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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德(00208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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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082 万邦德 更新日期:2025-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980.00│ ---│ ---│ 980.00│ 0.00│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8-13 │交易金额(元)│5390.72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江山市江山经济开发区山海协作区汇│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 │源路20号的土地、建筑及附属物、设│ │ │ │ │施设备等 │ │ │ ├──────┼────────────────┴──────┴────────────────┤ │买方 │江山市山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 │浙江康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因江山市江贺经济走廊土地有机更新和整治提升需要,浙江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由江│ │ │山市山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海建设”)对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康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慈医疗”)位│ │ │于江山市江山经济开发区山海协作区汇源路20号的土地、建筑及附属物、设施设备等进行征│ │ │收(以下简称“本次征收事项”)。 │ │ │ 经双方协商,康慈医疗拟与山海建设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收购补偿协议书》,本次征│ │ │收事项共计可获得补偿奖励款为人民币5390.72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 1.53亿 24.77 78.75 2022-05-14 赵守明 3698.35万 6.00 87.33 2023-09-13 庄惠 2381.00万 3.86 84.33 2023-12-20 温岭惠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438.00万 2.33 64.07 2021-03-31 温岭富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912.00万 1.48 60.95 2021-03-31 ───────────────────────────────────────────────── 合计 2.37亿 38.44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3-09-13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3.61 │质押占总股本(%) │1.62 │ ├────────┼──────────────┴────────┴──────────────┤ │股东名称 │赵守明 │ ├────────┼──────────────────────────────────────┤ │质押方 │浙股(杭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9-1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09月11日赵守明质押了1000.0万股给浙股(杭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3-07-11 │质押股数(万股) │98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4.89 │质押占总股本(%) │1.60 │ ├────────┼──────────────┴────────┴──────────────┤ │股东名称 │庄惠 │ ├────────┼──────────────────────────────────────┤ │质押方 │浙股(杭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7-0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07月07日庄惠质押了985.0万股给浙股(杭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3-07-11 │质押股数(万股) │1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0.35 │质押占总股本(%) │0.02 │ ├────────┼──────────────┴────────┴──────────────┤ │股东名称 │赵守明 │ ├────────┼──────────────────────────────────────┤ │质押方 │浙股(杭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7-0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07月07日赵守明质押了15.0万股给浙股(杭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3-04-18 │质押股数(万股) │230.77 │ ├────────┼──────────────┼────────┼──────────────┤ │质押占所持股(%) │8.12 │质押占总股本(%) │0.37 │ ├────────┼──────────────┴────────┴──────────────┤ │股东名称 │庄惠 │ ├────────┼──────────────────────────────────────┤ │质押方 │杭州崚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起始日 │2021-06-2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3-12-18 │解押股数(万股) │230.77 │ ├────────┼──────────────┴────────┴──────────────┤ │质押说明 │2023年4月17日,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邦德” │ │ │)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庄惠女士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 │ ├────────┼──────────────────────────────────────┤ │解押说明 │2023年12月18日庄惠解除质押230.7692万股 │ └────────┴──────────────────────────────────────┘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万邦德医药│万邦德制药│ 1.00亿│人民币 │2022-10-31│2024-02-27│连带责任│是 │否 │ │控股集团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万邦德医药│万邦德制药│ 1.00亿│人民币 │2024-02-28│2025-02-28│连带责任│否 │否 │ │控股集团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万邦德医药│万邦德制药│ 1.00亿│人民币 │2023-01-11│2024-01-07│连带责任│是 │否 │ │控股集团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万邦德医药│万邦德制药│ 1.00亿│人民币 │2024-01-08│2028-01-09│连带责任│否 │否 │ │控股集团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万邦德医药│万邦德制药│ 9500.00万│人民币 │2023-03-09│2027-06-27│连带责任│否 │否 │ │控股集团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万邦德医药│万邦德制药│ 6000.00万│人民币 │2023-05-26│2026-11-26│连带责任│否 │否 │ │控股集团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万邦德医药│万邦德制药│ 5500.00万│人民币 │2023-11-27│2024-11-26│连带责任│否 │否 │ │控股集团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万邦德医药│万邦德制药│ 5000.00万│人民币 │2023-06-27│2028-06-27│连带责任│否 │否 │ │控股集团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万邦德医药│万邦德制药│ 5000.00万│人民币 │2023-01-17│2028-01-15│连带责任│否 │否 │ │控股集团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万邦德医药│万邦德制药│ 4800.00万│人民币 │2023-09-05│2024-09-05│连带责任│否 │否 │ │控股集团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万邦德医药│万邦德制药│ 4000.00万│人民币 │2023-03-23│2024-03-22│连带责任│是 │否 │ │控股集团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万邦德医药│万邦德制药│ 4000.00万│人民币 │2024-03-23│2028-03-05│连带责任│否 │否 │ │控股集团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万邦德医药│万邦德制药│ 3700.00万│人民币 │2023-08-30│2024-12-06│连带责任│否 │否 │ │控股集团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万邦德医药│万邦德制药│ 3000.00万│人民币 │2022-05-10│2026-05-09│连带责任│否 │否 │ │控股集团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万邦德医药│万邦德制药│ 3000.00万│人民币 │2023-04-21│2028-04-17│连带责任│否 │否 │ │控股集团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万邦德医药│康慈医疗 │ 2500.00万│人民币 │2010-03-01│2024-03-01│连带责任│是 │否 │ │控股集团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万邦德医药│康慈医疗 │ 500.00万│人民币 │2019-12-10│2025-12-04│连带责任│否 │否 │ │控股集团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1-20│其他事项 ──────┴──────────────────────────────────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 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收到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FDA”)的通知,公司自主研 发的WP103(石杉碱甲注射液)用于治疗“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的临床试验申请获得许可 。 ──────┬────────────────────────────────── 2025-01-16│其他事项 ──────┴──────────────────────────────────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 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收到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FDA”)的通知,公司自主研 发的WP107(石杉碱甲口服溶液)用于治疗“全身型重症肌无力”的临床试验申请获得许可。 WP107(石杉碱甲口服溶液)是公司创新药研发团队基于临床前、临床数据,自主研发的 治疗全身型重症肌无力的石杉碱甲新型口服制剂。该制剂的开发充分考虑了部分重症肌无力患 者存在吞咽困难的情况,以及儿童患者的用药依从性,在公司已上市的石杉碱甲注射液已有的 药学、临床数据基础上,全新设计的口服溶液剂型。 石杉碱甲是一种天然存在的生物碱。作为一种小分子化学药物,临床前研究表明,石杉碱 甲是一种高活性、高选择性的胆碱酯酶抑制剂,同时具有免疫调节、抗氧化应激等作用,并具 有良好的口服生物利用度。 公司于2023年12月获得美国FDA授予的石杉碱甲治疗重症肌无力的孤儿药认定(orphandru gdesignation,ODD),使公司在研发、注册及商业化等方面享受美国的政策支持,包括临床 试验费用的税收抵免、免除新药申请费、加速审评审批资格,产品获批后将享受7年的市场独 占权等。 本次获得FDA临床试验许可的新药临床研究是一项安慰剂对照的随机、双盲研究,旨在评 估石杉碱甲口服溶液在全身型重症肌无力患者中的安全性、药代动力学和对症状的改善作用。 ──────┬────────────────────────────────── 2024-12-18│其他事项 ──────┴──────────────────────────────────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 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收到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FDA”)的书面回复,公司 自主研发的WP103(石杉碱甲注射液)用于治疗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HIE)的临床试验申请 正式获得受理。 WP103(石杉碱甲注射液)是公司创新药研发团队基于临床前、临床数据,自主研发的治 疗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的符合FDA要求的石杉碱甲注射液,目前美国尚无石杉碱甲药品获批 上市。 新生儿HIE是由脑组织缺氧和脑血流量减少引起的一种新生儿脑损伤疾病,目前治疗方式 包括支持疗法、控制惊厥、治疗脑水肿、亚低温治疗等。石杉碱甲是一种高活性、高选择性的 胆碱酯酶抑制剂,同时具有免疫调节、抗氧化应激等作用。临床前动物研究显示,石杉碱甲有 潜力降低HIE患儿的脑损伤和神经元死亡程度,并且在行为学、认知与记忆测试中带来显著的 改善。 公司于2024年5月获得美国FDA授予的石杉碱甲治疗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的罕见儿科疾病 (RarePediatricDisease,RPD)认定和孤儿药认定(orphandrugdesignation,ODD),使公司 在研发、注册及商业化等方面享受美国的政策支持,包括临床试验费用的税收抵免、免除新药 申请费、加速审评审批资格,产品获批后将享受7年的市场独占权等。 本次获得FDA受理的新药临床研究是一项在健康人中开展的药代动力学研究,通过比较不 同种族人群的数据,支持充分桥接石杉碱甲在中国人群中已有的大量临床数据,支持后续对新 适应症的快速开发。 ──────┬────────────────────────────────── 2024-12-16│其他事项 ──────┴──────────────────────────────────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 公司于2024年12月15日收到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FDA”)的书面回复,公司 自主研发的WP107(石杉碱甲口服溶液)用于治疗“全身型重症肌无力”的临床试验申请正式 获得受理。 WP107(石杉碱甲口服溶液)是公司公司创新药研发团队基于临床前、临床数据,自主研 发的治疗全身型重症肌无力的石杉碱甲新型口服制剂。 