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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00206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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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062 宏润建设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6-08-04│ 9.18│ 2.43亿│ ├───────────┼───────────┼───────────┼───────────┤ │增发 │ 2008-05-28│ 17.52│ 5.92亿│ ├───────────┼───────────┼───────────┼───────────┤ │增发 │ 2024-11-15│ 3.71│ 4.91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中源协和 │ 16.08│ ---│ ---│ 490.61│ ---│ 人民币│ ├─────────┼─────┼─────┼─────┼─────┼──────┼──────┤ │锦江在线 │ 10.45│ ---│ ---│ 63.56│ ---│ 人民币│ ├─────────┼─────┼─────┼─────┼─────┼──────┼──────┤ │隧道股份 │ 6.80│ ---│ ---│ 72.32│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建设施工工程总承包│ 1.77亿│ 3226.31万│ 1.53亿│ 86.74│ ---│ ---│ │及地铁盾构施工设备│ │ │ │ │ │ │ │升级改造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73亿│ 3061.42万│ 1.12亿│ 64.85│ ---│ ---│ ├─────────┼──────┼─────┼─────┼─────┼─────┼──────┤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1.50亿│ 1500.00万│ 1.45亿│ 96.67│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5-12 │ ├──────┼────────────────────────────────────────┤ │关联方 │宣城和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子公司安徽特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安徽特筑”)近日与宣城和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和润”)签署│ │ │了《宣城杨柳镇杨柳社区100MW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EPC总承包工程合同》。由于│ │ │公司董事尹芳达、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黄全跃分别担任宣城和润董事、总经理,根据《深圳│ │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 │ │ │署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尹芳达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 │ │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 │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有│ │ │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宣城和润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月10日,注册地为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麒麟大 │ │ │道7号,法定代表人陈江明,注册资本15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 │ │(配)电业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 │ │等。 │ │ │ 根据最新公开登记信息,宣城和润股东为:国家电投集团安徽电力有限公司,持股65% │ │ │;宏润(宣城)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持股35%。 │ │ │ 宣城和润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末资产总额为3675.56 │ │ │亿元,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 │ │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宣城和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 │ │ 根据安徽特筑取得的该项目中标通知书,本次关联交易价格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 │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 │东利益的情形。 │ │ │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 │ │ 发包人:宣城和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承包人:中冶华天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牵头人)、安徽特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联│ │ │合体成员)。 │ │ │ 1、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利用约2400余亩茶园,规划建设交流侧装机容量约为100MW、│ │ │直流侧容量约为125MWp的光伏发电项目,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系统设计方案,新建4 │ │ │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宝兴升压站新扩建主变的35kV侧。 │ │ │ 2、工程总承包范围:项目征、租地、设计、采购、施工、工程调试、项目并网、项目 │ │ │整体验收以及政府、供电公司协调、手续办理等工作,对项目管理、质量、安全、工期、消│ │ │防、环保、职业健康安全、安全评价、资产清册及归档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发包方提交一个│ │ │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的工程。 │ │ │ 3、工程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杨柳镇。 │ │ │ 4、工期:6个月。 │ │ │ 5、签约合同价:292785222.96元。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宣城皖宏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担任其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子公司安徽特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安徽特筑”)于近日与宣城皖宏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皖宏”)签│ │ │署了《宣城洪林镇鸽子山村100MW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由于公司副总经│ │ │理兼财务总监黄全跃担任宣城皖宏总经理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 │ │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 │ │ │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 │ │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 │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 │ │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宣城皖宏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2月27日,注册地为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麒麟大│ │ │道7号,法定代表人李元伟,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 │ │发电技术服务;环保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 │电业务等。 │ │ │ 股东: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1%;宏润(宣城)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 │,持股44%;宣城城建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5%。 │ │ │ 宣城皖宏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宣城皖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签约合同价:349631692.80元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 1.83亿 14.82 48.62 2026-04-22 郑宏舫 900.00万 0.73 6.57 2025-11-10 ───────────────────────────────────────────────── 合计 1.92亿 15.55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3-19 │质押股数(万股) │24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36 │质押占总股本(%) │1.94 │ ├────────┼──────────────┴────────┴──────────────┤ │股东名称 │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6-03-17 │质押截止日 │2031-03-17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3月17日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质押了2400万股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 │ │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1-10 │质押股数(万股) │504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3.36 │质押占总股本(%) │4.07 │ ├────────┼──────────────┴────────┴──────────────┤ │股东名称 │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11-06 │质押截止日 │2028-10-29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1月06日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质押了5040万股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 │波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0-21 │质押股数(万股) │18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77 │质押占总股本(%) │1.45 │ ├────────┼──────────────┴────────┴──────────────┤ │股东名称 │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10-17 │质押截止日 │2026-10-09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0月17日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质押了1800万股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 │波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0-21 │质押股数(万股) │2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63 │质押占总股本(%) │2.02 │ ├────────┼──────────────┴────────┴──────────────┤ │股东名称 │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1-10-11 │质押截止日 │2026-05-30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0月16日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100万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2-21 │质押股数(万股) │21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57 │质押占总股本(%) │1.70 │ ├────────┼──────────────┴────────┴──────────────┤ │股东名称 │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2-19 │质押截止日 │2030-02-20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2月19日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质押了2100万股给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9-11 │质押股数(万股) │23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23 │质押占总股本(%) │2.13 │ ├────────┼──────────────┴────────┴──────────────┤ │股东名称 │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09 │质押截止日 │2025-09-03 │ ├────────┼──────────────┼────────┼──────────────┤ │实际解押日 │2025-02-19 │解押股数(万股) │235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09日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质押了2350万股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 │ │行 │ ├────────┼──────────────────────────────────────┤ │解押说明 │2025年02月19日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35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宏润建设集│刚察无限能│ 5305.67万│人民币 │2021-04-01│2028-12-20│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源电力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宏润建设集│宏润泰阳(│ 4971.04万│人民币 │2024-01-10│2027-06-27│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宣城)绿色│ │ │ │ │保证 │ │ │ │公司 │能源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宏润建设集│刚察帧阳光│ 2262.35万│人民币 │2021-12-09│2028-12-20│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伏发电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宏润建设集│青海宏润新│ 150.16万│人民币 │2021-02-26│2026-12-20│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能源投资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28│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8月12日(周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8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6年8月6日(周四)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 ──────┬────────────────────────────────── 2026-07-18│重要合同 ──────┴──────────────────────────────────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成功中标福海大道快速路一期工 程(环城南路东延-韩天线)施工II标段项目,公司与项目业主方已正式签署相关施工合同, 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双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业主方: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 2、项目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模式 3、项目工程工期:960日历天 4、项目范围及规模:施工II标段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含电力、自来水)、 治安监控及附属工程等的施工总承包(不含交通设施),II标段长度约1.84公里。 5、2024年度至今,公司与业主方发生类似的业务: 1)甬江北岸滨江休闲带(明州大桥—绕城高速)工程施工; 2)环城南路东延快速路(邱隘立交段)工程施工; 3)环城南路东延快速路一期工程(主线段、富春江立交段)施工VI标段。 6、公司与项目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施工合同主要内容 1、签约合同价:457853092.00元 2、项目概况: 福海大道快速路一期工程(环城南路东延—韩天线)施工II标段,本项目工程内容为道路 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含电力、自来水)、治安监控及附属工程等的施工总承包(不含交 通设施),长度约1.84公里,具体范围最终以图纸为准。 3、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 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 量和安全。 ──────┬────────────────────────────────── 2026-06-02│其他事项 ──────┴──────────────────────────────────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标通知书,深蓝航天液体 火箭试验基地工程建设项目由公司中标承建,暂定工程中标总价人民币5亿元,其中一期工程 合同暂定金额人民币2亿元,二期工程合同暂定金额人民币3亿元。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业主方:江苏深蓝航天有限公司 2、项目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模式 3、项目工程工期:暂定工期900日历天 4、项目内容及规模:试验基地的土建工程、道路工程、水电综合管网等全部施工图纸内 容,具体施工范围及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5、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本工程的中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拓展和参与相关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份额。该工 程暂定中标金额占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的8.70%,对公司2026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无重大影响。 ──────┬────────────────────────────────── 2026-05-19│其他事项 ──────┴──────────────────────────────────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张丽明女 士、周国良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丽明女士、周国良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6年,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的规定,申 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辞职后,张丽明女士、周国良先生将不再担 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目前,张丽明女士、周国良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 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因张丽明女士、周国良先生的辞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不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公司召开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张丽 明女士、周国良先生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将按 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张丽明女士、周国良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行使职权,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完善公司治理和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 张丽明女士、周国良先生在任期内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2026-05-15│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4日下午14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2026-05-12│重要合同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子公司安徽特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安徽特筑”)近日与宣城和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和润”)签署了《 宣城杨柳镇杨柳社区100MW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EPC总承包工程合同》。由于公司董 事尹芳达、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黄全跃分别担任宣城和润董事、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 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尹芳达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在提 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须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有关 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宣城和润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月10日,注册地为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麒麟大道7 号,法定代表人陈江明,注册资本15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等。 