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072 凯瑞德 更新日期:2024-03-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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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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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烁(宁波)生物科│ 1000.00│ ---│ 100.00│ ---│ 6.67│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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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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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 3744.00万 10.18 --- 2023-07-22
张振东 1448.70万 8.23 100.00 2021-07-14
张培峰 914.31万 5.19 --- 2017-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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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6107.01万 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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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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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7-22 │质押股数(万股) │112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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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4.95 │质押占总股本(%) │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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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王健 │
├────────┼──────────────────────────────────────┤
│质押方 │郝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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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7-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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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7月19日王健质押了1123.5万股给郝某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3-07-22 │质押股数(万股) │873.50 │
├────────┼──────────────┼────────┼──────────────┤
│质押占所持股(%) │11.62 │质押占总股本(%) │2.38 │
├────────┼──────────────┴────────┴──────────────┤
│股东名称 │王健 │
├────────┼──────────────────────────────────────┤
│质押方 │郝某 │
├────────┼──────────────┬────────┬──────────────┤
│质押起始日 │2023-07-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07月19日王健质押了873.5万股给郝某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3-07-22 │质押股数(万股) │873.50 │
├────────┼──────────────┼────────┼──────────────┤
│质押占所持股(%) │11.62 │质押占总股本(%) │2.38 │
├────────┼──────────────┴────────┴──────────────┤
│股东名称 │王健 │
├────────┼──────────────────────────────────────┤
│质押方 │郝某 │
├────────┼──────────────┬────────┬──────────────┤
│质押起始日 │2023-07-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07月19日王健质押了873.5万股给郝某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3-07-22 │质押股数(万股) │873.50 │
├────────┼──────────────┼────────┼──────────────┤
│质押占所持股(%) │11.62 │质押占总股本(%) │2.38 │
├────────┼──────────────┴────────┴──────────────┤
│股东名称 │王健 │
├────────┼──────────────────────────────────────┤
│质押方 │郝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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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7-18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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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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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7月18日王健质押了873.5万股给郝某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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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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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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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瑞德”)于2023年2月16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2023年3月10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
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亚太”)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内容详见于《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L
009)、《凯瑞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L014)。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亚太作为凯瑞德2023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孙克山(项目合伙人)、徐成光为签字注册会
计师,申利超作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共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亚太因内部工作调整,现指派石春花接替孙克山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
计师(项目合伙人),指派李志田接替徐成光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继续完成公司2023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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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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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获悉公司一个一般银行账户被冻结,
冻结原因是破产重整前的未申报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公司前期已经就该破产重整未申报债权
进行了多次公告,属于正常的破产重整遗留债务处理,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具
体情况如下:
公司经向被冻结账户的开户行询问,获其告知冻结依据为(2023)粤0304执恢3092号法律
文书,发文单位为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法院”),该银行账户被冻结系深
圳市永惠源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惠源公司”)与公司于2020年发生的追加、变更被
执行人异议之诉而依据(2023)粤0304执恢3092号法律文书向福田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该执行
债权前期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30日、2021年3月17日、2022年5月6日、2023年6月13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12)、《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L033)、《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L0
23)、《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L028)。
因公司2021年11月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因此上述执行债权系重整债权,公司在重整中已按
照重整计划同类债权的清偿比例预留清偿资源提存公司重整管理人账户,永惠源公司应当根据
生效判决法院文书、依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破产重整受理法院荆门市中级人民
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司重整计划之相关债权清偿规定,向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管理人申
报债权获偿。为维护公司自身合法权益,公司已向福田区法院申请解除查封并递交了解封账户
申请、执行异议材料。公司将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同时积极与相关方
进行沟通,以尽快解封银行账户,使被冻结银行账户恢复正常使用。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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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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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
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
运作,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纪晓文先生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
纪晓文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同意选举独立董事董运彦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范晓亮先生(召集人)、王世喜先
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其职责权限
、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均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调整前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范晓亮(主任委员)、王世喜、纪晓文
调整后:范晓亮(主任委员)、王世喜、董运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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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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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于2023年10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近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
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三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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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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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瑞德”)与黄家周(2022)鄂01民初
2404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案件起诉金额为664.82万元。近日公司收到武汉市中级人
民法院送达的该起案件《民事裁定书》,该案件已撤诉。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诉讼案件基本信息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L019)。
二、案件判决、裁判情况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鄂01民初2404号《民事裁定书》已裁定准许黄家周撤诉。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案件外,根据律师核查、梳理的情况,公司已在日常公告、定期报告中就已知的诉
讼事项进行了全面披露,同时公司将委托律师持续核查涉诉事项,并将根据最新核查情况及时
补充披露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案件撤诉消除了该起证券虚假陈述索赔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的负面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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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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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瑞德”)与魏东婷(2022)鄂01民初
