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058 威尔泰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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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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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6-07-20│ 6.08│ 9294.7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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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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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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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 54585.73│ ---│ 51.00│ ---│ 0.00│ 人民币│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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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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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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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年产5万台 │ 5699.66万│ 93.76万│ 5567.26万│ 97.68│ 1265.19万│ 2009-08-01│
│传感器生产基地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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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节阀项 │ 3595.10万│ ---│ 1600.55万│ 44.52│ ---│ 2012-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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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 │ ---│ ---│ 2056.02万│ 57.19│ ---│ ---│
│充流动资 │ │ │ │ │ │ │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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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水处理系统集成│ 3595.10万│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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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 │ ---│ 438.14万│ 438.14万│ ---│ ---│ ---│
│充流动资 │ │ │ │ │ │ │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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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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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7 │交易金额(元)│111.0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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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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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小苗朗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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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紫竹高新小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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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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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1、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聚焦主业发展,经友好协商,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 │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全部持有的上海小苗朗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小苗朗程”)10%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125万元,实缴出资100万元)以111.0182万 │
│ │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紫竹高新小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苗创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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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09 │交易金额(元)│5.46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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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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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标的类型 │股权 │
│ │,285,330股股份(合计占紫江新材总│ │ │
│ │股本的5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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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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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惠友创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德蕉城上│
│ │汽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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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
│ │圳市惠友创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德蕉城上汽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上海军民融合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贺爱忠、王虹、郭峰│
│ │、秦正余、高军、沈均平、倪叶、应自成、邬碧海、徐典国、武永辉、邵旭臻、刘宁、邱翠│
│ │姣、龚平、陈涛、何治中、胡桂文、顾瑛、陈玮、张卫、高贤、谢锋峰购买其所合计持有的│
│ │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285,330股股份(合计占紫江新材总股本的51.00%)。│
│ │本次交易完成后,威尔泰成为紫江新材的控股股东。交易价格54585.73万元。 │
│ │ 2025年9月23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关于紫江新材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 │
│ │,对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紫江新材51.00%股份的协议转让申请予以确认;2025年9月30日 │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本次交易│
│ │中紫江新材51.00%股份已于2025年9月29日过户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据此,本次交易的标 │
│ │的资产已完成实质交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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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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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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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紫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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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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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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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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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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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紫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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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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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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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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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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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紫东尼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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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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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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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紫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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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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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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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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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紫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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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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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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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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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紫东尼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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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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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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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紫竹高新小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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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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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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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交易概述 │
│ │ 1、上海紫竹小苗朗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小苗朗新”)系募 │
│ │集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上海小苗朗程投资│
│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苗朗程”)。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持有小苗朗新820.32万元基金份额,持股比例为4%。公司拟将全部持有的小苗朗│
│ │新820.32万元基金份额以928.5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紫竹高新小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小苗创投”)。 │
│ │ 2、小苗创投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小苗 │
│ │朗程及小苗创投法定代表人李彧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
│ │构成重组上市。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 │
│ │ 4、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5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 │
