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072 凯瑞德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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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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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烁(宁波)生物科│ 1000.00│ ---│ 100.00│ ---│ 6.67│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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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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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30 │交易金额(元)│3.87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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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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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国网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不低│标的类型 │股权 │
│ │于29.0134%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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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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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海南清智能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周子冠、北京清英智慧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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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瑞德")正在筹划向北京国网电力技术 │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电力"或"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部分股东购买不低于29.0│
│ │134%的国网电力股权,成为国网电力第一大股东(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
│ │产重组暨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的议案》,并于2024年8月2日与海南清智能源科技中心(有│
│ │限合伙)、周子冠先生、北京清英智慧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以│
│ │下简称"意向书")。 │
│ │ 2、本次交易预计收购金额不低于38732.89万元,由于本次交易金额将超过上市公司最 │
│ │近一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的50%,根据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将构成《上市公司重 │
│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交易后,本次交易对手未来将可能成│
│ │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因此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聘请中│
│ │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并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
│ │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预计自本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披露本次交│
│ │易相关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 │
│ │ 自本次重组启动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均积极推动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交易双方针对│
│ │现阶段市场环境及交易核心条款进行了审慎研究和探讨,经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
│ │重组事项。 │
│ │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七届│
│ │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
│ │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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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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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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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海南清智能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周子冠、北京清英智慧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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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未来将可能成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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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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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瑞德”)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
│ │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
│ │意公司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本次交易概述 │
│ │ 公司拟以现金支付交易对价方式向北京国网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技│
│ │术”)股东海南清智能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周子冠先生、北京清英智慧科技中心(有│
│ │限合伙)购买其合计持有国网技术的不低于29.0134%股份,并成为国网技术第一大股东(以│
│ │下简称“本次交易”)。 │
│ │ 本次交易预计收购金额不低于38,732.89万元,由于本次交易金额将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
│ │一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的50%,根据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
│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交易后,本次交易对手未来将可能成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因此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拟采用现金支付交易对价方式,不涉及公司新增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 │权变更。 │
│ │ 二、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的相关工作 │
│ │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历程 │
│ │ 公司于2024年8月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暨签署<股权收购意向 │
│ │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L031),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说│
│ │明。 │
│ │ 公司于2024年9月6日、2024年10月8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 │
│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L040、2024-L048),对本次交易进展情况进行了说明。 │
│ │ (二)公司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工作 │
│ │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日起,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
│ │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和有关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公司聘请了各中介机构开│
│ │展对国网技术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就重组方案中涉及的各项事宜与国网技术、交易对方│
│ │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协商和论证。 │
│ │ 公司在筹划及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
│ │,按期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并按交易进展情况,定期发布关于筹划重大│
│ │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对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及不确定性│
│ │进行了充分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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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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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 3744.00万 10.18 --- 2023-07-22
张振东 1448.70万 8.23 100.00 2021-07-14
张培峰 914.31万 5.19 --- 2017-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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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6107.01万 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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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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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7-22 │质押股数(万股) │112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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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4.95 │质押占总股本(%) │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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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王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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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郝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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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7-19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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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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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7月19日王健质押了1123.5万股给郝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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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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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3-07-22 │质押股数(万股) │87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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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1.62 │质押占总股本(%) │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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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王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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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郝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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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7-19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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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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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7月19日王健质押了873.5万股给郝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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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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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7-22 │质押股数(万股) │87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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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1.62 │质押占总股本(%) │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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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王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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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郝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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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7-19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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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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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7月19日王健质押了873.5万股给郝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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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3-07-22 │质押股数(万股) │87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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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1.62 │质押占总股本(%) │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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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王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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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郝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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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7-18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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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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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7月18日王健质押了873.5万股给郝某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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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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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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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股份司法划转的基本情况
