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057 中钢天源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贵州金瑞 │ 8016.91│ ---│ 26.50│ ---│ 3.76│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15,000吨高性能│ 2.39亿│ 0.00│ 0.00│ 0.00│ 0.00│ ---│
│软磁铁氧体材料及器│ │ │ │ │ │ │
│件建设项目 │ │ │ │ │ │ │
├─────────┼──────┼─────┼─────┼─────┼─────┼──────┤
│高性能永磁铁氧体绿│ 4.47亿│ 0.00│ 0.00│ 0.00│ 0.00│ ---│
│色制造生产建设项目│ │ │ │ │ │ │
├─────────┼──────┼─────┼─────┼─────┼─────┼──────┤
│检测检验智能化信息│ 9300.00万│ 1829.77万│ 5711.20万│ 61.41│ 0.00│ 2025-12-31│
│化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 1.50亿│ 0.00│ 1.50亿│ 100.00│ 0.00│ ---│
│金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12-24 │
├──────┼────────────────────────────────────────┤
│关联方 │中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考虑到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钢资本控股有限公 │
│ │司(以下简称“中钢资本”)通过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
│ │)以委托贷款形式发放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人民币1.001亿元目前仍暂不具备国有 │
│ │资本金注资条件,且原签署的《对公客户委托贷款合同》贷款期限即将于2025年1月26日届 │
│ │满,为保证资金的继续使用,公司拟与中钢资本、江苏银行签署展期协议,展期18个月,即│
│ │从2025年1月26日展期至2026年7月25日,贷款条件与原签署的《对公客户委托贷款合同》保│
│ │持不变,利率参照一年期LPR利率,利息按季支付。 │
│ │ 2、鉴于中钢资本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 │
│ │规定,本次展期事项及后续签署展期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
│ │ 3、本次展期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
│ │构成重组上市。 │
│ │ 4、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 │
│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委托贷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
│ │案》,关联董事毛海波、吴刚、张武军、朱立、华绍广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展期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5、该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 │
│ │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发表了审查意见。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关联方名称:中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 │ 2.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A座38层 │
│ │ 3.法定代表人:刘国旺 │
│ │ 4.注册资本:1,676,286.24万元 │
│ │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8JDPXM │
│ │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 7.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销售冶金产品所需的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石、煤炭│
│ │(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专用设备、自行开发后的产品;冶金产品│
│ │及冶金类新材料、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代理进出口;承包境外工程。 │
│ │ 8.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中钢资本持有公司16.26%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
│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
│ │ 9.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钢资本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99.21亿元,净资产44│
│ │.18亿元,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8.49亿元。 │
└──────┴────────────────────────────────────────┘
┌──────┬────────────────────────────────────────┐
│公告日期 │2024-08-28 │
├──────┼────────────────────────────────────────┤
│关联方 │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 │简称“宝武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
│ │ 2.宝武财务公司是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
│ │武”)下属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 │。 │
│ │ 3.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公司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
│ │回避表决。 │
│ │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 │组上市。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09015 │
│ │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大道1859号宝武大厦1号楼九楼 │
│ │ 法定代表人:陈海涛 │
│ │ 注册资本:68.40亿元 │
│ │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06日 │
│ │ 控股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 │ 宝武财务公司是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下属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 │上市规则》之规定,宝武财务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
│ │ 宝武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宝武财务公司历年来均未发生违约、挤兑等情况,经│
│ │营状况良好。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宝武财务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
│ │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甲方))拟与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签署《金融│
│ │服务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
│ │ (一)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
│ │ 1.结算服务 │
│ │ (1)乙方在甲方开立结算账户,甲方根据乙方指令为其提供收款服务和付款服务,以 │
│ │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
│ │ (2)甲方向乙方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收费价格指导要 │
│ │求,按市场化原则由双方自行协商。 │
│ │ 2.信贷服务 │
│ │ (1)甲方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要求 │
│ │、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乙方业务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为乙方提供综合授│
│ │信服务。乙方可以使用甲方提供的综合授信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及其他类型的金│
│ │融服务。 │
│ │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信贷业务给予优惠的信贷利率及 │
│ │费率,参照乙方在国内其他主要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协商确│
│ │定。 │
│ │ (3)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的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0.3亿元。 │
│ │ (4)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
│ │ 3.其他金融服务 │
│ │ (1)甲方可在经营范围内为乙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 │
│ │,甲、乙双方需进行磋商并另行签署独立的协议。 │
│ │ (2)甲方为乙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由甲、乙双 │
│ │方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 │
└──────┴────────────────────────────────────────┘
┌──────┬────────────────────────────────────────┐
│公告日期 │2024-08-28 │
├──────┼────────────────────────────────────────┤
│关联方 │中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债务重组 │
├──────┼────────────────┴──────┴────────────────┤
│交易详情 │一、债务重组概述 │
│ │ 1.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特种金属材料有限责任│
│ │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特材”)于2017年2月15日在北京与工行岳麓山支行、中钢资本控股 │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控股”)签订《债务重组协议》(以下简称“原《债务重组协议│
│ │》”),约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本金中人民币789.22万元的清偿义务由湖南特│
│ │材转移至中钢控股承担,自有关债权对应的担保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湖南特材不再承│
│ │担清偿义务。本次债务重组涉及债务789.22万元系抵押担保的主债权的一部分。根据原《债│
│ │务重组协议》,湖南特材对重组部分的债务789.22万元提供担保。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8 │
│ │月28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湖南特材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
│ │。 │
│ │ 截至目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山支行与公司子公司湖南特材、中钢控│
│ │股签署的原《债务重组协议》项下的留债余额为789.22万元。 │
│ │ 2024年6月14日,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参与重组的下属 │
│ │企业与中钢控股、金融债权人签署了《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及│
│ │下属公司与金融债权人债务重组调整框架协议》。基于上述,协议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
│ │上,对债务人的在原《债务重组方案》下的留债进行分层调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长沙岳麓山支行与子公司湖南特材、中钢控股拟签署《债务重组调整协议》。 │
│ │ 2.中钢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子公司湖南特材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
