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064 华峰化学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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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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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6-08-07│ 6.70│ 2.1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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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4-09-02│ 9.16│ 9.08亿│
├───────────┼───────────┼───────────┼───────────┤
│增发 │ 2019-11-15│ 4.12│ 108.00亿│
├───────────┼───────────┼───────────┼───────────┤
│增发 │ 2019-12-26│ 5.43│ 18.06亿│
├───────────┼───────────┼───────────┼───────────┤
│增发 │ 2022-03-04│ 8.51│ 27.7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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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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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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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峰新材料有限│1200000.00│ ---│ 100.00│ ---│ 132910.63│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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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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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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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5万吨差别化氨│ 27.73亿│ 5.45亿│ 22.76亿│ 82.06│ 1.72亿│ 2026-12-31│
│纶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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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5万吨差别化氨│ 27.73亿│ 5.45亿│ 22.76亿│ 82.06│ 1.72亿│ 2026-12-31│
│纶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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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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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28 │交易金额(元)│3.48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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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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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重庆涪通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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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华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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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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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基本情况 │
│ │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签署了相关《股│
│ │权转让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为优化资产配置,聚焦主业,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华峰化学将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涪通│
│ │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通物流”)100%股权转让给公司关联公司浙江华峰物流有限责│
│ │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峰物流”),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以下简称“交易”)。根据银│
│ │信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重庆涪通物流有限公司股│
│ │东全部权益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对涪通物流采用了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进行评估,最│
│ │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其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参考评估值,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 │本次交易转让价格为348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涪通物流股权。 │
│ │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华峰物流已于近日向公司支付剩余转让款17052 │
│ │万元(交易价格的49%),本次交易已全部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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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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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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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温州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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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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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公司作为存款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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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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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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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的控股母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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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的控股母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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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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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重庆华峰锦纶纤维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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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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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重庆华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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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的控股母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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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温州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公司作为存款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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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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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的控股母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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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的控股母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的控股母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重庆华峰锦纶纤维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重庆华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的控股母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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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重庆涪通物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0 │
├──────┼────────────────────────────────────────┤
│关联方 │浙江华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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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
├──────┼────────────────┴──────┴────────────────┤
│交易详情 │一、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基本情况 │
│ │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签署了相关《股│
│ │权转让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为优化资产配置,聚焦主业,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华峰化学将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涪通│
│ │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通物流”)100%股权转让给公司关联公司浙江华峰物流有限责│
│ │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峰物流”),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以下简称“交易”)。根据银│
│ │信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重庆涪通物流有限公司股│
│ │东全部权益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对涪通物流采用了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进行评估,最│
│ │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其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参考评估值,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 │本次交易转让价格为34,8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涪通物流股权。 │
│ │ (二)交易审批程序 │
│ │ 本次交易对方浙江华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为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本次│
│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 │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
│ │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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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华峰化学股│华峰重庆氨│ 5.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纶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
│华峰化学股│华峰重庆氨│ 4.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纶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
│华峰化学股│重庆华峰化│ 3.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工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子公司 │ │ │ │ │ │ │ │ │
├─────┼─────┼─────┼────┼─────┼─────┼────┼───┼───┤
│华峰化学股│重庆华峰新│ 2.00亿│人民币 │2024-03-25│2026-10-10│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材料有限公│ │ │ │ │保证 │ │ │
│子公司 │司 │ │ │ │ │ │ │ │
├─────┼─────┼─────┼────┼─────┼─────┼────┼───┼───┤
│华峰化学股│华峰重庆氨│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纶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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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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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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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8月03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0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8月0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7月2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行政楼二楼205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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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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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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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其他事项
