023年至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
负值,且2025年度被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
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
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因此,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29日起
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本次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高度重视,对相关问题进行反思并督促管理层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改善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力争早日撤
销其他风险警示,主要措施如下:
1.公司将持续推进战略转型升级,集中优势资源深耕核心业务领域,积极布局新兴应用
领域,进一步丰富产品矩阵;同时,加快资产整合优化步伐,优化资源配置,深度聚焦主营业
务,强化内部管理,促进技术创新与市场拓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整体盈利能力。
2.公司将持续加强在业务环节的精细化管理,通过强化供应链管理、优化生产流程、推
进数字化进程等举措,加强资金管控,控制各项业务成本,提高人效,充分挖掘管理效能,增
强公司经营活力,提高经营质量。
3.公司将与相关债权人保持积极沟通协商,在致力于改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同时,
共同探讨多元化的、有效的债务化解途径和方案,缓解公司债务风险,逐步减少债务风险对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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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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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公
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状况,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商誉等资
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盘点,对合并范围内各子公司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经测试,公司各类资产应计提减值准备6463.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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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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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分红决策和监
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并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订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以下
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1.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及其发展趋势、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公司盈利能力
、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2.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
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
3.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
划与机制。
二、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应重视对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
上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制定利润分配相关政策的决策过程,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
者的意见和诉求。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未来三年,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利润分配方案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通
过增强盈利能力、提高现金分红水平来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满足相应现金分红条件时,未来三个年
度内,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
可分配利润的10%,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
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实施股票股利
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当公司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公司可不进行利润分配: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或累计未
分配利润为负值;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的无保留意见;当期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该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以及其他不
适宜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
、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
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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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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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未分配利润为-2,237,044,286.49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2,237,044,286.49元,公司实
收股本为604,490,017.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发展,通过持续强化内部管理,加强研发投入和市
场拓展,连接器等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实现了营业收入和盈利水平的持续提升;原控股子公
司MetaSystemS.p.A.于2024年期末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大幅度减少对公司利润水平的
负面影响;公司前三季度已经实现盈利,但由于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由此引起的
行政处罚及投资者诉讼,基于审慎原则,公司对此进行了充分预计负债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
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了公允价值损失,对公司利润水平产生了较大
的负面影响,使得公司2025年全年经营业绩虽然相比去年同期大幅扭亏,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有一定亏损。
三、应对措施
2026年作为“战略深耕年”,公司将围绕“强本固基、风险出清、协同赋能”的核心目标
,全面推进战略深化与管理体系升级。公司将坚持战略深耕导向,聚焦核心业务,深入发展优
势业务领域;通过深化集团一体化建设、强化复合型人才培养、加强品牌文化与标杆建设、推
动“+AI”落地、强化合规经营等各项举措,推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026年,公司将深化战略聚焦,为长远发展强本固基。公司以问题解决为导向,系统复盘
过往经营中的短板与不足,深入剖析根源,并将复盘成果转化为推动战略落地的具体行动。一
方面,公司将优势资源集中投入核心主业,积极把握通信技术、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对连接器
的高性能需求,重点投向高速传输、高频带宽、精密互联等领域的技术攻关及相应市场拓展,
着力提升产品竞争力与客户满意度;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建立健全“战略—规划—计划—执行
—评估”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确保年度计划与长远目标紧密衔接、同频共振,保障战略目
标扎实落地。
2026年度,公司将全面深化集团一体化3.0建设,推动经营管理重心从管理体系完善向实
体运作增强转变,旨在实现业务价值链的一体化高效运营,并围绕战略客户与关键攻坚任务,
打造灵活高效的无边界协同组织。在此背景下,全集团树立“大运营”思维,强化总部在战略
、标准统一和资源配置中的引领作用,同时提升业务单位执行效能。
在供应链端,推动采购集中化管理、供应商深度协同及大宗物料策略采购,灵活运用金融
工具管理价格波动风险;在客户端,推动总拥有成本(TCO)分析前置与产能协同规划,从“
被动响应需求”转向“主动引导价值”。此外,公司将积极探索AI技术在需求预测、库存优化
、成本管控等场景的应用,向内挖掘潜力,向外拓展效能,全面提升公司供应链的核心竞争力
与风险抵御能力。
人才是战略落地的核心支撑。公司高度重视复合型人才培养,将持续优化人才管理体系。
一方面,积极推动管理者跨部门、跨岗位轮岗交流,强化全局协同意识,并将协作成效纳入绩
效考核体系,打破组织壁垒,提升组织合力;另一方面,持续优化激励机制、福利保障体系及
职业发展通道,尤其加强对核心骨干人才的长期激励与关怀,促使经营成果有效惠及员工,以
清晰的绩效管理与激励体系双轮驱动,保障公司整体业绩目标的实现,并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
坚实的人才保障。
2026年度,公司将围绕形象构建、标杆展示等方面,推动品牌形象的具体化与内涵深化,
向员工、客户及资本市场清晰传递企业定位与核心价值主张。一方面,公司系统梳理在绿色制
造、员工发展、公司治理等方面的ESG实践,通过发布年度ESG报告等方式,向客户、投资者与
公众清晰传递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价值主张,塑造并巩固可信赖的品牌形象;另一方面,公司以
业务规划为导向,打造高水平的区域标杆生产基地,并通过政企协同、总部统筹品牌管理等方