临床前研究表明,石杉碱甲是一种高活性、高选择性的胆碱酯酶抑制剂,同时具有免疫调 节、抗氧化应激等作用。石杉碱甲具有良好的口服生物利用度,新的口服溶液剂型对吞咽困难 的患者友好,同时也更适合儿童重症肌无力患者用药。目前美国尚无石杉碱甲药品获批上市。 公司于2023年12月获得美国FDA授予的石杉碱甲治疗重症肌无力的孤儿药认定(orphandru gdesignation,ODD),使公司在研发、注册及商业化等方面享受美国的政策支持,包括临床 试验费用的税收抵免、免除新药申请费、加速审评审批资格,产品获批后将享受7年的市场独 占权等。 本次获得FDA受理的新药临床研究是一项安慰剂对照的随机、双盲研究,旨在评估石杉碱 甲口服溶液在全身型重症肌无力患者中的安全性、药代动力学和对症状的改善作用。 ──────┬────────────────────────────────── 2024-12-14│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医药大健康产业战略发展 需要,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万邦德工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万元。公司已取得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 董事长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 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4-11-18│其他事项 ──────┴──────────────────────────────────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 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关于盐酸氯丙嗪片(以下简称“本品”)的《 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注册证书基本信息 药品通用名称:盐酸氯丙嗪片 英文名/拉丁名:ChlorpromazineHydrochlorideTablets 剂型:片剂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规格:25mg 药品注册标准编号:YBH28432024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1328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 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和《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7年第100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信息 盐酸氯丙嗪片为吩噻嗪类抗精神病药,可以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等,也可以用于 止呕,各种原因所致的呕吐或顽固性呃逆。对兴奋躁动、幻觉妄想、思维障碍及行为紊乱等阳 性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精神分裂症防治指南》推荐盐酸氯丙嗪作为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临床一 线用药之一。 ──────┬────────────────────────────────── 2024-08-13│重要合同 ──────┴────────────────────────────────── 一、交易概述 因江山市江贺经济走廊土地有机更新和整治提升需要,浙江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由 江山市山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海建设”)对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康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慈医疗”)位于 江山市江山经济开发区山海协作区汇源路20号的土地、建筑及附属物、设施设备等进行征收( 以下简称“本次征收事项”)。 经双方协商,康慈医疗拟与山海建设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收购补偿协议书》,本次征收 事项共计可获得补偿奖励款为人民币5390.72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收购补偿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康慈医疗与山海建 设签订上述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 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在董 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山市山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清湖街道山海路1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81355337171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8月31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栋 控股股东:江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江山市财政局(江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建设项目投资;资产经营管理;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 经营;房屋租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建 设、水利设施建设、城镇化及新农村建设;(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区兴 工六路6号,经营范围:电镀加工(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未发现山海建设为失信被执行人。 山海建设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 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且具备履约 能力。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山市山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康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标的资产:乙方位于江山市江山经济开发区山海协作区汇源路20号的土地、建筑及附 属物、设施设备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3519.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1359.89平方米。 2、补偿奖励款:本次采用货币补偿方式,经双方协商确认各项补偿款项合计42844916.39 元,各项奖励合计11062317.51元,共计人民币53907233.90元。 3、支付方式: 第一期:《收购补偿协议书》签订后,乙方与甲方办理不动产产权转让登记之日同时由甲 方支付乙方总收购价款的60%,计人民币32344340.34元;第二期:乙方完成土地和房屋腾空后 ,应及时通知领办单位组织验收并交付给甲方,经领办单位、甲方等相关单位验收合格之日起 1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收购价款的40%,计人民币21562893.56元。 4、土地移交和房屋搬迁 1)乙方应于签约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配合甲方办理不动产产权转让登记。 2)乙方应在规定签约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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