基于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鄂08民破1号《民事裁定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
基于2021年12月6日公司破产重整债权人大会(含出资人组)批准的凯瑞德重整计划的履行,
重整计划可处置股票5335.2677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4.51%)拟通过司法划转方式过户
给海南清智能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周子冠先生、北京清英智慧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划转价款人民币壹亿伍仟伍佰壹拾壹万贰仟贰佰叁拾捌元整(人民币:155112238.00元)。本
次股份司法划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发布的《关于重整计划留存股份司法划转暨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L033)。
二、关于解除重整计划留存股份司法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公司已终止拟收购北京国网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五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与海南清智能源科技中心
(有限合伙)、周子冠先生、北京清英智慧科技中心(有限合伙)解除股份司法划转过户事项
并签署了解除《股份司法划转过户协议》的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各方一致决定解除《股份司法划转过户协议》,因《股份司法划转过户协议》自始未
生效,各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2、本协议经各方签章后成立,在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协议解除不会导致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也不
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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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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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瑞德”)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
意公司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拟以现金支付交易对价方式向北京国网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技术
”)股东海南清智能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周子冠先生、北京清英智慧科技中心(有限合
伙)购买其合计持有国网技术的不低于29.0134%股份,并成为国网技术第一大股东(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收购金额不低于38732.89万元,由于本次交易金额将超过上市
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的50%,根据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将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交易后,本次交易对手未来将可能
成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因此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拟采用现金支付交易对价方式,不涉及公司新增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变更。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历程
公司于2024年8月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暨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L031),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
公司于2024年9月6日、2024年10月8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4-L040、2024-L048),对本次交易进展情况进行了说明。
(二)公司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工作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日起,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积极和有关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公司聘请了各中介机构开展对
国网技术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就重组方案中涉及的各项事宜与国网技术、交易对方进行了
充分的沟通、协商和论证。公司在筹划及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
修订)》等相关规定,按期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并按交易进展情况,定期
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对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
风险及不确定性进行了充分提示。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本次重组启动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均积极推动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交易双方针对现
阶段市场环境及交易核心条款进行了审慎研究和探讨,经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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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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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被留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L045),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纪晓文先生被实
施留置、立案调查。
近日,公司收到荆门市掇刀区监察委员会签发的《解除留置通知书》,荆门市掇刀区监察
委员会已解除对纪晓文先生的留置措施。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正常,纪晓文先生已正常履行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责。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有关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持续关注公
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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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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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荆门市掇刀区监察委员会出具的
《留置通知书》及《立案通知书》,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纪晓文先生因涉嫌行贿被立案调查并
实施留置。
目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运作正常,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
正常履职,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筹划推进中。经公司总经
理办公会决定,由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朱小艳女士暂代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该事项
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知悉调查的进展及结论。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情
况,对相关工作进行妥善安排,减少上述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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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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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2023年度审计意见: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调查,2023年度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
尼泰振青”)
3.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亚太(集团)”)
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
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拟
更换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尤尼泰振青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
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亚太(集团)及尤尼泰振青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并
就本次变更事宜协商一致。
5.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
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更换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尤尼泰振青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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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2│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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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瑞德”)于2024年7月1日收到湖北省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掇刀区法院”)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案号为(2024)鄂0804
民初421号的判决书,判决结果是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德城支行的诉讼请
求。该案前期情况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了披露,详见2023年4月14日《关于诉讼
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L019)、2023年11月27日《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3-L060)、2024年1月24日《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L001)
。现将最新判决情况公告如下: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案件当事人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德城支行住所地: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湖滨北路与
天衢路交叉西北角。
被告:荆门市锦棉纺织有限公司住所地:荆门市掇刀区掇刀街道军马场1路2号(怡景新城
小区)5-6栋1层105室。
第三人: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荆门市漳河新区天山路1号4幢15楼1521
号房。
2.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撤销被告在第三人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中放弃119689266.2
7元债权的行为;
(2)依法判令第三人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将被告在其重整程序中的119689266.27元
破产债权分配款支付给原告;
(3)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三、案件判决、裁决情况
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德城支行的诉讼请求。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根据律师核查、梳理的情况,公司已在日常公告、定期报告中就已知的诉讼事项进行了全
面披露,同时公司将委托律师持续核查涉诉事项,并将根据最新核查情况及时补充披露达到信
息披露标准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事项。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鄂0804民初421号,驳回原告诉
讼请求的一审判决,该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因此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公
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公司会持续跟进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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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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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股份司法划转的基本情况
基于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鄂08民破1号《民事裁定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
基于2021年12月6日公司破产重整债权人大会(含出资人组)批准的凯瑞德重整计划的履行,
重整计划留存股票5150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4.01%)拟通过司法划转方式过户给宁波歌
德盈香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歌德”),划转价款人民币贰亿玖仟柒佰陆拾柒万元整
(人民币:29767.00万元)。本次股份司法划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2023年
11月17日发布的《关于重整计划留存股份司法划转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
22-L050)、《关于重整计划留存股份司法划转签署补充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
3-L058)。
二、关于解除重整计划留存股份司法划转协议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
1、公司与宁波歌德双方于2022年11月16日签署了《股份司法划转过户协议》、于2023年1
1月15日签署了《股份司法划转过户补充协议》。
2、公司因历史信息披露违规问题目前正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立案调查。
公司与宁波歌德就解除股份司法划转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同意解除《股份司法划转过户协议》、《股份司法划转过户补充协议》,双方
互不追究对方法律责任。
(二)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成立,成立前已经由宁波歌德股东会审议表决通过,在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后生效。
本协议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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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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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
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
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亚会审字(2024)第01160002号
《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789443799.66元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789443799.66元,实收股本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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