式,将标杆基地打造为展示企业形象与品牌价值的重要载体,进一步提升市场认可度与核心竞
争力。
信息化与数智化是公司提升管理效能、驱动业务发展的核心引擎。2026年,公司坚持“业
务驱动、成果导向、用户至上”原则,推动“+AI”战略在一线场景的实质性应用。重点在需
求预测、智能排产、库存优化、成本动态管控及研发协同等领域探索AI技术落地路径,确保数
智化投入转化为可量化的效率提升或成本节约;同时,公司将同步推进ERP系统统一、协同办
公平台升级与供应链一体化平台建设,打破数据壁垒,强化流程协同;此外,公司将信息安全
置于数智化建设的核心位置,从制度建设、流程管控、技术防护等多维度筑牢安全防线,严防
数据泄漏与系统运行风险,为业务高速发展提供可靠的数字化支撑。
公司将推动健全覆盖投资全周期的动态风险管理机制,强化风险预警与应对能力;严守信
息披露合规底线,确保重大风险事项及时研判、准确上报,有效防范信息披露合规风险与舆情
风险;加强审计、法务与知识产权工作的协同联动,推动建立贯穿业务全链条的风险控制闭环
,并强化专利布局对公司核心技术及市场竞争力的战略支撑作用。各项风控举措将紧密围绕公
司整体战略展开,形成系统化、常态化的保障机制,为品牌建设、基地运营及业务拓展提供坚
实的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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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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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
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
026年5月21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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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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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董事薪酬,基于审
慎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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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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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在《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
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拟定于2026
年4月20日10时至2026年4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控股股
东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之一邱建民先生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17850000
股进行分批次司法拍卖。
经公司通过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获悉,上述司法拍卖已撤回。根据阿里巴巴司
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显示撤回原因为:申请执行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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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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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邱建民先生于2024
年12月25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
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44号、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45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
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决定对公司及邱建民先生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
实际控制人之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
“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2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5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89)。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
〕2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当事人: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润电子或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
市光明区。
邱建民,男,1962年6月出生,得润电子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总裁,住址:广东省
深圳市宝安区。
邱扬,男,1989年8月出生,得润电子总裁、董事,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饶琦,女,1975年5月出生,得润电子时任财务总监,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
对得润电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
理由、依2
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得润电子、邱建民、邱扬、饶琦进行了陈述和申辩,未要求
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经查明,得润电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2020年至2021年,因得润电子主要客户等经营困难,无法偿还欠款,致使公司现金流
紧张,得润电子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总裁邱建民通过自有资金、对外借款等方式,向得
润电子客户、原子公司、设备供应商等提供资金支持,用于前述主体向得润电子归还历史欠款
。邱建民未向得润电子报告上述资金实际来源,导致得润电子2020年、2021年分别虚构回款39
4584426.91元、112960100元,少计信用减值损失371151433.40元、66393093.51元;少计资本
公积321316487.76元、434276587.76元。
二、2022年6月,邱建民协调得润电子子公司以预付货款的形式,间接向得润电子联营公
司提供资金,用于到期归还得润电子的财务资助款,导致得润电子2022年上半年虚构回款2683
6923.99元,少计信用减值损失5060996.46元。
上述行为导致得润电子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
虚假记载。2022年1月11日,得润电子在完成有关非公开发行后披露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
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文件),引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1月至9月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2024年4月29日,得润电子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称公司将
最终源自实际控制人的应收款项回款视为股东捐赠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反映交易目的和商业实质
,并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对2020年度调增信用减值损失371151433.40元,调
增资本公积321316487.76元;对2021年度调增信用减值损失66393093.51元,调增资本公积434
276587.76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相关合同、银行流水、付款审批单及会计凭证、询问笔录、
相关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得润电子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非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
假记载,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
款所述违法行为。同时,邱建民作为得润电子实际控制人,向得润电子隐瞒其个人向公司客户
、原子公司、设备供应商等提供回款资金情况,协调得润电子子公司向联营公司提供回款资金
,导致得润电子信息披露违法,已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
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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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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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汇通路269号得润电
子工业园;
邱建民,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总裁;
邱扬,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饶琦,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2号)查明的事
实,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得润或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0年至2021年,因ST得润主要客户等经营困难,无法偿还欠款,致使公司现金流紧张,ST
得润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总裁邱建民通过自有资金、对外借款等方式,向ST得润客户、
原子公司、设备供应商等提供资金支持,用于前述主体向ST得润归还历史欠款。邱建民未向ST
得润报告上述资金实际来源,导致ST得润2020年、2021年分别虚构回款394584426.91元、1129
60100元,少计信用减值损失371151433.40元、66393093.51元;少计资本公积321316487.76元
、434276587.76元。
2022年6月,邱建民协调ST得润子公司以预付货款的形式,间接向ST得润联营公司提供资