│ │)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衡、李彧、夏光、刘宇锋均已回避表决。 │
│ │ 二、小苗创投基本情况 │
│ │ 1、注册信息 │
│ │ 名称:上海紫竹高新小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说明:小苗创投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
│ │公司;小苗朗程及小苗创投法定代表人李彧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 │
└──────┴────────────────────────────────────────┘
┌──────┬────────────────────────────────────────┐
│公告日期 │2025-12-17 │
├──────┼────────────────────────────────────────┤
│关联方 │上海紫竹高新小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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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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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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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交易概述 │
│ │ 1、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聚焦主业发展,经友好协商,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 │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全部持有的上海小苗朗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小苗朗程”)10%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125万元,实缴出资100万元)以111.0182万 │
│ │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紫竹高新小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苗创投”)。 │
│ │ 2、小苗创投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小苗 │
│ │朗程及小苗创投法定代表人李彧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
│ │构成重组上市。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 │
│ │ 4、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5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 │
│ │)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衡、李彧、夏光、刘宇锋均已回避表决。 │
│ │ 二、小苗创投基本情况 │
│ │ 1、注册信息 │
│ │ 名称:上海紫竹高新小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说明:小苗创投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
│ │公司;小苗朗程及小苗创投法定代表人李彧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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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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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威尔泰│上海威尔泰│ 9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上海威尔泰│上海威尔泰│ 7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上海威尔泰│上海威尔泰│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上海威尔泰│上海威尔泰│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上海威尔泰│上海威尔泰│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工业自动化│测控工程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上海威尔泰│上海威尔泰│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上海威尔泰│上海威尔泰│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上海威尔泰│上海威尔泰│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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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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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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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2、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
众环”)
3、变更审计机构的原因:鉴于公司于2025年经过两次重大资产重组后,主营业务发生了
较大变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立信担任2026年度财务报
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
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
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
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50.6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39.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48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7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
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投资者以龙力生物虚假陈述为由在济南中院对龙力生物、华英证券、立信等提起民事诉讼
,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连带责任,立信将依法提起上诉。立
信有足额资产,且购买了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
有效执行。
投资者以保千里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保千里、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仅受到监管措
施,但未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立信承担15%的补充或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德威新材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南京中院对德威新材、周建明、陆仁芳、立信等提
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5%的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日海智能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日海智能、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
了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责任,目前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投资者以树业环保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汕头中院对树业环保、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
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0%的比例连带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桢,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开始
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拟于2026年开始为威尔泰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斌卿,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拟于2026年开始为威尔泰提供审计服
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宇,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
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拟于2026年开始为威尔泰提供审
计服务。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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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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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
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广大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公司拟购买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
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责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
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在上述责任险方
案框架内办理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
保险条款,确定被保险人范围及相关责任人员,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
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并在不超出前述金额的前提下,于保险合同期
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2次会议、于2026年8
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14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拟购买董责险的议案》。鉴于公
司全体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需直接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8-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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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8月1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8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8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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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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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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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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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5月22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
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
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下午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兰香湖南路1280号6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林子尧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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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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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末完成收购上海
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新材”或“标的公司”)51%股权。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约定,现将公司收购紫江新材51%股权涉及的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紫江企业、长江晨道、宁德新能源、惠友创嘉、蕉城上汽、军民融合
及自然人贺爱忠、王虹、郭峰等23位自然人购买其所合计持有的紫江新材30,285,330股股份(
合计占紫江新材总股本的51.00%)。2025年9月23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关于紫江新材特定
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对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紫江新材51.00%股份的协议转让申请
予以确认;2025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
确认书》,确认本次交易中紫江新材51.00%股份已于2025年9月29日过户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
。据此,本次交易正式完成,公司持有紫江新材51.00%股份,从而将紫江新材纳入上市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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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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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最终申请
撤销情况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在深交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证券简称仍为“*ST威尔”,证券代码仍为“00
2058”,股票每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
警示的议案》。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
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为负,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
司股票于2025年4月30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公司
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29,630.00万元、20,179.35万元
、891.20万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29,810.86万元,报告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为5,584.15万元。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自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