──────┴──────────────────────────────────
一、基本情况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重庆氨纶”)建设的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25万吨差别化氨纶扩建项目(原“年产30万
吨差别化氨纶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该项目”)之剩余15万吨产能于2025年11月
陆续开始投入运行,并于近日正式投产。该产能投产后,公司“年产25万吨差别化氨纶扩建项
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25年12月24日、2025年11月22日、2024年12
月28日、2024年7月22日、2023年4月26日、2021年8月28日、2021年1月26日《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投项目进展的
公告》《关于募投项目进展的公告》《关于募投项目部分调整的公告》《关于募投项目部分达
产的公告》《关于募投项目部分试生产的公告》《关于投资建设300000吨/年差别化氨纶项目
的公告》《华峰化学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拥有氨纶行业领先的集生产工艺研究和产品应用研究于一体的研发、生产与技术服务
体系,对研发及生产中涉及的关键技术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上述产能投产后,公司氨纶产能
进一步提升,行业优势持续巩固,市场影响力及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
未来可能受国家行业政策、经济运行周期及市场供需关系等因素的影响,氨纶产品的市场
价格、需求等方面存在波动性,存在项目经济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6-06│其他事项
──────┴──────────────────────────────────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
效。
一、补选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拟补选黄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平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黄平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公司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黄平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其具备担任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董事会同意在股东会选举通过黄平先生
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补选黄平先生接替潘彬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
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2026-04-16│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09│其他事项
──────┴──────────────────────────────────
公司股东尤金焕先生、陈林真先生、尤小玲女士、尤小燕女士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6月2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6190100股,即减持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0.73%。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截至2026年4月8日,
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
2026-03-28│其他事项
──────┴──────────────────────────────────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峰化学”)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指银行为客户提供商业汇票鉴别、查询、保管、托收等一揽子服务,并可以根据客
户的需要,随时提供商业汇票的提取、贴现、质押开票等,保证企业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票
据增值服务。银行通过系统化管理,为客户实现票据流动性管理的要求,该业务能全面盘活公
司票据资产,减少客户票据管理成本,切实提高公司票据收益,并能有效降低公司票据风险。
(二)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公司股东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三)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
会召开之日止。
(四)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3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
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即期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
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
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以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
采用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提请公
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但不得
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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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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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3.公司与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目前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较低,为增加资金收益,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金额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及经营情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存托凭证、券商收益凭证等);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
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本次审批的投资理财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
,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投资品种: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安全性高及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涉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风险投资
的投资范围。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相关决策权
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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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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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
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提请
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
关的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金晓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徐明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吕爱珍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
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
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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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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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2026年
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此额度内由公司
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
(一)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0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资
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理、保函
、开立信用证等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
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且金额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融资利率、种类、期限等内容以最终签订的相关协议约定为
准。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华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新材”)
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要求,拟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5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氨纶”)提供不超过11.5亿
元的担保额度;
2.华峰新材为其控股子公司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化工”)提供不超过
3亿元的担保额度;为其控股子公司重庆华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新材料”)提
供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
结束止,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单笔授信或借款
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的授
权代理人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华峰新材拟为上述重庆氨纶、重庆化工、重庆新材料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
等依据各子公司与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协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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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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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为对冲汇率和利率等波动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出于套期保值的目的,公司及合并财
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
风险敞口的规模和期限相匹配。
2.所有套期保值业务均通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开展。从事
套期保值业务的衍生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和其他外币的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
、期权业务等产品及其组合产品。
3.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50亿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
币),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
4.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5.本次开展的业务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履约风险等多种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1.交易目的:为主动管理汇率和利率等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在严
格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拟根据市场情况选择合适的时机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降
低汇率和利率等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2.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衍生品套期保值
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50亿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有效,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
过上述额度,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交易规模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公司和子公司实际经营需求
确定。
3.交易方式: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
、互换业务、期权业务等产品及其组合产品。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
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4.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有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上述授权期限,则该
单笔交易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在开展期限内,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制定日常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方案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交易,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衍生品套
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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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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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34791
983.67元,扣除按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83479198.37元,扣除2024年度利润分配现金红利74
4381584.55元及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现金红利248127194.85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1519453394.13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278257400.03元。截止
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554328709.94元。综上,根据孰低原则