金,用于到期归还ST得润的财务资助款,导致ST得润2022年上半年虚构回款26836923.99元,
少计信用减值损失5060996.46元。
上述行为导致ST得润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
假记载。2022年1月11日,ST得润在完成有关非公开发行后披露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
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文件),引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1
月至9月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2024年4月29日,ST得润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称公司将最
终源自实际控制人的应收款项回款视为股东捐赠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反映交易目的和商业实质,
并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对2020年度调增信用减值损失371151433.40元,调增
资本公积321316487.76元;对2021年度调增信用减值损失66393093.51元,调增资本公积43427
6587.76元。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一款
的规定。
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总裁邱建民,向公司隐瞒其个人向公司客户、原子公司、
设备供应商等提供回款资金情况,协调公司子公司向联营公司提供回款资金,导致公司信息披
露违规,且知悉有关虚构回款情形,仍签字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非公开发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
)》第1.4条、第2.1.2条第一款、第4.3.1条、第4.3.5条、第4.5.3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公司
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公司董事、总裁邱扬,未对相关回款及预付款异常保持审慎关注,审批同意相关预付款流
程,未勤勉尽责,签字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非公
开发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
.2条第一款、第4.3.1条、第4.3.5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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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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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润电子”或“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
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基于战略规划及核心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引入顺益亚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益亚太
”或“投资人”)对控股子公司柏拉蒂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柏拉蒂”或“
目标公司”)进行增资,投资人拟以现金方式合计出资人民币12000万元(其中2392.50万元计
入注册资本,9607.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部分放弃优先认缴增资权,拟以现金方式出
资人民币8300万元(其中1654.81万元计入注册资本,6645.1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资金
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深圳柏拉蒂另一现有股东深圳市得柏智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得柏智连”)放弃本次优先认缴增资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深圳柏拉蒂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196.25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243.56万
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047.31万元;公司对深圳柏拉蒂的持股比例将从60%下降至45.25%,
深圳柏拉蒂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关联关系
得柏智连主要为股权激励持股平台,目前持有深圳柏拉蒂40%股权,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邱
扬先生、职工董事叶星先生、副总裁刘桥明先生通过得柏智连间接持有深圳柏拉蒂股份,构成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公司判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1次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子公
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表决同意通过。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邱扬先生、邱建民先生(邱建民与邱扬为父子关系)、叶星先生回避
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二十条相关规
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向共同投资的企业增资、减资,或者通过增资、购买非关
联人投资份额而形成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或者增加投资份额的,应当以上市公司的投资、增资、
减资、购买投资份额的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适用《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7条款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与
关联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5%的,
应当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增资金额8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对值超过5%,因此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
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得柏智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5-04-22
注册资本:1800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朝凤路366号得润大厦1901经营范围: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柏越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EG2GGDXN
股权结构:深圳市柏越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越创新”)持有其0.25%股权,
深圳市柏联汇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柏联汇创”)持有62.50%股权,深圳
市联炬新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37.25%股权。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邱扬先生持有柏联汇创40%股权,副总裁刘桥明先生持有柏联汇创12%股
权,职工董事叶星先生持有柏联汇创22%股权及柏越创新30%股权。
2.得柏智连于2025年4月新成立,因尚未开展实质经营活动,零星开办费用等暂未进行账
务处理,故目前尚无相关财务数据。
3.经查询,得柏智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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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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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
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
026年2月27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
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
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4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2月24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
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朝凤路366号得润大厦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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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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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未经审计机构预审计。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数据已与审计机构预沟通
,与审计机构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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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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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6621.55万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已在2024年度财务报表中考虑了潜在损失的影响,对可