根据最新公开登记信息,宣城和润股东为:国家电投集团安徽电力有限公司,持股65%; 宏润(宣城)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持股35%。 宣城和润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末资产总额为3675.56亿 元,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宣城和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安徽特筑取得的该项目中标通知书,本次关联交易价格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遵 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发包人:宣城和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承包人:中冶华天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牵头人)、安徽特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联合 体成员)。 1、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利用约2400余亩茶园,规划建设交流侧装机容量约为100MW、直 流侧容量约为125MWp的光伏发电项目,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系统设计方案,新建4回35k V集电线路接入宝兴升压站新扩建主变的35kV侧。 2、工程总承包范围:项目征、租地、设计、采购、施工、工程调试、项目并网、项目整 体验收以及政府、供电公司协调、手续办理等工作,对项目管理、质量、安全、工期、消防、 环保、职业健康安全、安全评价、资产清册及归档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发包方提交一个满足技 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的工程。 3、工程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杨柳镇。 4、工期:6个月。 5、签约合同价:292785222.96元。 ──────┬────────────────────────────────── 2026-04-24│对外担保 ──────┴──────────────────────────────────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担保情况 为确保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融资需要,公司决定2026年度为 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2.5亿元的银行贷款担保,详情如下表: 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 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会决议 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超出上述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具体内容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约定 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更好 地推进其项目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总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与股东 利益。 ──────┬────────────────────────────────── 2026-04-24│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等相 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 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并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试,本报告期内公司 各类资产合计转回减值损失7158.98万元,其中转回信用减值损失9406.70万元,计提资产减值 损失2247.72万元。明细如下(收益以“-”号填列):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本报告期内公 司收回部分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经测试,相关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降低,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关于金融资产减值转回的相关规定,因此对相应坏账准备进行转回处理 。2025年度公司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947.08万元,组合转回信用减值损失13353.78万元, 合计转回9406.70万元。 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按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 损失。2025年度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310.25万元。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 司对期末库存商品、原材料按照估计售价减去已发生成本或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 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并与存货账面价值进行比较,按照各项存 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5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727.29万 元。 对于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 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 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665.36万元,计提投资 性房地产减值损失544.82万元。 ──────┬────────────────────────────────── 2026-04-24│其他事项 ──────┴──────────────────────────────────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 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述董事 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上述人员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 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 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经营业绩和个人工作绩效完成情况相挂钩,根据年 度考核结果核定。 2、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后)。 ──────┬────────────────────────────────── 2026-04-24│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 2026-04-24│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2025年度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2025年初未分配利润148175.15万元, 减已分配的2024年度现金股利12248.04万元,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5 6113.03万元。 董事会提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的权利,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分配的股份数以公司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 以截至2026年3月31日为例,按照公司总股本123727088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15 46970股后的1205723919股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20572391.90元(含税)。 ──────┬────────────────────────────────── 2026-04-22│股权质押 ──────┴──────────────────────────────────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控股”)函告,获悉上述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 2026-04-16│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5日下午14时 2、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召开地点: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 ──────┬────────────────────────────────── 2026-03-31│重要合同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子公司安徽特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安徽特筑”)于近日与宣城皖宏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皖宏”)签署了 《宣城洪林镇鸽子山村100MW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由于公司副总经理兼财 务总监黄全跃担任宣城皖宏总经理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子公司签署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 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有 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宣城皖宏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2月27日,注册地为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麒麟大道 7号,法定代表人李元伟,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 技术服务;环保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等。 股东: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1%;宏润(宣城)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持股44%;宣城城建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5%。 宣城皖宏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宣城皖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安徽特筑取得的该项目中标通知书,本次关联交易价格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遵 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发包人:宣城皖宏新能源有限公司 承包人: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人)、安徽特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联 合体成员)及宣城南天电力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1、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试运 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造价和进度负责。