,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78257400.03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前景、资产状况及市场环境的前提下,拟以最新总股本4962543897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共用利润496254389.70元,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如在本公司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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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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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进行衍生品套
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15亿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25年3月29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衍生品套期保
值业务的公告》。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拓展,为进一步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现有的衍生品套期保
值业务额度已不能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将公司及子公司“衍生品
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15亿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调整为“衍生品套期保值业
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26亿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
一、交易概述
司及子公司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拟根据市场情况选择合适的时机开展
衍生品交易业务,降低汇率和利率等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调整:将公司及子公司“进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
额不超过15亿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调整为“进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
不超过26亿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3月26日
内有效,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上述额度,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交易规模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公司和子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确
定。
(三)交易方式: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
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等产品及其组合产品。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
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上述授权期限,则该单笔交易
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在开展期限内,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制定日常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方案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衍生品套期
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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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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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签署了相关《股权转
让协议》。公司将全资子公司重庆涪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通物流”)100%股权转让
给公司关联公司浙江华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峰物流”)。华峰物流已于2025年
12月向公司支付首付款17748万元(交易价格的51%)并完成了股权变更的相关手续。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刊登在2025年12月30日、2025年12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关于转让全
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交易进展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华峰物流已于近日向公司支付剩余转让款17052万
元(交易价格的49%),本次交易已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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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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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述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高性能低碳化数智化氨纶新材料扩建项目的议案》,具体内
容刊登于2026年1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本项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项目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项目背景
近年来,随着氨纶行业生产技术的进步和应用领域的扩大,国内氨纶行业得到快速发展并
日趋成熟,氨纶纤维从“面料味精”走向“无氨不成布”,运用领域不断丰富,添加比例持续
提升,需求持续稳定增长。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消费者对于高档面料和穿衣舒适性及卫材使用的要求越来越高,常规
氨纶丝性能已不能完全满足消费者的要求,高弹、超耐氯、抗菌、舒适、吸湿快干、低温易粘
合等差别化和功能化的高档氨纶产品成为氨纶行业未来发展的重要趋势。未来,随着差别化高
性能氨纶产品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其市场消费需求将进一步增加,氨纶行业迎来了新的发展
机遇。随着中国氨纶市场的发展及日趋成熟,中国氨纶行业将进入“规模扩张与质量提升”并
行的阶段,行业将向结构优化和高附加值方向转变,头部企业需通过技术迭代和规模效应巩固
优势。
作为全球领先的氨纶生产企业,公司旗下拥有全球化纤行业首家“灯塔工厂”,结合产业
发展,需要将智能控制、大数据、物联网、数字孪生等前沿技术通过新项目进行推广应用,不
断迭代升级智能制造和数字化管理整体水平。
公司以创新谋发展,以做强创效益,紧扣行业发展脉搏,围绕“高端化、数智化、低碳化
、国际化”战略,以打造国际领先的高技术纤维及新材料制造基地为目标,公司经过认真研究
,提出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高性能低碳化数智化氨纶新材料扩建项目。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高性能低碳化数智化氨纶新材料扩建项目
(二)项目投资建设单位: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预计总投资36亿元,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自筹,最终
投资金额及建设期以项目实施后实际情况为准。
(四)项目建设期:
预计60个月,分两期实施。
第一期:10万吨/年建设期预计36个月
第二期:10万吨/年建设期预计24个月
项目的实施进度将根据市场的需求、运营情况和董事会综合论证进行适时调整,并依据相
关法律法规进行披露。
(五)工艺技术:采用大容量连续聚合、干法纺丝等工艺路线,采用智能化技术、在线检
测、高效节能减排、高密度多头纺高速纺的绿色智造生产线。
(六)项目选址:瑞安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
(七)项目收益及回收期
投资总额36亿元,年均销售额47.41亿元(含税),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5.33年(不
含建设期)。
由于该项目尚处于前期规划阶段,项目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以及项目效益需进一步论证,
市场变化导致项目效益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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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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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尤金焕先生、陈林真先
生、尤小玲女士、尤小燕女士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述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尤小平先生之一致行动人。
尤金焕先生、陈林真先生、尤小玲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尤小燕女士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35075320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07%。上述股东拟在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
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6月2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
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6190100股,即减持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0.73%。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
区间等具体安排。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
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的股东、股份数量及比例: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
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
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间: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3日至2
026年6月2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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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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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基本情况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签署了相关《股权转
让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优化资产配置,聚焦主业,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华峰化学将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涪通物
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通物流”)100%股权转让给公司关联公司浙江华峰物流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华峰物流”),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以下简称“交易”)。根据银信资产
评估公司出具的《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重庆涪通物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对涪通物流采用了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进行评估,最终选用收益
法评估结果作为其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参考评估值,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转让
价格为348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涪通物流股权。
(二)交易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对方浙江华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为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
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
华峰物流与公司及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
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华峰物流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交易标的:涪通物流100%股权。
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益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的限制、不存在涉及有
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重庆涪通物流有
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对涪通物流采用了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进行评
估,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其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参考前述评估结果,并经双方友
好协商,公司同意将持有涪通物流100%的股权,以人民币34800万元转让给华峰物流。本次交
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或相关方
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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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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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年半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23288043.03元,扣除2024年度利润分配现金红利744381584.55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
润1519453394.13元,截止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898359852.61元。截止
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011693114.95元。综上,根据孰低原则
,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98359852.61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前景、资产状况及市场环境的前提下,拟以最新总股本4962543897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共用利润248127194.85元,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如在本公司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所处阶段
、盈利水平、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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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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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3
1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监事张浩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利女士召集与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2025年8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2025年8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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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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