能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计提了预计负债6675.81万元,预计不会对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一、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概述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
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
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敞口135700万元,其中,为美达电器(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
美达”)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敞口13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
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等信息披露公告。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
025年5月22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变化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
议案》,因重庆美达不再纳入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范围,并在出表后形成公司关联方,上述担
保由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被动形成对关联企业担保。该担保事项实质为对原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延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合
并报表范围变化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等信息披露公告。
公司及子公司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得润”)以信用及公司部分房
产抵押、美特科技(宜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美特”)以其部分机器设备抵押,共同
为重庆美达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或“原告”)
的贷款提供人民币12150万元担保,担保期限为2024年9月6日至2028年9月5日。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重庆美达取得借款余额为人民币6600万元。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璧山法院”)出具的《应诉通知书》
【(2025)渝0120民初16416号】,就农业银行与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璧山法院已于2
025年12月24日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
被告:美达电器(重庆)有限公司(被告一)、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
、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被告三)、美特科技(宜宾)有限公司(被告四)
2.案件事实及理由
农业银行与重庆美达于2024年9月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
》”),约定向重庆美达提供7500万元贷款。为保证前述债权的实现,农业银行与公司及子公
司合肥得润、宜宾美特一起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重庆美达在《借款合同》项下
所欠农业银行的全部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时,农业银行与重庆美达于2024年3月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重庆美达以其
所有的24套机器设备为其贷款提供最高额抵押;公司及宜宾美特于2024年9月分别签署了《最
高额抵押合同》,约定公司以其所有的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西路车公庙工业区天安数码时代
大厦主楼的五处办公用房、宜宾美特以其所有的42套机器设备为重庆美达的贷款提供最高额抵
押。前述《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生效后,农业银行向重庆美达发放贷款人民币7500万元。
上述借款一年期限到期之后,重庆美达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农业银行申请贷款展期,公司及
子公司合肥得润由于重庆美达已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而未能为其继续提供担保。根据相关
协议约定,重庆美达应立即清偿农业银行借款本金,重庆美达陆续偿还了部分借款,截至目前
尚剩余人民币6600万元未能偿还。由于重庆美达无法及时、足额偿还对银行的债务,农业银行
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请求
农业银行请求判令:
(1)判决被告一重庆美达立即偿还原告截止于2025年11月7日的借款本金6600万元;
(2)判决被告一重庆美达支付原告自2025年11月8日起至贷款本息结清之日止的罚息和复
利(其中罚息以被告未偿还的本金6600万元为基数,复利以被告未偿还的利息为基数,按执行
贷款利率上浮50%计算;执行贷款利率为一年期LPR加45bp计算确定,1bp=0.01%);(3)判决
本案律师费50000元、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全部由被告一重庆美达承担;
(4)判决原告对以下抵押物的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第(1)、(2)、(3)
项诉讼请求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一提供的位于重庆市璧山区的24套机器设
备;被告二提供的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西路车公庙工业区天安数码时代大厦主楼的五处办公
用房;被告四提供的位于宜宾市的42套机器设备;
(5)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对上述第(1)、(2)、(3)项诉讼请求所确定的被
告一的全部债务以壹亿贰仟壹佰伍拾万元为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本次诉讼涉案金额为6621.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2%。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其他诉讼事项,其所涉金额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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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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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邱建民先生于2024
年12月25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
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44号、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45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
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决定对公司及邱建民先生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
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
“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25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邱建民先生、邱扬先生、饶琦女士: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润电子或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
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事实
、理由、依据以及你们享有的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得润电子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张,得润电子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总裁邱建民通过自有资金、对外借款等方式,向
得润电子客户、原子公司、设备供应商等提供资金支持,用于前述主体向得润电子归还历史欠
款。邱建民未向得润电子报告上述资金实际来源,导致得润电子2020年、2021年分别虚构回款
394584426.91元、112960100元,少计信用减值损失371151433.40元、66393093.51元;少计资
本公积321316487.76元、434276587.76元。
供资金,用于到期归还得润电子的财务资助款,导致得润电子2022年上半年虚构回款2683
6923.99元,少计信用减值损失5060996.46元。
上述行为导致得润电子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
虚假记载。2022年1月11日,得润电子在完成有关非公开发行后披露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
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文件),引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1月至9月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2024年4月29日,得润电子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称公司将
最终源自实际控制人的应收款项回款视为股东捐赠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反映交易目的和商业实质
,并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对2020年度调增信用减值损失371151433.40元,调
增资本公积321316487.76元;对2021年度调增信用减值损失66393093.51元,调增资本公积434
276587.76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相关合同、银行流水、付款审批单及会计凭证、询问笔录、
相关说明等证据证明。
我局认为,得润电子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非公开发行
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
)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同时,邱
建民作为得润电子实际控制人,向得润电子隐瞒其个人向公司客户、原子公司、设备供应商等
提供回款资金情况,指使得润电子子公司向联营公司提供回款资金,导致得润电子信息披露违