│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本次债务重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3.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 │,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湖南特材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对该议案│
│ │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
│ │ 4.该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
│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债务重组对方/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1.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中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A座38层 │
│ │ 法定代表人:刘国旺 │
│ │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销售冶金产品所需的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石、煤炭(│
│ │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专用设备、自行开发后的产品;冶金产品及│
│ │冶金类新材料、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
│ │理进出口;承包境外工程。(“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
│ │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
│ │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 │
│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公告日期 │2024-08-28 │
├──────┼────────────────────────────────────────┤
│关联方 │中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一、担保情况概述 │
│ │ 1.为保障营运资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特种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 │“湖南特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山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岳麓山支行│
│ │”)于2015年10月27日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下简称“原《抵押协议》”)(019010│
│ │0006-2015年岳支(据)字0018号),约定以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金洲新区金水东路038号的6 │
│ │处房产(宁房权证金洲字第715014181/2/3/4/6/7号)和位于宁乡金洲新区的1块土地(宁(1│
│ │)国用(2015)第0421号)作为抵押物,担保主债权最高额度为3454万元。该抵押事项尚未解 │
│ │除抵押登记。 │
│ │ 在上述《最高额抵押合同》额度内,湖南特材与工行岳麓山支行于2016年5月19日签订 │
│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0190100006-2016年(岳支)字00047号),借款2200万元。 │
│ │ 根据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中国中钢集团债务重组方案》,湖南特材于2017年2月15日 │
│ │在北京与工行岳麓山支行、中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控股”)签订《债务重│
│ │组协议》(以下简称“原《债务重组协议》”),约定债务本金人民币789.22万元的清偿义│
│ │务由湖南特材转移至中钢控股承担,自有关债权对应的担保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湖南│
│ │特材不再承担对工行岳麓山支行清偿义务;债务本金人民币1410.78万元由湖南特材继续履 │
│ │行清偿义务。原抵押/质押担保仍然有效,直至相关担保变更登记办理完成。该债务重组事 │
│ │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 2017年2月17日,湖南特材与工行岳麓山支行签订《抵押变更协议》,以前述不动产为 │
│ │抵押物为工行岳麓山支行对湖南特材、中钢控股在前述原《债务重组协议》项下的主债权合│
│ │计2200万元设定抵押担保。其中,湖南特材对中钢控股根据《债务重组协议》承担的789.22│
│ │万元债务的担保构成对外担保。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20│
│ │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 截止目前,湖南特材对中钢控股根据《债务重组协议》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89.22万元。│
│ │ 2024年6月14日,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参与重组的下属 │
│ │企业与中钢控股、金融债权人签署了《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及│
│ │下属公司与金融债权人债务重组调整框架协议》。基于上述,协议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
│ │上,对债务人的在原《债务重组方案》下的留债进行分层调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长沙岳麓山支行与子公司湖南特材、中钢控股拟签署《债务重组调整协议》。同时,为确保│
│ │《债务重组调整协议》的履行,湖南特材拟与工行岳麓山支行签署《抵押变更协议》,以其│
│ │财产继续为债务人、中钢控股依《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原《债务重组协议》及《债务重组│
│ │调整协议》所形成的789.22万元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
│ │ 2.中钢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子公司湖南特材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 │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构成关联担保。 │
│ │ 3.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
│ │议,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
│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湖南特材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对该议│
│ │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
│ │ 4.该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 │
│ │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被担保人/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1.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中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A座38层 │
│ │ 法定代表人:刘国旺 │
│ │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销售冶金产品所需的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石、煤炭(│
│ │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专用设备、自行开发后的产品;冶金产品及│
│ │冶金类新材料、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
│ │理进出口;承包境外工程。(“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
│ │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
│ │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 │
│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中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5818.31万 10.11 47.14 2020-09-05
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 5818.31万 10.11 47.14 2020-09-05
─────────────────────────────────────────────────
合计 1.16亿 20.22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中钢天源股│中钢资本控│ 789.22万│人民币 │--- │--- │抵押 │否 │是 │
│份有限公司│股有限公司│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4-26│其他事项
──────┴──────────────────────────────────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钢天源”)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成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
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成,对应的3768220股限制性股票
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
2025-04-26│其他事项
──────┴──────────────────────────────────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钢天源”)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成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已经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钢天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
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1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钢天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
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
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2022年2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
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50号),国务院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四)2022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钢天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
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同日公司发布《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五)2022年2月25日,公司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中钢天源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独立董事杨阳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
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六)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中钢天源首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二次修订稿)》,同时公司将包括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等
信息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网站向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25日至3月6日,
公示期不少于10天。截至2022年3月6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七)2022年3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中钢天源首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9
月24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2025-04-26│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
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