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9.3.8条规定,公司符合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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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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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6年5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兰香湖南路1280号6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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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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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截止2025
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7,647,883.17元,实收股本143,448,332.00元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1、公司过往核心主营为仪器仪表业务,产品主要应用于工业控制领域。近年来,市场新
增开工项目尤其是大型项目数量持续缩减,行业市场竞争持续加剧;同时工控仪表行业产品与
整体解决方案日趋同质化,下游客户价格敏感度不断提升,直接挤压公司产品盈利空间。加之
公司主要下游覆盖的石油化工、钢铁、建材、造纸等行业市场需求整体疲软,多重外部市场环
境叠加自身经营因素影响,导致公司仪器仪表业务板块连续多年经营亏损。
2、2025年度,公司完成仪器仪表资产组出售和对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紫江新材”)51%股权的收购并实现控股,本次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收购交易对价与标的公司在交割日按51%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之
间的差额,及在重组过程中其他相关权益类的调整,在合并报表时依次冲减公司资本公积、盈
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导致2025年底未分配利润-87,647,883.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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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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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7日,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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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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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情况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2024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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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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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股票交易已被实施财务类退
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会计年度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但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的事项与
提供年报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就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
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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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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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1、上海紫竹小苗朗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小苗朗新”)系募集
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上海小苗朗程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苗朗程”)。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持有小苗朗新820.32万元基金份额,持股比例为4%。公司拟将全部持有的小苗朗新820.32
万元基金份额以928.5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紫竹高新小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
苗创投”)。
2、小苗创投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小苗朗程及小苗创投法定代表人李彧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经股东会审议
批准。
4、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5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衡、李彧、夏光、刘宇锋均已回避表决。
二、小苗创投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紫竹高新小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55号乙楼1022室
法定代表人:李彧
注册资本:75000万元
主营业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主要股东: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小苗创投100%股权
2、小苗创投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77.36万元、净利润1845.67万元,截至2024年末净资产
为75833.55万元。
3、关联关系说明:小苗创投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小苗朗程及小苗创投法定代表人李彧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
4、经核查,小苗创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注册信息
名称:上海紫竹小苗朗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55
号丙楼8075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小苗朗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20508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创业投资,投资管理备案日期::2019年07月18日备案编码:SGV436本次转让
前后主要合伙人信息:
2、小苗朗新2024年营业收入为0.65万元、净利润为2318.75万元,截至2024年末净资产为
20439.04万元。
3、关联关系说明:小苗创投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小苗朗程及小苗创投法定代表人李彧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
4、本次交易标的财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
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经查询,小苗
朗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是以小苗朗
新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该基金最新一次非关联方之间的基金份额转让成交价为参考,经交易双
方友好协商并一致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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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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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聚焦主业发展,经友好协商,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全部持有的上海小苗朗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小苗朗程”)10%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125万元,实缴出资100万元)以111.0182万元的价
格转让给上海紫竹高新小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苗创投”)。
2、小苗创投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小苗朗
程及小苗创投法定代表人李彧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
成重组上市。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
4、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5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衡、李彧、夏光、刘宇锋均已回避表决。
二、小苗创投基本情况
1、注册信息
名称:上海紫竹高新小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55号乙楼1022室
法定代表人:李彧
注册资本:75000万元
主营业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主要股东: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小苗创投100%股权
2、小苗创投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77.36万元、净利润1845.67万元,截至2024年末净资产
为75833.55万元。
3、关联关系说明:小苗创投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小苗朗程及小苗创投法定代表人李彧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
4、经核查,小苗创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注册信息
名称:上海小苗朗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55号丙楼1244室
法定代表人:李彧
注册资本:125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本次转让前后股东情况:
2、小苗朗程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959.74万元、净利润253.38万元,截至2024年末的净资
产为1213.62万元。
3、关联关系说明:小苗创投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小苗朗程及小苗创投法定代表人李彧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
4、本次交易标的财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
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经查询,小苗
朗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是以小苗朗
程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实施的现金分红情况及最近一次非关联方之间关于该公司股权转
让的成交价格为参考,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并一致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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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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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在2025年11月1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
公司于近日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了相关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登记手续
,并收到了换发了营业执照。根据市场监督局的规范表述要求。
名称: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221766P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陈衡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24日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兰香湖南路1280号1幢4层07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型
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
工具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
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
批准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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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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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为满
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分别向宁波银行上海分行及北京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
元及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
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事宜,公司将在授信额度内视公
司需求以及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期限暂定为1年。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系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对公司日常经营有积
极的影响,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能够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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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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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际经营需要,办公地址发生
变更,为保证公司与投资者交流渠道通畅,现将具体变更内容公告如下:
变更前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虹中路263号
变更后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兰香湖南路1280号
除上述信息外,公司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网址等其他联系方式均无变化,变更后的办公
地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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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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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
25年8月18日以Email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宜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5年半年报全文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http://www.cninfo.com.cn,2025年半年报摘要刊登在2025年8月29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上。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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