法,涉嫌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
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得润电子时任董事长、总裁邱建民,明知公司存在虚构回款情形,仍签字保证得润电子20
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非公开发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是
对得润电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得润电子时任总裁、董事邱扬,未对相关回款及预付款异常保持审慎关注,审批同意相关
预付款流程,未勤勉尽责,签字保证得润电子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
度报告及非公开发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得润电子时任财务总监饶琦,未对相关回款及预付款异常保持审慎关注,未勤勉尽责,签
字保证得润电子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是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结合公司已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积极配合调查以及相关款项已捐赠给公司等情节,根据当
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我局拟决定:
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800万元罚款);
鉴于当事人邱建民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证券市场禁入
规定》(证监会令第18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还拟决定:对邱建民
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我局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
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
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及《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的相关
规定,就我局拟对你们实施的行政处罚,你们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你们提出的
事实、理由和证据,经我局复核成立的,我局将予以采纳。如果你们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
权利,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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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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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并经2025年9月9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3日、2025年9月10日在《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
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等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中证天通出具的《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变更基本情况
中证天通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刘雪明先生(项目合
伙人)、肖玲女士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中
证天通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杨高宇先生(项目合伙人)接替刘雪明先生担任该项目签字注册
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本次变更后,公司2025年
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杨高宇先生(项目合伙人)、肖玲女士。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杨高宇先生,1999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10月加入中证天通执业并担任合伙人,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2.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杨高宇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
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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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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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裁调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总裁辞职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刘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
务(原定任期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6年12月29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刘标先生的辞职自辞职书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刘标先生辞去总裁职务后将继续任职
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继续深度参与公司重大事项运作和促进
公司战略发展。公司将妥善做好相关工作的调整和交接,刘标先生辞任总裁事项不会对公司经
营业务的正常运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刘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
公司及董事会对刘标先生任职总裁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公司聘任总裁情况
为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
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总裁调整的议案》,同意聘任邱扬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总裁,任期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邱扬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本次聘任后,邱扬先生任职公司董
事长兼总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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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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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网上业务平台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之一致行动人杨桦女士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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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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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5
日在公司会议室组织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经
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与民主选举,一致同意选举叶星先生、廖映红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叶星先生、廖映红女士将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4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职工董事叶星先生、廖映红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选举职工董事工作完成后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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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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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因战略规划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参股公司柳州市双飞汽车电器配件制造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双飞”)18%股权转让给天津同历并赢十六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同历”),转让价款为13500万元;柳州双飞其他股东同意放
弃本次转让优先认购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柳州双飞股权。
天津同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各方近期签署了《关于柳州市双飞汽车电器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转让协议”),转让协议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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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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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前次已预计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经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鹤山市得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鹤山市合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得润光学