2403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案件起诉金额为2988.87万元。近日公司收到武汉市中级
人民法院送达的该起案件《民事裁定书》,该案件已撤诉。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诉讼案件基本信息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披露的《关于被诉证券虚假陈述重大索赔案
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L015)。
二、案件判决、裁判情况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鄂01民初2403号《民事裁定书》已裁定准许魏东婷撤诉。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案件外,根据律师核查、梳理的情况,公司已在日常公告、定期报告中就已知的诉
讼事项进行了全面披露,同时公司将委托律师持续核查涉诉事项,并将根据最新核查情况及时
补充披露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案件撤诉消除了该起大额证券虚假陈述索赔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的负
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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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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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纪晓文先
生的通知,基于对中国未来经济发展向好的信心、对中国证监会出台各项有利于资本市场发展
政策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纪晓文先生于2023年8月31日-9
月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继续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纪晓文先生。
2、本次增持实施前,纪晓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27%。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之前的12个月内,纪晓文先生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之前的6个月内,纪晓文先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情况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中国未来经济发展向好的信心、对中国证监会出台各项
有利于资本市场发展政策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本次增持股份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3、本次增持股份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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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0│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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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公告涉及股民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共计4起,案号分别为(2022)鄂01民初2398
号、(2022)鄂01民初2399号、(2022)鄂01民初2400号、
(2022)鄂01民初2401号,诉讼请求金额合计8707.61万元。
2、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述四起案件原告王珏、谢丽燕、程成、罗伟文的起诉
,并将上述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瑞德”)近日收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
院送达的案号为(2022)鄂01民初2398号、(2022)鄂01民初2399号、(2022)鄂01民初2400号、(2
022)鄂01民初2401号的《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原告王珏、谢丽燕、程成、罗伟文的起诉,
并将上述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诉讼案件基本信息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披露的《关于被诉证券虚假陈述重大索赔案件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L012)。
二、案件判决、裁判情况
①案号为(2022)鄂01民初2398号的股民王珏索赔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一百二十二条第四项、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
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王珏的起诉。②案
号为(2022)鄂01民初2400号的股民程成索赔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
二条第四项、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
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程成的起诉。③案号为(202
2)鄂01民初2399号的股民谢丽燕索赔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
四项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
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谢丽燕的起诉。④案号为(2022)鄂01民
初2401号的股民罗伟文索赔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四项第一
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
二百零八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
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罗伟文的起诉。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案件外,根据律师核查、梳理的情况,公司已在日常公告、定期报告中就已知的诉
讼事项进行了全面披露,同时公司将委托律师持续核查涉诉事项,并将根据最新核查情况及时
补充披露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四起大额证券虚假陈述索赔诉讼案件均已被武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并移
送公安,维护了上市公司及全体股民的合法权益,使公司避免了被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索赔的
损失,同时也消除了上述大额证券虚假陈述索赔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的负
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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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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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历史信息披露违规问题于近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42023006):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立案期间,公司及现任董监高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积极联系前任董监高积
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立案前,公司已经就前前任实控人吴联模、前任实控人张培峰涉及公司的违法犯罪行
为向公安机关进行了刑事报案并获得立案受理。因前前任实控人吴联模、前任实控人张培峰违
法犯罪给公司造成的历史债务危机已在2021年通过破产重整消除,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正常有序开展,本次立案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
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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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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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理财产
品。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下属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在投资
过程中将对理财产品严格筛选并控制风险,但受政策变化、管理人经验技能及判断力等方面限
制、未来市场不确定性等因素影响,理财本金仍存在亏损的可能性(本金亏损概率较低),公
司将密切关注并及时根据具体情况择机购买或赎回。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理财,额度为不
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公司正常经营及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公司和股东收益。
2、投资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上述额度可供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
3、投资标的:投资理财产品必须以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由公司管理层具体
实施相关事宜。公司及下属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5、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理财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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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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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王健先生的通知
,获悉王健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744万股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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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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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26日召开了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
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27日披
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L020)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L023)、《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L026)。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注册地址变更的工商登记及相应的《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
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公司《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1.名称: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叁亿陆仟柒佰陆拾捌万圆人民币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成立日期:2000年6月12日
5.法定代表人:纪晓文
6.住所:湖北省荆门市漳河新区天山路1号4幢15楼1521号房
7.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矿业投资;新能源产业投资;互联网信息产业
投资;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金属矿石(贵稀金属除外)加工、销售;纺纱、织布;纺
织原料、纺织品、服装及家庭用品、纺织设备及器材、配件、测试仪器的批发、零售;煤炭(
符合国家标准的)、焦炭、办公设备、五金机电、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不含文物、象牙及
其制品)、钢材、建材、汽车配件的批发、零售;纺织技术服务及咨询服务(不含中介);仓
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批准范围内的自营进出口业务,代理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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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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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发展需要,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2023年4月26日起变更
办公地址,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办公地址变更为:
地址一:荆门市漳河新区天山路1号4幢15楼。
地址二: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新保利大厦12层。
原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新保利大厦12层继续使用,原办公地址湖北省
荆门市漳河新区深圳大道88号荆楚科创城核心区科创社区科技创新中心一组团C栋不再使用。
公司联系方式变更情况如下:
1.投资者热线由16502052227变更为010-53387227
2.投资者邮箱暂不发生变化,仍为:1867678148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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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4│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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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瑞德”)于近日收到荆门市掇刀区人
民法院(以下简称“掇刀法院”)送达的起诉状等材料,案号为:
(2023)鄂0804民初564号,获悉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德城支行就与被告
荆门市锦棉纺织有限公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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