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2、工程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洪林镇 3、工期:317天 4、签约合同价:349631692.80元 ──────┬────────────────────────────────── 2026-03-31│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5日(周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4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9日 ──────┬────────────────────────────────── 2026-03-19│股权质押 ──────┴──────────────────────────────────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控股”)函告,获悉上述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 下:一、股东所持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 2026-02-06│其他事项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宏润建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股东周美珍女士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 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501025股,占 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12%。 近日,公司收到周美珍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前述减持计划已实 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周美珍女士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2、周美珍女士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 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 ──────┬────────────────────────────────── 2026-02-05│其他事项 ──────┴──────────────────────────────────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6年4月18日届满,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期至2027年4月18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30日、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宏润建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22年7月8日,根据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浙江宏润控股有限 公司以非交易过户形式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55187637股公司股票,占当时 公司总股本的5.01%。本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即锁定至2023年7月7日。具体内容详见2022 年4月1日、2022年4月19日、2022年6月14日、2022年7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2、2025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 长12个月,即延期至2026年4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持有公司股份376082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4% 。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延期情况 根据《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规定:“经 出席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不含本数)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同 时为了维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召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持 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2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董事会同意对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期至2027年4月18日。 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况择机出售股票,一旦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存续期内仍未全部出售股 票,可按规定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 2026-01-09│其他事项 ──────┴──────────────────────────────────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因离婚财产分割、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的股份。详见公司于2024年10 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暨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0)。 3、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2026年1月 30日至2026年4月29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拟减持的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501025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后总股本的0.12%。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上述数量 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 2025-12-10│股权质押 ──────┴──────────────────────────────────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控股”)函告,获悉上述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 2025-12-09│重要合同 ──────┴──────────────────────────────────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标通知书,杭州市城市轨 道交通18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含区间)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I标段项目由公司中标承建,工程 中标价23005.69万元。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业主方: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模式 3、项目工程工期:700日历天 4、项目内容及规模: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8号线一期工程义桥站、民丰站、时代大道站 、闻堰站及相邻区间的机电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 5、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 2025-12-05│股权回购 ──────┴──────────────────────────────────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 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筹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 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A股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 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9.00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5.60元/股 ,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以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年8月27日、2025年10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回购股 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并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回购期间相关进展情况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的相关公告。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区间为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2月3日,在此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079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回购 的最高成交价为12.3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13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199969266.23元(不 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回购金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及实施期限等,与公司披露 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 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回购股份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本次回 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 2025-11-10│股权质押 ──────┴──────────────────────────────────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控股”)及实际控制人郑宏舫函告,获悉上述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被质押及解质押。 ──────┬────────────────────────────────── 2025-10-31│股权回购 ──────┴──────────────────────────────────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 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筹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 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A股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0元/股,回购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由人民币9.00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5.60元/股,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以外,回购股份 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7日、2025年10月28日披 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 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回 购数量为77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最高成交价为12.3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18元 /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479759.7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 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15.6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 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10-30│价格调整 ──────┴────────────────────────────────── 重要内容提示: 1、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9.00元/股调整为人 民币15.60元/股,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150%。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2、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 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 不超过9.0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2025年8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的顺利实施,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9.00元/股 调整为人民币15.60元/股。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以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 以公司总股本1237270889股为基数,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30000万元、调整后的回购价 格上限15.6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9230768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5% ;按回购金额下限15000万元、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5.6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 约为9615384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8%。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 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 2025-10-21│股权质押 ──────┴──────────────────────────────────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控股”)函告,获悉上述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质押。 ──────┬────────────────────────────────── 2025-09-29│重要合同 ──────┴──────────────────────────────────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参与了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东部 通道工程(麻泾港枢纽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的投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示了上述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9月26日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工程项目预中标公示的公告》。近日,公 司已取得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业主方:嘉兴市杭嘉湖南排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2、项目中标人: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浙江省第 一水电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3、项目承包方式:EPC总承包 4、项目中标金额:1,360,391,240元 5、项目工程工期:43个月 6、项目范围: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东部通道工程(麻泾港枢纽工程)批复概算内所有工 程部分及专项部分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7、2023年度至今,公司未与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 8、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的中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参与相关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份额。该项目为联 合体共建项目,对公司2025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 2025-09-26│重要合同 ──────┴──────────────────────────────────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于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 //jxszwsjb.jiaxing.gov.cn/)查询获悉,确定公司为“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东部通道工程( 麻泾港枢纽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中标项目招标人及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人:嘉兴市杭嘉湖南排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2、项目承包方式:EPC总承包 3、招标范围: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东部通道工程(麻泾港枢纽工程)批复概算内所有工 程部分及专项部分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4、第一中标候选人: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浙江 省第一水电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5、投标报价:1,360,391,240元 6、公示期: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6日 二、预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若公司最终收到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参与相关业务 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 2025-09-16│重要合同 ──────┴──────────────────────────────────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中标通 知书,上海市轨道交通21号线一期工程车站装修及风水电安装工程7标(浦东足球场站、云桥 路站)工程由公司中标承建,工程中标价:125767776元。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业主方: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模式 3、项目工程工期:638日历天 4、项目范围及规模:上海市轨道交通21号线一期工程浦东足球场站、云桥路站装饰、风 水电安装工程(不含区间风水电安装工程)。本标段包含14号线浦东足球场站换乘通道和既有 站换乘节点改造相关内容。 5、2023年度至今,公司与业主方发生类似的业务 2023年7月,公司中标承建上海市轨道交通市域线崇明线土建19标工程;2025年6月,公司 中标承建上海市轨道交通市域线崇明线工程车站装修及风水电安装2标工程等。 6、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该工程的中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参与相关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份额。该工程中标 价占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的2.12%,对公司2025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 ──────┬────────────────────────────────── 2025-09-06│重要合同 ──────┴──────────────────────────────────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 标通知书,宁波环城南路东延快速路一期工程(主线段、富春江立交段)施工工程由公司中标 承建,工程中标价:387620964元。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业主方: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 2、项目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模式 3、项目工程工期:1080日历天 4、项目范围及规模:Ⅵ标段的桥梁及其附属工程等的施工总承包,Ⅵ标段长度约2.36公 里。 5、2023年度至今,公司与业主方发生类似的业务 2023年公司中标承建奉化区宁南贸易物流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四期)建设项目-儒江路跨 剡江大桥及接线(滨江路-甬临线)工程、坝头路一期(通途路-布阵岭东)工程(施工)I标段项 目。 6、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该工程的中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参与相关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份额。该工程中标 价占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的6.54%,对公司2025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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