有限公司、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青岛得润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得润精密零组件有限公
司、惠州市升华科技有限公司、得润电子(香港)有限公司、得润汽车部件(重庆)有限公司
、鹤山市柏拉蒂电子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敞口97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
董事长或总裁(总经理)在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负责与相关机构确定具体融资及担保事项
并签订融资合同及担保合同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拟调整担保额度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
议案》,为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租
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敞口97000万元连
带责任担保调整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敞口1664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调增额度69400万元。
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总经理)在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负责与相关机构确
定具体融资及担保事项并签订融资合同及担保合同等文件;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子公司
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
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额度调整事项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
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因美达电器(重庆)有限公司不
再纳入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范围,导致公司原为其提供的担保被动形成对外关联担保外,未为
其他任何公司或个人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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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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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9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
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9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
年9月9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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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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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控
审计报告。
2.公司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
存在异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公司拟继续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为上市
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中证天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公允的原则,勤勉尽责,严谨敬业,高质量、按时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
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表现了良
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拟继续聘请中证天通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
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2024年度公司支付给中证天通的年度审计报酬合计为290
万元,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审计
范围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4年1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1316-1326
首席合伙人:张先云
中证天通上年度末合伙人62人,注册会计师37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98人;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1,763.2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24,637.37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6,401.21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0家,客户行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
、金融业等,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599.0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20家。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证天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末为1,20
3.41万元;中证天通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2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中
证天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证天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
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
监督管理措施1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人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雪明,2008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起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9月至今在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曾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2021
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度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务;曾
为英威腾、融捷健康、新纶科技、固德威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等各项专业
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肖玲,2011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9年12月至今在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曾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度财务报告、
2024年度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务;曾为融捷健康、东旭蓝天、黄河旋风、广弘控股、中金岭南
、新纶科技等提供年报审计及内控等各项专业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
能力。质控复核人樊晓鹏,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3年4月入职中证天通从事质量控
制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8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雪明、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肖玲、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樊
晓鹏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中证天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分别为240万元和50万元。2025年度的审
计费用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及市场价格水平
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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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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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
8月7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2025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
议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超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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